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辦都更期邀金融機構參與投資 首波舉辦公股行庫銀行業者座談會】
今(30)日主持由市府都發局(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首波邀集包括台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與華南銀行等代表召開【臺北市公辦都更公股行庫銀行業者座談會】。市府財政局陳志銘局長、都發局林洲民局長與更新處陳信良副處長共同出席參與討論。
本次座談會除表達市府誠摯歡迎金融業者積極參與公辦都更案投資,提供市府相關公辦都更案件優惠融資條件,並聽取公股銀行業者就其協助民間都市更新之經驗,提供市府團隊推動執行公辦都更個案上的建議,讓目前台灣金融業者掌握民間充沛的游資,配合中央準備修法鬆綁金融法規,以利金融機構參與都更加速投資公辦都更案件,以改善窳陋地區環境的更新,提供住戶可適居的生活,並帶動國內經濟發展。
2016年為臺北市公辦都更元年,市府分別說明目前操作三類型的10處公辦都更案,總投資金額達645億元包含:
(1)市府自行投資興建實施之蘭州斯文里整宅基地、延平北路警察宿舍基地、華榮市場基地及安康地區(含興隆公宅)基地等4處公辦都更案;
(2)市府輔導更新會擔任實施者,並對外招商之南機場整宅基地等1處公辦都更案;
(3)臺北市都更中心擔任實施者並對外招商之台大紹興南街基地、中山區蔡瑞月舞蹈社旁中山段市有地基地、捷運大直北安段基地、捷運科技大樓瑞安段基地、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等5處公辦都更案。
今日與會公股行庫銀行皆表示全力配合政府主導公辦都更案,惟公辦都更案所需融資動輒數十億元,金額龐大,建議採聯貸方式;同時也舉出普遍銀行對民間都更都有風險控制的壓力,尤其是前期的規劃與整合階段,時間較長、風險較高,其所需投注的經費,一般而言,銀行較無意願參與,建議市府彈性運用都更基金作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擔保或補貼,並承擔都更整合風險,促成更新案之執行,增加銀行融資的意願。不過此類都更向銀行融資等同於先向銀行預借現金進行建物更新,更新後住戶分回的房地都會轉成各戶的房屋貸款,銀行仍會評估參與都更的個別住戶個人信貸能力,建議都更住戶在權利變換選屋時要多予考量。
此外,受限於「銀行法」第72-2條對商業銀行不動產放款總合不得超過放款當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合計的30%規定,商業銀行對於都更案的融資金額有一定的限制,紛紛建議市府向中央反映透過行政規則排除,來擴大參與對於公辦都更案放款額度。
日前蔡英文總統為擴大推動都市更新,指示公股行庫積極參與都更,擴大都更量能,在此政策氛圍下,市府今日邀請公股行庫共同座談,以目前臺北市操作公辦都更個案與銀行業者交換意見,透過公辦都更示範綜效,期能為都市更新市場創造一條活路。市府亦將持續邀請民股銀行及保險業等各界參與討論予以檢討策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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