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酒駕·送你渡假】
#酒駕撞人超級渣
#請帶著良心開車
上週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清晨出門慘遭酒駕男撞死。每次看到酒駕肇事的新聞,除了悲痛,更不解的是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口口聲聲「對酒駕零容忍」,但酒駕肇事依然層出不窮,難道是大家的僥倖心理作祟嗎?
#拒測罰鍰真的有用?
#有錢拒測只怕被關
政府持續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酒後駕車刑責多次加碼。以 #拒檢拒測 來說,罰鍰雖已加倍至18萬元並可累計處罰且無天花板限制,但對於家境富裕的酒駕殺手們來說,再高的罰鍰也只是他們的 #酒駕贖罪券!
而這些酒後拒檢的人,就是流竄在街上的不定時 #酒駕炸彈。從酒駕死傷人數來看,今年一至二月的全國因酒駕而死亡的人數比去年同期高9.3%!而這些心存僥倖的酒駕逃犯,很有可能是繼續造成無辜死傷與家庭破碎的危險因子!
#酒駕馬上抓起來關
#非常時期霹靂手段
今天立法委員江啟臣表示將針對酒駕提出法律修正案,要旨為「酒測超標·直接沒收車輛」,我認為這將會有顯著的嚇阻效果!
但現今酒駕的懲罰機制,並不足以震嚇心存僥倖之徒!因此我主張 #刪除酒駕拒檢條款,若酒駕/拒檢,立即執行預防性 #拘留五日 並直接 #沒入車輛,如此雙管齊下的霹靂手段才能真正杜絕潛在肇事者僥倖貪圖一時方便的心理!
酒後駕車不僅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對整個社會的風險更是無法估算!希望行政院、立法院儘速進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抓住酒駕者怕被關 的心理;讓喝酒者不敢酒後開車,別讓更多家庭因為酒駕事故而破碎⋯
#屏東縣議員黃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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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肇事刑責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害人害己的酒駕不該容忍
易讀版: https://awater.tw/archives/400
台中市南區昨日凌晨傳出酒駕死亡車禍,一名方姓駕駛高速撞上準備過馬路的陳姓婦人,而駕駛更在肇事後第一時間前往超商買酒喝,試圖躲避酒駕罰則,經警方證實,死者為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
黃暐瀚過去曾多次與他在節目上相遇,聽到這個消息相當不捨,即使我們政治立場不同,但危難面前是沒有任何立場的。
在這邊也特別說明,如果有人因他的政治立場而對這次的事故幸災樂禍,我會直接封鎖,對於他人的不幸而感到開心,我不認為這是生而為人的基本價值觀
我認為除了正確的宣導外,酒駕的確有其加重裁罰的必要性。
喝酒開車有許多嚴重的影響。
一、駕駛人的協調性衰退
駕駛在開車的過程中,需要隨時注意路況,這時操作車輛的協調性就很重要,但如果今天喝了酒,就可能發生想煞車卻加速,該轉彎卻直線衝上去的問題,這也是為何警察在檢測酒駕時,會要求該駕駛走直線,這是駕駛人協調性的一種測試。
二、無法專注在道路駕駛
有開車或騎車經驗的朋友都明白,道路上會有各式各樣的突發狀況,很多時候就是一個瞬間的反應,飲酒過後會讓自身專注力下降,除了無法注意路況,更可能讓車輛暴衝,許多酒駕撞擊民宅或是撞到無辜民眾都是如此。
三、反應力嚴重下降
喝酒的人反應力會嚴重下降,對於外界的刺激會嚴重的遲緩,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稍嫌緩慢的反應就有可能讓意外事故發生,而駕車的行為就像是開著一台炸彈一樣,隨時都有可能引爆。
四、視野狹隘
喝過酒後視線會逐漸模糊,讓視線無法準確聚焦逐漸渙散,嚴重的話更會連最基本的遠近都無法判斷,包含車與車的距離,或是前方障礙物的位置,都有可能在一瞬間就衝入其中。
五、失去判斷力
駕駛的過程就是不斷地做出判斷,透過每次的判斷來讓行車過程處於安全的情況,但喝酒後會讓駕駛失去判斷力,這不只將自身暴露於危險當中,更讓所有的用路人,也連帶被捲入危機當中。
老實說,酒駕的人你要自己自撞身亡,我真的完全沒有辦法可憐你,往往最可惡的是,這些人在肇事的過程中不只造成無辜的人傷亡,且時常會發生還會一而再再二三的發生酒駕,甚至認為罰了錢就沒事了。
還記得葉少爺嗎?記得金錢豹小姐三度酒駕嗎?這些被他們帶走的生命,如今還能換回來嗎?
對於這樣的遺憾我們都不希望再見到了,這邊也對黃暐瀚致意,期盼他能節哀,也請保重身體。
台灣對於酒駕絕對是零容忍,除了我們常說的「酒後不開車」,其實我認為更重要的應該是「酒前不開車」,你明知道等下的聚會你是有可能會幾杯黃湯下肚,那你去之前就應該請人載你或是叫計程車,而不是拿別人的生命去賭。
印象很深刻的一個故事。
幾年前我去參加一場業界前輩的聚會,其中有一名頗具聲望的前輩,在一時興起喝得相當開心,結束後不只想要駕車回家,還想要硬逼我搭他的車,說是順路,看他喝醉到連車鑰匙都插不進車門,我當然不會答應這件事情。
過程中我幾經勸說無效,最後我直接火大,把他的車鑰匙拔下來後直接丟到他的車子裡面後我就關閉車門,他當下火冒三丈,後來我更是陪他在現場好幾個小時,直到他老婆打電話來,我向其說明情況後,等到她到現場我才離開。
離開前我很語重心長地說:「大嫂,我相信大哥喝了酒後還會想要開車不是第一次了,今天如果他自駕身亡我只能說是他的選擇,我不會惋惜,但他今天一旦出了甚麼事情,不只是你們家庭破碎,其他無辜的家庭也會被捲入其中,這是不對的。」
之後我知道這位大哥從此之後改了習慣,他老婆也對此管的相當嚴格,也對我相當感謝,但我還是告訴他很多次,人生最忌諱的就是抱持著僥倖心態,當你認為自己不會這麼衰,不會是出事的那一個。
莫非定律告訴你 - 「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就一定會出錯」
我的想法或許很簡單,今天如果無法有效遏止,那就加重刑責,甚至連共同搭乘的乘客也加重刑罰,拒絕酒測的也是,肇事後去買酒的也是。
不管找到任何方式,都不該讓這種悲劇再繼續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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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10:20開播一小時
開車門肇事刑責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陳姓婦人,昨日凌晨三點多,於台中市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口,遭到方姓男子所駕的賓士撞上,拖行近70公尺,頭部及腿部重創,經中山醫搶救無效宣告過世。而方姓男子於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衝到超商購買啤酒狂飲,警方到場後酒測自然是超標。警方詢問為何要到超商買酒喝,方姓男子表示因車禍驚嚇過大才買酒壓驚。
有時候挺感嘆台灣社會的風氣。車禍後趕快喝酒以規避酒駕刑責,以前不過是茶餘飯後的笑話,現在竟然已經變成罪犯們的SOP。因為在刑責上,光是沒喝酒的「過失致死」和有喝酒的「公共危險罪」,其最終結果差異極大。
沒喝酒撞死人的「過失致死」,其刑期不過五年以下。若請來能力優秀的律師辯護,還可能將刑期縮短至一年內,甚至是六個月以下的易科罰金。若是還能與受害家屬彼此達成和解共識,甚至還可能緩刑。
至於酒駕撞死人的「公共危險罪」,法定刑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兩相對比,也就不難理解為何方姓男子會選擇去超商買酒喝。法律是無罪推定的。我們如果無法證明,當事人於行車時的有飲酒情事,則很難將其以酒駕論處。
法律很難補足這個洞。過去也曾有多次案例,當事人於肇事後飲酒,導致法院最後難以判定當事人於肇事時是否為酒後駕車。不過近幾年似乎有檢察官看不下去,要求肇事者飲下於肇事後的同樣酒精飲品,再行檢測其酒測值是否與當初測量的數字相同,藉此判別肇事者是否在肇事前就有飲酒之事實。
有興趣的歡迎一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9年交聲字第3234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交字第236號行政判決
不管如何,酒駕本身就已經不可取,還於致死他人後喝酒疑似企圖脫罪,實在堪稱道德敗壞。
只能希望黃暐瀚母親的意外,能引發某些制度的改變吧。
最後,凌晨三點到五點,恰逢酒店、夜店或熱炒等娛樂場所的打烊時段,許多飲酒狂歡又抱持僥倖心態的不肖份子,會趁此機會開車回家,多半是不長眼的低道德用路人。誠心建議需要晨間運動的銀髮族,切勿在這時段出門。風險真的頗高,尤其在台北市某些又寬又直的道路上,時不時都能聽到疾駛而過的快車。
開車門肇事刑責 在 開車門車禍,舉證和肇事責任疑問 - Mobile01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無論怎麼樣的經過情形, 對方都為全責. (不管怎樣, 只有開啟車門的(對方)應該注意, 完全不是行進中的車輛應該注意的.)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得於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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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開車門導致車禍將開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汽車駕駛人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者,可 ... ... <看更多>
開車門肇事刑責 在 [新聞] 違停開車門害人被輾死女駕駛賠220萬緩- 看板ca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作者: james7923 (詹姆士Q)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違停開車門害人被輾死 女駕駛賠220萬緩
時間: Sun Oct 10 08:44:30 2021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楊佩琪
3.完整新聞標題:
違停開車門害人被輾死 女駕駛賠220萬緩刑5年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王姓婦人被控於2020年7月間,在台北市復興北路違規停車還突然開車門,造成一名
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且被後方駛來的公車輾斃。一審王婦與家屬達成和解,共要賠220
萬元,法官判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改判緩刑5年,還是要賠220萬
。
根據判決,53歲王姓婦人於2020年7月底某日,開車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時在紅線違停,
因突然打開車門,後方吳姓女騎士閃避不及瞬間撞上,人車倒地被駛來的公車輾過,送醫
急救後還是宣告不治。
原本王婦否認犯罪,還表示是吳女先撞到她的車門,她才開門查看。雙方進行調解時,王
婦也表示因公司倒閉,她沒錢賠,因此未達成和解,被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直到進入法院,王婦才認罪,並與包括吳女在內2名被害家屬達成共220萬元和解,因此台
北地方法院一審將王婦判處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案經檢方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為,王婦依和解內容,分期賠償家屬共220萬,加上
緩刑期加長,對家屬來說,較有得到應得賠償的可能,因此仍判王婦10月有期徒刑,改判
緩刑5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09656
車板心得:
其他地方就算了
台北市又是復興北路車子那麼多
最好別違停
就算違停了,也別亂開門
好歹多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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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ewalker (117.56.71.99 臺灣), 10/11/2021 17:55:11
※ 編輯: Reewalker (117.56.71.99 臺灣), 10/11/2021 17: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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