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鼓 呂思緯 【聽到請回答Connecting…】巡迴演唱會 高雄場 退票辦法公告
齊心抗疫忍痛延期退票
期待我們再見面那一天
辛苦每一位盡守防疫職責的你們,因應疫情緣故,疫情指揮中心對於演唱會舉辦方式持續滾動式修正,而因場地檔期尚未明朗化,幾經審慎思考評估,鼓鼓 呂思緯【聽到請回答Connecting…】高雄場演唱會決定先行全面退票。
演唱會退票將於8/24(二)~9/15(三)期間受理,期盼退票款項便於歌迷及時運用,而未來購票也許也可使用藝Fun券,幫大家省點荷包。理解許多人殷切期待這場演唱會,也真心感謝歌迷第一時間熱烈搶票,此次雖遺憾延期,但待日後疫情回穩,場地檔期確認後,鼓鼓一定會帶著這場演唱會回到你們面前,熱情依舊,創造更多不一樣的感動。
一起齊心抗疫,我們約好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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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方式說明】僅依以下所列方式受理與辦理退票
1. 主辦單位將委託ibon售票系統依票面全額退費,並由主辦單位自行吸收退票手續費及取票手續費。
2. 退票時間:自2021/08/24(二)起至2021/09/15(三)止。
3. 已取票者,請至ibon機台退票:
◆ 【ibon機台退票方式】
於機台首頁點選訂票/取票/訂房→點選退票→按照指示說明,掃描欲退票的紙本票券QR CODE→輸入資料與確認明細->持票券正本及退票單至門市櫃台辦理退款。
◆ 【信用卡購票者】
A. 於ibon機台退票時,退票票款(以票面價計)全額將將退刷至原扣款之信用卡,無法匯至其它帳戶,銀行退款時間依各家銀行作業時間為準,請主動向銀行端查詢退費進度。
B. 取票手續費將於9/13起以簡訊發送「超商電子抵用券$30」至每筆訂單於購票流程中填寫的訂購人基本資料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 【現金購票者】
於ibon機台退票時,退票票款(以票面價計)全額以現金退還。
◆ 現金訂購之票券因無購票者資料,若票券遺失,將無法辦理退票。
4. 未取票者:
【信用卡購票者】ibon售票系統將主動刷退票款(以票面價計)全額將退刷至原扣款之信用卡,可於30天後至ibon售票網登入會員查看→訂單查詢→票券→票券內容→狀態會更新為退票。刷卡退款時間將依發卡行及銀行之作業時間為準,請主動向銀行端查詢退款進度。
5. 其他注意須知:
◆ 非透過官方正式授權售票管道購票,恕無法辦理退款。
◆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6. 【補件】若您需要補件:
◆ 若於機台操作退票仍未能完成,請備妥
(1)票券正本
(2)退票申請書 https://bit.ly/36cSOcr
(3)帳戶存摺影本(刷卡訂單免附)
連同姓名、聯絡電話,以郵寄方式掛號或快遞寄至「114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81號9樓,安源資訊 退票小組(鼓鼓)收」,請勿親送,收件地址現場無法受理(為避免爭議,必須透過郵局掛號或快遞等有寄達簽收服務之配送公司)。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8:00,適逢國定假日暫停服務。(請寄掛號保障您的權益,平信遺失風險大。)
◆ 信件或EMAIL送達後30工作天內(收到退票申請且資料完整起計算)(如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大量退票期間,則不在此限),將票款全額退回,不另行通知,請自行核對帳戶。
◆ 請以拍照或掃描方式將資料以電子檔附件方式MAIL(refund@ibon.com.tw)到ibon退票小組。
◆ 來信主旨:訂單編號Axxxxxxxxxxxxx(共14碼) - 鼓鼓演唱會退票(補件)
7. 如為自非本公司公告之購票管道所購得或取得之票券欲辦理退票者,請自洽詢原取得管道。例:二手票券交易平台、網路賣家等。
8. 如有任何形式非供自用而加價轉售(加價名目包括但不限於:代購費、交通費、補貼等)之情事經查屬實者,除得不予退票外,並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逕向警方檢舉。
9. 如違反本退票規則,本公司得不予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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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小幫手
銀行本票申請 在 Allan的每日大盤分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因為疫情的關係,大家都乖乖待在家未國家盡一份心力。
在家時間很長,就花點時間寫一些東西,希望能幫助到一些朋友
今天想來跟大家分享一下買房的經驗
會有買房的想法大概是在2017年就開始了
當初會想買房的原因其實有幾點
1. 家裡不夠住,未來結婚一定要搬出去住
2. 2016因為實施房地合一稅,所以房價有下跌的趨勢,所以認為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進場時機
3. 還沒結婚前可以拿來出租當成一種投資
基於這幾個想法,就開始從家裡附近開始找標的物。
一開始的想法是以我個人當時的經濟能力找物件,也不想背很重的房貸讓自己壓力很大,所以當時只鎖定了公寓型的房子。
18年那時候在家裡附近看到了一間公寓還不錯,也是年輕夫妻成家買的,房子整理過,裝潢的也滿喜歡的,本來打算下斡旋的,但當時的女朋友(現在的老婆)想住電梯大樓,所以就打消念頭。
到了18年底,因為有結婚的共識了,所以又開始認真看房子,跟老婆也有共識,所以就把物件換成電梯大樓,房價預算抓800萬左右,主要開房的區域在大業大有跟藝文特區這兩個區域。
大業大有這區是早期老台北人外移來桃園第一個落腳的區域,這邊的房子屋齡10-25年之間,生活機能算是非常完整
陸續也看了非常多間,20幾年的房子-10年以內的房子都有看。
看到最後的結論是我們都比較偏愛屋齡比較新,社區環境好的房子。
19年上半年,當時有看到一間社區真的非常不錯,當時屋齡大概11年左右,社區管理非常好,沒看過社區中庭的水池乾淨到沒青苔,10年初的房子中庭蓋水池,聽說地下室沒發生過漏水,建商算是桃園在地頗知名的建商,這社區的價格確實高出附近房子一截,但真的很喜歡就一樣下斡旋了,中間交手好幾次,最後差點成交,但房仲不讓步,不爽加價就放棄了。
藝文特區附近可以負擔的屋齡都太高(幾乎都超過20年),我跟老婆都不喜歡,所以後來就放棄了。
後來思考了一下未來桃園房市的發展,當時桃園捷運綠線已經開始動工,綠線是八德-桃園市中心(火車站)-藝文特區-南崁。
所以考量到捷運沿線對未來房價帶動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決定從捷運沿線找房子。
那其實從前面看房的經驗來看,藝文特區因為我們能負擔的房價屋齡都太高,所以不太適合我們。
南崁房價也算高,又離我們生活圈有點距離。
桃園市中心市容較舊,房價也是很高
所以比較適合我們的區域就剩八德區
因為我很愛看電影,所以滿常去廣豐新天地的國賓影城看電影,每次去廣豐都覺得那邊的環境很不錯,房子都很新,一直以為房價會是我們無法負擔的金額,認真研究後發現居然是我們可以負擔的,也很慶幸那個時間點房價已經回落到一個相對低點。
廣豐特區10年以內的房價跟藝文特區20年的房價居然差不多,完全嚇到我
所以開始認真研究這區的環境
1. 離交流道又很近車程10分鐘以內。
2. 因為交流道的優勢往台北交通滿方便,坐公車30分鐘左右就能到土城永寧站
3. 離機場青埔高鐵站也不遠,開車30分鐘也能到
4. 未來捷運廣豐就有一站
5. 介壽路旁就是大湳商圈,大湳市場5分鐘車程,生活機能完善
6. 桃園火車站車程10分鐘以內
7. 廣豐特區中心就是一個大型商圈廣豐新天地,有家樂福
基本上這區真的很符合我們的需求,所以就開始找房子,也超級幸運在PTT房版看到一間屋主自售的房子。
屋主是一對年輕夫妻,房子剛裝潢好,裝潢風格也是我們非常喜歡的日式簡約風,經過兩次看房我們就把價格談好,因為沒有經過仲介抽服務費,所以價錢我們雙方當時都很滿意。
談妥之後,由我們買方找自己信任的代書做房子過戶的處理,其實大家做中古屋買賣都會很擔心沒有經過仲介會不會不妥甚至受騙,這邊也是想分享給大家,我自己成功的經驗
其實房仲也是由他們自己的代書來處理房子過戶的流程,基本上跟我自己找代書是一樣的,代書一樣會請銀行來開履約保證帳戶(這是最重要的)
然後我們就按照代書開立的房屋買賣契約,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把款項匯進履約帳戶,我們就去申請房貸。
在過戶前我們會壓一張本票在代書那邊,主要是保障屋主在過戶後收不到尾款。
等到過戶完成,我們把尾款匯到履約帳戶後,就可以進行最後交屋程序,並把本票取回,交屋完成後,最後銀行就會把履約帳戶的錢轉給賣方,就完成了房屋移轉流程。
最後給大家一些建議,如果有想要自己進行買方動作,建議已新成屋為主,屋齡較新的房子屋況比較容易掌握,比較不容易踩到地雷。
有買房計畫,還在存錢階段,也非常建議先開始看房累積經驗,房子多看才會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什麼房子。
大概就分享到這,希望可以給一些有買房打算的年輕朋友一些幫助,如果希望我多分享一些股票以外的文章,歡迎留言告訴我,並幫我按讚一下~~
銀行本票申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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