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未牽繩 3年只罰24件挨轟
飼主帶寵物外出公共場所,依法需牽繩或裝籠,近年北市因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導致交通事故件數破百。但議員潘懷宗發現,民眾對於寵物未牽繩投訴多,1999滿是怨言,動保處卻未積極處理,《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上路3年多,竟只開罰24件,明顯執法不力。
潘懷宗23日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指出,動保處從2015年以來,每年救援動物車禍件數超過200件,雖然動物受傷原因很多,但近6年因疏縱寵物在道路奔走、致發交通事故的多達113件,共造成107人受傷,其中68件有飼主,卻因沒有管好寵物,造成人員和寵物傷亡,問題很嚴重。
他強調,2015年《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就已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時,應使用鍊繩、箱籠或其他防護措施,否則可處2000元到1萬元罰鍰,規定比中央更嚴格。但法規上路至今有236件投訴,動保處卻只開罰24件,民眾抱怨連連。
潘懷宗還說,零撲殺政策上路後,動物之家收容爆量,動保處開始實施精準抓捕,沒必要就不抓,導致流浪動物變多,虐殺事件嚴重。他統計,2016年到今年6月止,已發生80件貓慘遭流浪犬攻擊致死傷事件,動保處應提出具體配套,以免憾事發生。
動保處長宋念潔說,許多民眾透過市長信箱、1999檢舉未繫狗鍊,但人員到場時,已無法看到行為人。她強調,動保處有主動稽查,但就算到民眾常遛狗的地方,也會因民眾未帶身分證件而難以稽查,執行上有些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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