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是ㄧ件好麻煩的事](二)
ㄧ年前的四月三十號禮拜五,我收到了來自好姐妹去夜店的訊息邀約。
原先我是興趣缺缺的,但當我下樓,看見餐桌上媽媽幫我收的信件時,我找到了去夜店喝個爛醉的理由。
在我這個年紀,收到紅色炸彈是家常便飯。基於一個「多沾喜氣多福氣」的概念,只要我有空、排得到假、換得到班,我都會去參加婚禮。不是有個說法是說在婚禮上遇見的緣份都是正緣嗎!
好啦我承認我還是很想走向婚姻這條不歸路,才會如此心浮氣躁。
但若收到的是前男友的喜帖呢?
人在迷惘的時候,除了會去求神問卜,還喜歡從酒精中尋求解答。
「今晚不醉不歸。」我回覆好姐妹道。
由於好姐妹家住在遙遠的淡水,要進一趟台北市區,就等同於是一個古代書生要進京趕考的距離。所以她通常會先來我家和我一起梳妝打扮,再一起搭計程車出去。
好姐妹才一進我家門,我就把喜帖拿給她,說:「妳看。」
「Good,這很值得爛醉一場。等下一進夜店就先買五杯tequila shot。」好姐妹一看完就拍拍我的肩頭道。
雖然已經和前男友分手了半年,早已沒有糾結、沒有不甘心、沒有癡心妄想。但曾經陪伴過自己最親密的每個情人,就算在分手後沒有變成仇人,也會變成最強勁的敵人,競爭著得到幸福的速度與密度。
因為人永遠太看得起自己,所以失戀後我們總要說:「我很好,是他不值得、是他的損失。」
其實這世上沒有誰比誰好,每個人都有可愛之處亦有可恨之處。ㄧ切比較級,皆是騙自己「比較好」的手段而已。
我曾經花費了兩年青春爛漫的美好歲月在這個男人身上,為的就是換取一張印著我和他的名字的喜帖。
喜帖我是收到了,但上面印著的,卻是他和另外一個人的名字。
我並不難過,可是難堪。
進入夜店後,五杯tequila shot還無法放倒我這個老江湖。和好姐妹在吧台邊乾完了滿滿一整盤的shot,我們進入了舞池去搖晃身體,尋求一個有緣人在看見我拙劣的舞姿之後,還能請我個一醉方休。
所幸上天對我還不算太壞,出外晃蕩了一陣,我和好姐妹的進帳不錯,騙了三個傻子喝到了七杯酒。
我總會帶那些與我搭訕的男人去找我熟識的bartender買酒,然後把鈔票折成小小的一塊塞在bartender的掌間。每個bartender會有自己可以請客人喝酒的扣打,他會用這個扣打來請我及幫我買酒的男人喝酒,而我替他收來的買酒錢,自然就變作他個人獨享的小費。
這就是我在台北市的夜店還算能吃得開的原因。反正花的又不是我的錢,大家互利共生活在這個蠶食鯨吞的花花世界。蠶食的是酒,鯨吞的是身體與靈魂。
其實這晚我在剛進夜店沒多久,就發現了一個令我頗有興趣的男人。
他穿著白色襯衫,袖口捲成七分長,站在舞池正前方的包廂前抽菸,一副漠視人間的入定老僧狀。
玩家。我心想。
能這樣淡定望著池中物而不隨著春心蕩漾的,通常都是識途老馬。
這點引起了我的玩心,更想將他ㄧ舉拿下。
我向好姐妹眼神示意,朝白襯衫男的方向移去,在他附近稍稍搔首弄姿了ㄧ陣,但只能輕微。如果在無人起鬨的狀態下直接飆出locking、popping,那就是只會遭人側目白眼的行為,而且很丟臉。
況且我也不會。
此時好姐妹再假裝遭人推擠,ㄧ個踉蹌推倒了我;我再不小心ㄧ個踉蹌,向後跌入白襯衫男的懷中。
他用沒拿菸的那隻手撐起了我,再馬上丟掉尚未抽完的菸頭,兩手一起扶上來。
「沒事吧?」他說。
我抿起嘴,假意羞澀的搖搖頭,露出如紫薇般不食人間煙火的無辜眼神,只敢望住他一眼,就垂下眼簾,好像今晚是自己的初夜。
「要進來喝一杯嗎?」他扶正我後又說。
「好啊。」我輕輕點了點頭,就讓他拉著我的手進入身後他的包廂內。
成功達陣。我心想。
不過他禮貌地和我喝了兩杯之後,就被他身旁的鶯鶯燕燕們拉去划拳了。
我和好姐妹繼續堅持著在他包廂內跟他的其他男性友人們交際聊天。聊了一陣發現這個男人似乎有點搶手,難成我囊中物,就摸摸鼻子假裝尿遁,離開了他的包廂。
雖然有點可惜,但也不至於為此神傷。畢竟還有什麼事會比收到前男友的喜帖更可怕的呢?
我和好姐妹進入廁所補妝,重新整理自己,準備再戰ㄧ回。走出廁所,還看到有個女的直接醉倒在廁所門口,被安管抬走。
然後我的記憶就到此為止了。
第二天一早,當我睜開眼睛看見我房間的天花板,我知道我又虛擲了人生幾個時辰。不過這種事情常有,就像兩歲前的記憶我也通通沒有一樣,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但當我再一轉頭,發現床旁地板上的白色襯衫和我的夜店戰袍揪結在一起後,我就知道事情大條了!
我雖然很常喝個爛醉,但還從來沒有過一夜情的經驗。現在身邊多了一個光著膀子的陌生男子在呼呼大睡,其慌張程度比睡過頭沒考到期末考還嚴重。
幸好他身下的駝色卡其褲還在,而我雖然早脫下了原本的衣服,但身上還換上了睡衣。看到此,我稍稍的放心了一點。
可衣服還是有可能是在做完後才穿回去的!
我馬上翻找包包,抓起手機,就躡手躡腳地衝進廁所去打給好姐妹。
電話打了第五通,好姐妹終於接了。
「妳在哪裡?妳為什麼沒有跟我回家?妳知道昨天那個白襯衫現在躺在我床上嗎!」說著我竟透出了一絲興奮之情,畢竟昨晚我也曾有一刻心心念念著要擄獲這個男子。
「我有問妳要不要跟我回家啊,是妳自己說一夜情也沒關係,我才自己坐計程車回淡水的。很貴耶,幫我出三百。」好姐妹說完還打了個大哈欠。
「幹,我有說這種話?」一時之間突然覺得自己是個淫娃。
「怎麼樣?他老二大嗎?妳昨晚有高潮嗎?」好姐妹饒富趣味地問。
「我什麼都不記得啦!我只記得昨天晚上我們上完廁所出來,看見一個女的在廁所門口昏倒被安管抬走,然後就通通失憶了。」我回。
「馬上檢查下體!如果沒有撕裂傷表示妳是自願的,沒被強暴;如果有流血破皮那表示妳被硬上,趕快報警。」好姐妹話鋒一變,嚴肅地說。
我依言乖乖解下褲子,坐在馬桶上查看了一下。發覺我不痛,也沒什麼特別的感覺,所以應該是不用上警局。
「我覺得好像沒事,而且我有穿衣服,他也沒脫褲子,所以應該還好吧。」
「Good,沒被強暴就沒什麼好擔心的。我睡啦掰!」好姐妹急著掛上電話。
「等一下啦!啊昨天後來到底發生什麼事?我們不都離開他的包廂了嗎?為什麼又遇到了?妳有喝醉嗎?」我則更著急著問。
「還好啦我沒怎麼醉,還有意識自己坐車回家。只是我line裡多了一個叫sky的計程車司機,早上傳訊息來問我還好嗎,讓我覺得很驚恐。」好姐妹回道。
「怎麼會驚恐?小黃司機還關心妳耶,這表示人間處處有溫情,值得表揚啊!」
「幹,這年頭還有人叫sky嗎?鄭伊健的極速都幾年前的電影了?我看見他的大頭貼圖像,根本不覺得是sky,是let me die!讓我死了吧!我怎麼會把電話留給這種人,所以我訊息連已讀都不敢,就直接封鎖加刪除了。」
「好啦孽緣斬了也好。那後來咧?我為什麼又遇到白襯衫了?」我又問。
「我們後來又回吧台去跟妳認識的那個bartender喝啊,喝ㄧ喝妳就自己跑掉了。然後我再看見妳,妳就已經跟白襯衫抱在一起了。我就過去問妳要不要回家,妳就說妳要跟他ㄧ夜情,我就回家啦。」
「靠腰妳怎麼不阻止我?」
「我想說妳很久沒打炮嘛,結果還是沒打到,可惜。」
「吼唷妳不要給我說風涼話!我現在該怎麼辦?可以直接叫他走嗎?」
「看不出來妳這人還挺薄情寡義的嘛,昨晚還表現地好像多想得到他ㄧ樣。反正出來混的都很上道啦,他看起來也不像第一次去夜店的樣子,妳叫他起來,他就會走了,不用給他計程車錢也沒關係。」
「好,我現在就去叫他起來。」說完我就掛上了電話,稍微用清水整理了ㄧ下花了的妝容及揪結的髮絲,再躡手躡腳地走回房間。
但當我回到房裡,白襯衫卻早已穿回他的白襯衫,正坐在我床邊。
「你起來啦?要不要喝點水?」我裝作禮貌客套地說。
「好啊。」他回。
我出去外面的小客廳倒了杯水給他,也替自己倒了ㄧ杯。
我家是有頂樓加蓋的老舊公寓,但室內並沒有樓梯可以連通兩層,必須要走室外的客用樓梯才能上下。原先我是和父母ㄧ起住在樓下的,樓上頂加則是出租。但上ㄧ個房客搬走後,我就央求父母把房子便宜租給我,畢竟在這個物價飆漲但薪水不漲的年代,要買ㄧ棟在台北市內的房子比登天還難,居然家中有此資源,我又想稍稍脫離父母掌控,這真是世上最合算的生意。
拿著水返回房間,我們倆喝著水相對無言。
老實說,在明亮的自然光下再看白襯衫,他已不如昨晚在醉眼迷離的昏暗燈光下那般帥氣。所幸他的身型還是好看的,雖然沒有腹肌,但至少手臂很壯。
所以,我還算撿了個不錯的貨色回來?
算了,反正我現在妝都花了,也是沒好看到那裡去,根本沒資格批評別人。
「我們⋯昨天⋯沒怎樣吧?」喝了半杯水後,我鼓氣勇氣卻卻地問。
「妳是問我們有沒有發生關係嗎?」他反問。
我點點頭。
「沒有,妳不用怕。我在喝醉的時候,是沒有性感覺的。」
「什麼?」什麼是性感覺?
「就是我根本硬不起來,所以我們沒辦法上床,這樣說妳明白了嗎?」他回。
「哦⋯。」我釋然地點點頭。
「妳昨天晚上吐了,衣服有沾到ㄧ點,所以才幫妳換衣服。」他又說。
「哦⋯謝謝。」第一次被人佔便宜還要跟人道謝的。
唉,酒精啊!
「我不是壞人,妳可以不用那麼緊張。」他先啜飲了ㄧ口水才說,說完還微揚起嘴角,露出了ㄧ種有些邪氣的笑容。
這ㄧ刻我突然又覺得他帥了!
逼!逼!逼!逼!
馬的我的壞男人雷達響了。我從小到大沒交過ㄧ個正直肯專心ㄧ意對我好的男朋友,我會有感覺的,通常都是ㄧ去不回頭的浪子。但我現在已經二十九歲而且還剛剛收到了前男友的喜帖,我不能再冒著在情海波折的風險與人交際,下一個男人得是一擊必中、百步穿揚與我開花結果。
這個笑容雖然很是令我心動,但必須捨棄、必須捨棄、必須捨棄!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妳的身材還不錯,只是胸部墊得有點厚。」他又突然開口。
幹,這是褒是貶?
「哦⋯謝謝。」只能說我的服務業精神在此刻發揮地無懈可擊,不禁懷疑自己EQ是否有點太高?
「妳昨天很酷,我還在跟別的女生說話,妳就走過來把我拉走了。我還沒遇過像妳這麼主動的女生,完全是高手。」
「是嗎?我都不記得了耶。」邊說我還邊假意羞澀地抓抓頭。
「那妳也不記得妳昨晚對我做過什麼嗎?」他的語調上揚地很耐人尋味,像是大野狼扮成奶奶在叫小紅帽快點進屋來。
靠腰,不會結果其實是我強暴了人家吧?我還在那邊檢查下體,他不要報警抓我就謝天謝地了!
「什麼?」我只能裝傻。
「算了,妳不記得就算了。妳有男朋友嗎?」他邊說邊站起身來。
「沒有。」我搖頭,目光隨著他的動作升高。
「我也沒有女朋友,所以我們都沒有做什麼壞事,妳不用擔心。那⋯我就先回去囉。」
「好,我送你。」我開了門領著他出了門口。
待他穿完鞋,他站起身,欲言又止地看了我一陣,終究又忍不住開口:「妳⋯不要我的電話嗎?」
這問話令我不禁釋然地微笑出聲。
在經歷了那麼多不堪回首的戀愛歷程後,還有個入得眼的陌生男子發掘我的魅力。這舉動可愛到讓我覺得感動。
逼!逼!逼!逼!
壞男人警報再度響起。怎麼辦,我好心動、好心跳、好心悸到好想馬上回房間拿手機跟他交換聯絡方式。反正我們男未娶、女未嫁,也還沒有固定性伴侶不是嗎?
不行不行不行!我已經二十九歲了,我的下一場戀愛勢必要是ㄧ擊必殺。我現在就是
陰屍路裡的Rick,手槍裡只剩一發子彈,要對付迎面而來的一隻喪屍才能逃出生天。Rick很強,直接爆頭沒有問題,那我為何還要冒著被咬的危險去和喪屍肉搏呢?
我還有選擇。
我輕輕向前挪了一步,雙手勾上他的脖子,再把頭埋進他的頸窩。我在他身上嗅到了香水和香菸完美融合的氣味,也是令我心醉的壞男人氣息。
「再見。我會永遠記得你,好不好?」我輕聲說。
此時他的雙手也環上我的腰間,捨不得似地再拉緊了一點,邊說:「我知道了。我也會永遠記得妳是第一個,帶我上床卻沒有上床的女生。」
我輕輕地放開了他,唯雙手還勾在他頸後。
接著他突然低頭,迅雷不及掩耳地親了我一下。
「你幹嘛!」我則反射性嬌羞。
「昨天是妳先親我的,現在還妳。」他答。
那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一夜情經驗。我們沒有做愛、沒有留下聯絡方式,連名字都不知道。但他帶給我的陣陣漣漪,讓我不禁心癢到在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後,馬上回房去記下了那天的日期。
五月一號。
還三八地在床上翻滾了幾圈,嗅聞他留下的味道。
我從包包裡拿出手機,下意識地看了下今天的日期。
靠腰居然又是五月一號。
闊別一年不見,當日的白襯衫今日換穿黑襯衫,站在我眼前唱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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