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末代三輪車的身影】
台北市交通工具演進的歷程裡
人力三輪車在早期扮演重要的接駁角色
直到1968年市府決定
全數收購並禁行
才逐漸消失在人們眼中
#市府說1960年收購人力車一輛三千元 #1964年收購變六千元
#如果是今日收購 #買不到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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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68/06/24
圖說:台北市政府為了建設現代化都市,宣布收購全數三輪車,人力三輪車從六月廿四日起,將從台北街頭絕跡,目前三輪車已陸續被送入回收場
來源:聯合報
攝影:本報記者
歷史新聞
【1968-06-25/聯合報/03版/】
人力三輪客車 今起禁行北市
六鄉鎮車准在原地行駛 北市收購工作進行順利
【本報訊】從今天起,人力三輪客車全面禁止在台北市區內行駛,台北市警局說:違反者將予扣車和處罰。
目前在台北市郊六鄉鎮行駛的人力三輪客車,據市警局說:下(七)月劃歸台北市管轄後,仍准在原範圍內行駛,但不准進入現在的台北市區,是否辦理收購,將予研究。
人力三輪客車昨(廿四)日在台北市的繳車收購工作,進行順利,市警局交通科人員全體加班,至晚上十二時止,全市僅剩的八百九十一輛營業三輪客車,已有八百廿六輛辦妥收購手續,只有六十五輛尚未繳車。用三輪車繳了近二百輛,尚有五百餘輛未繳。
昨天繳車的三輪車工友,每輛車子可以領到收購費六千元,自行轉業補助費二千元,救濟金四千元,共計一萬二千元新台幣。但由政府輔道就業的三輪車工友,每輛車子只領六千元收購費。
台北市原有營業三輪客車一萬四千零一輛,民國四十九年八月開始收購,當時收購工作並不順利。
去年六月廿四日,行政院鑒於客觀事實需要,核定台北市在一年內收購所有行駛的人力三輪客車,經警方全力執行,昨天到期,收購工作效果良好。
昨天,數百名三輪車工友,騎著他們的車子,先到北市五常街繳車,再到北平路市警局交通科辦理領款手續,警方昨天為了方便他們,需要附繳的戶口謄本,暫時准許免繳,以後再補。
昨天繳車的大部份三輪車工友,志願自行轉業,據他們表示:政府為了交通和市容,淘汰人力三輪客車的原則不錯,只是,部份年齡較大的三輪車工友,轉業較為困難,另外,轉業臨時清潔隊員的人,也很擔心工作不能長久,希望輔導機構能儘力予以保障。據台北市警局說:三輪車工友繳車後,有八百人已輔導轉業計程車司機,另有約七百人等待訓練後輔導轉業為計程車司機。已輔導轉業進入各公私營機構服務的約一千七百餘人,志願轉業北市清潔隊員的最少,只有五十餘人。
【本報訊】台北市內自今(廿五)日起禁行三輪車。台北市收購營業及自用三輪車工作,已於廿四日午夜前截止,為收購三輪車而成立的執行小組,將於七月一日結束。
市府表示:此一收購三輪車的工作,係為配合工商業發展,建設現代化都市,謀求改善合北市的交通秩序,發展機動交通工具,以取代人力三輪車。
市府說:民國四十九年九月一日起,已經開始辦理三輪車的收購,當時營業三輪車的收購價格為每輛三千元,至五十三年八月一日,提高收購價格為每輛六千元,並輔導三輪車工友轉業。
凡年富力強,合乎轉業條件的,市府都給予轉業輔導,如不合轉業條件者,除收購費六千元外,並發自行轉業補助金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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