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力工程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6/14~107/06/27
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名: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具有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曾辦理電力維護及節電業務。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電、空調等工程預算審查、招標採購、簽約、施工品質、管理督導、驗收結算等業務。
(二)辦理校舍各項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之維修保養事宜。
(三)辦理高低壓電力設備定期檢測及維修。
(四)辦理節約能源推動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市(國立屏東大學)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
1、報名表及相關表件(含簡歷表1份及具結書,excel檔)。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英語能力或其他外語資料。
9、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除報名表及相關表件《含簡歷表1份及具結書》及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並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二)以上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 請於信封外註明報名應徵職務。
(四) 請於107年6月27日前 (以郵戳為憑)檢附上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
(五) 聯絡電話:08-7663800#10306陳小姐。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資格,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面談日期、地點及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ptu.edu.tw),請自行上網查看,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選錄取人員,如非現職公務人員,依規定需經人事行政總處同意本校自行遴用;現職公務人員尚須辦理商調及核派手續。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經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如需退回資料者,請自行備妥回郵信封(含郵票)。
六、相關徵才訊息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87073,r1605-1.php?Lang=zh-tw。
驗收不實刑責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5/15~107/05/29
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名: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具有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曾辦理電力維護及節電業務。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電、空調等工程預算審查、招標採購、簽約、施工品質、管理督導、驗收結算等業務。
(二)辦理校舍各項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之維修保養事宜。
(三)辦理高低壓電力設備定期檢測及維修。
(四)辦理節約能源推動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市民生路)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名額:總務處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技士1名(電子工程職系),視實際需要置候補人員1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
(二)報名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
(1)報名表及相關表件(含簡歷表1份及具結書,excel檔)。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英語能力或其他外語資料。
(9)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
2.以上資料除報名表及相關表件《含簡歷表1份及具結書》及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並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以上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4.請於信封外註明報名應徵職務。
5.請於107年5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上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
6.聯絡電話:08-7663800#10306陳小姐。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資格,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面談日期、地點及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ptu.edu.tw),請自行上網查看,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項甄選錄取人員,如非現職公務人員,依規定需經人事行政總處同意本校自行遴用;現職公務人員尚須辦理商調及核派手續。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經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2.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六)如需退回資料者,請自行備妥回郵信封(含郵票)。
(七)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85885,r1605-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