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寫在 降級解封日前夕 暨 宣布參選立委兩周年紀念日
上月底某日,早上收到尊敬的師長過世的訊息,當晚友人告知,我有一封過期的訴訟文書掛號信在警局待領,通知單上寫著是從雲林法院寄來的通知書。當下一愣,心想該不會又是 #韓國瑜夫妻 告我的那起案件吧!
隔日取信拆封,賓果!果然就是韓氏夫妻,去年底他們提告我妨礙名譽的案子,經雲林地檢偵查後,發出不起訴處分書,#李佳芬 不死心,遞件再議,我同時收到不起訴和再議駁回通知書,時值李的父喪期間,我沒有針對他們夫妻做出指責或回應。李佳芬卻繼續提出交付審判申請,經過四個多月審理,雲林地院三位法官做出駁回的判決。
韓國瑜參選高雄市長選舉時,#打著庶民口號,吸引大批支持者,並收到許多的政治獻金,在監察院公布支出明細後,各界開始檢視其各項花費。我發現裡面有非常多筆費用花在北部的高檔飯店和餐廳,甚至在開票的前幾天,韓國瑜忙著在車隊遊行,仍有在北部飯店用餐上萬元的消費紀錄。
韓國瑜夫妻對於自己行為不知檢討、反省,在大選期間陸續提告了許多人,包括電視台名主播 #張雅琴、#安幼琪,名嘴 #鄭佩芬 及多位地方媒體記者,或為了降低對其競選總統的阻力與化解罷免壓力,韓國瑜後來選擇撤告多家媒體,我查了 #法源法律網,遭韓夫妻一路告到交付審判程序的,目前只有三筆,分別是三立政論節目支持人 #廖筱君 和現任立委 #蘇治芬,另一個,就是我,身為高雄的小市民,不知該覺得榮幸還是感到悲哀?!
我想許多高雄藍營人士應該暗自慶幸,幸好去年6月6日,高雄人超前佈署罷免送走了韓國瑜,否則其團隊面對這波疫情,不知道又會搞出甚麼大事!
回憶起2019年7月26日,我宣布參選立委,近午新聞稿發出後,立即收到幾家媒體朋友致電邀訪,我連忙找來兩位朋友幫忙,趕赴高雄文學館受訪。還記得其中一位好友當天上午原在外地出差,她急忙拖著行李箱飛車趕回高雄,先藏身館內,打理一切,並為我加油打氣。
由於是初次受訪,我還不習慣面對鏡頭,幾位到場的記者朋友都非常友善,先在館外和我閒聊,再正式進入訪問,其中一個問題是關於選戰策略和主軸,當時我回答,韓國瑜甫當選市長就落跑去選總統,辜負對選民的承諾,所以我會強力監督他,也因此,韓粉數次出征我的粉專,並刻意留下負評,我當時不以為意,後來想下廣告宣傳貼文時,才發現過多的負評會產生不小影響,不僅內容審查更嚴,觸及率也會被降載。對於以空戰為主的我,整個綁手綁腳。
那幾個月,我揪出韓國瑜團隊花費近千萬元搬遷與修繕辦公室,包括在 #世運主場館 花了 #幾百萬元裝修費,成立 #青年局(註:該局現搬回鳳山行政中心);市府說要辦烤鴨大賽,活動消失無影;奢侈花用政治獻金等種種弊端;藉由揭發韓國瑜的表象,讓市民了解韓是一個不適任的市長。
去年初,我這個高雄市民得北上雲林地檢署,出席高雄市長夫人李佳芬的提告庭訊,在選戰時想用司法手段製造寒蟬效應,選後竟一路告到交付審判,追殺到底的態勢,讓人不寒而慄,滿嘴愛與包容,實際上卻容不得市民監督與質疑之異議。這種姿態日後想要復出贏得台灣民心,不如早點洗洗睡吧!
本月中旬,在師長的告別式前夕,我又收到另一封訴訟文書,這次是高雄地檢署寄來 #邱于軒夫婿張簡正偉提告妨礙名譽案的不起訴處分書。而今天,726全台降級解封前夕,剛剛收到張簡正偉不服判決,申請再議的通知書。
高雄地檢的不起訴處分明白揭示了張簡正偉坦承未於投標時揭露關係人身分,邱于軒夫妻確實 #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邱于軒迄今不僅未向高雄市民致歉,還不斷濫用司法資源提告。韓國瑜夫妻和邱于軒,同樣都不是高雄在地出身,選擇在高雄參選公職,高雄人也讓你們當選了,只希望你們好好為這個城市做事,而你們一面領市民的薪水,卻不斷興訟狀告市民,呷果子還砍樹頭,最後必遭市民唾棄、反噬。
2019.7.26,我在參選聲明寫著
#愛因斯坦 說,世界之所以成為一個危險的地方,不是因為那些行惡事的人,而是那些看見惡事卻無動於衷的人。
2021.7.26
“If you don’t like something, change it. If you can’t change it, change your attitude. Don’t complain.” Maya Angelou, Poet
來吧!我會奉陪奮戰到底!並且持續監督與揭弊!
絕對不要惹火真正的高雄人
參選兩周年紀念日,最想說的是,真的很感謝各位朋友兩年來諸多鼓勵與支持。而台灣能夠在兩個月降級解封,是在既有的公衛基礎之上,大家團結自律與努力的共同成果,請給防疫、醫護人員與自己,一個大大的掌聲。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駁回李佳芬聲請交付審判
摘要
而駁回再議處分書亦指明:聲請人配偶韓國瑜申報其競選107年高雄市長之政治獻金運用帳目,確有支用於萬豪酒店、蓮潭會館等相關膳宿費用紀錄,其中入住台北萬豪酒店之紀錄消費金額高達4萬3,159元,因有關政治獻金之使用資訊係屬公開之資料,一般民眾上網即可查詢得到相關訊息,且當時大眾媒體亦有報導聲請人配偶韓國瑜政治獻金運用之相關新聞。而聲請人配偶韓國瑜之前曾擔任台北縣、雲林縣議員及立法委員,並於107年11月24日所舉行之我國地方首長選舉,當選高雄市長,嗣於高雄市長任期中投入109年總統選舉(109年1月11日投票),而在競選期間(即案發時),其配偶即聲請人亦因為雲林地方政治世家之身分背景,一併受到社會關注。是聲請人在其配偶韓國瑜競選總統期間,亦為矚目之公眾人物。又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同時也是三軍統帥,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故其個人與家庭成員之舉止在社會上均動見觀瞻,而認討論其個人或家庭成員之品德操守或歷來素行,亦與公共利益有重大相關,而非僅是私德範疇。本件如附表所示之事項,因涉及對當時總統候選人與其家庭成員素行之檢視,與聲請人配偶韓國瑜擔任我國總統之適格性攸關,為我國選民相當關心之議題,牽動選民投票意向,本應接受外界監督、檢視〜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 在 上下游 News&Marke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月1日清晨,檢方大規模拘提雲林沿海漁民,上手銬腳鐐震撼全村。事後檢方發新聞稿,說漁民破壞離岸風電工程,涉及「組織犯罪、詐欺取財」,達德公司承認報案,但稱是雲林區漁會要求達德處理賠償金不公問題才展開法律行動,但雲林漁會嚴正否認,並指達德為「憑空想像」,全案疑雲重重。
《上下游》調查,達德能源去年在能源局介入下,與漁民破冰並簽下糾紛合解書,約定各自保密,卻在同時展開檢舉,要求檢方偵辦,當初介入業者與漁民協調的能源局,如今不願多說。
由抗爭漁民組成的團體——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則指出,海上漁事糾紛是企業與漁民的民事賠償,在抗爭行動後,漁民才成立自力救濟團體,但檢方卻朝向「組織犯罪」偵辦,他無法認同。
綜觀而言,本案緣起係針對部分未出海卻謊報求償的小部分漁民,為何卻演變為大規模偵辦自力救濟抗爭漁民?四方說法完全不同,宛如羅生門。對此協助漁民爭取權益、全程參與協調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稱:有特定人士刻意誤導偵查,挾公權力對漁民威嚇。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45108/
新聞背景:為離岸風電不惜鎮壓漁民!檢警大規模拘提上銬,台子港漁民悲憤:公道蕩然無存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44986/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構成假消息、違反社維法的裁罰須符合「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台南兩名議員在記者會上提出質疑後,經濟部當天隨即回應澄清,民眾應可自行思考判斷訊息真假,日後假券出現,也證明議員質疑有理,硬要法辦,除了展現政治權力上的霸道外,實在看不出什麼道理。>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市面上疑有「假三倍券」,真相未明,替老百姓喉舌的民代先被依散布謠言法辦,諷刺的是,上周雲林果然破獲偽造三倍券案,印證疑慮不是空穴來風。檢調還是要為政治服務移送法辦,民進黨政府想讓三倍券德政留名,絕非強制沉默、不容外界有任何質疑。
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李中岑指出有商家持三倍券向銀行兌領現金才發現疑似是假券,另一案例為券面浮水印有詐;經濟部駁斥,銀行根本還未開放受理。檢警據此偵辦兩議員涉嫌散布謠言。
兩議員或許在案例細節上查證不夠精準,但地方民代反映了民間對三倍券存在諸多疑惑,點出問題原本就是民代的基本職責,衡情論理,行政部門當然尊重輿情反應,率爾將民代法辦,怎麼也不像是民主國家應見的作風。
台南地檢署七月卅一日以證人身分傳訊王家貞等人,釐清是否存在假券、調查假券的來源,刑事局也循著經濟部新聞稿對兩議員扣上「烏龍爆料」帽子,於八月十四日通知議員們到案後,預計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新聞眼/硬要法辦 展現政治權力霸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789576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 在 雲林地檢署案件查詢2022-精選在臉書/Facebook/Dcard上的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回憶起2019年7月26日,我宣布參選立委,近午新聞稿發出後,立即收到幾家媒體朋友致電邀訪,我連忙找來兩位朋友幫忙,趕赴高雄文學館受訪。還記得其中一位 ... ... <看更多>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 在 雲林地檢署案件查詢2022-精選在臉書/Facebook/Dcard上的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回憶起2019年7月26日,我宣布參選立委,近午新聞稿發出後,立即收到幾家媒體朋友致電邀訪,我連忙找來兩位朋友幫忙,趕赴高雄文學館受訪。還記得其中一位 ... ... <看更多>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 在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 分享#雲林地院新聞稿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分享#雲林地院新聞稿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957號新聞稿一、#關於刑度部分: 蔡佳倫犯5次恐嚇、1次毀損,共6罪,定刑1年,均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