【⚖爭取消防三權入法,不僅保護消防員,更是落實社區知情權🕵♂】
2018年敬鵬大火、今年10月的大雅違章工廠大火乃至於更早2015年的新屋大火,都分別造成了消防員的殉職。所幸,在日前,立法院終於針對消防法的條文修訂,完成了黨團協商,可望能於本會期完成三讀通過。
#資訊權是保障生命的基礎👁🗨
我們在敬鵬大火後,與環保、勞工團體針對消防員現場搶救的資訊充分程度、周遭社區居民環境知情權以及毒化物管理都有許多討論,在本次的消防法修法中,#21條之1的廠區化學品資訊以及專責人員協助,還有 #43條之1的相關罰責訂定,基本上都已回應到過往我們所要求的內容。但我們同時也期待相關的配套法案包括毒管法及相關子法,都能落實資訊的完整公開,讓社區知情權能夠得到保障。
#消防三權,#不能打折🚒
消防員所要求的除了「資訊權」以外,還有關乎生命的「退避權」以及改善制度缺失的「調查權」,三權缺一不可,沒有打折空間。尤其針對「退避權」的問題,民間團體在先前討論中,一致認為應該將包含毒化物救災在內的複合性災害,交由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或民間聯防組織進行處理,消防員只須扮演協助角色。但在現行的條文修正中,僅明訂「無人命危害之虞」,並未排除複合性災害。而消防署在修法過程中,更試圖在立法理由上,將⭕明確列舉的 #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 修正為❌「可能包括」上述狀況,這種文字上的修正,事實上將嚴重影響後續的子法訂定以及實務處理,我們認為消防署此舉確有可議之處。因此,綠盟全力支持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與目前立院黨團協商簽字的版本。
推動修法的進程確實會有許多艱難險阻,更需要大家的共同支持。
目前消防員仍在持續收集連署,匯聚民意,讓修法順利完成。
綠盟在此也邀請大家一同關心消防員權益,希望消防三權能夠落實,讓基層消防員得到應有的保障。
#消防生命三權缺一不可 搶救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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