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今日新聞 修憲論壇開始前,讓你第一次修憲就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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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年南京,中華民國憲法正式頒布。
如今已經施行超過七十年,近年從十八歲公民權到廢除考監,大家開始越來越體認到,這部憲法中不少陳舊不合時宜的部分,都需要修正並凝聚社會共識來重新建構。
在此時特別需要重新探討的,是對於年輕世代來說,這部憲法代表什麼?年輕世代想要的憲法,是蘊含什麼內容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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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得大家有共識的十八歲公民權
你是否曾經好奇,為什麼 18 歲可以投公投,但卻不能投選舉?
這源自於憲法的規定,讓我國公民要滿 20 歲才能選舉。
然後這規定真的是合理的嗎?
你要投票給政治人物,要滿 20 歲;成為民法上完整的人,要滿 20 歲。
而在刑法上要負完全責任、當兵、投公投、抽煙、喝酒、去夜店,通通只要滿 18 歲。
到這裡聰明的你應該已發現,大部分用來判斷「成年」歲數都是「18 歲」。只有民法的成人、選舉權是 20 歲,那為什麼民法以及選舉權要等到 2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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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我國獨創到爭議屢起,考監到底該不該廢除?
由孫中山創立的五權分立中的考試院及監察院,起初是為了將大多民主國家中,屬於立法機關的糾舉調查權,和行政機關的考試權獨立出來,以避免有一方權限過大而無法制衡。
但到了今日,廢除監察院和考試院的聲音不斷被提起,究竟是出了哪些問題呢?
首先監察院時常為人詬病的部分,是行使職權的成效沒有有效檢視監督的完整制度,且調查的成本往往所費不貲;另外監察委員是由總統府負責提名,也因此常常被認為是酬庸的職位,進而讓公正性受到懷疑。
而考試院的爭議,在於與公務員培養相關的四大內容,包括教育、考試、訓練、任用,被拆分成行政院和考試院分別負責,前者執掌教育,後者負責考試、訓練與任用。
批評者便主張彼此息息相關的四大內容,不應該分別由兩個院來負責。也有學者指出,負責處理公務員職權的考試院,真的有必要要用憲政機關的角色來做嗎?
立法院前陣子也宣布,成立「修憲委員會」,將開始進行修憲工程
而一向重視修憲議題的《NOWnews 今日新聞》,亦決定在今年12/10舉辦修憲論壇,並邀請重要政界代表、專家學者與學生領袖,共同為台灣憲改找出路,匯聚專家學者的意見,討論如何修出一部最適合我們的憲法,同時讓青年領袖發聲,尋求符合青年公民希望的憲政未來。
而在本次修憲論壇開始前,你知道憲法要怎麼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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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級高的門檻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如果要修憲,要先由 1/4 的立法委員提議,並在 3/4 立法委員出席、出席的委員 3/4 決議後提出憲法修正案,並且在公告半年後,由選舉人投票複決,同意票過總額半數就會通過。
看起來很複雜嗎?我們來算個數學題:
目前第 10 屆立法院有 113 席立法委員,因此在提議階段,必須有 29 名立法委員提議,85 名立法委員出席,出席的其中 64 位同意,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而公告半年後的複決,根據中選會的資料,2020 年的選舉人數一共有 19,311,105 人,如果要通過修憲案,必須得到至少 966 萬張同意票。
2020 年總統大選,順利連任的蔡英文總統總共得到 817 萬票,還是比修憲門檻少了超過 100 萬票。這也代表著,修憲門檻之高,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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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怎麼修?
根據憲法本文規定,憲法修正案由 3/4 以上的立法委員提出,並由國民大會複決。
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是 2004 年第 7 次修憲的版本。過去 7 次修憲分別發生在 1990、1991、1994、1996、1999、2000、2005 年。
其中比較有趣的是 1999 年第 5 次修憲,變更了國民大會的選舉制度,然而修憲的結果卻是將現任的第 3 屆國民大會及第 4 屆立法委員的任期延長到 2002 年 6 月 30 日。其中,第 3 屆國大延長的任期超過 2 年,被批評為國大代表自肥。
修憲案後來引發輿論譁然,當時的國民大會多數黨國民黨在輿論壓力下,開除議長蘇南成黨籍,並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修憲案聲請大法官解釋。後來,大法官作出 499 號解釋,認為本次修憲有重大瑕疵,宣告修憲案失效。
後來,第 3 屆國大進行第 6 次修憲的時候,「自廢武功」將國民大會虛級化,變更為「任務型國大」,只有在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正副總統彈劾案時才會選出國民大會代表,並複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議決正副總統彈劾案,任期 1 個月。
2004 年,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並在 2005 年選出任務型國大,而這次修憲正式廢除國民大會,本屆國大也成為唯一一屆「任務型國大」。第 7 次修憲修正了這些事項:
1⃣️ 立法委員席次從 225 席減半為 113 席。
2⃣️ 立法委員任期從 3 年延長到 4 年。
3⃣️ 立法委員選舉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
4⃣️ 廢除國民大會。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改由公民複決
5⃣️ 立法院提出的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改由大法官審理。
而這次修憲,也成了目前憲法的樣貌。
這些龐大卻又將影響年輕世代深遠的修憲議題,在12/10號舉行的修憲論壇中,將有最詳盡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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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NOWnews #修憲論壇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潮流快動啊!公投提案「提好提滿」!》 昨天上三立節目,談網友提案台灣改爲和日本同時區的問題,很遺憾原本已誠實說出「就是為了台獨」的提案者范世平教授,後來又退縮說自己只是拋出議題,沒有一定支持或反對,大家也可以有其它經濟考量、成本計算。 其實不管是提案的 范世平教授,還是台獨機關槍等其他連署者...
領土變更案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人民的意志? #走入歷史的國民大會 〕
上週我們的 #罷免制度面面觀 專題有提到,我國史上被罷免的最高層級官員是1954年時任副總統李宗仁被國民大會罷免,相信有許多壯士們對於國民大會這個組織感到陌生。
究竟什麼是國民大會呢?今天就帶大家一探究竟這個曾經在憲政中代表著全體國民,象徵著人民意志的組織。
▌什麼是國民大會?
國民大會是《中華民國憲法》制定之初所設計,負責代表全體國民行使政權的機構,由國民大會代表所組成。
國大代表由國內各地區人民和團體選出,每六年改選一次,任期到下一屆國民大會開會止。
最初的職權包含:選舉和罷免正副總統、修改憲法以及複決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
▌萬年國會的形成
眼見國共內戰的局勢越來越不利,第一屆國民大會旋即制定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架空了憲法的運作,並隨著1949年全面撤退來台後繼續在台灣沿用。
同時由於失去了中國各省分的統治權,技術上也就無法選出代表各省分的代表,國民大會陷入無法改選的窘境,再加上憲法遭到凍結,最終政府宣布國民大會全體無限期延任。
沒想到這一延就延了將近四十年,形成所謂萬年國會的局面。
▌民主化前國民大會的運作
第一屆國民大會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被凍結的情況下,總共開了十次會,大部分是和選舉總統有關。
在蔣家的威權統治下,國民大會淪為橡皮圖章的角色,僅是為了為政權正當性進行背書。
例如在1960年總統選舉時,蔣中正要打破憲法規定爭取第二次連任,國民大會便以起立投票的方式,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取消連任限制,為蔣中正的擴權背書。
▌萬年國會的終結
由於長時間未改選,國民大會內部早已和社會的想法產生脫節,加上民主意識的抬頭,在1987年解嚴後更是越演越烈,要求全面改選中央民代的呼聲不斷。
不料國民大會卻自我擴權延長任期,催生了1990年3月的野百合學運,學運四大訴求的第一項便是要求解散國民大會。
民進黨立委也在同年聲請釋憲,最終大法官作出釋字261號解釋,表明為適應當前情勢,應儘速辦理下屆國會代表選舉,要求第一屆國大代表應在年底前去職並全面改選,終結萬年國會的亂象。
▌國大自肥
1991年12月,國民大會代表全面改選並開始進行民主化的修憲工程,以憲法增修條文的形式進行了四次修憲,包括將總統選舉從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改為人民直選。
但在1999年第五次修憲時,國民大會以選制改革後要銜接下屆立委選舉為由,直接延長了自身的任期超過兩年,引發「國大自肥」的爭議。
▌違憲的修憲
在輿論的壓力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依修憲結果聲請釋憲,最終司法院大法官於2000年作出釋字499號解釋,認為第五次修憲的議事程序有重大瑕疵,修憲實質內容也違反憲政精神。
尤其在沒有不能依法改選的正當理由下,逕自延長任期,與國民主權原則不符,因此宣告此次修憲的結果違憲。
▌國民大會的落幕
在釋字499宣告第五次修憲違憲後,國民大會通過第六次修憲,自廢武功將大多數國民大會的權力轉移至立法院,正式將國民大會虛級化。
國大不再常設,轉型為修憲前才組成的任務型國大。
2004年,在立法院朝野一致的共識下提交修憲案,2005年舉行史上唯一一次的任務型國大代表選舉,通過第七次修憲廢除國民大會,實行58年的國民大會正式走入歷史。
▌國民大會廢除後的職權所屬
國民大會廢除之後,原先國民大會所屬的職權也一併做出憲法上的修正。
包括: 立法院提出的修憲案跟領土變更案由原本的國民大會議決改為交由公民投票複決、總統彈劾案也由國民大會議決改為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本週介紹了國民大會的歷史跟演變,壯士們有更了解或回憶起國大一些嗎?有什麼想法都可以在底下留言討論喔~
#政經八百 #政治 #國民大會 #憲法 #選舉 #國共內戰 #萬年國會 #民主 #野百合學運 #修憲 #立法院 #立委 #大法官 #司法院 #公投 #彈劾 #違憲 #學運 #國大 #人民
領土變更案 在 駱克刑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新裁判時報-108台上334判決-在大陸地區通姦、相姦,我國法院有無審判權】
🎬新聞連結:
女在中國偷情台籍人夫 法官:大陸是我國領土、相姦有罪(自由時報)
https://reurl.cc/pdZ86r
本案新聞報導中之蘇姓人夫與女子小文在中國廣州市發生2次性關係(蘇姓人夫涉通姦罪嫌;女子小文涉相姦罪嫌),涉及我國法院有無審判權之爭議。關於我國法院刑事案件審判權,原則上以屬地原則為基準,亦即如果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我國法院有審判權。
台南地院109易157判決認為「本案行為地雖均發生在大陸地區,然仍屬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所為,而適用中華民國刑法,辯護人以本案之行為地非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置辯,顯有誤解」,論斷依據是參考最高法院108台上334判決見解,詳述如下。
🌞爭點:在大陸地區犯罪,是否屬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關鍵字:#審判權、#屬地原則、#犯罪地、#行為地、#結果地、#領土變更案、#大陸地區、#主權、#統治權
🖊最高法院於108年2月27日作成108台上334判決,此判決對於上述爭點,有所闡釋,整理、摘要如下:
前往閱讀👉https://reurl.cc/2087mm
領土變更案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新潮流快動啊!公投提案「提好提滿」!》
昨天上三立節目,談網友提案台灣改爲和日本同時區的問題,很遺憾原本已誠實說出「就是為了台獨」的提案者范世平教授,後來又退縮說自己只是拋出議題,沒有一定支持或反對,大家也可以有其它經濟考量、成本計算。
其實不管是提案的 范世平教授,還是台獨機關槍等其他連署者,不過都是無權無勢的「台獨政治工作者」。真正最有權力的「台獨政治工作者」賴清德,你在哪裡?民進黨現在早已全面執政,還要網友可憐兮兮地網路提案,等待你們兩個月後回應?要提案,現在就動起來,立法院直接提公投案就好啦!
我的立場很清楚,今天提案調時區者已承認就是為了政治,希望「改時間」來宣示「#台灣和中國一邊一國」。你們要政治宣示我沒意見,但會影響到我和所有其他人,那就必須公投才算。我支持訴諸公投,但既然要投就「投好投滿」,與其宣示時區改日本,幹嘛不乾脆改成和美國華府同時間?務實台獨需要軍備,也是要向美國買,與其做美國小弟(日本)的小弟,#不如直接做美國小弟才有用啊!
更重要的是,光改時區根本不算正式宣示,反而還可能讓其它國家覺得麻煩,只有修改憲法或制定新憲,才算正式地宣告台獨!否則始終留著把大陸視為領土的「中華民國憲法」,你要怎麼說台灣已經獨立?這其實就是許多台獨前輩留下的宿願,前陣子蘇巧慧和四十多個綠委也都連署提案「領土變更」了,結果竟然會因為親民黨阻擋,連付委都過不了?
賴清德這位頭號台獨政治工作者,同時也是新潮流目前最有權的頭兒,應該主動帶領新潮流,由立法院正式提出「調整時區案」及「領土變更案」,交由人民公投。日前媒體已報導,新潮流大老邱義仁正在謀劃用「公投綁大選」為民進黨造勢,看來明年地方選舉就是好時機!如此節省資源又能一次解決政治紛爭,新潮流快動啊!
PS:
1. 等到正式領土變更後,就要準備應對經濟孤立及軍事對抗了,台獨機關槍你練好機關槍了嗎?(別再說我們是守舊派不敢改喔,我一直說要投就一次改到位!)
2. 扯過去日據時代台灣和日本同樣都在GMT+9時區的人,請好好拜讀明治天皇諭令,台灣、澎湖列島歸屬「西部標準時間」(就是台灣天然位處的GMT+8時區),與東京位處的「中央標準時間」(GMT+9)不同。直到1937年中日開戰後,才要求台灣地區時間調快一小時。想跳過公投直接改時間的,開戰可能是捷徑喔!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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