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車上喝水不行!過馬路走在斑馬線邊緣不行!人民都在看著,執政者應該重視執法正當與正義!海編
#執法過當 #司法 #法務部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480的網紅King-Taiw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馬路故事-安全騎車不出事【飆速競速.人生結束】【騎車溫和.社會祥和】 中年大叔歐吉傷腎,對上血氣方剛的年青小王子,兩車危險競速下的結果,究竟會是什麼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利用簡單kuso的小短劇,配上極簡風格小動畫,避免太過驚人的呈現,但卻也能達到警世效果,時下有些年青人血氣方剛,騎乘機車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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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罰款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近期各種阿雜
最近我們家在用一個驚人的速度噴錢,
去年冬天下雪,凍死了院子裡兩棵棕梠樹和一棵小樹,
請人來砍樹花了一千多鎂。
前院灑水器可能也被凍到壞掉,
噴水不止,淹到馬路上,鄰居早上看到來通知。
洗衣機故障要修、籬笆倒了要修、灑水器要修,
林林總總共噴了四千多鎂。
唉我們的財富真的很自由欸,它自由地揮揮衣袖說走就走。
#平衡報導一下大房子的好好壞壞
/
賊粒剛出生時,胸部上長了一個白頭粉刺,給醫生看醫生說沒大礙。
直到最近賊粒喊痛,我一擠就竟然擠出了積了四年的粉刺,然後皮膚就恢復原樣了。
結果在同一天,
老楊發現他腋下長了脂肪瘤,
就是沈玉琳以前長在臉上的那個,(年輕人看到這邊應該一頭霧水)
然後我這幾天也在米米臉上發現她長了之前賊粒胸部上的那個小粉刺!
唉,
這長東長西的基因也太強了吧。
/
還沒完。
就這麼巧,這個月發生了兩起誤寄帳單的事。
因為疫情關係我很多個月都沒出門,所以老楊已經把我的車賣掉了,
結果賣掉後的過路費和罰款帳單還是都誤算在我們這裡,
而另一台現在開的車,寄來的帳單上面不是我們的車牌。
雖然都可以處理,但是住過美國的就知道,要打電話跟各種機關周旋絕對是會讓你非常痛苦。
/
其實也沒什麼啦,都是小事,人生嘛,又不可能每天都順遂,
只是一堆雜事搞得我最近的睡眠品質超差,
我有一天恍惚到,坐著要起身時,
忘記把翹著的腳放下來,
結果就單腳站立後跌坐回原位,
好可怕,以前人稱小機靈的我現在無比遲鈍,我把原因歸咎於我再度把午餐忘在氣炸鍋裡所以低血糖到恍惚的關係。
#我腦子到底多不好使阿
/
#團中通知
影片為我跟米米要零食的兩種結果。
吃貨米米都吃,但是跟她要要看就會知道她比較喜歡哪個。
這局小魚造型餅乾贏了豆腐鬆餅餅乾。
米米這孩子的確對分享食物不太樂意,而且對於食物也有各種執念。
譬如說,餐廳送來一碗飯,
如果當場分三分之一給她,她就會生氣,
她要我們拿整碗飯給她,然後再詢問她能不能分我們一點,
她要完整的整碗飯出現在她面前。
還有晚餐吃咖喱,因為很燙,我們就先給他們半碗比較快涼,
米米看到碗裡的飯太少,她會很生氣地說她要big,
她再餓也一口都不吃,直到我們裝滿才她吃。
最常讓我需要費心勸導的情況,是一人一半的食物,就算她吃不下,而賊粒可以再吃,她也不願意分哥哥,
總之要從米米那裡拿走食物是很困難的。
我其實可以理解吃貨不想分享的感覺,
我的摯友在二十一歲時,
因為別人多吃了幾個她的蘿蔔糕,
當下突然忍不住噴淚,我快要笑死。
不過想想如果有人從我的便當裡夾走我的滷蛋,我也是會發飆的。
#好吃到米米不想分享的日東小魚造型餅乾&各種寶寶零時這裡買👉https://lihi1.com/xy0q0
過馬路罰款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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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故事-安全騎車不出事【飆速競速.人生結束】【騎車溫和.社會祥和】
中年大叔歐吉傷腎,對上血氣方剛的年青小王子,兩車危險競速下的結果,究竟會是什麼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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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也請到正確駕駛示範,騎乘機車,請務必要戴安全帽!
珍惜生命.尊重他人也愛惜自己的生命!
騎車不超速/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
讓我們一起"騎車"不"飆車"
*提醒大家,安全騎車不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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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粉錦公路蓮塘尾村,村口有家茶座綠色環抱,暴烈艷陽也被樹葉篩出溫柔閃閃。
1952年,林霆豐的爺爺從惠州來此落腳,開了間雜貨鋪賣糧油茶水。店旁翠竹,正是當年種下來的;側門對聯也是爺爺題字:「坐片刻無限爽快 飲幾杯何等清涼」。
那時上水盡是農田,過路人買碗茶水送清風,如得半日閒;現在販夫明星一樣愛來透透氣,歎幾味。
昔日小茶店,今天馳名茶餐廳,轉捩點始於20多年前,林父病重,霆豐和家姐回歸老巢陪伴母親守店。
年年月月,兩姊弟循環磨擦、合作,都為店好,店也愈做愈好。
更重要是能承歡膝下,無慮樹欲靜而風不息。
「這裏雖然距離市區好似很遠,但短短只是十分鐘車程,已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榮昌茶座負責人林霆豐說。就算盛夏,午市、周末必定爆滿。常客有附近學校的老師、出入馬會會所的顯貴、打高爾夫球的明星、北區醫院的醫生護士,也有車房、地盤工人;假日更是區外一家大細、山友、電單車發燒友……無分階層,全是專程自駕或坐小巴而來。
Helen第一次光顧,點了豬扒包,發現麵包軟熟、豬扒有肉汁又不油,連從不吃的洋葱也覺「好味」,盛讚「好食過澳門豬扒包」。
住在加州花園的朱總,十幾年天天來,打風也來。「心癮!塌樹、馬路水浸都要來,不來不舒服。」這裏出名的有被蘇施黃稱為最好食的豬扒包、滑嫩多汁BB鴿,而鑊氣十足的炒牛河他也鍾愛。
限量的原盅陳皮鴨湯飯,還有煎雞尾包都是名物,Eric和Connie每周必吃,有時帶上小狗,一坐就是半天。
來的人慢慢歎,做的人就要手快快。霆豐上一刻在修理洗碗碟機,下一秒已獨臂架着三碟飯從廚房衝出來。
茶座是家庭式經營:他是家中老六,乳名興仔,和排第五的家姐林麗金(乳名金仔)主力管理;細佬廚房、電器工具維修;家姐水吧、樓面招呼。母親收銀;排第三的家姐林麗星(嘉菲)帶位;太太Sara、姐夫也會幫手,假日必定總動員。
「話事人當然就是我媽,她控制整個局面。她說一我們沒人說二。」興仔笑言母親好精靈,在背後看得仔細,不時教大家走位,「令到我們打醒十二分精神去做事,不敢蛇王。」
歸巢伴母 守家業
母親楊錦雲,雖然七十有八,但神采飛揚,每朝飲完茶就出來幫手收銀,和客人打牙骹。「細細個見他們讀書挽書包,現在做工了,或者帶孫來探我,當見下老朋友。」事頭婆有個「四萬」笑容,很有親和力。
她20歲嫁給同村的林泉,「以前幾十年無得揀㗎!老實啩……」又笑不攏嘴,「他同老竇開鋪仔,賣油鹽糖仔餅乾。上水黑麻麻無電燈,亦賣火水蚊香。」那是1960年。婚後前鋪後居,生了兩男五女,她主力養豬養雞,丈夫幫忙看店。80年代,茶水雜貨外,榮昌兼賣簡單飯麵。
「老公走了(離世)二十幾年。他有長期病,那時細路仔細,這頭煮飯,那頭沖茶招呼客人。要供細路仔讀書,養雞養豬又要買材料,樣樣都要賒,但無欠人錢嘅,賣到雞賣到豬有錢就即刻還。」她教仔女做生意,要「講信用,有借有還」。
那是刻苦的年代,「仔仔女女都要幫手,細細個就餵雞,企櫈仔煮麵。」排第二的大女讀完小學就回店幫手兼帶弟妹,「金仔、興仔讀到中學,其他四個都出國,兩個英國兩個加拿大,你話辛唔辛苦?」她日頭打理農場、榮昌,夜晚就穿膠花幫補家計,捱到金睛火眼。
結果,養大的仔女一個個往外飛,尋找自己的人生;只有金仔和興仔在91年先後回巢。
50歲的金仔,伶俐爽朗,年少時很倔強,「對家裏有很多不滿,覺得阿媽管我太嚴,我的同學都很自由。」放學她去打排球而非回家看店,激到阿媽生蝦咁跳;曾經有幾次離家出走,好快被人捉回來;讀完書拍拖、揸電單車,母親愈是耽驚她愈痛快。「以前店鋪有爸爸媽媽撐住,我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人。」後來父親病重,店交外人打理,母親鬱鬱寡歡,於她如當頭棒喝:「自己玩夠了,肩上有個擔子,不可再像以前般任性。」當了母親的金仔,自言當年「很幼稚」。
小她兩歲的興仔,溫和沉穩,不善辭令。當年讀完書也渴望外出長見識,去北角打工,有兩年做過廚房,但漸覺市區生活太壓迫,「返回新界舒服很多,切合自己多些。」想到蓮塘尾有榮昌有母親在,一個心有了清晰的歸向。
那時顧客除了村民工友,主要是貨車司機,「人家過路泊車,要碟茄子飯、排骨飯。有時金仔煮,有時興仔煮。」事頭婆說兩姊弟夾手夾腳,無分你我。今天店中熱賣豬扒,就是她傳授的在家製作:拍得鬆、醃得夠,不用食粉味精。
一家人 難關共渡
仔女接棒,並不代表就此順遂。那時榮昌一直在賣粉麵飯,但未有食肆牌照(食牌),「我們座落在綠化地帶,申請食牌阻難重重。」金仔記得,食環署不斷來巡查、發告票,她和細佬上庭又上庭,罰款愈來愈多;後來一次,法官警告再犯就要封鋪。「我惟有向法官求情,榮昌不斷申請但都不獲批。法官同情我們,發還所有罰款,又教我如果證明到店鋪在鄉郊條例實施前已在做生意,就可以申請司法覆核。」
「鄉村人好支持,榮昌做了幾十年,大家食了好多年,樣樣有證據。」事頭婆那些日子夜夜失眠。
興仔和金仔四處奔走,找人證物證。「因為這個是我自己的家,也是我的祖業,怎樣我也會做到最後。」興仔說。終於打贏了官司,前後爭取了8年才獲發食牌。
「最大塊的石頭已經移開了,但路一直都是崎嶇的。」興仔指,榮昌主要做熟客,人家吃多了會悶,所以要不斷去找新食物。2000年取得食牌後,客人更多,他們請廚師、水吧,諗到就做,食物款式愈做愈多。入行50年的大廚基哥,做過馬會、酒樓,來榮昌掌勺16年,客家炆豬肉、陳皮鴨湯飯、咖喱牛腩、炸乳鴿……樣樣拿手。
另一方面,興仔坦言跟家姐金仔拍檔不容易。「廿七八年都是繼續磨合:磨擦與合作。」譬如最近,家姐建議用手機取代唯一放在收銀處的電腦落單,省力省時;細佬認為食物款式組合複雜,手機畫面太小不適用。
若在從前,家姐一定激烈行動,像當年她建議電腦入單取代人手,細佬沒立刻贊同,她就黑面三個月。今天,她覺得「細佬未消化」,願意笑着等。
遇上分歧,興仔說一人讓一步,「始終是一家人,(爭拗)大家好多時都是淡忘了。」
「大家都要想住一樣東西:目的都是想鋪頭好。」金仔說。
母親是個聰明人,就算各自跟她說,也當聽唔到,「仔仔女女做生意,各有各方法。有商有量最好,有時拗少少。嬲完,兄弟姊妹一陣一齊食飯又忘記了。」
點點滴滴 都在心
從前為口奔馳,事頭婆嘮叨仔女幫家,放學就要淥麵沖茶餵雞,營役過日,為母者溫柔無從。4年前,眼見三子之父的興仔和兩孩之母的金仔完全困身茶座,她悄悄說服老三嘉菲回來幫手,替補二人管店,讓他們一個返早,一個返晏,多點時間「陪下細路仔」。當年遺憾,她不想仔女重蹈。
趁中午飯市未到,金仔偷空到店前庭院淋花修枝,黃的、橙的、粉紅的小花迎風搖曳,給茶座生色又添生氣。原來當年打贏官司,母親拿出幾十萬給她和細佬翻新榮昌。自此庭院圍了木柵攀了綠藤架了鞦韆,也有了「蓮塘」為誌的英文名Lotus Café。
很多客人喜歡庭院的花,不時拍照,令金仔心花怒放:「放些心機下去,每日少少每日少少,你就見到成果了。」她說,每日堅持打理一下,花自然生得美麗。
店旁竹樹叢、生鏽鐵絲網,金仔曾看不順眼,想除之而後快。可是,母親下令動不得,理由是阿爺年代種下來置下來。「到現在自己年紀大了些,就明白為甚麼阿媽甚麼都不想動。因為每一樣東西都是她的點點滴滴。」水珠澆落她種下的柏樹、萬年青,風一吹,閃閃舞動。
「好似我們經營榮昌一樣,包括客人呀,食物的質素,都是一點一滴的積聚。」
母子親情,手足情誼,何嘗不是?!
採訪:韓潔瑤 拍攝:陳瑞華、關永浩
榮昌茶座
地址:上水粉錦公路蓮塘尾村1號
電話:2670 3388
詳情: http://bit.ly/2NdRY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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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罰款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現在的有車一族是越來越多了,車多了,道路上的交通狀況卻是越來越糟糕了,而且還導致了停車位的不足。相信很多老司機都非常苦惱,常常開著導航在馬路上慢慢的轉悠很遠,只為了找到一個停車位。如果不找到停車位,要是被交警貼了罰單或是被攝像頭拍下來的話又得交一百多的罰款。
過馬路罰款 在 過馬路!行人地獄?車子不禮讓行人要重罰!你我她 ...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今年有不少新制上路,本集將針對「未禮讓行人 罰款 新制」做街訪。台灣的交通環境遭人詬病多年,先前更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雖然我本人覺得沒那麼 ... ... <看更多>
過馬路罰款 在 L'ea in Singland 來去新加坡冒險吧- 「過馬路的學問」 我傻傻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新加坡行人可以穿越的馬路有分很多種➡️有紅綠燈的無論地上畫虛線還是斑馬線就是依照燈指示, ... 另外有人說什麼過馬路看手機要罰款上網查了是個謠言而已其實沒有。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