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319蘋果 買房vs.租屋 理財規劃讓退休生活更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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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低利率時代,台灣股市、房市樂開懷,而政府為控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並強調,政府是「打炒房、不是打房」,也有專家分析,持有2~4年內的屋主會趕在新制上路之前拋售,而現在就是自住客進場的好絕佳時機點。
(吳宜倫/台北報導)
買房好還是租房好,一直是千古討論未休的話題,面對節節攀升的高房價,有了房子就必須犧牲生活品質,但沒有自宅,老年後變「下流老人」,無處可租的窘境。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則是鼓勵買房子,而租屋派作家沐妮則提出不同論點。
租屋派論點的人,認為手邊有多些資金,可以生活無虞,日子較輕鬆,還能邊存錢,而且還能常常換想住的高級住所,即使年老後遇到沒房可租,也可以有錢選擇住進養老院。
買房派的人認為租金上漲、通貨膨脹太快,還不如置產保值,而且有土斯有財,咬牙存頭期款,繳貸只繳前2~3年寬限期,利息還比租金便宜。專家提醒,3年後繳本息時的負擔也要考量進去,而且每月房貸以月薪回推可負擔還款能力,還款金額不要超過薪水的3成,也別忘了房貸利率是變動的,若利率上升時,貸款負擔跟著提升。
作家沐妮則點出租屋不買房派的朋友們,時常忘了「租金上漲」風險,若是計算每10年、每個月2萬元的租金到底會漲到多少?根據資料顯示,大台北地區租金漲幅每年將近4%,以3%複利計算,可以發現10年後,每月房租約27000元,20年後每月房租約36000元,30年後,每月房租約48500元,40年後每月房租約65000元、50年後,每月房租約87000元,生活費用及其他開銷,也會隨通貨膨脹起伏。個人收入若不到以每年3%以上成長,可能追不上通貨膨脹速度,現在所存的錢縮水,未來只能買到更少的東西。
陳泰源年前購入位於中山區10年小套房,權狀14.39坪、總價近1000萬元的小套房,設定30年攤還、沒有寬限期,每月房貸約2.8萬元。不過,他選擇以一個月兩萬先出租,讓房客幫忙繳貸,他自己則早就跟房東談妥一次長租3~5年,租金含管理費1.6萬元,如此一來還多出4000元可「養房」。
不過,陳泰源鼓勵買房,他分享買了窩後,為了養房、為了還房貸,凡事都要得忍,做人處事因此變圓融,工作更努力打拼,可以說是另類的甜蜜負擔。
不論是租房或買房,在付完租金或繳完房貸後,能有資產在老後選擇繼續租房,或擁房選擇,讓自己能過更好的生活品質;針對網上常有人說60歲以上不好租房,就去找養老院住,話題引起討論。
沐妮老師也提出親身經歷,因家中剛好有長輩入住安養中心,一般4至6人普通房,有基本照護人員,在南部基本上大約一個月要23000至25000元,還不含其他耗材和營養品等等。再過10~20年,照護人員工資及生活飲食費用也會跟著上漲,安養中心費用勢必也會提升,這點也要考量進去。
陳泰源認為,不是每個老人家都適應養老院的生活,如果有房子,就有一條以房養老的後路可選。近日的政府為了打炒房下重手,他推估不久後會有投資客倒貨潮,屆時可以逢低買進,讓自己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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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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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不在聯合國會員國的我國,為了要符合聯合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政府計畫於明年進行修法。內容則是關於《優生保健法》中,已婚婦女若有墮胎需求,需有配偶同意方可進行的法條需要修改,將變動為「已婚婦女可不需配偶同意就墮胎」。
有某些人主張。已婚婦女的肚子是自己的,丈夫無權決定肚中孩兒的去留,畢竟懷孕、生產和風險都是由女方承擔,丈夫沒有正當主張對妻子肚中胎兒的權利。聽到這種話,我實在覺得這些人有些毛病。如果婚姻是兩人結合的契約,夫妻就是命運共同體,夫妻的每一步都有與對方溝通協調的必要,共同承擔、共同面對,這才是男女組成夫妻以至於家庭的理由。倘若主張丈夫無權決定有著血緣關係的胎兒命運,那為何離了婚甚至非婚生子女,同樣擁有父親的財產繼承權? 因為那是父親基因的延續,如果是基因的延續,那父親又為何不能對這個合法胎兒有主張的權利?
不對不對,我記得前陣子不是還有一個硬是要老公全額負擔高級月子中心費用的太太嗎? 怎麼懷孕突然就變成全是女人的責任了? 才短短兩個星期,難道世界運轉得如此之快? 不對,不是結婚還是大聘小聘和婚禮費用,就算真的兩人各出一半好了,難道男方出了一半,沒有資格對孩子說三道四嗎?
換個角度想。難不成修法以後,變成女方執意要生,反倒是男方沒有任何主張的權利。畢竟法條都修成懷孕期間女方擁有對懷孕中幼兒的所有權利了。那最後請問如果孩子生下來,女方擺爛,男方還要不要養?
不談這種荒謬的主張,有沒有比較有道理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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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表示:「臨床來說,很多時候是夫妻處於正在談判離婚狀態,但卻不慎懷孕;也有夫妻對是否要有小孩衝突。」
這句話看似簡單,但其實卻能有不同的解讀。
一、某對夫妻長期紛紛擾擾,時而吵架,時而恩愛。某次於懷孕後大吵,妻子憤而想要墮胎及離婚,但丈夫不肯,於是告上法院但卻因為法律訴訟程序繁久,到了法院判離婚時,早已過了合法墮胎的期限。導致這個孩子從出生時就不受祝福,不論最後撫養者是誰,都有著別人差勁太多的人生起跑點。
這種情況的問題不在墮胎與否,而應該是離婚門檻太高,導致許多把婚姻當成兒戲的男女,深陷婚姻的牢籠中。真正該解決的應該是降低離婚門檻,而不是將腦袋動到剝奪丈夫墮胎同意權上頭。
我將問題反過來想,倘若女性沒有生育計畫,卻意外懷孕。買了在任何一間藥妝店都買得到的驗孕棒,在丈夫根本不知道有了小孩的情況下,女方私自去將孩子墮胎。請問這時候誰來在乎丈夫的權利? 還是以後已婚婦女購買驗孕棒、看婦產科或墮胎時,都必須透過嚴格申請,事後通知丈夫有這件事情?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決策,真正的問題是婚姻,而不是墮胎。
二、某對夫妻長期紛擾以致感情失和,因任一方遲遲不願簽字離婚,或者雙方仍在離婚協議中。但雙方此時已經各自有情人或是炮友,在這種情況下意外懷孕,導致要墮胎則必須要正在協議離婚或分居的配偶同意。由於困難度過高,導致生下來的孩子從小就不受到祝福,終有著比正常家庭孩子差勁太多的起跑點。
如果是這種情況,我同樣也認為問題出在離婚門檻太高及程序先後問題。許多夫妻覺得離婚前就要把財產算得乾乾淨淨,但婚姻卻卡了許多法律制度的運作,若能先行離婚,於後再由律師、法院或任何第三方來善後財產事宜,也許是個能思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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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其他主張婦女受到家暴等方式侵害,卻意外懷上身孕,而從未思考過未來的丈夫,則毫不在乎的要求將孩子生下,最後又不負責任地將撫養孩子的所有責任推給女方。這點我真的覺得該改動的不該是墮胎制度,而應該是家庭道德教育的落實,怎麼能因為少數幾個失敗男性種下的惡因,要求所有男性共同喪失正當權利呢?
很多人不把婚姻當婚姻,從結婚就把婚姻當成兒戲。過去結婚的門檻高,禮數多,甚至繁雜,雖然增加了結婚的困難度,但新人和兩家也因此在籌辦婚禮的過程中盡可能磨合,這墊高了的成本,穩固了家庭中的婚姻價值和契約關係。現在結婚簡單死了,你只要隨意去個法院,找幾個公證人,發幾個紅包,馬上就能去戶政事務所結婚。也因此很多人根本把婚姻當成兒戲,婚後不對家庭負責任,甚至婚外情和棄養也時有所聞。
結婚如果都被當成了兒戲,那為何不把離婚也當成兒戲? 離婚門檻降低,我相信對很多相互拖磨的夫妻都是好事。如此一來,也不用去調整甚麼墮胎同意權這種迫害男性的手段。
有時候覺得活在這時代的男性很無奈。背負著傳統社會給與的期待和責任,卻同時要應付打著新時代進步價值的主張。
我當然知道弱勢婦女很可憐,但難道未來小孩被媽媽偷偷墮胎的爸爸就不可憐嗎? 還是因為父親不會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如果不知道就不會出來抗議,所以我們就能當作這種悲哀不存在?
歐美社會的價值觀,難道就一定符合台灣的人文風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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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吵的才有糖吃
🔸事件三:
當我生第一胎(張小嘟)時,正逢過年前夕,我跟多數的產婦相同,選擇入住月子中心,覺得新手媽媽很多育兒經驗需要學習,還要哺乳餵奶等等,那時覺得月子中心是可以讓產婦休養,能兼顧孩子又能學習育兒的地方。
只是才剛入住三天,也就是張小嘟才出生一週,他打完卡介苗回來當晚就發燒,但醫生說施打卡介苗是不會發燒的。
由於三個月內的新生兒一旦發燒就必須住院,張小嘟當天馬上入住台大醫院,這可讓所有人都無心過年,三不五時往醫院跑,而我只能被關在月子中心擠那一點一滴的母奶,剛生完的孩子不在身邊,想到就落淚......
為了查詢發燒原因醫院替他抽血、驗尿、抽脊髓液,姑且在查不明發燒原因之前,無法追究責任。
那時候長輩們就開始唸我們幹嘛花這麼多錢住月子中心,看月子中心一個護理人員顧好幾個嬰兒,雖然口頭上他們是說一對四,事實上卻不止如此。
我心裡還在納悶發燒的原因時,愛先生從醫院傳來一張照片,照片中是張小嘟屁股脫皮流血,無法再包尿布,只能翹著屁股的姿勢透過燈來曬屁股,看到照片我瞬間整個火都升上來,拿著照片直接衝去找護理人員反應,畢竟,發燒的原因不明,不能推就任何人,但張小嘟的肛門嚴重脫皮流血確實是月子中心照料下所造成。
那次反應後並沒有下文,還有護理人員跟我表示寶寶會生病都是早晚的事,這只是提早面對罷了。
聽了讓我更是不舒服,剛出生一週孩子發燒查不出病因入住加護病房,婆家娘家的人都沒辦法好好過年,只能不停往返醫院,而這是我們理當承受?!孩子被照顧到屁股脫皮流血是正常?!
於是,我向月子中心提出賠償申請,在雙方協調下,他們除了退孩子住院期間的月子中心費用,另外多送幾天免費入住月子中心(原預訂入住20天,改為坐完月子),月子中心或許覺得過意不去還又贈送禮盒禮品等等.....
雖然事後賠償都協商好,張小嘟住院一週後出院,但也因為那次經驗讓我對月子中心深深排拒,覺得再怎麼樣細心照料,護理人員仍是一人對多位新生兒。
所以,我生第二胎生(小胤)時,我直接說我要在家坐月子,請老媽來幫忙就好,怎麼樣孩子都能一對一照料,再加上老媽是職業褓母呢~
而且坦白說我不是很喜歡住月子中心的感覺,名義上是要讓產婦放鬆,但一會兒護理人員來巡房問候,一會兒打掃阿姨進來打掃,一會兒送餐人員送餐,一會兒嬰兒室來電詢問是否親餵或餵奶,這些時候恰巧正在休息那還好,好幾次卻是正在擠奶😑,還要淡定裝沒事繼續擠.............總覺得無法真正好好休養放鬆。
每次看到其他產婦說月子中心是天堂,捨不得離開時,我實在無法體會,因為我並不喜歡閉關的感覺,一直吃月子餐也很膩,多希望趕快出關解放啊~~
許多新手爸媽在挑選月子中心時都被硬體設備、裝潢設施吸引,卻忽略護理人員的專業度、耐心或是人手是否足夠等等問題,當然如果家人能幫忙做月子當然最好。
無論是哪種方式坐月子,重點是要顧及產婦的心情,能夠好好休養,孩子平安健康長大足以。
(照片為張小嘟住院期間邊曬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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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宏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是的楊美玉 ,由於我們的收費要往上調整,目前社會局還再審查,核准之後我們的費用就會調高. 4 yrs Report. 畢雲華, profile picture.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