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配偶產婦也需要陪產假】 九年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兩性工作平等法」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當年在我極力爭取之下,好不容易才將陪產假由2天曾為3天。 九年我同時提出:「考慮到一個女性完全沒有家人,沒有結婚,卻要生小孩時,他要怎麼辦?如果沒有任何親人而單獨面對生產時,應該由誰來陪產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討論陪產假幾天還更為重要?」。 當年勞委會出席備詢官員是時任副主委的郭芳煜,如今已經高升勞動部部長,相隔九年後,特定向郭部長請教如何解決無配偶婦女的陪產假問題。 Tags: 陪產假幾天 2 comments 202 likes 7 shares Share this: 鄭運鵬專頁 About author 1、這裡是立法院工作的專頁。 2、選區資訊及服務,請至鄭運鵬臉書服務處https://www.facebook.com/nicepoonpoon/?fref=ts 3、想認識鄭運鵬這個「人」,請至鄭運鵬個人頁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 桃園第一選區立委─鄭運鵬 各服務中心: 1、國會辦公室:02-23586666 2、桃園 29852 followers 29149 likes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