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工程即刻啟動!推進國家憲政發展
今天上午,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修憲記者會,正式提出時代力量的修憲草案,並提出四大訴求:
1️⃣降低修憲門檻
2️⃣國會選舉聯立制
3️⃣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4️⃣重要基本人權寫入憲法
一、降低修憲門檻
自從2005年憲法第七次修正以來,就再也沒有修憲。
原因很簡單,公民複決的門檻超級高,有效同意票要「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以2020年總統大選為例,選舉人總額是1931多萬人,過半數就要965萬5千多人,比歷屆總統當選人最高得票數817萬票還要高。
修憲變成幾乎不可能的任務,但是時代不會停止進步,憲法當然也不能停滯。因此,時代力量希望降低修憲門檻,只要一半的選舉人出來投票,並且有效同意票超過總投票數1/2,就可以通過。
只有這樣,才能讓憲法更容易貼近人民的需求和時代的脈動。
二、國會選舉聯立制
目前的國會選舉,是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在每一個選區,只會有一位當選人。同時,除了投給特定候選人的選票之外,選民還會有一張政黨票,得票率到5%的政黨,就能分配「全國不分區」的立委席次。
單一選區最大的問題,就是「贏者全拿」。就算兩位候選人分別獲得50.1%和49.9%的選票,有席次和沒有席次的差異,這也讓「民意支持度」沒辦法100%反映在代議士的組成上。
這樣的選舉制度,除了犧牲相對少數人政治參與的可能性之外,更可能因為零和的選制競爭,深化社會的對立。
為了避免相對多數人被過度代表,以及相對少數人代表不足的問題,「政黨票」就會是重要的調節方式。
時代力量的版本上,我們嘗試調和了「尊重地區民意」、「政黨全國支持度」和「代議士運作成本」三個面向。
在席次設計上,會有73席區域立委、10席原住民立委,以及73席不分區立委。立委的總席次是固定的,以避免立法委員人數增加所帶來的成本。
同時,政黨的總席次會在尊重區域立委和原住民立委當選結果的前提下,透過不分區席次的分配,盡量接近政黨的得票率。
如果某個政黨在區域和原住民立委所得到的席次比較多,那麼不分區的席次最多補到和政黨票得票率相當的差額;如果區域和原住民立委席次相加,已經多於政黨票的得票比例的話,就不再分配不分區的席次。
最後,目前5%的當選門檻,也不利於小黨的發展,難以在國會呈現台灣多元的聲音。因此,當選門檻應該也要適度下修至3%。
三、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所謂的「五權憲法」,是孫中山吾人兄弟所獨創的制度,但也帶來許多問題。
例如考試權是典型的行政權內容,但因為「五權分立」的結構,掌理考試權的考試院,和實際用人的各機關「考用分離」,也造成組織肥大和效能不彰的問題。
又如監察院,從第二次修憲之後,就不再是如同立法院一樣的民意機關,也沒有包括政治問責在內的可能性,但仍然掌握調查、彈劾及審計等廣義立法權的權限。也不斷有監委不當以職權介入行政、司法的質疑。
廢除考監兩院,將憲政機關的權力重新進行適當的分配,是國家正常化的重要一步。
四、重要基本人權寫入憲法
自從憲法1947年公布以來,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完全沒有修正。
然而,國際憲政潮流早就對人權的保障都有了長足的進步。例如第二代人權的健康權、工作權、對婦女兒童之保障、經濟社會弱勢團體之實質平等保障等權利,以及第三代人權的環境權。
歷次的憲法增修條文,雖然嘗試將一些價值納入增修條文第10條的規定,但性質上是屬於「基本國策」,和人民基本權的保障程度有相當落差。
大法官們雖然也努力透過憲法解釋的方式,將新興的基本權利納入保障,但除了未必有能釋憲的個案之外,也會受到憲法解釋極限的限制。
也因此,需要用「修憲」的方式,系統性地建立、擴張人民基本權利的範圍。
時代力量的修憲草案,廣泛盤點各項基本人權,並特別將勞動權、兒童權和環境權寫入憲法。
憲法的調整,已經遲到了太久。我希望能在接下來的任期中,有看到憲法修正的機會。我也會邀請朝野共同連署修憲草案,將這些重要的價值帶進討論。
「選舉人總額」的推薦目錄:
選舉人總額 在 黃秀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論壇 首場4/7言論自由日舉辦】
秀芳認為憲法應該要務實,也應該是深植人心的。而修憲議題應該是由下而上、全民共同來參與,因此,秀芳衷心期盼國人們一起了解我們的憲法,了解為什麼要修憲,一起凝聚共識。
民主國家憲法是保障人民權利。面對不合時宜的憲法與極高的修憲門檻,我們能做的是讓更多的國人們一起關心、共同討論。越多人的參與、越有可能達成正常國家、多元平權、公民參與、革新憲政的目標。
相關報導連結:
👉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論壇 首場4/7言論自由日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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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民參與 正國會將辦修憲論壇、聚焦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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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領軍 民進黨正國會宣布舉辦四場修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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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門檻:
依照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的修正,必須經過以下兩個程序來進行:
1.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2.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
選舉人總額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還政於民,修憲的事就是民眾的事。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修憲也將是本會期中的重點議題之一,對於現行修憲門檻過高,民眾黨立委 邱臣遠、 張其祿今日舉辦記者會,強調降低修憲門檻是本次修憲必要推動的目標。
在朝野的期盼下,去年立法院組成修憲委員會,目前已有41個提案等待討論,然而依現行規定,修憲案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並於公告半年後投票複決,且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從現況來看,需要85席立委出席且64名出席立委同意,還需要965萬人投票同意複決才能通過。
這樣的高門檻,讓修憲討論話語權被大黨的政治籌謀綁架,更排除了一般國民對於憲法議題的參與。
憲法規定了國家、政府與人民的交互關係,當憲法、憲政體制,不能回應民意或違反人民意志時,人民應該要有主動積極的空間。但回顧過去幾次修憲,人民卻始終處於被動狀態,中、小政黨也因根本沒有能力將提案送出院會,而變成了一個旁觀者。
在降低修憲門檻上,民眾黨團提出,應改為立法委員1/4提議,2/3出席,及出席委員2/3之決議,或有關公民提案部分,得經2%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連署,就能由公民提出憲法修正案。修憲案經投票複決,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且有效同意票過有效票2/3複決即通過。意即只要76名立委出席且51名出席立委同意,約965萬票複決有效票中,超過約644萬票同意,就能通過修憲案。
此外,舉凡內閣制,聯立制等議題,在這一次的修憲,也有很多長期關切憲改的民間團體都提出來,表示應該要在這次修憲委會中一併處理。尤其像是聯立制的選制,它可以解決票票不等值的問題,讓小黨可以取得更符合其得票比例的國會席次,有助於政治多元發聲。
我們認為,必須降低修憲門檻,才能讓多元的意見與公民想像能進入修憲討論中,而這樣「多元提案,共識一致」的修憲過程,才能使憲法對於變化快速的社會有調適性。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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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內、總統副總統罷免案、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其同意之條件為:
「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
過。」
假設有投票權者1000人,參加投票者800人,同意票401票(未過501),該案通過與否?
就是說、過半數是指總數、全部有投票權的人民之一半、還是指有參加投票者的一半?
事先爬過網路,好像沒有寫?請各位予以解答,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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