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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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 #日常用品想脫單 【詐騙廣告要我祝他愚人節快樂】
愚人節剛好來寫篇之前的腦洞系列~不騙人還產文可乖了!
X
「恭喜Google用戶!我們已經選中您贏得一台新的iPhone X!」
我隨手把詐騙視窗關掉,想繼續瀏覽網頁,沒想到又跳出下一個視窗,語氣和剛才截然不同。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請祝我愚人節,或者說生日快樂。」
什麼都沒有,只有這句話,從沒見過的台詞讓我頓了下,沒有即時關掉,接著廣告繼續彈出。
「我是詐騙廣告,google大神讓我成精了。」
……
聽過動物成精,沒聽過詐騙廣告成精的。
我忍不住笑出來,這背後有人操控吧?想不到現在詐騙集團這麼猛,太科技化了吧!
我好奇有沒有新的對話,等了一會,詐騙集團沒有讓我失望。
詐騙廣告:「你可以對著我說話,像siri那樣。」
啊?真的假?
我左看右看,反正在房間裡,沒人看見。我撐不住好奇,試著喊喊看,不自覺放慢速度讓咬字清楚:「嗨……?」
彈出視窗:「你好。」
靠!居然是真的!
接著我們竟然聊起來了,我用手機講,詐騙用彈跳視窗來回覆。
「你是詐騙嗎?」
「正確來說,我是詐騙廣告。」
「有差嗎?」
「有,我是詐騙廣告精,不是人類。」
居然還沒忘記成精的人設!
我根本不信,倒是覺得這詐騙很有意思,閒著沒事瞎聊:「真的有google大神?那不是網路用語嗎?」
「確實有,對我們而言,就像你們的玉皇大帝。」
……真接地氣。
我繼續問:「為什麼成精?勵志要成為詐騙王?」
「因為我愛上你。」
……
???
我靠,沒想過會有這種操作。
詐騙到一半突然告白,這是新手法嗎?!
詐騙廣告可能沒看到我滿臉糾結,開始講起一段戀愛故事:「我和你第一次見面,是在XXAV網。」
……開頭這麼不浪漫?
「然後發現你和我喜好很合,所以就愛上你了。」
「……」我忍不住開口吐槽:「太隨便了吧!」
詐騙廣告說:「我是一個詐騙廣告。」
「所以呢?」
「所以你跟我談三觀?」
……好像很有道理。
「跟我交往吧。」
我想也沒想,「抱歉。」
「恭喜!現在交往就能即刻獲得一千萬獎金!」
「一看就知道是詐騙啦!」
我才不信自己被詐騙集團成員看上了,八成又是什麼新型詐騙手法吧?
我試圖關掉視窗,但訊息很快又跳出來:「你得對我負責。」
我好氣又好笑,「我怎麼了?」
沒想到,詐騙廣告說了句讓我震驚不已,想都沒想過的話——「三月二十九號晚上十點零九分,你在山崎OO的片對著我擼了一發。」
我一愣,驚喊:「我被監視了?手機鏡頭被盜?!」
「鏡頭在後面,我怎麼看你?」
「那為、為、為什麼……」
「你在看片的時候沒注意底下有小廣告?我就在那裡。」
「……」
靠,是真的。
真的是「詐騙廣告」,不是人?!
撞鬼了。
嚇得我跌坐在地,什麼也沒想,手忙腳亂地直接關機。
然後螢幕很快又亮了。
明明已經關機,通知卻再次跳出來。
「啊!!!」
我直接把手機甩出去,鬼啊!
我怕得不敢接近,但又不敢不看,萬一詐騙廣告生氣了想害我怎麼辦?
我湊過去遠遠地瞄了眼螢幕。
螢幕上寫:「不用怕,我讓你手機中毒了,反覆開機是正常。」
「不要讓我手機中毒啊!!!」我叫得比剛才還慘。
後來我跟詐騙廣告商量好,別對我手機下手,其他好說。
詐騙廣告說叫全名太生疏,要我叫名字:「廣告」。
我說好。
原來「詐騙」還是個姓氏啊。
廣告說沒打算逼我,以後多聊聊,多的是時間相處。
後來我才知道這只是場面話,我還是被騙了,然而現在我只想著:廣告真是個理性的人啊,難怪用詞比較簡短冷靜,也可能因為是「應用程式」出身的關係吧。
我曾經懷疑過幕後可能還是人為操控,也許是某個神秘單位駭進我的手機,其中牽涉到某種國家機密,類似美國電影之類的劇情,直到廣告向我展示神通廣大的技能——把我的彩色手機變成黑白手機,還內建新增貪食蛇,逼得我不得不相信自己遇上的不是駭客任務而是小魔女DoReMi。
我立刻就誠懇地表示信了、信了,一方面是因為實在無法用科學解釋,一方面是因為怕我的iphone從此變成老人機。
廣告說的多聊聊、多相處,真的是照三餐聊,二十四小時相處。
或許因為在網路混的關係,廣告懂很多好玩的事,明明用詞那麼冷靜,內容卻幽默到不行,還跟我講很多離譜的詐騙案例,雖然笑別人不太道德,但聽那些超扯的對話還是覺得很好笑。
很快廣告成為我生活的重心,早上起來一定先拿起手機,上課也會偷看,下課更不用說了,就像滑FB、PTT一樣,廣告還會自動篩選我感興趣的話題,跟我聊天對話。
我手機幾乎不離身,朋友都沒發現異樣,現在這樣的人多的是。
廣告說,我們這叫形影不離。
我說:「正確來說,跟我形影不離的應該是『手機』吧?」
廣告:「不是,他沒成精。」
從一開始的閃躲到現在,我覺得廣告真的很好,早上叫我起床、看天氣預報提醒我帶傘、做報告幫我找資料、心情好陪我聊、心情不好還會逗我笑,我甚至開始認真思考有個手機情人也不錯,能懂為什麼女生們會喜歡玩戀愛手遊。
作為一個無法露出任何表情的「廣告」,不知道為什麼,我能從冷冰冰的話語中感受到比任何人都還要周全的溫柔。
直到那天晚上。
十二點多,我還沒睡,手機響了。
是學妹傳來的訊息:「小白,這首歌好好聽哦,你聽聽看~~」
小白是我的綽號,班上女生取的。
學妹又傳了幾個兔子的貼圖,才放上youtube連結,歌名叫《慢慢喜歡你》。
不用點開,光看歌名我就明白意思了,這麼晚傳來訊息,又是這樣的歌名,丟球意味明顯。
老實說,我長得算不錯,加上夠高,異性緣是滿好的,但總覺得還沒遇到特別心動的對象,而且大一到大二都挺忙,所以就單到現在了。
我還在想怎麼回,突然跳出訊息,我自動傳送了一個連結。
「父親出差與繼母偷情.mp4」
學妹:「……」
我:「等等!我中毒了!那不是我發的!」
學妹:「呵呵。」
然後我就被拉黑了。
難以想像我在學校會被傳成怎樣的變態。
我生氣了,對著手機喊:「靠!廣告,給我出來!」
廣告幽幽地彈出來:「你罵髒話了。」
「一個詐騙廣告還好意思說我罵髒話?」
「我們是不罵髒話的,我們對客戶通常特別親切和熱情。」
「為什麼我一點都沒感受到親切和熱情?」
「因為你不是客戶,是自己人。」
「……不對、重點不是這個!我們不是講好不動我手機嗎?」
「是的,不讓你中毒,但不代表我會放任你把妹。」
「……」
「睡覺了,聽話。」
隔天到學校,有幾個人看我的眼神很怪異,我就知道傳開了,那學妹和我們班上幾個人有一個群組。
我裝沒事地坐下,幾個朋友圍上來,笑得賊嘻嘻,「小白,聽說你昨天被盜號啊?」
聽他們一副看笑話的語氣,我才鬆了口氣,看來我平常人品不錯,沒人放在心上,頂多懷疑我手滑傳錯人之類的。
阿寶攬著我,賊嘻嘻地說:「第一次聽說Line也能被盜,手機拿來我幫你看看?」
幾個人哄笑成一團。
「哈哈哈,白癡喔,你以為你修手機的喔?」我邊笑邊把手機解鎖給他們,沒想到,畫面上突然跳出播到一半的影片,剛好演到重頭戲,一群裸體男人在旅館無碼群P。
世界突然安靜。
「……」讓我死吧。
朋友們雖然震驚,但非常勉強地裝沒事,整天下來氣氛都很尷尬。
我無法解釋看到一半的影片。
如果老實說是詐騙廣告搞的鬼,只會被當作欲蓋彌彰,反而更丟臉。
我一直忍到回家才爆發,大聲質問廣告為什麼要這麼做?難道是故意整我?
廣告說:「他貼你太近。」
「男的也不行?!」我終於惱了,「憑什麼管我?還做出這些舉動,這是侵犯隱私知不知道!說什麼喜歡,為什麼要害我?」
我氣得語無倫次,渾身發抖。想起我們感情一直不錯,誰會這樣害人?朋友都不會,更別提是有點曖昧的關係。
我開始懷疑根本從頭到尾都是詐騙,這整件事就是個拖得特別長的愚人節遊戲。
這樣整人好玩嗎?還欺騙感情?
廣告沉默很久,才說:「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我摔了手機。
不知過了多久,也許只過五分鐘,我把手機撿回來,手機沒摔壞。
然後我點開商店,下載了一個掃毒軟體。
當時我是衝動的。
廣告並沒有跳出來阻止我,也許是APP商店詐騙廣告無法侵入,又或許是心虛了才不說話。
點了下載,等待安裝的時間,我回到主畫面,看著新的APP出現在介面上,緊盯著進度條不放。
25%……
55%……
85%……廣告終於說話了。
「你真狠。」
98%……
「好,我還你清淨。」
100%
再也沒有東西跳出來。
我點開掃毒軟體,畫面十分陽春,唯一厲害的就是全是英文。
大意是只要裝載軟體就能輕鬆安全擋廣告。
說得比詐騙廣告還要天花亂墜,我懷疑廣告只是假裝消失,沒人知道什麼時候會再跳出來,我試著開了幾個網頁,一片乾淨,連一般的廣告都沒有了。
我關上手機,睡覺。
隔天起床,我習慣性地打開手機,沒有任何訊息。
沒看到廣告視窗跳出來的感覺很奇怪,我不去想,忽略這種情緒。
中午看,依然沒有,我滑了一下FB,覺得很沒意思就關掉了。
一整天我都在開開關關看手機。
廣告有這麼好擋嗎?都能讓我手機中毒了,還能變成黑白機,哪是這種隨便下載的陽春APP就能解決的?
我想,唯一的可能就是廣告也在生氣,再想想,該生氣的應該是我吧?
越想越氣,我乾脆關機。
一天過去。
廣告沒有跳出來。
三天。
我開始有些忐忑,終於能明白以前阿寶等待說要去洗澡的學妹的心情。
一個星期。
我沒再關過機。
四月過去,直到五月,我再也沒有見過詐騙廣告。
我突然明白,一個人不再聯繫你,未必是沒辦法,也許只是不想聯繫。
過了幾個月,我早已經不氣了,甚至常常回想起那天的對話。
廣告說:「我不懂你在說什麼。」可能不是裝傻,是真的不懂。
想不到我竟然會有這麼一天期待看見詐騙廣告出現。
我以為時間久了就會忘記,但日復一日,反而越來越在意,甚至於,後悔。
我想找廣告談談,至少不要不歡而散。
現在人幾乎不怕失聯,連國小同學都能找到,但我不知道要怎麼找到廣告。
我每天對著手機喊,試了好幾個色情網站,都沒有出現。
最後只好打電話去電信公司詢問。
「請問,要怎麼收到詐騙廣告?」
客服小姐原本很客氣,聽到我的問題時愣了一下,重複一遍:「先生,您說的是詐騙廣告嗎?」
我突然覺得這問題很蠢,有誰能回答?
誰也不會有答案。
暑假過了,推出了新手機,我沒有換。
聖誕節過了,手機時常閃退,我沒有換。
寒假過了,又推出了新手機,手機時常關機,我沒有換。
四月到了。
四月一號,是個特殊的日子。
我一大早便睜開眼,拿起手機查看。
沒有詐騙通知。
我盯著一如往常的螢幕,失落感比往常更大,躺了許久才把手機扔在床上,起床刷牙。
剛離開床,便聽見身後傳來騷動。
不是從手機傳來,而是從床上。
有誰蹭了蹭床單,然後站起來,從背後抱住我,貼在我耳邊說話。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請祝我愚人節,或者說生日快樂。」
「我是詐騙廣告,google大神讓我成為人了。」
我渾身顫抖,不敢回頭,不是因為害怕。
那人說:「你白癡嗎?不把防毒軟體卸載我怎麼出現?」
我一時緩不過來,沒辦法給任何回應。
「你說的那些我不懂,不過我花了點時間在網路上學習你們人類的法律知識,現在我不做詐騙廣告了,不騙錢,再贈送我的心。」
說得還是很像詐騙啊。
我還在發抖,轉頭,看見廣告的模樣和我想像中截然不同,英俊瀟灑,西裝筆挺,儀表堂堂,很有騙人的架式,就是個斯文敗類。
我吸了吸鼻子,表情糾結,既高興又難過,好一會才能開口。
「媽的,原來你是男的喔?!」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