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店市值每日更新-09/23】
南哥投資便利商店(簡稱南店) ,目前總投資金額約1000萬(初始市值1012萬) ,投資就像經營公司,永遠100%持股(現金低於5%內做配置的彈性調整) ,營業項目分兩類,波段股操作最多佔2成,定存股操作最少佔8成
今年到8月底止,約200萬操作的波段股,已實現虧損約12萬,約800萬操作的定存股,目前總市值約823萬(持股+現金+未入帳股息預估) ,獲利約23萬,總計還小賺23-12=11萬
從現在開始每天收盤後,將總市值(持股+現金+未入帳股息預估) ,完全呈現在大家面前,投資真人秀,24小時營業,每年獲利目標10%就好,也就是100萬,我能不能做到,追蹤看下去,你就知道
雖然過去10年我都是正報酬,平均報酬就不講,以免被解讀是保證,過去不代表未來,沒有人可以保證未來
我只是在分享自己的資金管控及分散投資的理財觀念,如果能達到穩定獲利的話,那只要努力存錢,等投資金額達到500萬,平均報酬率10%,每年50萬,等於1個月就有4萬以上的月薪了
不努力,什麼都不可能;只要努力,什麼都有可能
想當年,剛當完兵,買了1台豪邁125,存款剩下不到1萬元,第一個工作是工程師,做約2年半時,被挖角到現在公司當課長,跳槽後薪水多一倍,當時25歲,就開始努力工作存錢,因為我相信,只要努力,什麼都有可能,曾經有5年的時間,每天都到公司上班,一定忙到21:00以後才下班,連颱風天都去上班,還曾經沒睡覺在公司過夜,隔天繼續上班,當時沒有加班費,那是拼拿股票的年代
30歲賺到第一桶金100萬,40歲前賺到1000萬(努力存錢加正確投資才有可能) ,現在正資產約2000萬以上,1000萬在股市投資,其他就是房產加現金等等,不知不覺已經做23年了,還有2年就可以選擇退休,專職投資囉
不管你幾歲,只要從現在開始,都來得及,去做了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想中樂透,也要走出門去買,才有對獎機會,才有中獎可能,買樂透也是可以投資的,中獎率越小的商品,越要做好資金管控及分散投資,南哥投資固定一組號碼已經10年,買一期花50元,一個月花400元,10年花約5萬元,這叫做投資,如果一期花5萬買,這叫做賭博
從現在開始做長期價值投資計劃,假設一開始投入60萬,平均報酬率10%,配息再投入,複利的狀況下,用72法則計算,72/每年10%=7.2年,代表每7.2年可以翻倍,所以7.2x3=21.6。代表約22年可以有480萬,在同一家公司做滿25年可以退休,退休後就可以靠著480萬投資,只要做到平均10%報酬率,等於月領4萬元
南哥已經做滿23年,2年後就可以選擇退休,還可以領一筆勞退舊制的退休金約100多萬,所以不求多,投資1000萬,年報酬率10%,退休後每年有100萬可以用,足矣
南店將以公開方式呈現簡單報告讓大家看清楚,什麼最清楚,總市值最清楚(持股+現金+未入帳股息預估),只要總市值比昨天多,就是獲利,總市值比昨天少,就是虧損,只貼漲停板的持股或只貼賣出獲利的交易,但是帳上虧損大於獲利,有什麼用,不給人家看全部,只看到冰山一角,就算是鐵達尼號,一樣會沉船
南哥買進不會公開分享,但是賣出會分享,證明所言非假,順便分享投資觀念及想法
南哥定義年報酬率10%算低標,年報酬率20%算高標,因為過去25年真正做到年化報酬率20%的,只有巴菲特公開讓大家看到,至於超高標大於30%,感覺爆料同學會的前30名達人可能都做得到,我先說我做不到,如果我不小心做到,肯定是運氣好,去年就是運氣好的一年,投資150萬,獲利74萬,報酬率約50%
郭蕫在2018年股東會,因為訂年成長10%沒達成,向股東道歉,我想如果我能達到年報酬率10%,就很滿意了,1000萬的10%,就是每年100萬,我2年後退休,每年100萬的被動收入,我覺得夠用了
我只是在訂目標,執行計劃,努力達成自己的目標,不是要跟任何人比績效,所以不用留言告訴我誰很厲害,那不關我的事
附圖是從9/16開始記錄的總投資市值變化,還有目前4個戶頭的持股市值,真實的記錄,每天清楚看到賺賠,數字會說話,追蹤看下去,1年後的今天,看是變多或變少
如果你長榮/陽明買在23x,現在12x,幾乎腰斬,友達/群創買在3x,現在1x,也是幾乎腰斬,來追蹤南哥看看,一起學習長期價值投資,或許有機會可以改變投資總是虧損的宿命
這是我在同學會的第2年,去年投資150萬,獲利74萬,報酬率約50%,今年投資1000萬,年底時會獲利或虧損,繼續追蹤看下去,你才會知道
南哥投資便利商店,自己當老闆,追劇追到自然睡,睡覺睡到自然醒,上班忙到還會笑,無人的自動化便利商店,定價買進,固定報酬率,定價賣出,努力創造被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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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加班費計算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的回覆,有興趣的趕快看下去吧~
🍜工作強度高,但薪資沒比較高
其實每個工作都有自己面臨到的工作壓力或辛勞之處,但不得不說,餐飲業的確是其中「CP值」較低的行業,因為大多需要在很早的時間出勤或很晚的時間下班,週末或連假期間最為繁忙,但整體來說薪資卻沒有比較高。我們到勞動部建置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中來檢視108年度餐飲業受僱員工的總薪資、經常薪資與非經常薪資等指標(最新只能查找到108年度的資訊),可以看到如果是餐飲業的基層服務員(外場)或廚房幫工(內場)等職務,以月為單位的平均總薪資也不會超過24K,這也難怪不少人在找新工作時,比起從事餐飲業更傾向於從事自由程度較高的外送工作了。
🍜休假不固定且沒有正常七休一?
週末與連假絕對是餐飲業者最繁忙的時候。在105年底一例一休剛修法上路時,有些餐飲業者就貼出公告表示「因應一例一休,週六日及連假加收OO%費用」,但事實上,勞基法並無規定週六或週日必定為「例假」或「休息日」,而是要求事業單位應匡列出七天的週期,並在週期內排定至少一例一休,如果真的沒辦法給這麼多休假,則應另外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此外,餐飲業也是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與之前介紹過的美髮業類似,只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甚至可以不受七休一的限制而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但這也只是增加了更多排班的彈性而已,不代表餐飲業的休假天數較少或工時較長。至於國定假日的部分,只要出勤時有發給加倍工資或協商調移休假,仍然可讓餐飲業的員工與其他行業有一樣的權利。
🍜有客人快來加班,沒客人就砍班?
有些餐飲業會有顯著的淡旺季,如果是可預期的話那雇主還可以在排班時事先考慮與規劃,但有時候總是會遇到不可預期的意外,例如颱風天、下大雨或甚至店門口施工,都會讓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然而,店家可以因此就無預警地砍員工的班嗎?假如勞資雙方已經有事前約定好應出勤的班別,則到了約定出勤日那天雇主卻因不可歸責於勞方的原因而要求別來上班或提早下班,其實勞方是可以依照民法第487條規定主張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進而要求給付原本排班時段的工資的。
除了單純的砍班外,有時候也會聽到有人表示店家對於月薪制正職員工是採用「欠工時」或「負時數」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在生意不好時,要求員工先用自己的假期(例休、國假調移或特休),如果假別用完後,接著再要求先記錄積欠店家的工作時數,以後再慢慢加班補還。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就有寫過一篇有關「負時數」的解析文章,結論就是跟上述的砍班一樣,雇主是不能用此方式來規避掉責任而將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的。
🍜工作與休息時間不固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砍班問題,餐飲業應該也很常遇到工作時間與休息時段不固定的情況。例如遇到繁忙的時候被要求提早上班,或是客人因為訂位遲到、聊天聊到打烊了都還賴著不走導致員工需要加班處理等,都是導致工時不定的原因。先不論是哪種原因所導致,對於勞方來說,只要總共的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正常工時」(原則上是8小時)後,雇主就應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協議補休,另外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終止之時間以及休息時段,都是勞資雙方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的事項,就算沒有特別書面約定,最好也應在排班表中寫清楚應上下班的時段,當有超過該時間時,雙方便能夠清楚地知道是否應計為加班時數。對於資方來說,如果想避免支付加班費的話,可能就得有技巧性地錯開不同員工的班別,或考慮打烊後叫員工先走自己留下來洗地了(誤)。
至於休息時間的部分,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四小時就至少應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不過如果工作具有連續性或緊急性的性質,雇主就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外調配休息時間。但我們是認為這項但書規定在實務上大多會被濫用,如果資方所經營的事業是可以預期哪些時段較為繁忙的話,應能事先安排人力讓員工能獲得充足的休息時間,避免長時間連續工作而提高了發生職災的風險。
最後再來說明一下餐飲業常見的「兩頭班」情況,也就是店家要求員工只要在早上與晚間的時段出勤即可,中間會有一大段時間屬於「空班」(休息),舉例來說,某店要求員工早上9時30分至13時30分出勤(4小時)、17時30分至21時30分(4小時),空班休息時間為13時30分至17時30分,這樣的排班是否合法呢?
事實上,一般的休息時間指的是「勞工得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並得自由利用之時間 」,因此如果員工在上述的空班時段不需要顧店,甚至可以自由外出、回家等,那該時段就不算是工時,自然不會有超時工作或須給加班費的情形了。不過由於這類班別還是會讓勞工實質上減少了一天可自由運用的時間(畢竟下午休息也沒辦法做什麼),因此勞資雙方最好事前能溝通清楚上班時段,避免產生爭議。
其實餐飲業還有非常多可分享的小主題,以後有機會的話再來針對某個細節進一步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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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加班費計算 在 Kevin Lin 林義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才跟小朋友說,
美麗的文字,你該怎麼寫?白天寫得出來嗎?
你如何讓你的理智線斷掉,寫出一篇令自己感動到流淚的文章?而不是一篇500個字的冷冰冰作文。
我們台灣新創產業搞成像工廠作業員,要查班表,要簽到退單,補假卡與手帕衛生紙到底有沒有?
企業求生存何其痛苦,養家活口多少人?
新勞動事件法,勞動法,沒有幫助到誰誰誰,只是搞得好像大家的沒有信任感,甚至每天要因應「勞動政策下的成本」風險。
84-1條,裡面絕大多數都是政府對自己保護,而且只是百業中參與勞動的一些人,他很重要,問題是,
對於新創或需要研發產業,放到哪?
創業開公司真的那麼容易?
政府把這份容易天真的以為開公司就能大賺錢。公司付了那麼多隱藏成本來保家衛國安居樂業,變成製造痛苦。
最後 被霸凌的不是員工,而是老闆被政府霸凌,被不懂事的兒童80。
百業哀嚎,政府有聽到嗎?
#現在不是創業好時機
【精神錯亂的新創產業政策】
一、
過去六個月裡,我花了很多的時間在重寫改善我們公司的一個核心程式。但就在上個禮拜,我卻發覺我新寫的程式有一個 “Memory Leak” 的問題,也就是說,我的程式執行的越久,使用的記憶體越大,效能越差,甚至還可能會當機。而我花了許多的時間,卻一直找不出問題在哪裡。
二、
昨天是星期六,又是颱風天。但是我仍然放心不下那個程式,所以下午又一個人跑到辦公室裡去找問題。我一邊上臉書,一邊聽滾石合唱團跟披頭四的音樂,一邊寫程式做實驗。而當我的思緒被卡住的時候,就跑去整理公司的兩個水族箱。
但我仍然找不到那個問題。一直等到 George Harrison 開始唱 "My Sweet Lord" (我親愛的上帝) 的時候,我終於領悟到,應該是上帝要我休息了。所以我就將有問題的程式列印出來,鎖上公司的大門回家了。
三、
昨晚臨睡前,我躺在床上,又把那段列印出來的程式拿出來看,結果居然很快的就找到問題。而今天一早我跑到公司裡,把那一行有問題的程式修改掉,果然很順利的就把那個 “Memory Leak" 的惱人問題排除掉了。
我非常的興奮,興奮到在空曠的辦公室裡大吼。
四、
我所說的狀況,不過是一個軟體工程師的日常。但是在許多台灣政界人士跟鄉民的眼裡,我是一個被公司壓榨的工程師。
我在颱風天上班,我在週末上班,我把我的工作帶回家做,我沒有計算公時,也沒有打卡。
不過,倒是沒有人會要我去舉報我的老闆,因為我就是老闆。而現在在台灣,只有老闆才能自行決定上班的時間。
五、
台灣的政治人物總是說,台灣的產業要升級、要轉型、要發揮創意、要做高價值的軟體產業。但是在政策上卻反其道而行,一部勞基法,要求所有的公司都把員工當成工廠的作業員看待,按時計酬。
六、
像軟體這種靠腦力的產業,每個員工的能力差距很大,工作的習慣也很不一樣。一個每天工作12小時的程式設計師,產出未必比一個每天工作6個小時的程式設計師大,所設計出來的程式也不見得比較好。
反之亦然。
七、
有些程式設計師喜歡在公司裡專心工作,做完就下班,因此他們上班的時數不多;
有些工程師喜歡一邊工作一邊玩,並藉此激發出自己的創意,因此他們上班的時數多,產出也多;
但是也有一些工程師一邊工作一邊玩,卻從來都沒有什麼創意,因此他們上班的時數多,產出卻沒有比較多。
也就是說,計算員工的工時,對一家靠腦力與創意來賺錢的公司來說,根本是沒有意義的。
八、
一個工作環境友善而重視創意的公司,並不會去管員工在公司在公司裡做什麼。員工寫程式也好、上網也好、靜坐冥想也好、聊天喝咖啡也好、玩樂器唱歌也好,只要一個員工能發揮創意,做出好的產品,就是好員工。
而如果員工的思緒被卡住了,想去公園裡走走,或是去打場球,或是去大賣場裡逛逛,或甚至回家去帶小孩,只要去跟上司講一聲,公司既不會干涉,也不會扣薪水。因為公司在乎的並不是員工在辦公室裡待了多少時間,而是員工是否能做出好的產品。
而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矽谷的科技公司大多是責任制,而不是按時計酬。
九、
通常從事知識產業的公司會分紅給員工,也會分股票給員工,但就是不會發加班費給員工。
所以在矽谷高科技公司裡工作的員工,通常是靠著分股票或是分紅而賺大錢的。
我到現在還沒有聽說過,有什麼人在矽谷是靠著領加班費而發大財的。
十、
其實在二十年前,台灣也有很多的「電子新貴」,他們同樣是靠著分紅與分股票而賺了很多錢,而不是靠著領加班費發大財的。
偏偏後來台灣修改法令,把員工分紅費用化,讓新創公司分股票給員工的意願大減。結果就是一個公司跟員工雙輸的局面。
十一、
我所知道的美國矽谷,以及二十年前的台灣電子資訊業,新創公司裡的老闆跟員工並不是涇渭分明,更不是對立的。
新創團隊裡的成員要不是公司的股東,就是可以參與分紅配股。大家的向心力都很強,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就是某種程度的老闆。
而現在的台灣,在政客與酸民的煽風點火之下,老闆跟員工是涇渭分明,甚至是對立的。只有公司的老闆可以正大光明的讓自己採用責任制,對自己的工作時間與產出負責。
矽谷的新創公司講究的是整個團隊的創新能力,而台灣的公司只能靠老闆自己發揮戰力。也難怪,台灣的新創公司成功的不多,倒是個人工作室越來越多了。
十二、
所以每次跟台灣政界的朋友談新創產業政策,我就一肚子火。
台灣一直喊著要產業升級、要轉型、要發揮創意、要做高價值的軟體產業。但是卻要求軟體公司把員工當成生產線的作業員來管。
這真是一個精神分裂的創新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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