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了,石化管線安全管理要落實
高雄731氣爆案二審判決認定肇事責任百分百在高雄市政府,重重打臉從不認錯的陳菊民進黨市府團隊,證明挪用6.3億善款的代位求償機制不但是民進黨市府「諉過卸責」工具,更侵害了災民當時獲善款救濟的權利。高雄市議會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對陳其邁提出呼籲,希望他身為表率接受司法判決結果,設法改正陳菊留下的「市府代位災民向市府求償」、「侵犯災民善款受益權利」、「OPS疊床架屋」、「氣爆團隊無責反升官」等系列錯誤,並全面檢視管線管理和安全問題,真誠面對氣爆歷史真相,讓高雄真正走出氣爆陰霾。
陳麗娜指出,高雄氣爆7年前發生後,陳菊用盡一切的力量把責任導向石化廠商,從不承認錯在市府。甚至在一審做出「市府責任佔四成」判決後,陳市府團隊還痛斥該判決「認定事實顯有錯誤」,並一再以「氣爆主要肇事者既為市府外之業者,災民如從國賠途逕獲得完全賠償因而使市府無法再向其他主要肇事業者求償,無異是由全民納稅錢幫其他主要肇事業者擔負起賠償責任」等辯辭帶風向。言猶在耳,二審去年四月宣判,進一步推翻「市府責任佔四成」的一審判決,認定肇事責任百分百在市府公務員對公共工程未嚴格把關、善盡職責,至於榮化、華運公司當天應變行為並無不當,獲判無罪。
陳麗娜表示,二審判決徹底推翻了陳菊團隊代位求償的立論基礎,證明國家賠償才是正確的途徑,才不會留下「市府代位災民向市府求償」的荒謬結果。更重要的是,當時為執行代位求償共挪用善款6.3億、律師費6584萬,使得將近7億的善款無法即時分配給當時生活陷入困境的災民,嚴重侵害災民受益權,踐踏民眾愛心。現在就算市府回補這筆善款,但已失去急難救助的時效性。
陳麗娜認為,以代位求償取代國家賠償,基本上就是陳菊團隊試圖轉移責任、把壞腦筋動到善款上的結果。善款被挪用還不僅於此,許多經費被市府拿來當作觀光考察、添購公務設備、舉辦非災區活動,引發各界檢討聲浪。然而事過境遷,陳菊團隊無一被究責。陳菊高升總統府秘書長、監察院長,主要肇事者趙建喬等3人被市府護短判定不必負賠償責任,發明代位求償機制的王世芳被陳其邁拔擢為法制局長,將氣爆裝置藝術排除適用採購法的史哲更獲重用,如今貴為高雄副市長。陳菊時期的卸責團隊如今深獲陳其邁重用,仍然擔任塗脂抹粉的重責大任,這樣的人事安排並不適當。
此外,陳菊團隊為移轉管線管理不力的指責,先於104年在經發局成立OPS工業管線辦公室,106年又在工務局設道路挖掘管理中心,當時就被批評為疊床架屋,增設組織只是為了增加擋箭牌而已。後果不其然,這七年來OPS辦公室每年花費五千到七千萬,結果竟是以外包方式辦理,成立組織卻把業務外包,非常荒謬。此外,OPS管工業管線、道挖中心管一般管線,造成一個氣體外洩事件發生時,兩個單位都要帶各自的圖資到現場,既沒效率,又嚴重浪費資源。
陳麗娜指出,成立OPS及道挖中心時,她曾指出兩個單位有曡床架屋問題,但陳菊市府嚴詞否認。然而去年9月前鎮區翠亨北路發生乙烯事件,後來經發局的《翠亨北路乙烯事件總結報告書》中記載,市府在第一次檢討會議中,就對OPS與道挖中心業務重疊做檢討,建議應整合管線權管單位。
陳麗娜表示,高雄氣爆已經七年了,災區街道市容已經恢復,災民也回到正常生活,但歷史真相、政府責任不容錯置。在氣爆案三審定讞以後,以後陳其邁不要為了維護陳菊而否定司法,並要思考6.3億歸墊給善款委員會以後,這筆錢要如何使用?也要思考陳菊團隊成員是否適用?最重要的是,OPS應要和道挖中心組織整併,統一步伐、整合資源,真正落實管線安全管理工作。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6/5在富里、玉里間發生出軌,部長說一個星期內提出檢討報告,但是至今我們還沒有看到完整資訊,反而是臺鐵的網站上提了獎勵名單。本席認為獎勵一定要和檢討並行,沒有完整的檢討完全歸咎於天候狀況,讓人沒有辦法接受。 ▶部長甫上任時說要重新檢視臺鐵提出新的一千多億元以上購車計畫,預計新購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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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拿近億補助【假自製、真委外】黑手遮天!公然違法!
日前公視將花費4年58億來成立國際影音平台,但該計畫卻未經董事會審查,遭到外界質疑恐成政府大外宣管道,致使公視總經理、執行副總等三人同時請辭,引發各界譁然。國民黨團今(2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發同屬公廣集團的華視拿文化部9600萬元補助,卻違法私相授受,未經公開招標即私下委製節目經費高達8700萬,完全迴避監督、也不公開招標,將高達91%的補助預算,私相授受給5個節目製作公司。國民黨團呼籲政風單位必須主動調查,要求文化部對外說清楚、講明白,相關失職人員必須究辦!
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表示,華視拿文化部9600萬元製作費卻沒有公開招標,戲劇都拍完了,才制訂相關辦法來解套,不遵守程序正義,根本上是踐踏民主法治的行為。林奕華指出,華視雖然今年5月經文化部核准頒布新準則,但就算不需要公開招標,也需要公開徵件,從頭到尾違法,即使最終「自製協拍」的戲劇有得獎,仍不應以結果論來忽略程序的不公。林奕華指出,公廣集團應屬於人民而非國家,公視要建立國際平台、華視拍攝戲劇沒有不好,但應該要合法、正當。
林奕華表示,華視拿了文化部補助的108年度台語頻道製作節目製作9600萬元經費,完全未依《政府採購法》以及「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就將動輒1、2千萬元的補助經費,私自授予資本額才200萬或250萬的製作公司。文化部明明有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卻自我閹割,同意華視用內部規約將委外製作硬拗成「自製或自製協拍節目」的狡辯解釋,讓華視得以假藉自製協拍之名,大行黑箱委外之實的離譜護航行徑,感到不可思議。
藍委李德維表示,過去常說「先上車後補票」,文化部和華視的作法,根本上是「下車才想辦法補票」,華視在回覆文化部要請領第2期款作業的補正說明中提到,過去在107年支用文化部補助的優質台語影音計畫經費時,曾委請臺灣銀行辦理公開招標徵案,因此在當時的6000萬元的補助款中,有5500萬元占9成1的比例,是透過公開招標徵案,但在108年度拿到9600萬元助款,卻完全沒有在台銀或是華視官網刊載公開招標徵案的訊息,就私自決定由5間節目製作公司朋分其中的8700萬元,如果這不叫黑箱,那什麼是黑箱?
李德維指出,雖然文化部曾發函質疑節目是否為華視「自製」,要求補正說明,但之後態度卻180度大翻轉,居然同意兩造在107年12月28日所簽訂的補助契約,可以適用近半年後才通過的新增《政府採購法》第四條第2項:「藝文活動不適用採購法規定。」更離譜的是,華視直到今年的5月21日才頒布了內部的「藝文採購管理規則」,根本無視其應受文化部108年11月21日發布「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的監督管理辦法」的監督。李德維呼籲政風單位即刻介入調查外,並請全民全面監督蔡政府的施政弊端。
適用採購法 在 費鴻泰(阿力克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官股公司董事長不顧專業只顧酬庸?
▌關貿公司每次當機都怪流量?!
▌蘇貞昌還要維護抄襲的許建隆任官股董座?
關貿網路,是財政部轄下的周邊單位,民營化後承攬起大多數政府的資訊介面、數據庫鏈結。幾乎承攬的業務不是全國的稅籍申報、就是金融監管平台,面對都是全國性的數據庫及使用流量。相關的壓力測試,早就該預期到數據的傳輸、流量的負載,反覆測試揪錯修正!
但是近年嚴重疏失不斷,從財政部史上最嚴重的稅務當機、口罩實名制、eMask平台、振興三倍券、到藝fun券,開辦使用就大當機!每一次的當機,官方卻「每一次」推給瞬間流量造成當機問題,簡單帶過?!
關貿網路,是個上市公司。需對投資大眾負責。
董事長許建隆曾說在3月初接到一通電話,就變成口罩國家隊。或許口罩很緊急,可以適用採購法「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以限制性招標辦理。但現在面對藝fun券、紓困振興三倍券,依舊這麼急迫?依舊限制性招標、不採公開招標?
難怪關貿有恃無恐,能夠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包而不怕丟合約,因為承攬蘇貞昌的政府項目不用參與競爭?那也難怪公司的管理鬆懈、疏忽壓力測試?更讓公司主事者好整以暇,好大喜功之外,外務糾紛不斷。內外部針對他個人的檢舉紛擾不停。到底是董事長個人管理能力的問題?還是關貿網路都是這樣在進行公司治理的?蘇貞昌院長,你該嚴格檢討一下你的團隊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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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貿網路近年重大當機事件:
106.05.01,報稅首日造成財政部史上最嚴重當機
(延宕6個小時,17年來第一次報稅大當機)
109.03.12,口罩實名制2.0一開放就大當機
109.04.01,口罩預購3.0 eMask系統首日當機
109.07.15,振興三倍券上路,因關貿後台瞬間流量過大,導致 KIOSK 機台大當機,暫停領券服務約半小時。
109.07.21,藝fun券得獎者遲遲收不到中獎簡訊
適用採購法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口頭質詢─
▶6/5在富里、玉里間發生出軌,部長說一個星期內提出檢討報告,但是至今我們還沒有看到完整資訊,反而是臺鐵的網站上提了獎勵名單。本席認為獎勵一定要和檢討並行,沒有完整的檢討完全歸咎於天候狀況,讓人沒有辦法接受。
▶部長甫上任時說要重新檢視臺鐵提出新的一千多億元以上購車計畫,預計新購1,300輛以上的新車,目前有無新的進展?東部一直迫切期待的加長的12節車廂的預定的時程?
部長:支線的規格特別且急需,需做規格上、生產上確定的小量採購,因支線大部分沒有電氣化,但是到了主線又要進入電氣的使用範圍,所以它是燒油的,但是規格、性能就跟主線上大量採購的不太一樣,所以這部分的採購要多花一點時間來討論。大前天已經截止收件,其他的會按照歷次交委會決定規格、數量及廠商資格等方面進行嚴謹性的審查。
鹿潔身副局長:60輛支線使用的環保柴聯車,有兩家投標,會針對這兩家的投標文件進行資格和技術方面的審查,按照政府採購法採用異質採購的審標方式進行,並沒有訂特定的期限;另600輛的城際列車目前正在進行規範的最後審核工作,我們也希望找一些外部的專家來幫忙提供一些意見。經過審慎地審視後,按照政府採購法的程序進行公告。
▶過去國內使用的車種很多,司機的訓練也不太一樣,當初進普悠瑪和太魯閣號列車時,需針對這兩個列車特殊性能再做特定司機的訓練,導致駕駛司機的流動率無法提升,有時在人力不足或連假期間需要加班或增加運能時,還有招考人數的限制。而最近參與臺鐵相關國家考試的人數減少,如果車種過多,也會衍生後續軟體及配套的問題。所以,應在這次整體採購需求的設計中,納入駕駛車輛以及他們彼此之間互換不同線上使用的狀況、互通的需求,讓我們的資產有更多元的使用方式。
副局長:司機員採用證照制,按照不同的車型採用不同的證照。最近幾年一直朝車種簡化,車型單一化。另外運能的部分,路的部分有些長期的規劃,車的部分也希望按照能夠編掛的最大編組數,朝12輛一個列車的編組方向進行。
▶採購新列車的過程中,應善用舊有的車種和人力,同時考量臺鐵營運負債的狀況,思考舊車的翻新的可能性?甚至像古董車的翻新,一樣有其市場價值,翻新恢復它數十年、百年前的高檔列車的型態,可以帶來觀光價值。畢竟我們現有的人力熟悉的就是這些舊型態的車,這些車子本身的renovation和能否延長使用年限、相關經濟價值是否有做精算?未來採購計畫是否要全數用於新車的採購?或者一部分拿來作為舊車的翻新和延長使用年限?整體來講,經濟價值是否會更好?
副局長:舊車改造大概有兩個方向,第一,目前客運上還在使用的兩個主力車輛,例如PP推拉式自強號和500型區間車,在未來六年行車改善計畫裡面已經有編預算做動力改造,因為動力改造之後有一些資本的投入,所以會計上會要求我們延長使用年限。按照成本來看,新車一定比較貴,舊車雖然做了動力改造可以延長使用年限,惟服務的品質還是會遜於新車,而且還是有年限的問題,當然,安全上都沒有問題。另外,目前淘汰下來的莒光號客車,如果車況、安全還是許可,臺鐵也準備撥出一部分車輛來打造主題式的客車車廂來發展鐵路觀光旅遊。改造的部分在已經核定的六年行車改善計畫裡面已有編列預算。未來改造計畫和採購計畫採同步進行,下個年度預算裡面會分開編列。
▶舊的蒸氣火車有特殊觀光價值,目前我們還是有一些蒸汽火車偶爾臺鐵會拿出來用,非常受民眾歡迎,甚至有遠自英國的旅行社也在詢問這些蒸汽火車什麼時候會上路、是不是可以租用讓國外鐵道迷來使用。整體如果有一些特殊的觀光旅遊,例如與鐵道迷專屬的旅遊行程結合,是否有計算過相關的價值?是不是可以把這些舊的蒸氣火車局部性的使用?我們怎麼從它的票價和營運常態化來提升整體周邊的效益,以及住宿和其他旅遊行程,是不是能夠有配套規劃? 請提供有關舊的蒸氣火車的復駛、相關的成本、現在的票務售票狀況、使用的計畫等書面資訊。
部長:新車採購在規格和期程上面都要擴充能量和效益。關於舊車再利用部分,等於在創造臺鐵的特色,同時開發品牌,善用舊的司機、舊的車輛型態來喚起一些特定地點和地方觀光結合。最近松山臺北機廠跟文化部合作,過去隨著技術已經不再適用、維護的空間,透過妥善利用,除了在文化上面是資產之外,更彰顯臺鐵在服務上多元化的經營。
▶華航有一些增班的規劃,這些規劃都是在兩岸、歐洲、東北亞、紐澳等航線的增班直飛,但是現在新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會特別針對印度及東南亞強化雙邊關係,這樣一個整體國家政策並沒有呈現在華航對未來航線的增加及開發上,這個落差到底要怎麼改善?也請交通部民航局及華航提供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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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去年六月、前中研院生醫所長陳垣崇涉嫌採購貪汙案,經過半年多來的偵察,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垣崇沒有圖利犯意,且研發專利移轉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昨天偵查終結,以不起訴處分。
地檢署訊問了多名專家證人,而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也曾寫信向檢方說明國內生技產業困境。檢方偵查認為,生技專利產業往往無人願意投資,陳垣崇將專利轉移給自家公司,以及採購相關專利產品,並無圖利故意也無違反採購規定,因此以不起訴處分。檢方同時也呼籲政府應該儘快立法,解決目前國內生技專利研發、法令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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