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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2.律師檢調主張
3.社會觀感主張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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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看報治國丶民調治國
香港「反送中」運動演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最初的導火線,就是我方為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敦促港府研修《逃犯條例》,將台灣納入「司法互助」範圍。2019/10/18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及證據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士林地檢署去年已向陳同佳發布通緝。但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遭台灣人民質疑政府前後立場不一,「政治凌駕司法」、「民調治國」。此舉引發的台港司法管轄權攻防,就像「炸彈接龍」一樣,丟來丟去。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政府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內政部長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台港有司法互助協定的前提下,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他也質疑,香港沒有死刑,卻願意跑到有死刑的台灣受審,「違反人性」。
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2016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遇「中就轉彎」。
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與內政部長徐國勇見面談陳同佳案,管浩鳴是知名的「政治牧師」,長期擔任北京與港府的打手。內政部長徐國勇卻稱管浩鳴是以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的身分會面,不知其北京市政協委員的身分。國安局官員可以利用總統出訪走私9200條菸,情報單位卻對「北京市政協委員」的入境和首長會面無法控管,連首長也不清楚會面者的來歷,是否有缺失之處?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第一款第四項「現(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得不予許可。
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主張「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更別忘了,2010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其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直到本月英國高等法院判他免於引渡來台服刑確定,這是我司法管轄權的失落。對林克穎案,外交部聲言要研議上訴;對於陳同佳案,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請問,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反送中」,現在嫌犯願受審陸委會卻「反送台」,如此弔詭的變化,完全暴露了蔡政府的精算心機。
#司法管轄權
就刑事管轄權而言,中華民國屬大陸法系,除有屬地管轄之外,針對國人於領域外犯罪,也會有屬人管轄權,比方在我國,本國人於領域外犯重罪,如殺人,仍為《刑法》效力所及。《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士林地檢署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是基於國家主權及司法管轄權。
但就實施一國兩制,且承襲英國法至今的香港來說,則強調屬地高於屬人管轄。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僅以「洗錢罪」將他輕判。被害人潘曉穎之父為此數度來台,請求我檢方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士林地檢署因而於去年三、四、七月三度向港府提出遣送要求,但港方均無積極回應。故目前此案訴追所缺的一環,即是被告不在台灣。所以,不管陳同佳是基於何種理由來到台灣,為了填補犯罪防制的漏網,再加以屬地管轄的優先性與證據調查的便利性,自應以通緝犯加以逮捕。
#通緝犯押解程序
機場入境查驗櫃檯面對移民官時,移民官發現其在台有犯罪事實因案遭通緝,依移民署將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同條文第3項規定,「通緝中之對象,移民署於查驗發現時應通知管轄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入國時查獲亦同。」因此移民署將通知航警或及專案小組將他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受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第2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台灣陸委會10/22表示已致函港府,稱會派員赴港押解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台北桃園國際機場相關人員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陳同佳入境後,將送到地方檢察署;陳抵達機場後,會待同班機所有乘客下機後,再由主責的司法、警政單位等押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人員協助戒護及負責相關入境事務。受訪機場人員稱,陳同佳入關流程比照以往押解詐騙集團返台方式辦理,護照查驗時,會由移民署開設專枱,不會與一般民眾一同查驗;通過海關時,會走紅線申報枱通關,隨後在押解人員陪同下出管制區,直接乘車離去。
雖然通緝犯的押解在法律上已非常明瞭,但台灣政府希望香港政府續押陳同佳。國安局長邱國正21日在立法院已經坦承,因為時機點很不妥,我國不得不在政治上作考量。
《 #逃犯條例 》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背景
1.香港保安局於108年2月12日釋出修訂《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訊息,並對外公開表示,修例的目的,是為了回應臺灣所提出港女命案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香港作為獨立之司法轄區,若能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之基礎上,與臺灣建立司法合作機制,本部本於向來積極建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以實現司法正義的一貫立場,自然樂見其成,若沒有前揭基礎,就沒有司法合作。
2.香港保安局於108年3月26日所提出之修例草案內容,將使任何身在香港之人,不論其國籍為何,均有被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刑事調查及審判之可能,此舉已引發國際間對在港人員之人權是否可獲保障之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以前,臺港間實難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3.我國法務部於108年5月22日在本部記者會,公開對外表達無法接受港方以其修例草案作為移交港女命案人犯基礎的立場,期許港府能廣納外界意見,重新思考修例方向。認為只有在人權保障疑慮已除之情形下,才有可能與香港進行逃犯移交的司法合作。
4.法務部108年06月14日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正義的實現是世界各國、各地區應共同追求的目標,不應因法制差異而有不同,也不應因雙方未簽訂司法互助協定而受到阻礙。本部向來基於此一理念,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的原則下,與全世界各個司法管轄區域進行司法合作事務。」
以下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為了引渡陳同佳,士林地檢署2018年曾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來台,但港府沒有回應。如今香港讓陳同佳自行來台投案,讓雙方有台階下,能讓犯嫌歸案,以台灣的法令審判,才是展現主權。
2⃣#律師檢調主張
曾任檢察官的資深律師主張讓陳同佳入境台灣審判,如此一來等於香港及中國大陸承認了台灣的司法主權,同時也落實台灣對通緝犯的依法偵辦,讓國際看見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3⃣#社會觀感主張
在台殺人,可不是小事,整個社會都在看政府是怎麼追求國家主權與社會正義,本案勢將成為經典案例,同時也檢視各黨各派有沒有靈魂與施政能力,切莫讓政治凌駕司法。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全民了解香港法治情形,對提升台灣人民國際視野與競爭力有極大好處,但偏偏兩黨都帶人民以台灣本位看世界。香港人對送中案的抗爭,反映了香港人不信任大陸法治,但同時也造成香港今天無法可以送台。香港人的民主處境是艱難的,但香港人仍是追求法治的,這也是香港的競爭力根基,台灣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領先,也應追求法治的道路上領先。
#陳同佳案時間軸
●2018年2月
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2018/02/08前往台灣旅行,13日入住紫園旅店17日發生爭執陳同佳殺害女友並將其屍體放入粉紅色的行李箱,睡至翌日早上決定棄屍在捷運竹圍站外草叢。陳事後返回香港,並三度使用潘的銀行卡,一共提款1.92萬元。
●2018年3月
潘曉穎的母親向將軍澳警署報稱女兒失蹤,並在寓所發現陳同佳的「入台證」副本,遂向陳查問。陳同佳其後被香港警方問話,他在會面中承認殺死潘,隨即被警方拘捕。不過由於案件並非在香港發生,沒法控告謀殺罪,最終控以四項洗黑錢罪。台灣政府其後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將陳同佳遣送至台灣。
●2018年12月
旅店按照台灣旅宿業者慣例必定會有兩人入住留下的資料,包括兩人的護照影本、登記紀錄與旅館櫃檯大門進出、捷運中山站、竹圍站、旅館退房、自機場出境監視器拍攝的畫面。
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時效長達37年6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為止;並同時遞交請求書予法務部,向港府請求協助遣送陳回台接受偵查。惟港台並無引渡條例,雙方就案件一直未能達共識,事件陷於膠着狀態。
●2019年2月
民建聯陪同潘曉穎的家屬在12日召開記者會,表明支持港府修改法例,堵塞有關的漏洞。翌日香港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容許「一次性」移交逃犯至無長期協議的地區,隨後展開為期20日的公眾諮詢。事件引起社會爭議,台灣的陸委會亦表明不同意港府以「一個中國」為前提修例並與其交涉。
●2019年3月(首次反修例遊行)
大律師公會率先發聲明反對修例,認為修例移除立法會審議的權力等。商人劉鑾雄亦一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修例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
台灣士林地檢署表示,港府3月間曾派律政司人員來台,當時與我刑事局人員接觸後即返回香港,我承辦檢察官並未與港府警務人員有任何接觸;另外,4封信件是在士檢檢察官透過法務部、陸委會請求司法互助後,港方「私下」寄出信件,希望能提供相關案情資料
●2019年4月(第二次反修例遊行)
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判囚29個月。香港立法會召開處理《逃犯條例》修訂首次法案委員會會議,但由於民主派議員拉布,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
●2019年5月
保安局長李家超提出將修例「直上大會」,直接在6月12日於大會恢復二讀辯論。陸委會再度表明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的前提下與港府協商,即使修例通過亦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各界發起聯署反對修例,當中包括宗教團體、社福界、教育界、體育界及法律界等,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亦破例聯署。惟中央及中聯辦表明支持港府依法修例,特首林鄭重申政府有決心修例。
●2019年6月(第三次反修例遊行)
第三次反修例遊行當晚港府發聲明強調會按原訂計劃進行《逃犯條例》二讀。然而本次遊行創下香港1997年以來遊行人數新高,反修例示威者首次發起「三罷」行動,並在12日日包圍立法會,要求撤回修例。因此林鄭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不過未能平息市民的不滿,民間提出「五大訴求」,並展開連串示威活動,包括200萬人上街遊行、71佔領立法會等,風波持續至今。
●2019年9月
港府先後宣布撤回修例,及引用《緊急法》為《禁止蒙面規例》立法。
9月25日國策顧問已經帶具有北京政協身份的委員,密會內政部長針對陳嫌投案之事協商,也就是說蔡政府早知情。
●2019年10月
10月18日晚,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編按: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10月21日國安局長邱國表示,港府突要移送陳同佳,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
10月22日下午陸委會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但發函給港方逾7小時未獲回應。
10月23日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陳同佳及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皆遭移民署註記管制入境。
10月23日早上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透過新聞稿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從陳同佳案看出台灣政治的荒謬】
陸委會今年五月:「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留在香港過自由日子,卻說要來台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這不符合人性。」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說: 「 台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問題。」
國安局長邱國正則坦承: 「 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又說:「若港府可以逼陳同佳來台投案,未來就可以逼港人到大陸自首或投案,還不用送中條例,這是藉台灣之名,創造一個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作法。」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 政府應完整行使司法主權,此案若不處理好,大家會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是司法,政治干預司法、行政凌駕司法,大家會認為只要傷害的不是台灣人,台灣就不用在乎,要求國安局要慎重考量。」
現況來看內政部、陸委會和法務部3方立場都不同調,若未來無司法互助國家的人民來台犯罪逃亡都管不了,台灣豈不是成為犯罪天堂?
#專有名詞:
境管作業:對滯留國外之犯罪嫌疑人,為掌握其返國時間及行蹤,俾利案件調查偵辦,本局亦得函請移民署於犯罪嫌疑人「入國告知」調查局列管單位。「境管通知」並非「限制入出境」,「境管通知」屬行政處分的一種,移民、海巡人員僅可暫時留置當事人,若要求境管的單位拿不出拘票則要放行。依實務經驗,檢察官發拘票到港口或機場,由執勤人員將當事人留置、拘提。
#參考資料:
《放・獨家》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見內政部長談陳同佳案?
《逃犯條例》修正當初就是為了他!在台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10月中旬可望出獄
陳同佳赴台自首?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陳同佳殺人案:吳景欽》殺人罪證都在台灣,香港難審
20191022【陳同佳案】桃園機場準備陳同佳押抵措施
20190614法務部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
聯合報社論/蔡政府「反送台」,假裝不曾要求遣送
【修例風波】陳同佳殺人案時序一帖睇
《讀者來函:台灣檢方起訴陳同佳殺人有證據不足問題嗎?何須杞人憂天?》
通緝令自相矛盾?港府稱台灣應取消對陳同佳入境管制 內政部回應了!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風櫃洞由來 在 夏天晴x天狼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響愛FB連載 #BL小說 #01
01 Just breaking down
01
「響,我的夢想是能溶進這片天空,一到夜晚便能綻放璀璨光芒。」
「停下來,求你別再前進了。尤熙──」
我竭力全力向那道瘦弱的身影呼喊著,你指向星空,在狹窄的平台轉過身,對我露出燦爛的笑容。
「你看,我要來施展魔法囉,我將成為夜空裡的某顆星。」
你失衡地往後倒,我捉不到你,那髮絲、那微開的襯衫以及我不曾看過的項鍊,彷彿毫無重力地往上飄起。
就像流星一樣,剎那間,你從我眼前消逝。
墜落到一個我到不了的世界。
從那之後過了一年,我仍從沒有你的世界中拼命逃走。
*
自動筆在手指上無意義地旋轉,時間就像他手中的筆,無法重來,沒有停止,只能持續往前轉動著。
窗外飄來些微的尼古丁氣味,刺鼻得令他看向氣味源頭,向西的窗口透進溫暖過頭而令人煩躁的溫度,在初春的時刻,學校中庭裡到處都是盛開的桃色杜鵑花,他的目光稍稍掠過這虛華的景象,一個不注意,自動筆從他的手指間脫離,站在講台前的學生會長正翻動手中的頁面,在暫時沒有任何人說話的教室裡喀地一聲落地。
他身為高一新生,現在又是對學生會社團來說最忙碌的校慶前夕,他心不在焉的轉筆和掉筆顯然引起學生會長與幹部的注意。
「最後一件事,照慣例,校慶晚會由我們學生會邀請藝人進行校園演唱會,而這個聯絡工作就交由高一新生來做。」
學生會長與彎身把筆撿起來的尤響對上眼,他有預感自己即將面臨難題。
「那邀請藝人的前置作業就先交給一年級的尤響同學,這些是學生會幹部上週討論出的名單,你來聯繫這些事務所,看旗下藝人有沒有能配合的檔期或是正值宣傳期可以進行校園演唱的人選。」
學生會長離開講台,將訂成冊的A4紙張交給了尤響,表格上是各家經紀公司的電話,備註欄還親切註解了想邀請的藝人順序。
「那個……我……」尤響發出很微弱的聲音,他這種聲音怎麼可能勝任。
由於聲音太過小聲,沒有什麼人聽見,學生會長也假裝沒聽見地摸著他的肩,落下沈重的壓力。
「下週一回覆我就行了。」
在尤響手中的是佈滿六張列印紙的藝人名單,他抬起頭尋找同樣是一年級新生的幫手,和他對上眼的人都馬上避開他視線,急著走回講台的會長似乎想到什麼而回頭,提醒他:「對了,因為經費不多,演出費最高只有一千元喔。」
……一千元,一千元只夠車馬費吧,這種經費怎麼請的起在螢光幕前活躍的藝人。尤響心想著,卻沒能把反駁的話說出口。
將校慶所有工作都分配完畢後,學生會成員接續離開教室,耳邊傳來此起彼落的道別聲,只剩尤響仍留在原位苦惱這份不適合他的工作,他下意識地摸著喉結的部份。
直到某個身影擋住他的光線,他才回神地抬起頭,副會長將教室鑰匙放在他桌前,說了「記得鎖上」後也跟著離開。
頓時,教室只剩他一人。
透入的夕陽將他的身型與桌椅映成細長的黑影,在陰影處,他默默念著出現在第三頁的某組樂團名單。
Galaxy 9唸作是Galaxy Night。
想遺忘的事快被震出來了,他抿緊唇角,將名單冊塞入書包,拎著制服外套離去,離開了高中。
*
「你們為何都要關燈唱歌?」
——關燈很好啊,這樣就不用特地花治裝費了。
「不過,這樣看得到吉他的弦嗎?」
——帝很強啊,他是那種就算被蒙住眼睛也能彈奏的人吧?我猜的。
「帝?你先前好像有提過他,他是隊長吧?」
——嗯,是天才喔天才。
尤響想起以前和尤熙的對話,成功擠進電梯。
在這棟高十層樓的商業大樓裡,不同的補習班幾乎在同一時間下課,這段時間要是錯過這班電梯就得再等好幾分鐘了。
他垂下頭,吐出從補習班下課的疲憊氣息,他只能盡量縮著身體擠進電梯箱裡。
想從現實中逃避的方法有很多種,他選擇了讓家人最放心的模式,把心力投注在課業上,如果能順利考上前三志願的國立大學,進入薪水夠高的職場,或許還能組成家庭,擁有新的家人,他就能忘記那件事了。
「你聽了嗎?帝昨天網上放出的音樂。」
「聽了聽了,不過帝的嗓音狀況不好,為什麼不找其他團員唱啊?」
「對呀,我好喜歡以前的主唱,他為什麼退團?還在舉辦演唱會的前夕退出,該不會是……團員不合,難道還有打架所以才臨時取消演唱會嗎?」
「別說了,經過那事件很多人都轉黑粉了,大家都到現場才說演唱會取消,也沒有正式公告讓粉絲信服的理由。不過,新歌真的很好聽,你是下載影片轉檔嗎?我也要mp3檔,傳給我啦!」
「你先前說拒聽,是不是因為釋出照片才回來當粉絲啊!」
站在尤響周圍的女學生正討論著在FB被瘋狂分享的那則影片,她們所說的「帝」就是Galaxy 9樂團中的靈魂人物兼隊長。這團體先前以關燈的方式進行網路直播演唱,堅持不露臉讓他們就像銀河系中閃亮卻看不清真實樣貌的恆星一樣耀眼,在年輕族群中相當活躍。
自從主唱退出後,Galaxy 9休息了整整一年,昨晚才悄悄放出新歌,成員作了更動,原BASS手退出後加入了新的BASS手,主唱變成隊長帝,人數從原本的四人縮減為三人。原本以不露臉的關燈模式演唱,直到昨天才曝光成員的長相。
三位團員的外貌比想像中還要吸睛,宣傳照一曝光想當然在社群平台在成極大的轟動,這讓尤響不解,他們當初為何選擇隱藏外貌呢?
尤響雙手插入制服外套的口袋,迎著新鮮空氣快步走出電梯。
在他身周的喧鬧聲逐漸變得沈重混濁,他好像不是這個世界的人一樣,他踩著斑馬線,與下課的學生群一同走向馬路中島的公車站,他的身邊沒有可以聊天的對象,他垂著臉,車燈從他的側臉閃爍而過,帶了涼意的風拂過他的臉龐,在等候公車進站的期間,第二次的風勢轉強,吹開他遮住雙眼的黑髮,風將他若有所思的漂亮雙眸與秀氣的樣貌表露無遺,同時,公車也從他眼前經過,停留在幾步路的位置。
他擠上了公車,坐在窗邊的位置,隨著公車的停止與駛動而搖晃身軀,隨波逐流地沉沒在人群中。
他回到以母親名義買下的公寓,在開鎖的過程便知道沒有人在家,他進入黑暗的客廳內同時開啟燈光,進入室內的第一眼,他看見得是那張笑容燦爛的遺照,就像對他說——你回來啦,我等你好久了,肚子好餓喔,一起出去吃飯吧。
他曲著手指,揉著泛紅的雙眼,從鼻腔與雙眼感受到強烈的熱感即將湧出,他趕緊擠壓那無法完全緊閉,就要流出眼淚的眼皮,任由淚水浸濕那纖長的睫毛。
他一面遮住雙眼,一面走進到客廳,沉浸在悲傷中的他完全沒料到身體會突然失去平衡,他被擺在玄關的大紙箱絆倒,身體直接撞向地板,敲出漂亮的響聲。
「好痛!」
尤響難得因為跌倒而發出較大的聲音,頓時,皮肉痛取代了悲傷。
他扭頭看著腳邊的紙箱,那是待在娘家的母親寄給他的蔬菜水果,母親曾把備用鑰匙交給多年友好的鄰居兼友人,大概是隔壁鄰居替他收的吧?
他按壓著馬上變紅的額頭,身體不疼痛的原因是下方有壓著書包當墊子的緣故,慶幸之餘他也想起自己在補習班前買了咖啡,他趕緊打開書包一看,利樂包被擠壓而破洞,裡頭的東西全浸在咖啡裡了。
他將書包裡的東西全倒出來,補習班講義、課本甚至是藝人名單冊全染上咖啡液體,順著眼前悽慘的景況往前看,
廚房裡還未回收的廚餘上頭還飄了好幾隻果蠅,他嘆了口氣,倏地提振精神,將所有的一切全都收拾乾淨。
將書包內的所有物品能洗得先洗過,不能洗的也大致擦過一遍,再將廚餘拿到公寓提供的垃圾回收集中處,回到家時牆上的鐘已經指向十點半了。
這時間鐵定不會有人接電話吧?
他沒脫去制服外套,就坐在客廳按照名單順序播打電話。
果然,大部分的公司職員都下班了,他也正因為可以用「沒人接聽」的理由來回覆學生會長,自己沒把工作做好,學生會長就會找別人重新打電話吧?抱著這逃避的想法繼續撥打電話。
他了解目前的自己無法發出普通人的聲音音量,去點餐或點飲料,時常看見店員擺著嫌惡的臭臉,一面催促他講大聲點的模樣。
像蚊子一般說不清楚的聲音,任誰都覺得噁心吧。
為了不重蹈覆轍點餐時的窘狀,他卯起勁地用力說話。接起電話的幾乎是使用手機號碼聯繫的經紀人,無禮地在接近深夜通話,他花了些時間向對方致歉與解釋通話的目的,等到對方願意聽,他也得通過應酬費只有一千元這一關。
只要提及「校園演唱」,事務所們確實有想合作的意願,但在聽見酬勞後藉口幾乎是「還要內部開會決定,晚點再聯絡」,不然就是發飆直接掛斷電話。
尤響壓著耳朵,耳邊還留有對方飆罵的嘶吼聲,這種爛攤子學長姐果然都不想接。
打了前兩頁的名單全軍覆沒,翻到第三頁,再來是Galaxy 9……
尤響深吸了口氣,將電話播了出去,電話響了好一陣子,在他想掛斷電話時,電話被另一頭接起。
「……喂。」
低沉沙啞的嗓音從電話另一頭傳道他耳邊,那像是抽了太多菸或是過度使用而啞掉的嗓音極為特別,那應該是成熟男人的聲音吧?這讓尤響全身繃緊神經,聲音也變得更加微弱。
「抱、抱抱歉,我是……T中的學生會的……的學生……」
「喂?」男人頓了一下,「收訊不良?」聲音明顯離話筒很遠,大概是在檢查電話的接線。
尤響用力咬出話語,「不、不不好意思,我這裡是T中的學生會,想請問您旗下的樂團『Galaxy 9』能在本校的校慶上演出,時間是五月一日——」感覺是用了這一年所有的力量吼出聲音了。
「沒空。」
對方不等他說完便加重語氣地回絕,尤響將話筒拿離耳邊,看不到對方的臉,尤響只能瞪著話筒。
什麼啊,他連價格都沒說就被拒絕,未轉達經紀人或藝人就擅做決定的行為令他反感,一方面又佩服公司職員這麼晚還上班。
「在邀請別人之前,得先報上名字吧?你誰?」
拿遠的話筒發出了聲音,他明明第一句就自我介紹了。
「我是T中的學生。」
「我說你是誰,誰……讓你……打這通電話?」
聽著對方詭異的說話節奏,該不會喝醉了吧?尤響很不願意繼續回應,但至少對方發飆後也沒立刻掛斷電話,基於禮貌,他不希望以失禮的方式結束通話。
「我叫尤響。」
沒聲音了,可他沒聽到掛斷電話的嘟聲,是他說話太小聲了嗎?他要重講還是掛斷?
「尤響。」
「可以麻煩您幫我轉達嗎……校園演唱的事。」
「五月一日,幾點?」
原來對方有把他剛剛說明的內容聽進去,尤響趕緊翻找筆記本上紀錄的那一頁,確認自己要說的跟上方的註明一樣。
「是晚間六點,學校大禮堂表演,請問Galaxy 9方便嗎?」
「……你真的是尤響嗎?」
「是。」
「五月一日見了。」
「等等,那天的演出費是……」話還沒說完,話筒已經呈現嘟──的聲音。
尤響聽了好一段的嘟聲,不敢相信方才還抗拒演出,瞬間又答應的邏輯,對方會不會是酒醉亂答應?還是說對方是團員?哥哥待在Galaxy 9時期,他未曾參加過他們的直播演唱,工作人員不可能認識他,況且,哥哥在團體裡的名字是「熙」,並未公佈本名,哥哥曾提過他嗎?他也認為自己的姓氏滿少見,也許對方知道他跟尤熙有親戚關係吧。
不管怎樣,明天上午再打去經紀公司確認好了。
他放回話筒,待坐在沙發,望著電視櫃上的遺照。
看著照片上笑容燦爛的尤熙,尤響不自覺揚起嘴角。
哥哥,又離你更近一天了。
風櫃洞由來 在 BASE 1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NEW ARRIVAL
Champion reverse weave
如果對今天的穿搭沒頭緒的話
應該蠻多人都會隨手衣櫃一抓穿大學T吧!
大學 TEE 一直是代表著美式風格的別注單品。
但你知道「 大學 TEE 」 這名字的由來嗎?
大學T是早期歐美大學將自己的校名或 LOGO 印在較厚的長TEE上賣給學生,
由於好搭又實穿,逐漸形成一種穿著風格。
不得不說大學T真的是懶人穿搭的一大福音!
雖然設計簡單
但卻可以搭出蠻多不同的風格~
不過這些尺寸都偏大
嬌小的女孩穿起來會有種oversize的感覺
帽T這件經過時間的洗禮已經有些地方有破洞
雖然不是刻意的設計
但加入破壞元素,看起來又更加有特色了!
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深藍色這件
肩膀這邊設計成橄欖球衣的造型
非常的具有特色
而且這種設計非常的少見
整體狀態也都很良好!
有在收藏champion的客人們
這件真的值得來店裡一看!
今天這四件也都是Reverse Weave®系列的
1934年在紐約羅徹斯特專為運動員穿著所誕生而出的商品,
在30年代,Champion運動衫被各大學田徑運動員廣泛穿著,
但卻收到不少有關運動衫洗滌後縮水變形的投訴。
1934年,營業員Sam Friedman發明了將縱向織法的布料改為橫向編織方法(Reverse Weave)並在兩腋部分加上action rib(羅紋),
以固定運動衫的形狀及增加活動靈活性,讓運動衫縮水的煩惱徹底解决。
所以這系列的衣服基本上都非常的耐穿!
90s Champion reverse weave Sweatshirt
Made in U.S.A
NT$1390
(領口袖口破損 有污漬)
90s Champion reverse weave Sweatshirt
Made in U.S.A
NT$1690
90s Champion reverse weave Sweat parka
Made in U.S.A
NT$1490
(袖子破損)
90s Champion reverse weave Sweatshirt
Made in U.S.A
NT$4990
BASE1
蝦皮賣場: https://shopee.tw/baseone1972
https://www.instagram.com/baseone1972/
網路販售同步中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6巷4號1F
☎︎0966588731
🚉中山捷運站4番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