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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飲料店 外 送 保險 在 我是崴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個開朗的女孩,從事保險業工作六、七年,攢下了一桶金,計畫和男友在台北投資飲料店,希望自己的事業更多樣、收入更多元。
可能耳聞崴爺有豐富的「倒店」經驗,女孩想聽聽崴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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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開了人生中第四家火鍋店,還把原本「套餐式」的型態改成了「吃到飽」。
當時會做這樣的轉換,是因為看到其他區域吃到飽小火鍋店的生意都挺不錯的,而我所在的內湖並沒有這樣形態的火鍋店。
如我所想,開幕前半年,生意果然不錯;但前前後後,也就只好了這半年。
創業者DNA裡都有種鯊魚嗜血的性格;「商機」就像這股血腥味,一旦流洩出去,馬上就能吸引無數的鯊魚上門。
爽了半年,在我這家火鍋店附近,居然開了一家連鎖吃到飽火鍋,裝潢比我的高級、空間比我的大三倍、食材比我更豐富,連我自己看了都不爭氣得想吃了。
連鎖火鍋店一開,店裡的業績立刻掉了三成。
為了迎戰,我盡所能的去調整。
找來供貨商聊聊,希望把進貨成本降低,無奈我的進貨量沒到一個檻,算不上是個咖,他們也只能去去零頭,於事無補。
我調整了員工人數、減少工時,用自己的勞力來填補,想把人事成本降低。
我想辦法調整店裡裝潢,但口袋沒資本,只能在小地方微調。
當時,真的可以體會到甚麼叫「黔驢技窮」。
只能眼巴巴看著店裡的生意越來越爛,三年不到,就把店給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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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搞倒了這家店,這件事卻給我很大的啟發。
創業,就像是把你從少林寺,丟到山下的江湖裡自身自滅。
江湖闖蕩,比的不是誰萌、誰可愛,比的是誰有「實力」。
有資本實力,你才能搞規模。
有人脈實力,你才能鑽門路。
有技術實力,你才能端出新高度。
如果這些都沒有,99%是當砲灰的料。
崴爺說明白一點,這個年代,創業比的不是能力、努力、苦力,而是「超能力」、「鈔能力」!
放眼望去有能力者比比皆是,「能力」就只能算是個創業者的「標配」,「超能力」才是加分題。
你要做面膜品牌,
人家早就有自己的面膜工廠。
你要賣飲料,
人家家裡有自己的茶園。
你要開燒肉店,
人家整貨櫃整貨櫃的從國外進口肉品,
成本比你的更低。
你想做設計家具,
人家家裡就有自己的家具工廠。
你要拿標案,
人家有自己的人脈。
你能贏在哪裡?
「鈔能力,就是超能力」,凡人怎麼能和超(鈔)人比?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說的就是當年我這種沒有資本實力、沒有技術實力,沒有人脈實力,就貿然下山,妄想著努力成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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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是為了什麼?
別說是為人類謀福利、為了改變世界這種行銷話術;小資創業的目的,不就是為了「活下去」、「一直活下去」嗎?
如果,一開始就看出你的創業壽命只有三年,而且還是血本無歸,你還要創業嗎?
花了你一、兩百萬開一家店,這有啥門檻?
當你開心賺了一年,連本都還沒回來的時候,
附近又冒出了幾家同性質的創業者,
你拿甚麼留主客人?
走跳多年,崴爺看出一個鐵律,創業者要能活下去、活得久,靠的不是誰努力、誰苦行,而是他背後的「實力」啊。
有實力,才有門檻;有門檻,才不容易被取代、淘汰。
如果你靠的只有滿腔熱情和努力,卻找不到自己的「實力」,那崴爺要摸摸頭的告訴你:
「創業真的不太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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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好玩的事很多,有意義的事也很多,你大可好好享受其他事物的樂趣,不必把自己往不對等、不公平、沒優勢的坑裡送,浪費了鈔票、浪費了時間、浪費了心思。
電影「功夫」裡,有個油頭理髮師誤以為自己是個「練武奇才」,結果被打的七葷八素。
「人生的徒勞,通常都是從誤會了甚麼開始。」
創業前不要太過興奮,請先靜靜地惦惦自己的實力。
飲料店 外 送 保險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血統 period
【我有一位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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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妳以為誰玩得起教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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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大學時期,在天天都得跟班上同學失陪的師培中心裡,她常常和我選一樣的課,她讀財金科系的,為了修教程還輔系會計。儘管我一開始坐在她旁邊的目的是為了想誘拐她上床,後來卻演變成了完全另外一條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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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努力,白天上本科系的課,晚間上教育學程的課,下課之後要趕去藍藍路(為不懂梗的長者解說:麥當勞)上大夜班,職位是後場。有待過藍藍路的都知道那種被特意設計出來的工業化生產線對老闆和客人來說多有效率,對員工來說有多瘋狂。曾經有一段時間,她不只有一份工作,而是同時身兼數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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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懷疑,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她到底哪裡來的時間去做這些總量遠遠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事情。『妳到底昨晚有沒有睡覺?』每次上課時我總會這麼問她。『有啦。』她總會這麼回答我,然後在教授開始幹古之後半小時內迅速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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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撐著內分泌失調以致完全暴走的超不健康身體,完成了大學學業。她熬過了超壓榨的教育實習,熬過了教師檢定,卻在教師甄試上慘遭重創。她沒有錢繳這麼多報名費,她沒有錢準備這麼多資料,她沒有錢能讓她全台灣四處趴趴走參加各縣市的甄試。她的所有工作都不允許她請假,只要一請假下去就會「被自願離職」。就算能夠請假,她也沒有辦法請,因為少掉幾天的工作量,她連房租、水電、生活費等有夠給她超基本的生活開銷都無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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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家庭狀況很惡劣,她需要軍公教類的公職薪水來穩定她「和她全家人」的生活。她很難過地放棄了成為老師的目標,以前所付出的時間和金錢全部放水流,成為沉沒成本,而原本可以跟同學一起玩社團、開懷大笑的機會,和逝去的青春,全部隨著畢業就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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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想要考國營事業。但是她「根本沒有時間」去蹲補習班,只好購買函授。但就算買了函授,她也「根本沒有時間」好好讀它,一切的原因都在於:她家沒錢,而且極需花錢,她只能一直燃燒健康在永無止定的低薪血汗工作上,直到倒下然後被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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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點也不意外的:她當然還沒考中。我所能給予她的協助,就只是每次當她在轉換工作,而舊老闆那邊千方百計想要用各種方式扣她薪水,連最後都還極盡壓榨之能事的時候,提出法律上面的自保或反擊方式,盡可能拿到她應該要拿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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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聽她在電話那頭哭泣,痛徹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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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輕輕鬆鬆,上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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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她的父母是老師,是我爸媽的同事。她爸是主任,媽媽是校長。她大學讀的是文藻,在學時期從來不用煩惱打工,因此有充裕的時間去玩社團,去四處參加活動,從事志工等等「充實自己生命和眼界」的事情。她曾經騎著可愛的雲豹檔車,環島趴趴走,途中經過台南的時候順便跟我喝了杯不是咖啡的東西。而她女朋友出國留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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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了一陣子大概很無聊的賣輪胎工作之後,她自己買了書,回家「自己讀」(連函授都不是喔!單純的書唷!),然後以一點也不意外的成績通過的警察特考。由於優異的外語能力,英文那科,考題根本是瞬間被她輕鬆擊破,就像三十五噸的聯結車輾過小蛋糕。她現在正在台北市擔任台灣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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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時候一起玩,一起洗澡,但她現在超MAN,我站在她身邊反而成妹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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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整他媽的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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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考試,尤其是筆試,是公平的;至少在眾多其他方式的篩選上,紙筆測驗型態的考試作弊可能性相較之下低,而且影響成績高低的因素比較好掌握......才怪。賽局理論的書看太多會讓妳產生天真浪漫的幻想,以為在制高點掌握賽局內的一切,就可以贏得比賽。但決定比賽輸贏的關鍵,永遠是在賽局外。在老闆,或在賭盤,或自己開賭盤的老闆,諸此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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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跟人說,有辦法親自來補習班上面授,還能蹲超過兩年的,代表妳家日子過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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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高等的考試越需要強大的經濟後盾,俗稱「妳家有錢」,諸如高考,三等,司律,教檢教甄,醫師......。先假設一個前提:所有人的先天基因和後天努力「都一樣」。那麼,各種大小考試當中,誰會考中?是爸媽當「三師」的,還是爸媽在便當店打工的?這答案很顯而易見,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當妳需要出去打工幫忙應付家裡開銷的時候,人家就是硬生生每天比妳多了至少八小時可以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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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年來看,等於2980小時,等於121天,等於整整「四個月」。這就是橫跨在有錢人跟沒錢人家之間的巨大落差。在大家都「一樣」天資聰穎也「一樣」努力學習的狀況下,在激烈到如司律那樣以零點零幾分為決勝負關鍵的血腥考試裡,2980小時的差別就代表:她會上榜,而妳永遠都不用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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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難聽一點,就算把「程度都一樣」這項限制拿掉,當作妳天資聰營萬中選一考得上好了,妳連「考試的機會」都沒有,就像我同學一樣。妳以為國家考試需要幾天?抱歉,妳連想跟老闆請假去考試都不可能,妳會被自願性離職(而且上頭還會用很酸的語氣說:「要去考試就要好好專心準備考試啊~!」),然後接下來妳就準備被房東趕出去,哪怕妳住的只是一個月三千元的超爛雅房還包水包電包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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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講的還僅僅只是「一場考試」,我們還沒把「從小到大」,從幼稚園一路到研究所的成千上萬場考試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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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時,當同學為了英文考試而傷透腦筋的時候,我沒有感覺。我根本「完全不用任何準備就可以輕鬆拿到一百分」。為什麼?因為我家比妳家有錢,我從小學就被丟到兒童美語班,還被丟去紐西蘭晃了一段時間。國中英文?那能吃嗎?那是我小學三年級在兒童美語的程度。年輕一輩要想像一下,我們當時是到了國中才開始有英文課這種東西存在,從二十六個英文字母開始,而且英文老師的教學功力和自身程度普遍「爛的無可言喻到我想叫他下來換我上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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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當別的同學為了明天的各種科目大小考在焦頭爛額的時候,我幾乎不用任何準備,因為我家很多書,每一個房間滿滿都是書,我從會識字開始就每天反覆看著這成千上萬本的課外書長大。一路到高中畢業為止的課內範圍,我只要拿我小學時在房間無聊翻著這些課外讀物的程度就可以應付考試。......更別說我有那種閒時間可以去圖書館借書,有那種閒錢可以去書局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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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公平嗎?考試早在妳「還沒出生之前」就分出勝負了。妳背的要死要活卻只能上私立高職,我在外面抽菸喝酒把妹可以上公立高中。像話嗎?妳會說,那只是階段,決勝負在大學甚至研究所畢業之後。對,好,把時間往後拉。妳高中勵精圖治後考上了天大地大台科大、台清交成我不怕,而我渾渾噩噩(不要看疾病跟遭遇,單純就當我真的渾渾噩噩好了)然後去了南台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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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妳畢業之後呢?去當工程師?妳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上台積電的,那很吃運氣,面試過程甚至毫無邏輯可言(下次再炮,敬請期待)。台大師大不如奶大,國立私立不如兩粒。通常妳只能找到超血汗的電子廠,然後在裡面當輪班星人,有可能妳賺很多,但妳根本完全沒有休息時間。而妳的健康被摧殘到妳的薪水註定將來一定會拿來燒在醫藥費上。而我呢?在家尻槍寫廢文婊妳白癡,還有幾乎無限制的機會可以一再嘗試各種不同的考試,考上公職,雖然賺的沒有妳多,但我保證有時間可以去運動、逛街、休閒、研究養生食品、四處看醫生維持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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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政府後來倒閉,我依然可以跑去考別的,像是國營企業跟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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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槍戰,那妳手上只有一把前膛槍,一發子彈,一次機會,沒打到就準備等死。而我擁有「一整個砲兵營」,和「幾乎無限制的彈藥」,可以讓我每天每天每天開地圖炮一直射一直射一直射。就算我技術再怎樣爛,起碼會打到一兩隻腦殘的鳥吧。這已經不是亂槍在打了,這叫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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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只是把我自己拿出來婊而已,我們甚至都還沒講到那些爸媽是公司總經理或當高官的呢!人家每次寒暑假都可以到世界各地不同國家遊玩,增廣見聞,累積經驗,高中都還沒畢業就擁有「全球級」的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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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說,才怪!努力才是重點。啊就......人家就算三流大學畢業或根本沒有大學畢業,也有一家公司跟上千萬資產等著給她繼承啊。妳要拚什麼?妳再怎樣努力讀書考試拿到國家級證照,然後呢?只能去她家持股的公司當爆肝工程師。啊她咧?「連考試都不用考」,就光靠持股就好,人家連讀書考試都不用,早跑到國外「長見識」去了,就光靠妳們這些爆肝當免洗零件的在下面燃燒生命,就可以確保她的戶頭有源源不絕的資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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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太遠了,拉回來考試。現在光看局內就好。
不管是檢察署還是法院,能坐在上面的問話的司法官,我們都把這種叫「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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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他們,從小到大沒有經歷過什麼「真正的」災難,我是說真正的,考試壓力大或者跟父母吵架或者失戀之類的通通不算。他們不用從小就跟著父母在夜市擺攤,吸香酥雞的油煙吸到還沒成年就快得肺癌。他們不用煩惱任何有關錢的事情,可以把幾乎所有完全的時間通通投入在讀書準備考試上面。同樣的,因為家裡有錢,通常這也代表她(以及她的家人)能夠遠離各種疾病,不會像我現在一樣得把超過七成以上的時間和金錢投入在醫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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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講完先天,接下來代入「後天」。也就是俗稱「最好妳家沒死人」的意外事故以及各種疾病。這比講先天更令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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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節取自我身邊(或「已經不在身邊(也就是妳可以在靈骨塔裡面找到的意思)」)的「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同學朋友,外加最近新認識的網友們提供的各種啊撒布魯家庭悲劇。所以妳可以不用擔心我是在說妳或者妳被辨識出來,這種「杯具」不只本身就是兩公升大瓶裝,而且數量還多到必須要裝箱塞貨櫃用馬士基的超巴拿馬級貨輪才能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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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人帶賽,全家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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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她的父母跟我的父母一樣是小學老師。但她父親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腦血管動脈瘤破裂(俗稱腦中風),到現在都還躺在病床上,沒有意識。原本她可以出國旅遊,原本她可以上補習班考公職,原本她可以好好充實自己,去找真正適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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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通通成為夢幻泡影,從她爸倒下的那一秒,她家就開始永無止盡的燃燒之路:燒錢,把新台幣當成冥紙一樣在燒。基本的醫藥費,額外的特殊藥品自費,基本的看護費,額外的特別看護費。保守估計每天起碼要燒五千元以上,就算扣掉保險給付,每天依然要花掉將近三千元,換算成一個月給她溫柔一點好了,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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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母親為了照顧伴侶,請了長假,實際上也等於辭職了。她的父親剛好越過終身俸的門檻,因此父親那邊辦了退休,用終身俸支付基本醫療支出。但家裡還有房貸,車貸,水電費,瓦斯費,燃料稅、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啊還有妳人活著是不用吃飯拉屎喔?吃飯要錢,拉屎也要錢耶!妳拉完屎都不用衛生紙嗎?還是妳要跟我說妳用手挖,妳用馬桶沖掉也是要水費啊,還是妳要跟我說妳都自己吃下去自給自足自體循環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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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從原本的天之驕子,瞬間跌落到地獄幽魂。這形容一點也不誇張,因為她無法慢慢考試探索自己適才適所了,她只能趕快找一份便利商店的職缺,做著超人般的工作內容,領著賤民般的薪水,然後大概一輩子就這樣子了。對了,因為工作實在太操太血汗太傷身,她每個月也跟我一樣要花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錢在自己的醫藥費上面,而她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還可以撐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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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原本可以成為天之驕子的天使們,直到膝蓋中了一箭,外加翅膀被砍斷,我們一起摔了下來。妳可以把上面故事的腦中風替換成癌症或各種慢性、重大疾病,或任何意外事故。諸如車禍、公安、颱風天出門幫家人買便當結果被招牌砸到變植物人。諸此之類的,任何任何任何一丁點小小的意料之外的事情降臨妳家,妳馬上會從金字塔頂端被打落到無盡深淵。妳會注意到我沒有說重重摔落,因為根本還沒「摔到底」。這是還在往下掉當中的現在進行式,環繞著我的周圍,構成了我所看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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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哩甲賽ㄎㄚㄍㄧㄣ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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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非常討厭那些覺得「自己要為自己的成就負責」的人。那只是代表妳家起碼有點錢,而且妳家沒人「挫賽」。妳當然可以跟我說,我家也是怎樣怎樣怎樣的,但我還是努力想辦法突破重重難關,考上了XXX,成為了XXX。我只會說,這也只是代表妳是個成功的受精卵,基因多樣性下的目的。妳的DNA強悍到讓妳天資聰穎外佳體力足夠,足以抵銷掉那些外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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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討厭那些自稱過來人的人了。他們身為離群值,極端的少數,幸運的樂透得主,卻將自己的純粹好運拿來當成指責別人不夠努力的子彈,狠狠打在早就被現實折磨到不成人形的普通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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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能坐在上面的問話的司法官,叫做「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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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妳該為妳自己做出的事情負責,必須接受懲罰,但除了少數對這些議題有感的人之外,相對多數的他們永遠不會去思考,是怎樣的環境逼迫這些人做出這些觸犯規則的事情。說穿了,規則,就是天之驕子們制訂出來的不是嗎?但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所以之後再來炮。我剛剛說了,「我彈藥充足」,可以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 I can do this al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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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考試公平嗎?一點也不。它是建立在一個絕對不公平的地基上所打造出來的通天塔,由血跡斑斑,支離破碎的屍體當作建材,由鈔票構成階梯。妳以為,和其他篩選方式比起來,已經是相對公平的考試,其實根本他媽的超級不公平,只是這就像騎電動機車一樣,妳以為超環保,但這只是把會噴煙的排氣管換成擁有超大根煙囪的火力發電廠,然後放到「妳看不到的地方」。妳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我講難聽一點,就是因為妳知道排氣管會噴,所以寧願把它移到妳看不到的地方,由別人去承擔後果,反正把郎ㄟ囝仔死未了。「他們自己要想辦法努力擺脫煙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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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以在各個探討教育問題的新聞下面,看到諸多國立大學的幸運精子們,述說著自己有多努力多勤奮,憑什們XX就可以XX,他們應該要為自己的XX去XX啊。......真心祝福妳們的老爸老媽不會在清晨去公園運動完回家路上只是乖乖站在那裡等紅燈的時候卻遇到開著賓士的喝醉公子哥然後被無辜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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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妳跌落谷底,我不會過得比較好。社會需要的是,在上面的人,都能夠伸手,拉下面的人一把。一個拉過一個,一層拉過一層,這樣整體才會往上。大家的手牽在一起,才能織網,一個接住不幸墜落的天使的安全網。最起碼,當社會安全網織得夠堅固的時候,妳不會因為老闆的錯誤而讓中年失業毀了之前努力得來的「所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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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用這個故事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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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不能收妳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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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同學,她看起來很文靜,非常有氣質。是夜校裡面難得一見不用化妝、光靠氣質就完勝的正妹。她父母從小離婚,爸爸是毒蟲,媽媽酒家女,她被親戚養大。當年,她是極少數「應屆」上夜校的人。通常會來夜校代表妳經過了之前我說過的一連串轉換學校的糟糕過程。但她不是,她國中畢業應屆直接進入私立高職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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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狀況就是這麼糟,她成長過程就是這麼糟。糟糕到她想要試圖一搏,至少來個公立高職夜校都沒有辦法。但她從來不對同學和朋友們多說什麼,她總是安安靜靜的坐在位子上,寫該寫的功課,考該考的試。......起碼一開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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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的,她上課越來越晚到,有時甚至直接曠課。就算來學校了,她也是渾身酒氣,趴在桌上,臉色蒼白,看起來好像隨時會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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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我說,她親戚不再供應她學費和生活費了,她只能靠自己。她的體力完全無法應付諸如工廠、飲料店、便利商店等打工,完全無法。她就是個纖弱文靜的女孩子,她從小飯也沒吃飽過,覺也沒睡好過,身體虛弱無力的程度,妳會懷疑只要一陣風就可以把她從台中吹到台北。所以,她經由朋友介紹,開始在酒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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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在做S。』她跟我說。
『嗯,沒有在店裡面做S。』我說。
她沒有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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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出場一小時多少?』我問。
『我沒有在帶出場。』她說
『妳最好手上拿著這個兩萬五的XX包還能跟我放屁,說。』我說。
『......四千。』她用有如蚊子般的虛弱聲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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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給妳,這一小時算我買的。』我掏出現金給她。
『我不能收妳的錢。』她說。
『為什麼?』我問。
『......要做才能收,我不能無緣無故收妳的錢。』她回。
『媽的講這種話,那來做啊,我加節嘛!妳就當我欲求不滿想推炮行不行?跟我做我起碼比中年大叔還要好吧?』我問。
『我不能收妳的錢。』她還是這樣說。
『為什麼?』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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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髒掉了。』她說。
『幹,妳知道我不在乎這個。』我說。
『我知道,但是我在乎。妳不應該跟我這種女人做,妳是妳未來女朋友的。』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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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能收妳的錢。』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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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她越來越少出現在學校裡。
升了高三之後,她沒有來的日子已經遠超過於她有來的日子。
最後,她因為出席日數不足而被學校直接退學。
然後,我再也無法看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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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a.567649076669…/61372084539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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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故事並不是虛構,但為了保護當事人,皆經過剪接處理、情節混和,當事人們千萬不要出來自爆。如有雷同,那絕對不是巧合,那只是代表這社會就是這麼幹你娘機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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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台大生】
http://homepage.ntu.edu.tw/~luohm/NTU.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