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醫療】:「林杰樑醫師過世當天的早上,都還可以在門診看X光片,但短短十分鐘內,他就失去了呼吸與心跳。」譚敦慈平靜地回憶林醫師過世當天的情景。她依舊用溫柔的語氣談論生老病死,她說這是人生的法則,既然這個時候來臨了,揮揮衣袖的告別吧,即使傷心是無可避免的。
2019年初台灣領先全亞洲,正式施行第一部完整保障醫療自主權與生命尊嚴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不同於安樂死,更跳脫放棄急救及安寧照護僅針對末期病人的處置,領先全亞洲的法律,為親愛的家人事先做好決定,共同反思生命以及與愛的關係。
生而為人,必修老天爺的四堂課—「生、老、病、死」,而在生命最後一哩路,你希望如何告別家人?前總統李登輝享壽98歲離世,病榻前也因家人意見分歧,最後一刻才拔管,但此前一直為昏睡狀態、且無法識人。其實,每個人有權利事先決定自己想要或是不要的醫療處置,全面保障自我善終權。
譚敦慈轉述,林醫師曾在臨床救過一個腦性麻痺的孩子,之後卻很後悔。因為當時用盡各種方式急救,壓胸、插管等,只為了讓小孩維持生命,但林醫師後來發現,孩子的照護者是一名年邁的母親,日夜守候,寸步不離病床。
「林醫師透露,他覺得百感交集,不知道這樣是延長孩子的壽命,還是只是延長呼吸的時間?由高齡的母親照顧,經濟與身心靈都是負擔,這樣做真的是幫了這個家庭嗎?會不會適時放手,其實是更好的選擇?」譚敦慈指出「無效醫療」對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是負擔與煎熬,尤其高齡化社會的到來,照護的品質也有待商榷【註1】。
■放棄無效醫療,讓病人走得安心!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唯有認識死亡,才懂得如何善終」;鼻胃管,真的有必要嗎?鼻胃管的使用在台灣相當普遍,許多末期病人如癌症、失智症的患者,醫療人員為了維持其生命,通常都會建議使用鼻胃管提供營養,但對患者來說不但不舒服,對自尊也是一種傷害。
事實上,現在國際上的最新觀念是,不推薦末期失智病人使用任何管路,建議經口餵食,以細心的手工餵食方式,為病人保留尊嚴,並把時間留給患者和家屬。
黃勝堅舉例,曾經有一位腦部受傷的96歲老先生被送到急診,老先生的兒子主動告訴主治醫師:「拜託不要幫我爸爸插鼻胃管。」醫師回答:「可是不放鼻胃管就沒有營養,而且有用鼻胃管比較不會吸入性肺炎。」
兒子反問:「難道用了鼻胃管,就一定不會肺炎嗎?我爸爸都96歲了,他需要的不是再活那麼久,應該是尊嚴擺第一!」於是,老先生轉出加護病房,在子孫環繞、手中抱著愛貓的情況下安然辭世,了無遺憾又保有尊嚴。
「時間到了,該怎樣就怎樣。」黃勝堅表示,死亡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完整的死亡才會讓生命更圓滿,無論醫師或民眾都必須了解死亡,唯有認識死亡,才懂得如何善終。當醫病雙方都具備「死亡識能」(Death Literacy),理解醫療也有極限,彼此才能互相尊重,成為生命共同體,一起幫助病人走向美好的善終,而不是強制施以插管、電擊、心肺復甦術(CPR)等急救【註2】。
醫療人員要以病人為中心考量,在任何的診療或是檢測的過程中,都必須要以病人的健康為中心考量,醫療在治療途中,其治療效益若是不彰,甚至可能對病人造成的損害大過對病人本身的益處,這些都是應該要避免的【註3】。
醫師的責任不只是看見病人的需要,也要看見照顧者的需求,這才是以人為本的醫療照護。
【Reference】
■低效益醫療評估研究: 改善政策之探討
醫療的首要原則是「不傷害」(Do no harm.),其次才是療效。在現今的醫療環境,任何現有的醫療診斷、處置方式都並非是絕對可靠,在醫療方法與技術不斷地研發與創新改革下,都有可能被新技術所取代,以追求提供更具有效率與成效的健康照顧服務。
因此,要不斷地去檢視與評估現有的醫療診斷、處置方式是否合理,以找出問題並修正成為更適當的醫療診斷、處置方式。另外,基於醫療倫理中的也就是在治療的過程中,必須要以病人為出發點,不應該再去增加對病人的傷害。
我們都知道很多治療帶有風險、藥物亦有副作用,醫療的行為應該是要造福病人,雖然傷害是無可避免的,但其害處不應該大於治療的效益。
▸https://bit.ly/3pUXZGC
1.來源
➤➤資料
∎【註1】
(天下雜誌)【台灣臨終前「無效醫療」,來自家屬不放手】:https://bit.ly/374IPpw
∎【註2】
幸福熟齡「放棄無效醫療,讓病人走得安心!黃勝堅:唯有認識死亡,才懂得如何善終」:https://bit.ly/2URlK46
∎【註3】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低效益醫療評估研究: 改善政策之探討」:https://bit.ly/3pUXZGC
➤➤照片
∎天下網路書店「面對生死關卡 他們與死神拔河」:https://bit.ly/2USzw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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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倫理 四 原則 在 護理師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來討論一下醫療倫理問題,我的個案,最近讓我很擔心的二位:
Q1.95歲中風臥床阿嬤,雙側聲帶麻痺,最近因為二氧化碳滯留(CO2 retention)喘、肺炎住院,如果漸穩定,要不要開氣切?
Q2.83歲失智症臥床阿嬤,有心臟病、糖尿病、腎衰竭(四級)、雙側腎結石,因為血尿,血糖超過600,K7.5送急診插管急救處理後,仍在ICU奮戰,目前K4.8已降,如果漸穩定要不要開氣切?
如果你是家屬決策者,會簽DNR嗎?
如果你是當事者,健康的時候會預立醫療決策嗎?
如果你是醫療團隊,會做到什麼程度?
如果你是我,會跟家屬談什麼?
案一,家屬已簽DNR
案二,已經插管,家屬等奇蹟
在我的立場,都提醒家人別讓阿嬤太辛苦,治療以不傷害增加痛苦為原則。倫理議題沒有正確答案,但是二位個案阿嬤的狀況一直讓我掛心,真有點沮喪。
居家護理師與個案及案家屬是最親近且熟悉的醫療人員,每位個案的狀況處理都感同身受,個案被插管好難過。那個K值報告一出來,我都要昏了!
醫療倫理 四 原則 在 臨床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詳讀失智與安寧,目前及未來都是熱門議題。
#失智
#安寧
#安樂死
這兩天失智症的討論很夯,
大家來複習一下, 今年初剛公佈的失智安寧指引摘要吧(51)。
重度失智症病人與家屬預立醫療自主決定之實例與操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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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重度失智
4-1 重點一: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有瞭解自己病情及預立選擇何種醫療照護的權力,然而即便是病人自己的決定,亦可能發生前後不一致的情況。
4-2 重點二:【尊重病人在病程惡化前所表達之醫療自主意願是相當重要的】。
4-2-1 失智者可能因不想在病程晚期陷入醫療儀器圍繞,過著痛苦、無尊嚴、無品質的生活,預先選擇了不接受某些醫療措施。失智者這些預立的醫囑可能會被病程退化後的自己所推翻,但這也可能正是失智者當初所擔心的。
4-2-2 醫療人員基本上【應尊重失智者在病程惡化前所表達之醫療意願或所預立醫囑】,或由【病人所委託之代理人】來代理決策,並應充分【考量各式治療的好處與風險、倫理、以及社會對疾病負擔和生活品質共識】等領域的判斷,才能做出最符合失智者【最自主意願】與【最佳利益】的決定。
4-3 重點三:處置難題,需要倫理思維。
在台灣,由家屬代為決定醫療決策實在常見,臨床常出現上述衝突與困境,建議運用醫療倫理四象限來協助討論與判斷。
【A 病患意願:尊重與自主原則。】
病人是否有被充分告知,接受某些治療處置的好處與風險?病人是否是在理解的情況下,同意接受治療?病人的心智狀態及法律上是否具備行為能力?是否有證據顯示病人已經失能?如果病人已經失能,之前是否曾經表達過其意願? 誰是病人最適當的代理人,可為失能病人作決定? 病人是否不願意或無法配合治療?原因為何?
【B 醫療適應性:行善與不傷害原則。】
此時的醫療問題是什麼?這問題是否具有急迫性?這個問題是否具有可逆性?這問題的治療目標為何?是否存在某種情況,可判定治療並無適應性?是否有各種不同治療的選擇?治療成功的機會如何?重點在於失智者能否受惠於醫療或護理照護,以及如何避免傷害病患。
【C 生活品質:利益行善、不傷害與自主原則。】
接受此治療與否,與病人是否能回到正常生活的預後如何?即使治療成功,病人是否仍可能會面臨身心及社會功能障礙?是否有哪些理由可以協助判斷,這樣的生活品質不符合病人的心願? 照顧者對病人生活品質的評估是否因成見而有偏頗?嘗試提升或改善病人生活品質是否會引發那些倫理議題? (例如移除鼻胃管是否會導致病人營養不良?)以病人目前或未來的狀況判斷,是否不應期待要延續生命?放棄延命治療的計畫及理由為何?
【D 情境特徵:守信與公正原則。】
是否有來自專業、專業間及商業上的利益,對於臨床上治療病人造成利益衝突?對病人的守密是否因法定或第三者的利益會有所限制?是否有經濟因素造成臨床決策上利益衝突?有無健康資源分配不足影響臨床決定?是否有宗教的問題影響臨床決定?影響臨床決定的法律問題為何?是否有臨床研究與教育的考慮會影響臨床決定?是否有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全會影響臨床決定?是否有組織與機構(醫院)之利益衝突會影響臨床決定與病患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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