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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7日指出,我國房地合一2.0自今年7月上路,針對短期不動產課35%以上重稅。不過,境內企業如果是持有不動產五年以上、非自願售屋(房屋遭越界建築等四種情況)、合建分屋、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建商蓋屋後首次移轉等九種情況,皆適用20%稅率,免課短期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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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房地合一2.0上路 5年內房屋交易「稅率35%起跳」
⚠️房地合一稅2.0和1.0版的不同,可歸納出五大重點,包括:
一、對短期套利者課重稅。修法過後,持有2年以內,要課45%重稅。
二、法人比照個人課稅。
三、增列兩項課稅標的,包含預售屋也適用。
四、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
五、房地合一稅2.0稅上路後,5種交易不受影響,包含參與危老都更後第一次房地移轉等。
👉🏻重點一: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新制,7月1日上路,5年內房屋交易將課重稅。
👉🏻重點二: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新制,法人也比照個人課稅。
👉🏻重點三: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新制,預售屋也納入其中。
👉🏻重點四: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新制,將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防止利用土增稅與所得稅率差異來避稅。
👉🏻重點五: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新制,但有五種交易不受影響。
👉🏻重點六: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新制,7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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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主角:
專營商用不動產
大管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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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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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 房屋 房 地 合 一 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221東森 打炒房新招!房屋稅免稅排除法人、自然人限3戶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dgpbgH8Ssaw
回應外界打炒房聲浪,財政部祭出了短期措施,公告修正房屋稅條例,未來住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的低價屋免課房屋稅門檻將會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3戶免稅,預計今年7月正式上路。
記者/黃圓媛、陳震隆 採訪報導……↓
這對現行將出租房屋切割的包租公、包租婆衝擊恐怕不小。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尤其是中南部一些大學周遭的屋齡四五十年的老舊公寓,一次就持有個好幾間的包租公、包租婆,靠收租來維生的,對他們影響就會很大。」
為了照顧農民、低收入戶或居住簡陋房屋者,現行房屋稅條例有規定,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課房屋稅,但不少企業法人會將出租不動產分割為小坪數藉此來避稅,修法後,包租公、包租婆或法人即使持有房屋現值低於門檻,都不再具有免稅資格。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他比較鎖定的房地產是偏屋齡可能四五十年的老舊公寓,既然未來要繳稅了,可能會促使屋主願意加入市府的都市更新。」
房仲業者分析,除了防堵炒房,政府這一招有望也能刺激都更效率,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停車位也有稅籍甚至還是共同持有,就怕會有誤傷。
房仲專家/徐佳馨:「就是一些停車位他是另外稅籍的持有人,那他很容易會因此符合到3戶以上的標準,如果是以這樣的個案,可能必須靠財政部去做一些稽查,或者是由民眾直接做一些舉證。」
財政部強調法規實施時,稅捐稽徵機關會主動發輔導函協助屋主們選擇適用申報,這一次修法會影響到多少人?仍在統計中,不過全國擁有房屋者的自住者9成以上皆擁有3戶以下,自住者的部分預計衝擊不會太大。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ygwV-lstso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2/2102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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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租金應以市民收入可負擔為原則
先簡單點出跳票,政見未落實。然而重點不在跳票,而是如何更好。
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應以市價考量為標準?或是以市民收入可負擔為標準?何者較符合「社會住宅」之概念?
市長坦言,要以市民收入負擔為標準。
因此,市府兩個版本計價模式都考量市價,是戰略錯誤。
房價漲、薪水不漲,社宅租金卻跟著房價漲,那還叫社會住宅嗎?社宅租金以市民收入為標準,才能對房價起到價格錨定效果。
當然如何解決台灣低薪,是另一個問題,過去多篇論述,在此不表。
至於成本,市府在計價公式有大問題,不僅房屋稅地價稅不應計算,興建的費用也應另行計算,不過礙於時間未能詳述,縱使市價對折市府都不虧。
社會住宅,蓋到目前為止,良好效益尚未產出。報導指出,社宅附近房價要不沒影響,要不就上漲。客觀說,社宅平抑房價功能尚未實現。
詳細計算市府在社宅投入,造福一戶平均投入一百多萬元;然而入住市民卻僅受惠二十一萬元,倘若相同金額用在租金補貼,市民可完整受惠一百多萬!因此,社宅必定要創造更大效應、其他目的,花這麼多錢才叫「值得」。
社宅能不能最終讓全民受惠?市府提出五大願景,然而在專案報告中,五大願景或者尚未實現、或者邏輯不通、或者空話一句,這都有賴於市府更詳細論述。
比如,為什麼社宅花大錢能讓全民受惠?市府說因為可以改變城市美學。嗯...兩者間的因果關係不用更詳述嗎?改變城市美學不應該是都更幹的事嗎?
社宅方面,北市領先全台,與其單純苛責,我更希望是自己的建議能被市府採納、實踐有成、最後全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