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公播權到底是不是一個惡法,一個擾民的惡法?
詳情討論請參考 https://goo.gl/foQYvT
因為直播非常容易侵權,請小心。只要你從接出來的喇叭放出來就已經侵權了...除非你剛好用收音機聽電台這還沒事。但你只要播歌....就 是 差不多....侵權了.....
如果我下面陳述有任何問題,歡迎協會的人來指正我,我希望能落實法律層面議題,也能幫助大家理解購買公播的必要性。
你若直播時,咖啡廳播歌,那沒事。因為出事是咖啡廳。
咖啡廳/服飾店/小吃店/餐廳如何避免公播版權爭議?
一:付費買電台服務,基本上商用空間都裝喇叭了,你一定要買公播
二:你只用收音機播電台,不外接喇叭,這樣勉強沒事。
三:不要播專輯,播專輯一定出事。
四:購買有公播版權的音樂頻道,有專門Youtube頻道推出公播版權,可以購買。
五:你以為找樂隊歌手表演就沒事嗎?除非他們唱的是自己創作的歌曲。否則翻唱別人的歌就是有事,至少要得到對方唱片公司同意,但頂多得到錄音版權同意,未必等同公開演唱版權同意。看到這裡是否累了呢?
六:某知名連鎖飲料店就被檢舉過,所以乖乖買公播版權音樂...不要低估音樂公播版權的問題。連唱片行要播歌都要付費公播版權,你覺得你有付錢嗎?
有想到再陸續補充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