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開始貼出第一篇油品的文章之後,我一個從事食品安全研究的朋友跟我爭執了三四個小時,他認為我的方向錯誤,我應該了解的是檢驗是無用的,真正該做的是源頭管理,而不是強調加強檢驗管理,增加檢驗項目及縮限數值。
但以一個食品業界的角度來看,作為最下游的產品使用者,當你面對上游就開始用假資料,那麼源頭管理就是假的,產品送樣檢驗是做為一個使用者的自我保護機制,所以更應該去明訂嚴格的檢驗項目,讓下游使用者如果要進行自行送驗時,還能知道需要檢驗那些項目。
在漸漸了解這些跟食用油有關的資料,發現到原來我們的國家如此的荒謬,不管是制度上還是體制上都一樣。
最近一直跟我討論油品進出口關務資料的朋友告訴我,他透過自己的關係去調到這幾年油品進口的檢驗,原來油品的報驗項目只有,銅、汞、砷、鉛、芥酸這五樣,因此過去三年的動物油脂報驗全數通過。
相關的法源是衛福部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102年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
類 最大容許量
銅 0.4 ppm
汞 0.05 ppm
砷 0.1 ppm
鉛 0.1 ppm
芥 酸 5.0 %
驗這些指標,就算來源是工業用油也沒有問題,因為工業用油所使用的鎳、鉻、鎘這些有毒的重金屬又不檢驗,怎麼會有問題?而食藥署於103.9.5公佈的是鎳、鉻、鎘等檢驗六種重金屬的方法,根本沒有規定要驗鎳、鉻、鎘,形成了我有標準檢驗方法,卻沒有要驗的現況。
為什麼不驗CNS上的標準規定項目,得到的答案是CNS只是參考,主管機關食藥署規定什麼要檢驗什麼,才是最終的檢驗項目,所以從過去到現在不管你買進多劣質的油品,在關務的檢驗都不會有任何問題,不過就算驗這些項目也分辨不出工業用油。
食用油可不可以吃?不單只是看這些化學項目的數值,例如油的酸價高,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因為天然的脂肪酸高,一種是因為油炸或儲存不良氧化形成的有機短鏈酸,天然的脂肪酸沒有毒性,有機短鏈酸必伴隨著短鏈醛這就是有毒性的物質,但儀器只能檢驗出酸價高,無法分辨出酸價是因為天然脂肪酸還是有機短鏈酸,所以除了這些化學項目來看,油可不可以吃還要看來源。
例如正常的動物活體的油脂榨出來的油脂是可以吃的,但病死的豬榨出來的油脂是不能吃的,但兩者化驗的結果差異並不大。
在台灣死掉的動物,需要送到化製廠處理,化製廠會把動物的屍體處理成骨肉粉及屍油,根據化製場的處理資料,1公斤的原料可以做成0.05~0.08公升的屍油。在台灣並沒有這些屍油流到市場的現象,這些台灣生產的屍油的流向也有確實的管理。
但是其他更落後的國家有確實做到這些管理嗎?還是有像郭烈成一樣的業者買動物屍體提煉屍油,那這些油會流到哪邊?有可能自己吃,也有可能流到台灣,以台灣這樣的邊關標準,這些油就算來到台灣,也是可以合法的進關,合法的使用,合法的到消費者的肚子裡面。
因此要避免這種現象,業者就有義務對它們油品的來源進行查廠的動作,強冠去郭烈成的生產基地查廠了,發現油有問題,結果是殺他進貨價,繼續使用;頂新去大幸福查廠了,發現油有問題,結果一樣要求對方以食用油脂進口台灣繼續使用劣質油。
統一透過強冠跟台灣跟日本LOPS公司買豬油,但統一從未要求到當地視察,貿易商也提出他有合格文件,廢話,他是貿易商,當然有進出口許可的文件,這只有8個人的小公司,根本不可能製油及煉油工廠,他們只有油品交易的能力,這家公司除了賣食用油以外也賣飼料油和工業油︰
http://www.lops.co.jp/products.html
這些交易一筆至少就是20公噸,就是約略一個20呎貨櫃的數量,從公司成立開始每年都交易上千噸到台灣,過去日本輸台的豬油價格這麼高量那麼少,憑空出現一間公司,可以用價格這麼低量這麼大的豬油輸出給台灣,這樣不奇怪嗎?台日不是真的很遙遠,統一跟強冠明知道這家貿易商成立時間不長(2007至今),又同時兼售飼料油和工業用油,卻完全不查廠,試問原因到底是什麼?這就是大廠的自主管理能力嗎?
過了快三個月的時間,我理解到來源很重要,比檢驗還重要,但看到這些來源有問題的事情一一出現,那我們政府做了什麼改變?所有從越南來的油變成每批檢驗,用那種爛標準,怎麼驗都沒問題,真正該注意的是油源的問題。
主管機關有去追出這些有問題的豬油、棕櫚油、椰子油嗎?還是因為風頭過了,沒人關心就過關了。
有些人看到立委林淑芬罵蔣丙煌王八蛋,一堆禮貌魔人就跑出來說,怎麼可以罵人咧?罵人是不對的。你們怎麼不去怪這些始作俑者呢?蔣丙煌為什麼會被罵?因為他上台接受質詢,在這個質詢的時間內他只會不知道、不清楚、這不是我的業務,只要這樣撐到質詢時間結束他就過關了。
立委真是懂油關心油的又只有幾個,國民黨的立委根本沒人關心,而且還會包庇。蔣丙煌只要撐過林淑芬的質詢,他就過關了,還有誰會質詢他嗎?食藥署只要裝聾做啞就可以了,如果要制定新的規定跟標準,立委有足夠的學術資料、外國背景資料、學者站出來支撐他們的理論基礎嗎?學界裡面沒有幾個食安相關的教授敢出來指責食藥署?有誰會跟嫌研究計劃太多跟食藥署過不去呢?這是一場不對等的戰鬥,就算要求食藥署寫專案報告,食藥署亂寫,隱藏關鍵數據,立委是不是能真正看出其中問題呢?如果是我,我應該也會抓狂,國家賦予你們管理的職責,但你們的專業卻是這種無能的管理與包庇不法業者。
很多人以為立委很大,可以亂罵官員,可以叫官員來質詢,其實立委很無力,官員不理你,你根本拿他沒辦法,你想砍預算,沒關係國民黨立委更多,你比票還是比不過。
你叫他來質詢,反正他就是上台聽你罵幾分鐘,一皮天下無難事,想辦法激怒你,這樣媒體只會報導你被激怒之後脫序的行為,這麼簡單就可能應付,難怪不需要專業,需要的是會當官。
這些食藥署的官員無做為,他們不提出任何解決方法,繼續欺騙民眾,也沒有人可以拿他們有任何辦法。
而學界雖然有部分不滿的聲音,覺得現狀實在很離譜。只是他們不太願意和食藥署對抗,頂多願意在修訂標準上盡量幫忙。
可是標準怎麼修都沒用,因為食藥署可以完全把標準視為無物,以符合經濟需求繼續這樣沒有用的管理方式。
的確台灣的源頭管理沒有做好,但台灣現在的狀況如果是這些官員繼續把持,就算修訂了法規,也一樣無法好好執行源頭管理,只是每幾年就巡迴一次,就發生一次。
我覺得很沮喪,無論提供再多的資料給立委,立委盡力去質詢,也無法看到改變,也沒有大企業受到該有的處罰。
或許換政府,才是唯一可能的改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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