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228事件的亡故人數
Tsai Wen Tsui 的留言:
對不起
借您光環講一件重要研究
二二八死亡人數的一般推估
都忽略了戰後傳染病大流行
有關二二八死亡人數
目前流傳最廣的就是兩萬人
但經過多年的鼓勵
來申請補償的是八百多人
這是巨大的差異
兩萬人數的主要來源
是早期陳寬政教授給二二八研究報告
附錄寫的
1992年2月行政院
研究「228事件」小組
在附錄五:陳寬政〈「228事件」
死亡人數的人口學推計〉
但他本人也持保留態度
說不確定
然而很多網站就立即把這數字
列入而且言之鑿鑿了
(https://www.taiwantt.org.tw/books/228/new_page_36.htm)
該網站其中有一段話 :
「再根據內政部人口統計,
1947、1948、1949年的
實際死亡人數分別為114,192、
95,340、93,449人
故1947年的實際死亡人數
比1948年多了18,852人
加上3%的正負誤差值
約介於18,285~19,418人之間
換言之,發生二二八事件的1947
這一年,死亡人數比1948年
憑空多出了18,852人
或介於18,285~19,418人之間
這些人數應該就是二二八事件、
三月清鄉、及當年之內
被屠殺的人數總合。」
這段話看似非常有理
簡單直接 很有說服力
以至於各界都認為
這就是二二八實際的死亡人數了
很長一段時間
「二二八死了兩萬人」
成了普遍的常識
連統派的王曉波教授在談課綱的時候
也脫口而出二二八死亡兩萬人
不過深入推敲這個常識
那是必須建立在一個假設前提之上:
1947年比1948年多死的18,852人
全部都是因為二二八殺戮造成
但這個假設前提真是正確的嗎?
除了二二八,
難道就沒有其他的原因
造成多人死亡了嗎?
我看到了《台灣地區公共衛生史》,
(行政院衛生署民國八十四年, https://www.mohw.gov.tw/cp-26-415-1.html)
才發現之前這個假設前提
出了個大謬誤
完全忽略了戰後傳染病的大流行!
1946、1947
台灣爆發了戰後傳染病大流行
一半原因是戰爭的破壞
導致公衛設施失靈和藥品的缺乏
一半原因是日本人走了以後
台灣失去檢疫機制
於是1946年爆發了霍亂大流行
死亡2,210人
隨後長官公署輸入霍亂疫苗控制
總算壓住了
可是緊接著
1947年又爆發了
天花和肺結核的大流行, 天花
死了1,725人
肺結核更來到史上最高點
死了18,533人
更嚴重的
是瘧疾, 罹病的有120萬人
等於五分之一的人口都患了瘧疾
但死亡人數沒有統計
如果依1942年日本最後的統計來看
當年的罹病人數20.9萬
死亡人數5882
相當於2.8%的罹病死亡率
那1947年有120萬人罹病
乘上2.8%
死亡人數將達到三萬人以上
所以
1947年是傳染病疫情
非常嚴重的一年
因傳染病而死的人數
上看五萬人
1947年五月份
台灣省政府衛生處成立
開始落實檢疫和各階層衛生組織
接種牛痘等疫苗
1948年初
瘧疾研究所成立
開始推動瘧疾防治
所以
1948年因傳染病而死的人數驟減
雖然沒看到正式統計
但降到三萬人以內是可能的
那麼
1947年因傳染病死亡的五萬人
減去1948年的三萬人
結果就是兩萬人
答案出來了
1947年比1948年多死的那兩萬人
是因傳染病造成的
不是因為甚麼二二八殺戮
後來很多人重新推估的
二二八死亡人數約在一千人上下
個人覺得這才是比較合理的推估
也與申請補償的八百多人
數字上比較能兜得起來
以上是Tsai Wen Tsui的留言
非常深入 令人敬佩
附註一:蔡正元撰寫《台灣島史記》
即已說明傳染病肆虐是
1947年死亡人數偏高的主因
附註二:228事件死亡人數只發生在
1947年3月初至4月中
4月末以後才發生高死亡率
乃傳染病造成
傳染病從1946年已在台南爆發
原因是台籍日本兵將病菌帶回台灣
再加上陳儀疏忽防疫工作所致
附註三:228事件死亡人數的研究
都不敢直接統計各縣市1947年
死亡者的年齡 死因 死亡地點
這在戶口制度相當完善的台灣不是問題
但想要説謊的人只敢用矇混的方式
去產生研究結論
附註四:1947年2月28日當天
大量的外省人在街頭被本省人打死
這一天死亡的外省人遠遠超過本省人
對於外省人死亡的問題
台獨政權採三不政策
不賠償 不研究 不面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0萬的網紅Taiwan Bar,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光臨臺灣吧 #轉型正義 #受害者 轉型正義系列來到最終回, 前面我們談了真相與去威權、咎責與加害者, 這一集,輪到受害者與家屬的「平反」。 每當討論到平反議題,總會有人說, 『歷年來政府已賠償、道歉,最近也撤銷罪名了,還要怎樣?』 卻輕忽過程中,有多少是受難者奮力爭取的權利, 以及輿論嘲諷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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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事件死亡人數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結論:看到死亡人數不到700人就高潮,後面明明有寫賠償人數不等於死亡人數,但就是選擇性不看。
傳這種謠言的人才是分裂台灣、煽動仇恨、扭曲事實的人,對吧
228事件死亡人數只有685人,過去2年來,我不斷收到類似的留言,大意就是根據「228事件基金會」公開的資料,只有685人死亡。
我相信這種斷章取義的文章,我自己就收到不少了,肯定在各大反智社團流竄,且大家深信不疑。
為什麼我說斷章取義呢? 因為確實「228事件基金會」公布的死亡人數是684人、失蹤178人。
但請看完整一點,這邊的是指有來領「賠償金的人」,所以正確來說,684人是申請受難者賠償金的人數,而不等於死亡或失蹤人數。
這讓我想到一個老梗笑話,「沒來的舉手」,請問死者還是被失蹤的人,會來領賠償金嗎? 這些賠償金多是受難者家屬領的。
而你要受難者家屬出來領,也是困難重重,有下面幾種原因
#第一
228事件緊接著是白色恐怖,家屬怕被牽連早就不敢提政治,或是乾脆避居海外,誰來申請?
#第二
很多受害者年紀很輕,20幾歲的青年而已,根本沒有後代,而50年過後雙親早已過世。
#第三
死於街頭的人,找不到死亡證據,後人也無法申請賠償
#第四
被正式處決者,就算有紀錄也因為年代久遠,紀錄已被官方銷毀。
#第五
因私人因素不願申請,人家不願意申請就等於沒死這個人嗎?
#第六
家屬選擇以白色恐怖的原因申請,不能重複申請228事件的賠償。
#第七
全家死光光了,沒人可領
#實際上申請困難重重
這個賠償金也不是登記就有,而是需要人證、物證,但事件爆發到開放申請,已相隔50年,這些證物早就消失了,申請困難重重。
結論:看到死亡人數不到700人就高潮,後面明明有寫賠償人數不等於死亡人數,但就是選擇性不看。
傳這種謠言的人才是分裂台灣、煽動仇恨、扭曲事實的人,對吧
#然後我沒要討論228到底死了多少人
228事件死亡人數 在 Cheap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28事件死亡人數只有685人,過去2年來,我不斷收到類似的留言,大意就是根據「228事件基金會」公開的資料,只有685人死亡。
我相信這種斷章取義的文章,我自己就收到不少了,肯定在各大反智社團流竄,且大家深信不疑。
為什麼我說斷章取義呢? 因為確實「228事件基金會」公布的死亡人數是684人、失蹤178人。
但請看完整一點,這邊的是指有來領「賠償金的人」,所以正確來說,684人是申請受難者賠償金的人數,而不等於死亡或失蹤人數。
這讓我想到一個老梗笑話,「沒來的舉手」,請問死者還是被失蹤的人,會來領賠償金嗎? 這些賠償金多是受難者家屬領的。
而你要受難者家屬出來領,也是困難重重,有下面幾種原因
#第一
228事件緊接著是白色恐怖,家屬怕被牽連早就不敢提政治,或是乾脆避居海外,誰來申請?
#第二
很多受害者年紀很輕,20幾歲的青年而已,根本沒有後代,而50年過後雙親早已過世。
#第三
死於街頭的人,找不到死亡證據,後人也無法申請賠償
#第四
被正式處決者,就算有紀錄也因為年代久遠,紀錄已被官方銷毀。
#第五
因私人因素不願申請,人家不願意申請就等於沒死這個人嗎?
#第六
家屬選擇以白色恐怖的原因申請,不能重複申請228事件的賠償。
#第七
全家死光光了,沒人可領
#實際上申請困難重重
這個賠償金也不是登記就有,而是需要人證、物證,但事件爆發到開放申請,已相隔50年,這些證物早就消失了,申請困難重重。
結論:看到死亡人數不到700人就高潮,後面明明有寫賠償人數不等於死亡人數,但就是選擇性不看。
傳這種謠言的人才是分裂台灣、煽動仇恨、扭曲事實的人,對吧
#然後我沒要討論228到底死了多少人
228事件死亡人數 在 Taiwan Bar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歡迎光臨臺灣吧 #轉型正義 #受害者
轉型正義系列來到最終回,
前面我們談了真相與去威權、咎責與加害者,
這一集,輪到受害者與家屬的「平反」。
每當討論到平反議題,總會有人說,
『歷年來政府已賠償、道歉,最近也撤銷罪名了,還要怎樣?』
卻輕忽過程中,有多少是受難者奮力爭取的權利,
以及輿論嘲諷造成的二度傷害。
甚至當我們仔細探查,會發現有些賠償政策仍有缺失,
有些則是因為檔案解密作業的龐雜,根本還難以釐清......
同時,受難者家屬們,不只在受難者入獄與罹難時受盡折磨,
許多人在求學就業的路上,也被百般刁難。
這些犧牲,卻不常被人提及。
以上種種的傷口,蔓延到社會的各個層面,
讓我們幾乎很難斷言,#轉型正義 有處理完的一天,
但幸運的是,也有愈來愈多人加入這個行列。
讓我們成為彼此的後盾,
這條路,一起走下去......
--
臺灣吧 - Taiwan Bar X 中華文化總會
轉型正義不容易,有你有我撐下去
--
【📚參考資料】
1. 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三冊),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衛城出版,2015。
2. 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張炎憲、陳美蓉編,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2009。
3. 轉型正義與國家正常化
http://www.taiwanncf.org.tw/ttforum/74/74-01.pdf
4.台灣轉型正義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從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談起
http://bostonphilo.blogspot.com/2018/02/blog-post_27.html
5.解嚴後台灣的轉型正義之路–國史館演講摘錄
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2/14046/
6.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時報出版,賴澤涵、黃富三、黃秀政、吳文星、許雪姬,1994。
7.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附錄三重要檔案資料取得的經過;附附四「二二八事件」初步調查死亡名單:附錄五「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人口學推計。
【📹使用畫面來源】
|公視
|華視
|東森新聞
|und tv
|BBC News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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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版】戰後與228事件-6 of 8 228事件死亡人數估計與國民政府對事件之辯解. 1.2K views · 1 year ago ...more ... ... <看更多>
228事件死亡人數 在 [轉文] 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上新聞的新研究) - 看板historia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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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f38b3b50-2686-43e6-af04-b86bacb49368
理性討論,追求真相,原文全上,我先說我文組,看不懂他統計的論據:
【寫在研討會發表後】這是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發表的論文。一如預期,
這篇論文引起了正反兩極的評論,有情緒性的,也有建設性的。對於情緒受到影響的受難
家屬,我很抱歉,但這從來不是我的意圖;對於反射神經式的議論,尤其是來自史學研究
者的那些,我希望你們真的能好好閱讀後再來批評。
我在結論這樣寫:「本文只是一個立基於前人成果的研究嘗試,期許未來的二二八研究,
能夠用理性、嚴肅的態度,探究歷史留下的謎題,逼近永不可得,卻得日日追尋的真相。
願亡者安息,願生者努力打拚,繼承二二八事件犧牲者求善、求真的意志。」希望已經表
達得足夠清楚。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有興趣的往下閱讀吧。
2017.02.25研討會發表簡報檔:https://goo.gl/UrA4Dv
2017.02.26問題回應: https://goo.gl/OBnMNW
本研究的計算過程和資料,均有公開在網路上,歡迎各位跟我們一起探討問題。
https://github.com/kimballXD/estimate228
計算過程示範請見
https://github.com/kimballXD/estimate228/blob/master/estimate228.ipynb
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 by林邑軒、吳駿盛
摘要:
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歷來一直是相關研究爭執不休的焦點。有些估計採用事件當時的
見證與記載,有些則採用1947年前後的戶籍人口資料來推估。我們注意到,二二八事件受
難者的性別比例非常懸殊,女性非常稀少,絕大多數皆為男性。據此,我們嘗試使用「性
別死亡比例推估法」,重新解讀1947年至1951年的戶籍人口統計資料,估算二二八事件死
亡人數的可能範圍。我們假設,倘若沒發生「能造成性別死亡人數比例懸殊的特殊事件」
,男性、女性的逐月、逐年死亡人數比例,理應會維持在穩定的範圍內。資料顯示,二二
八事件後的幾個月內,男性女性逐月死亡人數比例突然提高。本文推估二二八事件的死亡
人數在1304人至1512人之間。
一、 太過篤定的模糊: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之謎
關於二二八的各種爭議裡,答案最為篤定的,就是死亡人數。最為模糊的,卻也是死亡人
數。七十年後的二二八前夕,我們要冷飯熱炒,認真對待「二二八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
這個老問題。
二二八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從1947年至今,非常多人想要回答這個問題,各種來源與方
法推估的死亡人數,從數百人到十幾萬人皆有。信者信其所信,疑者疑其所疑,爭論不休
,莫衷一是。
按照其來源與推估方法,這些歸估數字可分為幾類:(1)事件當時的官方估計;(2)事
件當時媒體與民眾的估計;(3)流傳在戒嚴時期的臆測;(4)解嚴後採用人口資料所做
的統計推估;(5)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的領取人數。我們認為,(4)、(5) 兩類的推估
,遠比(1)、(2)、(3)類的估計,來得可靠的多。
事實上,目前最廣為人接受的估計數字,乃是採用(4)所做的兩個統計推估。一是作家
李喬在1992年之前所做的估計,後收錄在1995年出版的《埋冤1947埋冤》中。[1]二是人
口學家陳寬政在1992年所做的〈「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人口學推計〉(以下簡稱〈推
計〉)。巧合的是,兩者推估的數字,都在20,000人上下,由於缺乏其他研究的挑戰,這
個數字,順理成章變成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標準答案,廣為各種文獻、展覽所援引。
二、先行者:李喬與陳寬政的人口統計推估
接下來,我們要花一些篇幅,介紹兩位先行者所做的統計推估,並指出我們贊同與不贊同
的地方,從中發展出我們採用的推估方法。
1.李喬的線性回歸估計
李喬的假設是:(1)1947年以後各年的人口統計資料是準確的;(2)二二八事件的死亡
人數都都確實被記載在官方死亡登記數字中;(3)1947年與其他年份的死亡登記數字差
異,都肇因於二二八事件。
根據這三個假設,1947年實際的死亡人數為114,192人,相對於線性回歸推算的死亡人數
95,046人,多出了19,146人。計入正負誤差500人的範圍後,李喬得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
人數,應該在18,446~19,646人之間的結論。
2.消失在《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的人口學推計
陳寬政並不相信戰後人口統計資料的準確性,所以,他反對李喬的假設與其線性回歸估計
方法。
在1992年發表的〈推計〉中,他清楚點出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估計問題的困難,另闢蹊徑
,發展全新的估計方法。儘管陳寬政在文末自陳,「我們並不認為這些數字會比其他各種
估計更確實可靠」,[2]儘管行政院正式出版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並未包含〈推計
〉一文,我們還是認為,在25年後的今天,〈推計〉依然是釐清二二八死亡人數推估問題
,最值得參考的一篇文章。
因此,我們要不厭其煩,稍嫌冗長地詳述該文使用的「人口成長組成推估法」,從中建立
起我們的討論方向。
首先,「人口成長組成推估法」的原理,是運用「人口成長等式」內各項間的關係,來推
估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人口成長等式,指的是一段時間內的人口成長數,應等於期末
人口數減去期初人口數,也相等於對應期間的自然人口增加數(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加
上社會人口增加數(移入人口減移出人口)。
精確的說,陳寬政在推估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時,用的是1947年台灣省的人口成長等式
:
在此式中,P47和P46分別代表1946與1947年底的台灣地區總人口數,B47、D47、I47與X47
則分別代表1947年台灣地區全年的出生人數、死亡人數、移入人數與移出人數。以下,我
們將此式中等號右邊的總數稱為登記總人口差額,而將等號左邊的總數稱為登記人口增加
數。
我們可以在官方的人口統計資料中,找到人口成長等式所使用的六項人口統計數字。若數
字皆準確反應現實狀況,那麼,將對應數字帶入計算,應該會發現人口成長等式的左項等
於右項;或者說,登記人口增加數減去登記總人口差額,其值應該為零。不過,由於陳寬
政認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並不會確實登記,若在這種狀況下計算,理論上,登記人
口增加數將會略高於登記總人口差額。而兩者的差額「人口成長誤差」即可當作
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估計值。更具體的說,陳寬政在〈推計〉所用的二二八事件死亡人
數估計是下列這個估計式:
然而,若直接使用官方的人口統計數據代入計算,並將人口成長誤差直接視為二二八事件
死亡人數,則會獲得一個不可能的估計: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是 -260,948人,換言之
,發生二二八事件不僅沒讓人口減少,反而讓人口增加了。這當然不可能。由於上述的推
論邏輯相當簡單,並無謬誤可能,因此對此怪異情況的合理解釋應是:使用的數字有所偏
誤,才造成了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荒謬推估。
找出問題來源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在人口成長等式中,究竟是哪些數字出錯,才造成
了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荒謬推估?在〈推計〉中,陳寬政將矛頭指向了「1946年年底的
登記總人口」。陳寬政引用文獻指出,由於戰後時期戶籍系統混亂,各項人口統計數字內
逐漸累積了諸多誤差。其中,最大誤差來源可能是由「回籍人口」造成。所謂「回籍人口
」,指的是因為日本戰敗,而在戰後陸續回到台灣的台籍人口,估計總數有25萬人之譜。
由於這些「回籍人口」沒有確實被戶政系統掌握,故1946年年底的登記總人口出現了系統
性的低估。
這雖解釋了1946年年底的登記總人口的問題,但又引發了另一項疑慮:既然當時的人口統
計有諸多問題,那為何可以斷定,同樣的問題不會出現在1947年年底的登記總人口數字上
呢?一個可能的簡單解釋是,二二八事件期間的「清鄉」,同時校正了人口統計數字:也
就是說,以行政意志和武力為後盾的戶籍清理行動,大幅減少了登記人口與實際人口的差
別,亦使得1947年年底的登記總人口相對於1946年大量暴增。對於這點,我們後面會再討
論。
綜上,二二八事件中的清鄉行動,納入了大量的未登記人口,使得1947年登記總人口差額
的增長幅度,大大超過了登記人口增加數。在估計式中,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低報數將被登
記總人口差額的不正常成長抵銷;若我們若我們將「人口成長誤差」全歸給二二八事件,
就會得出「二二八事件使得人口增加」的謬論。
在人口統計數字嚴重偏誤的狀況下,陳寬政要如何運用「人口成長組成估計法」來推估二
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呢?他的選擇是直截了當的:嘗試修正被低估的1946年年底的登記總
人口數。面對此難題,他嘗試了兩種修正法。第一種作法我們稱作「順向修正法」,其主
要精神是:為了規避「回籍人口」對人口統計數字的影響,陳寬政假設1935年後的台灣人
口為封閉性人口,人口沒有移出也沒有移入。然後,他以1935年年底的登記總人口為出發
點,逐年加上台灣地區的自然人口增加數,以推估1946年年底的真實人口數。在戶籍制度
繁亂的戰後時期(1944~1946),他則透過對出生率與死亡率的假設,來求得這幾年的自然
人口增加數。透過「順向修正法」,他提出了兩組估計1946年年底總人口的估計:推計一
是假設1944年到1946年間,台灣地區的出生率與死亡率均維持1943年水準,所得到的人口
估計值;推計二則是假設1944年到1946年間,台灣地區的死亡率均維持在1943年水準,出
生率則降為 1943年的9成水準,所得到的人口估計值。
其次,第二種作法我們稱為「反向修正法」,其作法是利用1947年年底相對準確的登記總
人口,逆推回1946年底的登記總人口。陳寬政亦運用「反向修正法」提出了兩組推估數字
。推計三是假設1947年死亡數,在減去二二八事件的死亡數以後,維持在1943年水準,所
得到的估計值;推計四則是假設1947年死亡數在減去二二八事件的死亡數以後,約等於
1943年死亡數之9成,所得到的估計值。
人口成長誤差,還可以再分解為人口成長數在「不同性別、不同年齡組」上的誤差。因此
,陳寬政進一步假設,若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均為男性、年齡在15~64歲之間、且外籍人
口的性別年齡分佈與台籍人口20~64歲的分佈相同,則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就可以用
15~64歲男性人口在1947年的人口成長誤差總和來估計。故,若進一步將二二八事件死者
特性的假設再運用在推計上,則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推估值,在前兩個推計是 27,923
人;在後兩個推計是18,352和18,333人,如下表所示:
最後,陳寬政得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也許是在一萬八千至兩萬八千人之間……如
果必需為這些推計下個結論,我們的結論就是『沒有結論』」的結論。[3]
那麼,該如何評價近二十五年前陳寬政對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所作的推估?首先,陳寬政
的推估是突破性的。他把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爭論,轉化為建立在具體資料、清晰的假設與
明確推論架構的學術問題。之後的研究者,不論是否同意其推估,都能從其推論架構、對
資料的假設與檢證,進一步評價其得失。
其次,在具體問題上,陳寬政亦將二二八事件的可能死亡人數,限縮到「一萬八千至兩萬
八千人」的範圍。若從「總人口推估」的角度評價此推估值,這已經是個相當精確的估計
。然而,若我們從歷史事件本身出發,則我們不得不說,18,000人死亡和28,000人死亡,
對於二二八事件的事實確立,仍然是過於寬鬆的範圍。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們在堅持推估的邏輯性與嚴謹性的同時,再將誤差範圍近一步縮
小,讓我們的估計,更加靠近歷史事實呢?我們認為,陳文推論的幾項細節裡,隱藏著進
一步逼近答案的關鍵,正好和我們的想法不謀而合。在下一節,我們會比原始使的發想,
與〈推計〉中暗示卻未發揮其潛力的線索串連起來,逐步呈現我們的論證。
三、恆常中的變異:性別死亡比例隱藏的暗語
讓我們再詳細檢視一次〈估計〉的推論過程。該文得出估計數字的方式是:先利用1946年
年底的修正人口總數和人口成長等式,取得1947年的人口成長誤差數,然後,再將誤差數
中屬於15~64歲男性的部份,歸因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低報數」。
這樣的推論邏輯存在著一個內在問題:若說1947年15~64歲男性人口成長誤差數,是由二
二八事件的死亡低報造成;那麼,1947年女性、以及男性其他年齡組的人口成長誤差數,
又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假設造成女性和男性其他年齡組的人口誤差數的主因,是某因素X;那麼,又該如何排除
此因素X,亦是造成15~64歲男性的人口成長誤差主因的可能性呢?換言之,我們認為,〈
推計〉一文把1947年15~64歲男性的人口成長誤差數單獨分離出來,本身就缺乏合理的理
由。
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推計〉將「1947年人口成長誤差數的一部分歸因於二二八事件」
。這雖是困境的來源,卻也是進一步發展替代性解釋的契機。此推論邏輯暗示,「二二八
事件的死亡」與其他可能被低報的死亡,似乎有著不同的特性。什麼樣的特性呢?由於事
件的時代背景與政治性質,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幾乎都是男性,特別是15~64歲的男性。
在這種狀況下,若我們能夠找出一種方法,直接估計1947年的男性死亡人口,我們就能迴
避其他替代解釋的干擾,將死亡人口的誤差,數直接歸因到二二八事件上。
從概念上來說, 1947年的男性死亡總人數,可以分為「正常死亡」和「二二八事件所造
成的死亡」兩部份。我們接下來要作的,是嘗試估計1947年男性死亡總數中的「正常死亡
」部份。之所以先關注正常死亡的部份,是因為比起不正常死亡,正常死亡有著更多可應
用於估計的穩定特性。就方法上來說,我們用於估計中的人口特性,是鎖定二二八事件的
特質,從「性別死亡比例」來計算「正常死亡」之外的「二二八事件所造成的死亡」。
我們這樣定義「性別死亡比例」:在一定期間內,男性死亡人數相對於女性死亡人數的
比例。當然,我們完全明白,若將計算的時間與地域範圍延伸的足夠大廣,並不可能找到
一個相對穩定的比例常數,可以有效歸納人類社會中的性別死亡比例。
但是,若將計算的時間與地域範圍收束得足夠狹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一個相對穩定的
性別死亡比例範圍,的確有可能存在,而它也確實存在我們使用的資料中。
如下圖所示,1947~1951年間台灣地區的性別死亡比例,在多數狀況下都在 1.01~1.15這
個狹窄的範圍間震盪。性別死亡比例唯一超出此範圍的月份,是1947年1月到 1947年4月
。再仔細檢查1947年的狀況,又可發現1947年3月~5月的性別死亡比例,大幅超越其他年
同期的性別死亡比例。換言之,官方的死亡登記資料自身即顯示,1947年3月到5月間台灣
地區發生了一些狀況,推升了男性相對於女性的死亡人數。
是什麼事件造成了這幾個月間的「超額男性死亡」?最有可能的原因,當然是二二八事件
的發生。
觀察實際資料,我們可以確認下列關於性別死亡比例命題的有效性:
(1) 台灣地區在1947年左右的自然死亡性別比例,是相對穩定的。
(2) 由於對應月份的性別死亡比例有明顯的提高,我們認為,官方的死亡登記數字,至
少部份反映了在1947年3到5月間,由於二二八事件中造成的死亡人數。
以上述命題為基礎,我們將應用「性別死亡比例」此人口特性,並根據下列四點假設,
來推估二二八事件進程中死亡的人數:
(1) 為了方便計算,我們假設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都確實被記載在官方死亡登記數
字中。此假設是否合理,應該如何校正,我們將在後續陸續說明。
(2) 我們對死亡人口登記數字的準確性假設,是更強且更一般性的:我們假設在相關年
月份,台灣地區的死亡人口登記資料,在總數、死者性別、與死亡月份方面的登記,均相
對準確。
(3) 我們假設二二八事件所造成的死亡,均在1947年的3~5月間發生,死亡人口皆是男
性。
(4) 根據上述假設,則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就可以用1947年3~5月男性登記死亡總
人數,減去1947年3~5月男性正常死亡總人數推估值,來進行推估。
四、解謎: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結果
1.我們的推估結果
結合此四點假設,我們將以下列流程計算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推估值:
(1) 推估1947年 3~5月,各月正常死亡人口的性別死亡比例。
(2) 將各月份的女性登記死亡人數,乘上對應月份的性別死亡比例,得到對應月份的男
性正常死亡推估值。
(3) 將各月份實際的男性登記死亡人數,減去對應月份的男性自然死亡估計數,得到各
月份的二二八死亡人數推估值。最後加總各月份推估值,得到二二八事件死亡總人數的推
計值。
此計算流程中,唯一會影響計算結果的估計數字,是「1947年3~5月正常死亡人口的性別
死亡比例推估值」;其他的數字都是人口統計數字,已經藉由前述假設固定下來。因此,
以下對二二八死亡人數的不同推估,皆是從不同的正常死亡性別比例推估值所導出。
首先,推估一是最直覺的:1947年3~5月正常死亡的性別比例推估值,可以用其他年同期
的性別死亡比例加權平均值來評估。在推估一中,我們用1949~1951年的資料來推估1947
年3~5月正常死亡的性別比例。由此推估值所計算出的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為1,373人。
我們可以怎樣改進推估一的結果?一種方式是利用已知的「統計資料」來修改推估結果。
關於二二八事件的死亡,有一份爭議頗大,但仍可茲參考的統計資料:由二二八事件紀念
基金會,根據賠償個案所整理的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資料。[4]在剔除已知的白色恐怖受難
者後,我們從二二八事件基金會釋出的資料中,將788位獲得賠償的二二八事件受難者(
包含失蹤與死亡),根據其受難事實,整理成「二二八事件賠償資料表」。[5]
在這份表中,能幫助我們修改推估結果的資訊,是受難者的死亡日期。根據我們的整理,
在賠償資料所記載的788位受難者中,有583位有著死亡日期的記載,其死亡日期的月份分
佈如下表:
從上表我們可以發現,二二八事件受難者的死亡日期,絕大多數都落在1947年的3到5月。
這樣的資料分佈,也符合我們觀察「性別死亡比例」所得到的結論。不過,事實上在賠償
資料中,還是有些死亡案例發生在二月(即二二八當天)和六月以後。故應用上述資料,
我們可以修正推估一的數字。作法是將非於1947年三到五月死亡的二二八受難者的人數比
例,加回推估數字之中。換言之,若推估一的1,373人的死亡人數,僅是所有死亡人數的
95.4%,那麼修正後的二二八死亡人數推估數(推估二),即為1,440人。若位兩個估計加
入上下5%的誤差值,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推估數應在1304人至1512人之間。
五、問題與討論
1.1947年人口統計資料的準確性
如前所述,李喬、陳寬政,還有我們的推估,都是建立在「1947年的人口統計相對準確」
的假設上。這個假設經不經得起檢驗呢?
我們沒有直接證據,只能從1947年的時空背景來討論。眾所皆知,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台
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於3月20日發佈「綏靖部署(調整)計劃」,從3月21日開始實施。簡單來
說,借用陳儀的話,清鄉是為了清查「武器」和「惡人」,在這個過程中,如吳勇正指出
的,「找出惡人方面最徹底的方式就是進行戶口清查……清鄉工作的[戶口清查]……目的
雖是捉拿其他漏網之魚的叛亂份子,另一個收穫卻也讓台灣地區的戶籍資料更加完備」。
[6]
根據吳勇正的研究,清鄉中的戶口清查,像是「無身份證明者」的處置、連保切結、鄰長
村里長連坐處分等措施,[7]有調查的成分,也有恫嚇的作為。據此,我們很有理由相信
,對於危如累卵的政權而言,其必將窮盡所有力量,盡力完成清鄉的相關工作。我們也才
有理由認為,清鄉有意無意間,校正了1947年的人口統計資料。
因此,除非有更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1947年的人口統計資料仍有重大偏誤,否則我們還
是傾向認接受,1947年的人口統計資料是可靠的。
2.賠償資料能帶給我們什麼資訊
由於二二八事件受難人數在18,000至28,000人之間的說法深植人心,與獲得賠償的788人
相距甚遠,[8]所以,台灣社會甚少嚴肅討論賠償資料的參考價值。這造成了一個僵局,
引用賠償資料的研究,動輒被扣上淡化二二八事件的帽子;另一方面,相信主流數據的研
究則被斥之為誇大二二八事件的規模。
拆除環繞其外圍的爭端不談,二二八事件賠償資料是否具有參考價值的關鍵因素是,究竟
有多少受難者家屬,不能、不願、不敢提出賠償的申請?
我們無法從賠償資料本身獲得答案,但是,我們可以從另一項資料獲得一些線索:戒嚴時
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一般稱之為白色恐怖)的補償資料。從1998年到2014年年底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一共受理了10,067件補償,佔目前以知的
全體恐怖受難者16,132人的62.4%。[9]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發生於1959年以前的受難人數共有9,876人,佔全體的61.2%;再者
,張茂雄根據補償基金會判決書資料所製作的資料庫共收錄了12,541人,其中外省籍的受
難者佔了41%。[10]這兩個數字告訴我們,即便超過6成的受難者案發在久遠的1950年代
,更有4成以上是相對缺乏親屬網絡的外省籍受難者,由家屬或提出補償申請的比例仍然
維持在6成以上。
對照於發生在1940年代末期,大多數受難者皆為本省人的二二八事件,我們實在沒有理由
認為,賠償資料是個毫無意義的估計值,輕率接受二二八事件的實際死亡人數是賠償人數
好幾十倍的說法而不曾懷疑。[11]
3.我們還能做什麼
除卻從人口統計資料所做的推估之外,亦有一些學者,從質性的資料,就全體、各個區域
的衝突情形,進行死亡人數的估計。[12]我們認為,質性的推估,若與人口統計的推估、
賠償資料做區域性做進一步的比較,應該有助於提升整體死亡人數估計的準確性。
本文只是一個立基於前人成果的研究嘗試,期許未來的二二八研究,能夠用理性、嚴肅的
態度,探究歷史留下的謎題,逼近永不可得,卻得日日追尋的真相。願亡者安息,願生者
努力打拚,繼承二二八事件犧牲者求善、求真的意志。
註解:
[1] 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基隆市:海洋台灣,1995年)。
[2] 陳寬政,〈「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人口學推計」〉,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
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附錄5(台北:行政院,1992),頁13。
[3] 陳寬政,〈「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人口學推計〉,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
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附錄5(台北:行政院,1992),頁13。
[4] 張炎憲主編,《二二八事件辭典(別冊)》(臺北:國史館、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
念基金會,2008)。
[5] 由於總表過於龐大,在此處不將總表列出。
[6] 吳勇正,《戰後台灣戶政變革之研究:從「接收復員」到「清鄉戒嚴」(1945-1949)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6月。頁59。
[7] 同上註,頁68-73。
[8]賠償人數來自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的網頁資料:
https://www.228.org.tw/pages.aspx?v=82D4F7824F7815C6
[9] 此為國防部「清查戒嚴時期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專案在2005年清查的結果,從各機
關、監獄共查到了27,350人次的叛亂、匪諜案件,扣除重複人次共計有16,132人。這是目
前較為可靠的白色恐怖受難者人數。
[10] 2011.07.14,中廣新聞網,王曉波:白色恐怖受難者 4成外省人,
https://tw.news.yahoo.com/%E7%8E%8B%E6%9B%89%E6%B3%A2-%E7%99%BD%E8%89%B2%E6%81%90%E6%80%96%E5%8F%97%E9%9B%A3%E8%80%85-4%E6%88%90%E5%A4%96%E7%9C%81%E4%BA%BA-084839264.html
[11] 以18,000人計,是788人的22.8倍,以28,000人計,則是35.5倍。
[12] 例如,褚靜濤,〈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的推測〉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
學術論壇,(2003年卷)。吳乃德,〈歷史記憶中的模糊與未知:二二八死難人數的爭論
〉,(《思想》,第21期,2012),頁17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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