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不要再演戲打假球了」
今天早上,內政部終於回應了預售屋轉售紅單炒作的民怨,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建案廣告上如果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就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我就直接講了,內政部不要再裝傻打假球啦。你知道你一發文,各地的房市討論群都在笑你嗎?以為做做樣子演演戲沒人知道?
我來告訴大家為什麼。
內政部援引的條文公平交易法第21、42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假的!你打去任何一個「潛銷」中的建案,銷售人員都會跟你說:「目前本案還未公開推出,請您留下姓名電話,會有專人與您聯絡」。過沒多久,專人就打電話來了,告訴你建案尚未正式公開,先付訂金保留喜歡的樓層戶號,等建照下來再正式簽約。
徐國勇部長,花敬群次長,建商根本不會隱瞞「尚未取得建照」的資訊,是要怎麼用 #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真正可以罰的是哪一條呢,答案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58條: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處 #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看清楚,重罰4~20萬,內政部為什麼只講公平交易法最高可罰2500萬,而不敢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的4~20萬呢?
更不要說,這一年來,到底抓到幾件?開罰了多少?要不要公布出來給大家看看?
下個禮拜,時力黨團就會提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修法,拉高未取得建照銷售的罰鍰。
最後再給內政部一個台中的神秘清單。知不知道「不可」、「可」代表什麼意思?這些案子,有沒有在建照核發前潛銷偷跑收訂金?
內政部好好去查吧,別再演戲打假球了。
1.文心大慶,不可
2.勝美有禮,不可
3.和宜極美,不可
4.和築好好窩,可
5.長虹天擎,可
6.富宇凡爾賽,可
7.遠雄之星8,可
8.鼎泰中城,可
9.誠邑築,可
10.惠宇G0系列,可
11.達麗,綁約(一年)
12.藏富滿滿,可
13.聯悦聚,說不可但合約沒寫
14.微笑之心,可
15.豐謙蜜之地,可
16.惠宇千曦,可
17.總太洲際W,可
18.鉅虹水岸岩,可
19.精銳萌未來,可
20.昂峰謙若樹,可
21.碧根21,可
22.國泰plus, MEGA,可
23.精銳fun未來,可
24.黎明觀邸,?
25.沅林築青 ,可
26.昂峰鉑麗 ,可
27.順天謙華,可
28.順天豐華,可
29.富宇峰景/松禾苑,可
30.新業築願景,可
31.浩瀚森之道,可
32.總太陞霖太美,可
33.鴻邑晴川硯,可
34.泓瑞水美捷堡,可
35.新業自由居,可
36.大鑫大心,?
37.惠田森聆苑,?
38.元城文學苑,?
39.寶睿新湛,可
40.達麗居山 ,可
41.大城樂好事 ,可
42.東方博舍,可
43.小時代2,可
44.大毅人人幸福,不可
45.順天景美,?
46.勝美新東區,不可
47.麗寶微笑世界,可
48.鉅虹森CASA 可
49.大毅家幸福 可
50. 崛世回興大,可
51.富宇海德公園 可
52. 富宇中央公園,可
53. 總太覓蜜,可 但綁一年
54.佳鋐科藝,不可
黎新公園精銳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The Good Life 國際城市巡禮] 巴黎的倖存
提起巴黎,遊客都對這個城市的浪漫氣息沉醉不已,卻不一定知道它多次幾乎歸於寂滅,甚麼也不剩。
自18世紀以來,巴黎反覆經歷多場革命和戰爭,一些原有的地標建築遭受破壞之餘,卻也重新建起富法國情懷的城市景觀。像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大量一些象徵封建制度的教堂、國皇銅像被推翻,而且也有連串「去帝國化」的措施,例如將「路易十五廣場」改名為「協和廣場」,好些古墳更被開棺剖屍,教人想起中國的文革。不過拿破崙上台後,對巴黎進行了擴建,巴黎凱旋門和羅浮宮南北翼就於那個時候修建,城市的品味有增無減。
1859年,拿破崙三世委任巴黎警察局長奧斯曼男爵負責巴黎城市改造,這一翻改造,首要考慮自然不以浪漫、藝術等理念出發,也沒有什麼保育概念,基本上完全出於維穩需要。巴黎的環城路、自舊城區向各方伸展的筆直林蔭大道,基本建於這個時期,目的是避免革命一旦發生,革命份子能像在橫街窄巷中輕易設置路障,以及方便軍隊行動。奧斯曼男爵也將巴黎的運河地下化,減少軍方瞭望塔的死角,令革命份子無法以運河作為戰壕。他同時拆掉不少歷史建築、文物,改建大量新古典主義廣場、公園、火車站等等。當時對舊城區的破壞,引發持續至今的歷史、保育爭議。只是一般遊客看來,那批新古共建築似乎也美倫美奐,對於再之前的建築遺產哪些保留哪些失卻了,也沒有再深究。
1870年,普法戰爭爆發,巴黎公社失守之際,採取了焚城戰略,是巴黎建築歷史的另一場酷劫。但這之後,巴黎先後於1889和1900年兩度舉辦世界博覽會,前者紀念法國大革命一百週年,後者幾乎同期舉行奧運會,當時已有主辦國際盛事趁機重新規劃、擴建城市的概念,艾菲爾鐵塔、巴黎地鐵系統等就修建於那個時期。巴黎當時除了奠定全球旅遊觀光中心的地位,二戰時德國文化評論家、思想家班雅明(Walter Benjamin)就曾以「十九世紀之都」來形容當時的巴黎。
二戰期間,納粹德國閃電戰聲勢驚人,瞬間就纖滅法國精銳部隊,首都巴黎面對玉石俱焚的危機。法國政府被震懾之餘,決定不再戰而集體投降。史家朱利安‧傑克遜(Julian Jackson)在《法國淪陷:1940納粹入侵》指出,法軍經歷比利時、敦刻爾克兩場戰役後,已寡不敵眾,根本守不住巴黎,而為了保護公民和巴黎歷史悠久的建築,情願及早投降,以作瓦全。這就像國共內戰後期,留守北平的傅作義率全軍向共軍投降,以保全北平人民和文化古蹟,殊不知古城牆還是盡被拆毀。這是後話,按下不表。
到了德國臨近戰敗時,巴黎又再次面對毀滅危機。據阿克塞爾羅德(Alan Axelrod)和金士頓(Jack A. Kingston)在《二戰百科全書》記述,巴黎得以保留至今,全因當時的德國指揮官迪特里希(Dietrich von Choltitz)一念之仁。1944年,這位指揮官收到希特拉的最後通牒,要求他「不惜一切」守衛巴黎,防止盟軍入侵;希特拉進一步指示,若然他預測德軍臨近戰敗,必須將巴黎大肆破壞。指揮官在巴黎久了,也喜歡上這個城市,不忍心去破壞數百年的歐洲文化核心。其實希特拉甚至下令要破壞德國城市、焚毀名畫,以「懲罰」作戰不力的國人,讓他們重拾勇武風氣,幸好部下大都陽奉陰違,反映一般人到了關鍵時刻,畢竟還是理性的。
巴黎大難不死,戰後的法國政府倍加珍惜,刻意令巴黎保存數百年前的文化風味至今。例如《建築物及巴黎建築法例》(第七條)就是用作以巴黎歷史建築保護條例,其目的是「保護能代表巴黎文化遺產的標誌性建築,維持和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從而刺激經濟發展,促進經濟和社會平穩地發展」。根據條例,巴黎市議會可「設立具歷史或文化意義的地區,可以保護有標誌性的建築」,而且規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任何地方為歷史地區,或歷史地區內的財產權,或部分歷史地域外部的結構,包括建造、維護和擴展。」這樣的法律,其實執行時的經濟成本相當高,因為古老建築物要維修、現代化,都比興建新建築物更不划算。但法國人以巴黎為傲,依然願意為之。
沈旭暉 梁振嶽 The Good Life 2015年11月
延伸閱讀:《失落於巴黎鐵塔下》
https://www.facebook.com/…/a.991840954183…/105274047809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