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書真的不容易】
這次分享的短篇,出自加拿大幽默作家里柯克。算是一部比較輕鬆的作品。
故事是寫一位書店店長,用盡各種天花亂墜的方式,向顧客們推銷書籍。但同時又逗趣地點出「他們不讀」的事實──就像我們這些屯書的人一樣。
來看看這部有趣的短篇小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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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讀者 / 里柯克
「想到店裡看看?噢,當然,先生。」他打招呼說。
然後,他一邊彬彬有禮地把雙手合在一起擦來擦去,一邊透過眼鏡向我投來銳利的一瞥。
「在店後面左邊的書架上,您會找到些也許會使您感興趣的東西,」他說,「在那兒我們備有一套重印的叢書——如《從亞里斯多德到亞瑟·巴爾福的一般知識》,一毛七一本。或者,您也許想看看《已故作家群英錄》吧,每本一毛錢。斯拜婁先生,」他叫道,「帶這位紳士看看我們的重印經典——一毛錢一本的那套。」
說著他朝一個銷售員招了一下手,接著就把我置之腦後了。
換句話說就是,他片刻之間已推斷出我是哪一流的人物。雖然我去百老匯大街買了頂灰綠色軟呢帽,還繫了一條點綴著錢幣般大小的花斑的俏領帶,但是這一點用也沒有。這些小小的裝扮根本掩蓋不了內在的靈魂。我是一個教授,他知道這一點,或者,至少可以說他能立刻推斷出這一點——這也是他生意的一部分。
十個街區內最大的書店的銷售經理,是不會看不準顧客的。他當然知道,作為一個教授,我根本不是什麼好主顧。正如所有逛書店的教授一樣,我來到書店無異於一隻黃蜂飛向一罐敞開的橘子醬。他知道我會在店裡賴上兩個小時,不是妨礙這個就妨礙那個,最後才買上一本重印的《柏拉圖對話錄》,或《約翰·彌爾頓散文全集》,或洛克的《人類理解論》,或是其他類似的陳舊貨色。
至於說真正的文學品味——也就是欣賞封皮有如裝了彈簧而且附有卷首畫的那種上個月才出版的一塊五毛錢一本的小說的能力——我是沒有的,他清楚這一點。
他瞧不起我,那是當然的。但正如書店行業的一句格言所說,一個教授站在角落裡埋頭讀書的形象能使書店生輝。真正的顧客們喜歡這種形象。
正由於這一點,就連塞里耶先生這麼時髦的經理都容忍了我在他書店裡面的一個角落裡的存在。也正是由於這一點,我才有機會見識他那些與他真正的顧客打交道的手腕——我得承認,他那些手腕運用得非常成功,難怪所有的出版界人士都公認他無疑是美國文學的一根頂樑柱。
我並不想站在某處像間諜似的偷聽別人的談話。說實話,其實我立即就被一本新翻譯的《埃皮克提圖道德論》吸引住了。那本書印得很精緻,裝訂得也很好,而且只需花一毛八分錢,因此我當即就很想把它買下來,儘管看來最好是先翻閱一下。
我還沒翻完開頭的三章,突然我的注意力就被書店前面的談話吸引過去了。
「你肯定這是他最近的作品嗎?」一個穿戴入時的婦女在問塞里耶先生。
「噢,沒錯,拉塞里葉夫人,」那位經理回答說,「我向您保證這是他最新的作品。真的,它們昨天才到哩。」
他一邊說一邊用手指了指一堆大大的書。那些書的封面是藍白相間的,色彩挺明快。我能看清書名那兩個燙金字——《金夢》。
「噢,沒錯,」塞里耶先生重複道,「這的確是史拉什先生最近的作品。它銷得可好啦。」
「那就行了,」那位女士說,「你知道吧,有時候還真容易上當:我上個星期來這兒,買了兩本看樣子很棒的書,我回到家裡之後才發現兩本都是舊書,是六個月以前出版的,我記得是。」
「噢,天啦,」那位經理以抱歉的口氣說,「拉塞里葉夫人,實在對不起。請讓我們派人去把它們取回來,換別的書給您吧。」
「噢,那沒關係,」那位女士說,「我當然不會去讀它們。我把它們給了我的女僕。反正我估計她是看不出新舊來的。」
「我想她看不出來,」塞里耶先生說道,露出一絲居高臨下的微笑,「當然如此啦,夫人,」他以時髦書商的和藹姿態繼續閒聊起來,「諸如此類的事是時有發生的。昨天我們就碰到這樣一件非常頭痛的事情。我們的一位來得最勤的顧客跑來,急急忙忙地,來買些書帶到輪船上去讀。我們還蒙在鼓裡哩,鬧不清他是怎麼回事——我想大概是僅僅憑書名選書吧,有些先生是經常這樣的——他竟然挑了兩本去年出的書。我們立即打電話去輪船上,只可惜已經太晚了。」
「那麼,這本書,」那位女士說,同時慵懶地翻了翻,「這本書好看嗎?是講什麼的?」
「這可是一本極為動人心弦的書,」塞里耶先生說,「事實上,是大家手筆呀。評論家們都在說,本季度最動人的書恐怕是非此莫屬了。」說到這裡塞里耶先生停頓了一下,不知怎的,他的舉止讓我想起我在大學的課堂裡解釋我本人也不懂的東西時的作派。「它有一種——一種——力量,就這麼說吧,一種很不尋常的力量,事實上,你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是本月最有力量的一本書。真的,」他舉了一個自己更勝任例舉的理由,補充說,「它的銷量非常之大。」
「你們好像還有好多沒賣掉。」那位女士說。
「噢,我們不得不大量備貨呀,」經理回答說,「來買這本書的人源源不斷。的確,你知道這是一本必定會引起轟動的書。事實上,在某些地方,有人說這本書不應該——」說到這裡塞里耶先生把聲音降得那麼低微,一副投人所好的樣子,我壓根兒沒聽見他的下半句。
「噢,是嘛!」拉塞里葉夫人說,「那好,我想買了算了。無論如何,也該看看這些招來紛紛議論的東西講的是什麼。」
她已開始扣手套的扣子和重新調整毛皮圍巾,這條圍巾已接二連三地把復活節卡片從櫃檯碰落到了地上。接著她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噢,我差點兒忘了,」她說,「你們能順便也送點什麼書到我家供拉塞里葉先生讀嗎?他正準備南下到維吉尼亞去度假。你知道他喜歡讀些什麼,對不對?」
「噢,一點兒沒錯,夫人,」那位經理說,「拉塞里葉先生一般讀的是——呃——我想他主要買的是——呃——」
「噢,旅遊讀物和其他類似的東西。」那位女士說。
「太好了。我想我們這兒有拉塞里葉先生愛讀的書,」他指了指左邊書架上那排漂漂亮亮的書,「有《撒哈拉七周遊》,每本七塊;有《半年乘車遊》,實價六塊五毛;有《午後牛車遊》,分上下卷,定價四塊三,優惠兩毛。」
「我想這些書他都讀過了,」拉塞里葉夫人說,「至少我家裡有很多這一類的書。」
「噢,很可能。可您瞧這兒,《在科孚島食人族裡》——噢是的,我想這本他有了——《在……》——這本,我想他也有了。不過這一本書我敢肯定他會喜歡,今天早上才到的,《在新幾內亞的猴子們中間》。每本十塊,實價。」
說著塞里耶先生把手搭到了一堆新書上,顯然這堆書的數量不亞于《金夢》。
「《在猴子們中間》。」他重複了一遍,那神氣幾乎像是在撫慰那些書似的。
「看來價格相當貴。」那位女士說。
「噢,是挺貴的——貴極了,」那位經理熱情洋溢地重複道,「您瞧,拉塞里葉夫人,貴就貴在插圖上,價真貨實的照片。」——他用手指快速地翻動書頁—— 「價真貨實的猴子,用相機拍攝的;還有優質用紙,您一看就知道了。事實上,夫人,這本書光製作成本就花了九塊九毛錢。我們當然盈不了什麼利,但我們還是喜歡賣這種書。」
每個讀者都樂於瞭解圖書製作的詳情;而且每個讀者當然都樂於知道書商在賠錢。我意識到,這兩點是塞里耶先生與讀者打交道時所信奉的兩條公理。
於是拉塞里葉夫人非常自然地買下了《在新幾何亞的猴子們中間》,接著塞里耶先生叫一個部下記下了拉塞里葉夫人在第五街的地址,然後點頭哈腰地送這位女士出了店門。
回到櫃檯邊的時候他的舉止與先前判若兩人。
「那本猴子的書,」我聽見他對他的助手說,「會很難銷。」
但他沒有時間進一步細想。
另一位女士進店裡來了。
這一回,即使是一個眼力不如塞里耶先生的人,都可以從來客那華貴的深色喪服和陰鬱的臉色,一眼就看出她是一個感傷的寡婦。
「想要本新到的小說吧,」經理又是老調重彈,「有的,夫人,這兒有本很感人的,《金夢》,」——他一副為書名著迷的癡態——「一個很可愛的故事,可愛極了,事實上,夫人,評論家們都在說,這是史拉什先生所寫的最感人的小說。」
「這本書好看嗎?」那位女士說。
我開始意識到所有的顧客都這樣問。
「好看極了,」經理說,「是一個愛情故事——非常簡單、甜蜜,但感人極了。真的,書評上都說這是本月最動人心弦的書。我妻子昨天晚上還在大聲朗讀哩。她感動得熱淚直流,簡直沒法再讀下去。」
「我想這是一本很安全的書,對吧?」那位寡婦說,「我想買給我的小女兒看。」
「噢,非常安全,」塞里耶先生用幾乎是父親一般的語調說,「事實上,寫法是很傳統的,和過去那些可敬可親的經典一樣,就像」——塞里耶先生說到這兒停頓了一下,他的眼中明顯地流露出一絲疑惑之光——「就像狄更斯、菲爾丁、斯泰恩等人的作品。我們向神職人員賣了不少,夫人。」
那位女士於是買了一本《金夢》——店員用綠色的彩光紙把它包紮了起來,然後她就出了店門。
「你們有適合假期讀的輕鬆點的書嗎?」接下來的一個顧客用輕快的聲音大聲問道——他那神氣像一個準備去旅行的股票經紀人。
「有,」塞里耶先生回答說,他的臉幾乎堆滿了笑容,「這兒有一本棒極了的書,《金夢》,是本季度最幽默的書——簡直可以笑死人——我妻子昨天還在大聲朗讀它哩。她笑得直不起腰來,簡直沒法再讀下去了。」
「多少錢一本,一塊嗎,一塊五,好吧,給我包起來。」
櫃檯上響起錢幣的丁當聲,然後那位顧客就走了。我開始清楚地認識到,只想買一毛八一本的《埃皮克提圖》和每本一毛二的「重印世界文學名著」的教授們和其他學院人士,在圖書銷售業中所占的地位何其可憐。
「您好,法官,」經理對下一個顧客說,此公戴著寬邊呢帽,大腹便便的好不威武,「想要海洋小說?當然,像您這樣用腦偏多的人,讀讀小說無疑是件大好事。這兒有一本最近出的最新的書,《在新幾內亞的猴子中間》,定價十塊,四塊五優惠給您。光製作成本就花了六塊八。我們快賣光了。謝謝您,法官。替您送上家去嗎?好的。再見。」
接下來顧客們來來去去,接連不斷。我注意到,儘管書店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書——估計有上萬本吧——但塞里耶先生顯然只在銷售其中的兩種。每個女顧客到店裡,買走的是《金夢》;每個男顧客來,買走的是《在新幾內亞的猴子中間》。對這位女士,推薦《金夢》的理由是它剛好適合在假期讀;對另一位女士,推薦它的理由則是它正好合適在休完假之後讀;第三位女士把它當作雨天良友來買;第四位來買時它又成了晴天讀物。猴子的故事被當成海洋故事、陸地故事、叢林故事和高山故事賣了出去,售價依據塞里耶先生對顧客的不同估價而各不相同。
忙了兩個小時之後,書店空閒了一會兒。
「威爾弗雷德,」塞里耶先生轉過身去對他那位領頭的店員說,「我準備出去吃午飯。你要盡最大努力推銷那兩本書。我們準備再賣上一天,然後就拉倒了。我要去找多肯姆一狄斯康特公司,也就是出版商,把球踢回給他們,看他們怎麼辦。」
我感到我在店裡逗留得太久了。我拿著那本《埃皮克提圖》走了過去。
「您好,先生,」塞里耶先生說,他立即再一次表現出了職業風範,「《埃皮克提圖》?一本很棒的書。一毛八。謝謝您。也許我們還有其他或許令您感興趣的東西。我們的小間裡還有些二手貨,或許您有興致看一看。有一套《亞里斯多德》,上、下卷,字印得細極了,簡直難以辨認,您也許會喜歡;還有一本昨天到的《西塞羅》,求之不得的好書,被濕氣弄壞了一點;我想我們還有一本《馬基雅維裡》這一本很特別,幾乎散架了,封面也沒有了。一本很難得的古書,先生,您要是專家就用得著。」
「不,謝謝,」我說。然後,出於一種早已在我心中滋長而且我無法抗拒的好奇,我說,「我要那本——《金夢》,您好像覺得它棒極了,對吧?」
塞里耶先生用他那銳利的目光瞥了我一眼。他知道我並不想買那本書,而且也許像其他次要人物一樣,他一時間也有點六神無主了。
他搖了搖頭。
「買賣難做啊,」他說,「出版商硬是把這類東西塞給我們,我們不得不盡自己的努力。他們陷入困境了,我明白這一點,他們正眼巴巴地盼著我們拉他們一把哩。他們正在大規模做廣告,或許能脫身也難說。當然,只有一次機會。誰也說不死。很可能我們能使教會人士起來攻擊這本書,要是那樣我們便有救了。否則我們就再沒有什麼指望了。可以想見這本書糟透了。」
「你沒讀過嗎?」我問道。
「哎呀,沒有!」經理說。瞧他那模樣,就像一個被獻上一杯他自己擠的牛奶的擠奶工。「要是試圖去讀那一本本新書的話,那就有我好受的了。別說去讀,光是追蹤它們的動態就夠我受了。」
「可那些買了書的人怎麼辦?」我繼續說道,深感迷惑,「難道他們不會感到失望嗎?」
塞里耶先生搖了搖頭。「噢,不會,」他說,「你知道吧,他們不會去讀它的。他們從來就不讀。」
「但無論如何,」我不甘心地說,「你的妻子覺得這是一本好極了的小說。」
塞里耶先生啞然失笑。
「先生,」他說,「我還沒結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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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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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電話偷聽廣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一齊討論下】
 啲人成日話個電話會偷聽對話內容
話說
有一日我係屋企準備着鞋出門口
望住鞋櫃入面嘅波鞋
心入面突然間有個念頭
「不如買多對白色波鞋」
嗰一晚係IG Story 出現咗
白色波鞋嘅廣告
白色波鞋嘅廣告 好少見
不過都可能咁岩得咁橋啫
尋日
我喺街做嘢嘅時候
望住我化妝師孭住一個手提嘅化妝袋
自己心入面就諗
「好方便又好實用又好專業
如果我買咗呢個化妝袋 可以點用呢」
呢個念頭只係諗咗30秒
結果我晚返到屋企
就出現咗差唔多款式嘅化妝袋嘅廣告
係我平時冇見過嘅
呢兩次我都冇同人講過
提都冇提過白色波鞋同化妝袋
Search 都 無 search 過

心都寒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