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8月15日中林村台農敦親睦鄰溝通會第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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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水保局中林村做水土保持結論不經過私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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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中林村台灣農林公司水保局要花800萬施做水土保持工程,有經過私人土地,村莊的人反對,水不需要經過村內,希望排水問題。就直接在台灣農林的土地上做處理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集合地點: 中林村话動中心(屏東縣內埔鄉912中林村聯通街415號會勘台灣農林公司
接到台灣農林公司的電話,不履行4月12號談好談件,要為中林村的村民移3支電線桿,並提醒我,要我控制好。大公司沒有企業形象,社會責任,欺負弱勢小村莊,財團有錢有勢就可以這麼的說話不算話
4月12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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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台灣農林現場會勘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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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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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第五次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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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敦親睦鄰已舉辦
第4次溝通協調會,台灣農林公司只到場三次,中林
村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司的開發案,造成當
地居民的困擾與災害未見改善,期盼現場會勘,查看
問題的癥結出在哪裡?
2.邀請專家學者,民意代表,村長暨當地居民10位進場會勘。
110年2月1日(週一)下午2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第四次台農敦親睦鄰說明會,台灣農林公司今天沒有派人來開會,中林村總共有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可種植受到困擾災害,農林公司都沒有表態改善輕看中林村村民的感受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四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下午2時
二、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紀錄:許美智
六、主席及與會人員報告:台灣農林代表未出席,蔣議員及村民皆感訝異及不受尊重,深表遺憾,蔣議員宣布大家繼續開會。
七、提案討論:
(一)、村民建議1米寬、1米深排水溝請加寬加深為4米寬4米深,尚未改善。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
(二)、排水溝雜草與淤泥於3月雇工怪手整理清除,至11月卻以農藥噴灑雜草一次,恐有汙染地下水源之慮,排水溝污泥及雜草請定期清理。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要求積極改善,請葉科長嚴謹督導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排水設施保持暢通,定期清理並請水土保持義務人每年於汛期前後加強巡視維護周遭水土保持設施。
(三)、茶園用藥內容及使用方式暨噴灑農藥時間以文字書面寄達中林村辦公處,林主任允諾下次噴灑農藥時將行文,尚未發公文。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第三次會議林主任報告農藥內容屬商業機密,不便提供資料,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認為村民有健康疑慮?請台農公司負擔全年檢驗水質費用一萬四千元,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向公司反應處理情形。
(四)、109年5月27日開會,林主任允諾公司全額負擔向台電申請遷移4根電線桿,尚未遷移。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台電龍泉所魯所長報告迄今未收到台農公司遷移4根電線桿申請書,俟下次會議由台灣農林代表報告遷移電線桿申請進度。
(五)、109年2月18日說明會,來村長提到屏科大教授現場共同會勘,建議排水溝須施作全段擋土牆,以保護居民財產生命安全,現仍維持2出水口處2小段擋土牆。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村民一致強烈要求,建造中林段全段安全工法擋土牆,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現場會勘369巷12之1號住家後方臨出水口處及縱向碎石道路附近適當位置待設置紐澤西護欄急迫性(目前只設置警示燈)許宅住家安全受到極大威脅,村莊東邊10公尺緩衝綠帶及邊坡穩定設施請儘速設置並注意防火、防災(坡地防災)以減緩對村莊衝擊,預防擾鄰、損鄰情形發生,中林段開發案,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影響很大,原先地貌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及環保廁所和縱向路寬4米碎石路、出水口暨約30根直立電線桿等擾鄰設施,尤其約30根電線桿方向直衝民宅、村莊,電線桿離許宅住家只約5公尺距離,為何作如此不合理設計?為何不採原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整排設計,電線桿一般設置於路旁,很少、幾乎沒有設置在住宅、村莊後方,村民擔心村莊風水會被破壞,住家、村莊會很不平安,心理壓力很大,從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受委託規畫水保技師(机霆維技師)、縣府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至核定的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到此不合理設計(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為何設施這麼接近民宅?)這將對許宅生命財產受到極大嚴重威脅,如何補救改善?請水保委員提供專業意見(屏科大水保系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學術地位崇高)及縣府水利處官員行政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以保障許宅住戶生存權(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生存權應予保障),許宅後方原先地貌可欣賞到大武山天然美景,現在卻出現約30 根電線桿煞氣很重、路寬4米縱向狹長碎石路、縱向狹長加蓋水溝、出水口等嫌惡設施,嚴重影響到許宅住戶居住正義和景觀正義跟生活品質(露天蓄水池噪音、灌溉機房低頻噪音、重機械車輛行經引起揚塵、噪音、每逢雷雨季節,老埤農場是有名落雷區,電線桿離民宅區太近,住戶及村民電器用品容易被損壞,住戶生命財產大受威脅等),又滯洪池附近3戶民宅後方被整地開挖3公尺深,若遇天災(颱風、豪大雨、地震)住戶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從台農山坡地開發申請農業發展經營計畫,種植高經濟淺根茶葉農作物,將山坡地整成平地,做智慧茶園,採機械式耕作,原先地形、地貌已被大幅改變(中林段部分50年以上樹木遭剷除,對水土保持將造成不利影響,尤其中林段新設約8條縱向加蓋排水溝、路寬4米碎石路,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易直衝入庄,村民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開發案開挖整地需保留幾成地貌?才能保護臨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又全國最大平地智慧茶園(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開發案竟免環境影響評估,恐有過度開發或不當開發問題,每遇風災、雨災就會造成鄰近居民生命財產巨大損失,台農公司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於開工前為何不事先至中林村召開說明會?展現大財團敦親睦鄰溝通誠意。
(六)、中林段尾端朝元禪寺附近排水設施易產生淹水情形,109年5月22日豪大雨,附近農民農田淹水嚴重,農作物遭受嚴重損失及農機具嚴重浸水及附近居民住家損失嚴重,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一再強調只要淹水入庄,造成村民財產損失,完全由台農公司負責損害賠償並積極改善水保設施,林主任允諾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賠償標準,村民希望以現金賠償(一分地賠償一萬或二萬元現金)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七)、中林村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建議中林段尾端須儘速設溢洪道,以解決現有淹水問題,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有聽到中林村民心聲,積極向水保局台南分局大力爭取到約700萬元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並由水利工程科約於109年10月底完成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至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村民認為公部門(屏東縣政府水利處)積極改善處理中林大排第二期排水問題,請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儘速處理做好開發案中林段永久水保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相關法律嚴謹督導及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作好行政指導(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保育國土,涵養水源,避免災害產生,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中林段沉沙滯洪池太靠近民宅,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水位溢滿,造成鄰近3住戶心裡很大恐慌,黃子珉鄉代請台農積極解決沉沙滯洪池安全設施問題,台農後續有舖設部分水泥,待積極改善加強保護安全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謝先生請教葉科長有關須從中林沉沙滯洪池附近90度經台灣農林土地將水引排,避免附近住戶淹水情形再次發生改善進度,葉科長表示因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須經過台農公司私有土地做箱涵將水引排,需台農公司同意施工,村民強烈要求,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並請負責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共同會勘(借重水保委員專業意見,做好水保工程),待加強保護安全設施工程請儘速施工以保障鄰近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
(九)、陳情人許小姐建議台農開發案已進入永久水保設施工程,是否請蔣議員、來村長、縣府葉科長、台農屏東分公司、水保技師、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及水保局李鎮洋局長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民600戶,1775人口,免於淹水恐懼及避免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水土保持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暨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嚴謹督導台農公司中林段(下游排水)水土保持工程,加強設施維護管理並安排水土保持工程會勘,以加強保護、保障下游居民(中林村)生命財產安全。
(十)、台農代表林主任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代表報告公司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十一)、請縣府葉科長積極督導沉沙滯洪池、朝元禪寺附近水保設施工程,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造成村民財產嚴重損失歷史重演。
結論: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台農開發案中林段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中林村正面臨的議題(村莊生存權)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關心的環境正義、土地正義有關,呼籲台農公司正視企業社會責任。
(十二)、臨時動議:蔣議員謝謝葉科長盡最大的努力,向水保局台南分局爭取到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經費並已完工,村民生活不好,精神有壓力,無法安居樂業,政府有責任(政府的存在,不就是要創造更適宜人民居住的幸福環境嗎?若連基本「生存權」的正義都無法做到,那人民還要政府何用?)台農公司看不起議員,不尊重中林村民,對議員及村莊、村民很不禮貌,這麼重要溝通協調會議竟然未指派代表出席,似乎沒打算與中林村民做好鄰居誠意,也未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為保障中林村600戶1775人生命財產安全,蔣議員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安排邀請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屏科大水保審查教授(水保審查委員)、水保監造技師、中林村長、中林村村民約10人於2月25日(周四)下午2點於中林村活動中心集合一起前往台農開發案中林段現場會勘水土保持工程,請葉科長攜帶水保計畫書,因人數限制無法進場會勘村民,可由村長帶頭安排在外面聲援關心,一起督促台農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守護家園,中林村民訴求很簡單,不要淹水、不要土石流、不要缺水,能永久安居樂業,也祝福台農公司種茶成功,與中林村民一起做好鄰居,共存共榮。第五次敦親睦鄰說明會預定3月18日(週四)下午2點開會,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看台農公司有沒有誠意改善,請台灣農林公司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尤其中林段沉沙滯洪池臨近3戶民宅改善工程)及儘速遷移4根電線桿(台農公司全額負擔)暨訂定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淹水釀災,災害賠償標準並負擔簡易自來水檢驗費用一年一萬四千元費用(因台農公司不便提供使用噴灑農藥資料,村民有健康疑慮),若未獲善意積極改善,村民不排除於4月15日(週四)前往台農屏東分公司封路抗議並邀請媒體記者一起關心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若台農屏東分公司ㄧ直態度消極,誠意不足,後續將前往台農台北總公司及屏東縣政府陳情抗議,爭取中林村民生存權,蔣議員也感謝自由時報羅記者此次與會採訪關心。
散會:下午4點30分
紀錄:許美智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上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2月1日直播影片
1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點辦理中林公司現勘地點中林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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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前協調會議紀錄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年6月19日午後,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1976.1.5啟用)的峨眉立體停車場正在進行外牆彩繪工程。(葉芝伶 攝)
坐落在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的峨眉立體停車場,目前正在進行外牆彩繪工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長羅至浩表示,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外牆彩繪計畫為廠商(正好停)投標時的構想,其目的乃為了賦予停車場新風貌。
臺北市政府將峨眉立體停車場自2021年5月1日零時起至2024年4月30日24時止,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收費標準:小型車收費方式為星期一至星期五10時至22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50元,22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星期六至星期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10時至24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60元,24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機車收費方式為計次每次新臺幣20元,隔日另計。)
1976年1月5日,臺灣第一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在西門町車滿為患聲中正式啟用,這座停車場有地上六層(停汽車)及地下一層(停機車),採用電腦計時收費,可以同時容納665輛汽車及450輛機車,當時它的啟用,使得臺北市西門鬧區的停車問題獲得極大的改善。不過你知道嗎?在半世紀以前,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前身是一間由臺北市政府經營的戲院,名為「兒童戲院」,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兒童而設立的戲院。
1963年5月28日上午9時30分,歷時3年5個月、耗資新臺幣785萬元籌建的兒童戲院正式開幕,位於臺北市峨眉街81號(昆明街口)的這座四層鋼筋水泥建築佔地395坪,可容納1,343位觀眾,和一般戲院不同的是,它特別強調「為兒童服務」的概念,除了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此外,為了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亦極富變化性,不但便於進行音樂、舞蹈、戲劇等藝術表演,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可提供給場地設備不足的國民學校舉辦大型會議和畢業典禮。
而為了讓小朋友能舒適地觀賞影片,兒童戲院還裝置了當時最新型的冷氣機,具備自動開關、安全控制之功能,除了可以透過冷氣調節,讓戲院內部維持涼爽的溫度,其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污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部及出口導出,待過濾清潔後,再導回到冷氣室,周而復始地讓戲院裡的空氣常保清淨。
兒童戲院的票價制定如下: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其收費標準乃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若有盈餘則全數作為發展兒童教育及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原本臺北市政府規劃讓兒童戲院在平日白天放映兒童電影,平日夜間及假日作為市內國民學校的表演及遊藝場所,不過由於兒童電影的片源不足,後來只得依照一般國片院線排片,但每周仍有一天供國民學校作活動演出之用,也有不少成人組成的劇團在裡頭表演過。後來,因為西門町嚴重缺乏停車空間,臺北市政府遂決定在兒童戲院所在地興建可停放大量車輛的立體停車場。
於是,兒童戲院在1973年11月1日停業,結束其短短十年的歷史,並於1975年6月25日動工改建為峨眉立體停車場,耗資新臺幣一億餘元,由臺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在1976年1月4日完工,並於當天下午2時移交給臺北市警察局接管。
1976年1月5日上午7時,位於臺北市西門町的臺灣首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正式開放供民眾使用;其總面積為20,362平方公尺,地上6層、地下1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450輛,一樓至頂樓(屋頂)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5輛及小客車660輛;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全部採用電腦控制。
不過,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是併在一起的,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而當時歐美國家的立體停車場之進出車道大都採雙螺旋設計,讓進出場的車子不易產生對撞的危險。
最後,讓我們來看一段拍攝於1976年1月4日,峨眉立體停車場啟用前夕的新聞畫面:
https://youtu.be/jvOtA_HT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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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963年5月28日中央社一篇關於兒童戲院開幕的新聞報導:
台灣省主席黃杰為「兒童戲院」揭幕剪綵
望眼欲穿 兒童戲院終於開幕
經過三年又五個月的漫長等待,台北兒童戲院終於在今天上午9點30分開幕。
坐落在台北市峨眉街81號的嶄新兒童戲院佔地395坪,總共可以容納1,343位觀眾,由台灣省政府主席黃杰親臨揭幕。這座四層樓的鋼筋水泥建築已投注了784萬8千餘元,但還有一些影音設備仍將於日後繼續添置。
兒童戲院與一般戲院所不同的是,它強調「為兒童服務」的概念。籌備處主任蔡桔來說,市政府在這座戲院開幕後,除將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等。而為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也極富變化性,舞台長寬各19.4公尺,深10.7公尺,總面積224.08平方公尺,不但可以表演舞蹈,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未來為適應音樂演奏會的需要,計劃還要再闢建音樂室、演奏室。
為了使小朋友享受舒適的觀影經驗,兒童戲院還裝置了最新型的冷氣機,能自動開關、安全控制。透過冷氣調節,就算在酷夏,戲院內的氣溫還是可以整日保持在72℉(22.2°C)。這套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汙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及出口導出,待過濾清潔後,再回到冷氣室,週而復始,讓院內空氣能常保清潔。
兒童戲院初步擬定,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收費標準是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如果有盈餘,則將全部用來做為發展兒童教育與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目前兒童戲院是一個兼具教育與營業性質的機構,儘管在籌建過程中曾因為「能否定位成純粹的教育性質機構」而大費周章,所幸總算塵埃落定,唯一尚待解決的困擾就是「免徵娛樂稅,以減低兒童負擔」的問題,至今仍未獲得稅捐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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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月5日《聯合報》第6版:
峨嵋街立體停車場
今天上午正式啟用
附近道路兩旁禁止停車
警方籲駕駛人注意標誌
【台北訊】國內首座台北市峨嵋街立體停車場,今天上午七時正式開放使用。
該立體停車場係由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動工,昨天全部完工,並於下午二時移交給市警察局接管。
警察局說,該停車場總面積為二萬零三百六十二平方公尺,地上六層,地下一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四百五十輛,一層至屋項部分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五輛,小客車六百六十輛。
警方表示,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將全部採用電腦控制,但因該項裝備尚未全部完成,短期內仍靄靠人工來收費。現僱用六十三名管理員。
立體停車場兼主任袁增印,昨天呼籲各型車輛駕駛人,在駕車至停車場附近道路時,特別注意交通標誌,因附近道路均禁止停放車輛,一旦違規,警方為保持道路暢通,將立即把車拖離,而且還要告發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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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月6日《聯合報》第6版:
峨嵋街立體停車場 有些缺點亟待改進
進出口欠理想 造成交通阻塞
車子靠邊停放 進出秩序凌亂
【本報記者 陳正光】台北市政府投資興建的第一座立體停車場昨日正式啟用,在第一天使用時就發現了一些缺點,必須設法改進。
這座建築費高達一億餘元的立體停車場只有一個進口,開在西寧南路五十巷內,尖峰時間車輛大批擁到時,勢將發生阻滯現象。
根據目前的作業情形,一輛汽車在進入停車場時,先在進口處暫停開發單據,整個過程,需要三十秒,而估計在星期假日電影開場或散場時,可能會有二百輛汽車同時抵達,那麼,每輛車需時三十秒,就會形成擺長龍等候進場的狀態,加以西寧南路五十巷的路段很矩,等候進場的車子擺長龍,必然會延長到兩端的西寧南路和昆明街,造成交通的阻滯。
汽車進入停車場很窄的進口,要立即作九十度右轉彎上坡,而且上坡的通路不寬,因此,車子在進場時很容易碰到進口處的欄桿,甚至於和下坡出場的車子相撞,昨天上午,一輛車號省一-五三五○號的轎車,在進口處就因轉彎而尾部碰到欄桿,這種現象,反映出進口處的設計不好,必需趕快改善,要將進口處移動並加寬,並且把上坡的引道延長。
停車場內部的停車規劃,目前是車子靠兩邊停放,中間是進出場的通道,在車子少的時候車輛進出秩序當然不會有問題,但是,進出的車輛擁擠時,秩序就會凌亂,因為車子在轉入旁邊停放時,必然要佔用了中間的通道,那麼,進出的車輛都要停下來等候,也會造成阻滯,停車位置如何作進一步的規劃改善,有待研究。
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併在一起,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歐美國家的一些停車場,進出場的通道是採雙螺旋的設計,進場的車子就不會和出場的車子發生對撞的危險。
這座立體停車場已經完成啟用了,許多因先天條件不良而造成的缺點,固然一時不容易改善,但是人為的不良設施,就必需趕快改進,才能避免意外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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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分享一篇關於峨眉立體停車場興建的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的歷史檔案:
(註:臺北市政府建設局於2007年9月11日更名為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問:醞釀已久的峨眉街、昆明街口兒童戲院公共收費立體停車場,日久未見實施,茲悉已預定六十三年一月興工,希望能準時興工,并妥為控制進度,俾能早觀厥成,尤盼明訂辦法,廣為吸收民責利用市區公園綠地及圖環廣場等空聞大量興建地下停車場(或地下市場),以便停放車輛(或容納攤販)及改善市區交通,並加強防空設施。高樓底層或地下室停車場並盼嚴格清查及妥為管制利用,俾能確實用於停車,兼收改善交通之效。
答:利用兒童戲院土地籌建公共收費立體停車場案已辦妥變更都市計畫,現在積極趕辦土地收同及地上物拆遷等工作,並加緊與有關單位協調,俾能按照預定進度於六十三年一月開工。
卹本局正在調查可資利用之廣場、公園綠地、規畫興建平面、立體或地下停車場,並經擬訂鼓勵民閒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以吸收民資大量興建停車場。
卹對高層建築物應備停車場地已定期會同有關單位嚴格清查以防止塗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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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1976.1.5啟用)的峨眉立體停車場,在疫情嚴峻之際,悄悄地換上了彩裝⋯⋯施工ing
上左圖攝於1975年11月10日,當年的臺北市在車滿為患聲中,市內第一座立體停車場即將完工(1976年1月5日啟用);這座停車場位於臺北市昆明街與峨眉街交叉口,從地面算起共有五層,採用電腦計時收費,可以同時容納680輛汽車。它的啟用使得臺北市西門鬧區的汽車停車問題獲得極大的改善。(郭琴舫拍攝,圖片來源:國家文化資料庫)
上右圖由張哲生於2019年10月8日拍攝,可以看到峨眉停車場在「上色」之前的舊日模樣。
下圖由張哲生於2021年6月15日在同地拍攝,峨眉立體停車場的改裝工程正在進行中。
坐落在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的峨眉立體停車場,目前正在進行外牆彩繪工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長羅至浩表示,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外牆彩繪計畫為廠商(正好停)投標時的構想,其目的乃為了賦予停車場新風貌。
臺北市政府將峨眉立體停車場自2021年5月1日零時起至2024年4月30日24時止,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收費標準:小型車收費方式為星期一至星期五10時至22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50元,22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星期六至星期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10時至24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60元,24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機車收費方式為計次每次新臺幣20元,隔日另計。)
1976年1月5日,臺灣第一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在西門町車滿為患聲中正式啟用,這座停車場有地上六層(停汽車)及地下一層(停機車),採用電腦計時收費,可以同時容納665輛汽車及450輛機車,當時它的啟用,使得臺北市西門鬧區的停車問題獲得極大的改善。不過你知道嗎?在半世紀以前,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前身是一間由臺北市政府經營的戲院,名為「兒童戲院」,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兒童而設立的戲院。
1963年5月28日上午9時30分,歷時3年5個月、耗資新臺幣785萬元籌建的兒童戲院正式開幕,位於臺北市峨眉街81號(昆明街口)的這座四層鋼筋水泥建築佔地395坪,可容納1,343位觀眾,和一般戲院不同的是,它特別強調「為兒童服務」的概念,除了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此外,為了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亦極富變化性,不但便於進行音樂、舞蹈、戲劇等藝術表演,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可提供給場地設備不足的國民學校舉辦大型會議和畢業典禮。
而為了讓小朋友能舒適地觀賞影片,兒童戲院還裝置了當時最新型的冷氣機,具備自動開關、安全控制之功能,除了可以透過冷氣調節,讓戲院內部維持涼爽的溫度,其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污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部及出口導出,待過濾清潔後,再導回到冷氣室,周而復始地讓戲院裡的空氣常保清淨。
兒童戲院的票價制定如下: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其收費標準乃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若有盈餘則全數作為發展兒童教育及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原本臺北市政府規劃讓兒童戲院在平日白天放映兒童電影,平日夜間及假日作為市內國民學校的表演及遊藝場所,不過由於兒童電影的片源不足,後來只得依照一般國片院線排片,但每周仍有一天供國民學校作活動演出之用,也有不少成人組成的劇團在裡頭表演過。後來,因為西門町嚴重缺乏停車空間,臺北市政府遂決定在兒童戲院所在地興建可停放大量車輛的立體停車場。
於是,兒童戲院在1973年11月1日停業,結束其短短十年的歷史,並於1975年6月25日動工改建為峨眉立體停車場,耗資新臺幣一億餘元,由臺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在1976年1月4日完工,並於當天下午2時移交給臺北市警察局接管。
1976年1月5日上午7時,位於臺北市西門町的臺灣首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正式開放供民眾使用;其總面積為20,362平方公尺,地上6層、地下1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450輛,一樓至頂樓(屋頂)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5輛及小客車660輛;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全部採用電腦控制。
不過,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是併在一起的,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而當時歐美國家的立體停車場之進出車道大都採雙螺旋設計,讓進出場的車子不易產生對撞的危險。
最後,讓我們來看一段拍攝於1976年1月4日,峨眉立體停車場啟用前夕的新聞畫面:
https://youtu.be/jvOtA_HT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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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963年5月28日中央社一篇關於兒童戲院開幕的新聞報導:
台灣省主席黃杰為「兒童戲院」揭幕剪綵
望眼欲穿 兒童戲院終於開幕
經過三年又五個月的漫長等待,台北兒童戲院終於在今天上午9點30分開幕。
坐落在台北市峨眉街81號的嶄新兒童戲院佔地395坪,總共可以容納1,343位觀眾,由台灣省政府主席黃杰親臨揭幕。這座四層樓的鋼筋水泥建築已投注了784萬8千餘元,但還有一些影音設備仍將於日後繼續添置。
兒童戲院與一般戲院所不同的是,它強調「為兒童服務」的概念。籌備處主任蔡桔來說,市政府在這座戲院開幕後,除將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等。而為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也極富變化性,舞台長寬各19.4公尺,深10.7公尺,總面積224.08平方公尺,不但可以表演舞蹈,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未來為適應音樂演奏會的需要,計劃還要再闢建音樂室、演奏室。
為了使小朋友享受舒適的觀影經驗,兒童戲院還裝置了最新型的冷氣機,能自動開關、安全控制。透過冷氣調節,就算在酷夏,戲院內的氣溫還是可以整日保持在72℉(22.2°C)。這套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汙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及出口導出,待過濾清潔後,再回到冷氣室,週而復始,讓院內空氣能常保清潔。
兒童戲院初步擬定,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收費標準是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如果有盈餘,則將全部用來做為發展兒童教育與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目前兒童戲院是一個兼具教育與營業性質的機構,儘管在籌建過程中曾因為「能否定位成純粹的教育性質機構」而大費周章,所幸總算塵埃落定,唯一尚待解決的困擾就是「免徵娛樂稅,以減低兒童負擔」的問題,至今仍未獲得稅捐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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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月5日《聯合報》第6版:
峨嵋街立體停車場
今天上午正式啟用
附近道路兩旁禁止停車
警方籲駕駛人注意標誌
【台北訊】國內首座台北市峨嵋街立體停車場,今天上午七時正式開放使用。
該立體停車場係由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動工,昨天全部完工,並於下午二時移交給市警察局接管。
警察局說,該停車場總面積為二萬零三百六十二平方公尺,地上六層,地下一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四百五十輛,一層至屋項部分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五輛,小客車六百六十輛。
警方表示,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將全部採用電腦控制,但因該項裝備尚未全部完成,短期內仍靄靠人工來收費。現僱用六十三名管理員。
立體停車場兼主任袁增印,昨天呼籲各型車輛駕駛人,在駕車至停車場附近道路時,特別注意交通標誌,因附近道路均禁止停放車輛,一旦違規,警方為保持道路暢通,將立即把車拖離,而且還要告發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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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月6日《聯合報》第6版:
峨嵋街立體停車場 有些缺點亟待改進
進出口欠理想 造成交通阻塞
車子靠邊停放 進出秩序凌亂
【本報記者 陳正光】台北市政府投資興建的第一座立體停車場昨日正式啟用,在第一天使用時就發現了一些缺點,必須設法改進。
這座建築費高達一億餘元的立體停車場只有一個進口,開在西寧南路五十巷內,尖峰時間車輛大批擁到時,勢將發生阻滯現象。
根據目前的作業情形,一輛汽車在進入停車場時,先在進口處暫停開發單據,整個過程,需要三十秒,而估計在星期假日電影開場或散場時,可能會有二百輛汽車同時抵達,那麼,每輛車需時三十秒,就會形成擺長龍等候進場的狀態,加以西寧南路五十巷的路段很矩,等候進場的車子擺長龍,必然會延長到兩端的西寧南路和昆明街,造成交通的阻滯。
汽車進入停車場很窄的進口,要立即作九十度右轉彎上坡,而且上坡的通路不寬,因此,車子在進場時很容易碰到進口處的欄桿,甚至於和下坡出場的車子相撞,昨天上午,一輛車號省一-五三五○號的轎車,在進口處就因轉彎而尾部碰到欄桿,這種現象,反映出進口處的設計不好,必需趕快改善,要將進口處移動並加寬,並且把上坡的引道延長。
停車場內部的停車規劃,目前是車子靠兩邊停放,中間是進出場的通道,在車子少的時候車輛進出秩序當然不會有問題,但是,進出的車輛擁擠時,秩序就會凌亂,因為車子在轉入旁邊停放時,必然要佔用了中間的通道,那麼,進出的車輛都要停下來等候,也會造成阻滯,停車位置如何作進一步的規劃改善,有待研究。
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併在一起,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歐美國家的一些停車場,進出場的通道是採雙螺旋的設計,進場的車子就不會和出場的車子發生對撞的危險。
這座立體停車場已經完成啟用了,許多因先天條件不良而造成的缺點,固然一時不容易改善,但是人為的不良設施,就必需趕快改進,才能避免意外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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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分享一篇關於峨眉立體停車場興建的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的歷史檔案:
(註:臺北市政府建設局於2007年9月11日更名為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問:醞釀已久的峨眉街、昆明街口兒童戲院公共收費立體停車場,日久未見實施,茲悉已預定六十三年一月興工,希望能準時興工,并妥為控制進度,俾能早觀厥成,尤盼明訂辦法,廣為吸收民責利用市區公園綠地及圖環廣場等空聞大量興建地下停車場(或地下市場),以便停放車輛(或容納攤販)及改善市區交通,並加強防空設施。高樓底層或地下室停車場並盼嚴格清查及妥為管制利用,俾能確實用於停車,兼收改善交通之效。
答:利用兒童戲院土地籌建公共收費立體停車場案已辦妥變更都市計畫,現在積極趕辦土地收同及地上物拆遷等工作,並加緊與有關單位協調,俾能按照預定進度於六十三年一月開工。
卹本局正在調查可資利用之廣場、公園綠地、規畫興建平面、立體或地下停車場,並經擬訂鼓勵民閒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以吸收民資大量興建停車場。
卹對高層建築物應備停車場地已定期會同有關單位嚴格清查以防止塗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