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判決】
這整件事實在轉折太多了...令人膛目結舌...
#台灣的司法真是寬大為懷?
#尤其是對待綠色的政治人物?
#respect
#過失致死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
#侵占罪獲緩刑
#小老百姓如果是你能有這樣的待遇嗎?
摘要:
擔任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的議員韓賜村(61歲),今年5月7日傍晚5時22分許,開車行經小港區長興街口時,遇紅燈號誌未停車,直接闖紅燈,撞擊當時綠燈通過路口的余姓騎士(55歲),余男被撞噴飛重摔倒地,因重傷搶救5天後不治死亡。
韓賜村肇事後,一度不承認闖紅燈,轄區小港分局警方一度礙於韓賜村議員身分刻意噤聲,直到媒體揭露報導此事,才被迫說明。
余男家屬治喪期間,越南籍妻子因悲痛欲絕,曾從喪宅4樓跳樓,所幸被靈堂帳棚緩衝才落地,腿部骨折開刀,保住一命,後來傳出韓賜村重金賠償家屬,雙方還因此簽下保密條款,
檢察官後來根據交通局「交通事故鑑定意見書」認定韓賜村是闖紅燈肇事,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韓賜村,但認為韓犯後還當庭狡辯,建請法院不得緩刑。
法官審酌韓賜村已和家屬和解,今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韓賜村只要付18萬罰金,就不用坐牢,全案仍可上訴。
另外判決指出,韓賜村於2011再年擔任市議員期間,曾因邀約友人投資林園區土地,疑收了1000萬元的支票卻拿來償還自身債務,事後和解分3期賠償完畢,2019年遭高雄地院依侵占罪判2年、緩刑5年確定,雖韓賜村在緩刑期間,又犯下過失致死罪,但過失致死屬過失並非「故意」犯罪,不影響原判決,因此侵占罪的緩刑不會被取消。
#緩刑 #非故意 #易科罰金 #保有議員資格 #韓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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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 在 一起讀判決- <判6個月,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法院判決成立過失致死罪,有期徒刑6個月,判決中並沒有提到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此外,由於這位司機五個月前也曾經撞死另一位違規穿越行人穿越道的女士,雖然被告和 ... ... <看更多>
過失致死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 在 [新聞] 日本新宿發生21歲酒駕男撞死機車騎士- 看板ca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原文連結:
https://www.fnn.jp/articles/-/490636
原文內容:
【獨自】節日的新宿騷亂 酒後駕車或把手放在口袋裡 21歲男子被逮捕 碰撞事故中50多
歲的男性死亡
2023年2月23日 星期四 下午6:36
在因節日而熱鬧的東京新宿的繁華街上,汽車和摩托車相撞,騎著摩托車的男子死亡。
開車的20多歲的男人,被認為是在喝酒。
在節日的新宿,汽車和摩托車相撞事故後的影片。
在黑色的車前,一個人躺在路上。
過了一會兒,一個穿著白色連帽衫的男人,雙手都放進口袋走了過來。
是開車的伊東航介嫌疑人(21)。
因過失駕駛致傷現行犯被逮捕的伊東嫌疑人。
事故發生時,被認為是喝酒的狀態。
為了避開十字路口內碰撞的汽車和摩托車的碎片,警察正在進行交通整備。
事故發生在23日上午9點50分左右,在週日熱鬧的新宿站旁邊的新宿四丁目十字路口。
從十字路口南直走來的摩托車和打算右轉的伊東嫌疑人的車相撞了。
事故發生後不久的影片中,可以看到車子的左前方部分嚴重損壞,裡面的零件被裸露了。
另一方面,男性乘坐的摩托車,在車柄下方嚴重受損。
周圍,連同多個碎片一起,頭盔、包、還有白鞋等都躺著。
騎著摩托車的是50多歲的男性,胸部等被狠狠地搂去,但死亡了。
因為節日,新宿人很熱鬧。
據說周圍變得騷亂了。
事故的瞬間,附近的人聽到了巨大的衝擊聲。
目擊者“我在大樓裡看了看,即使在窗戶沒有開啟的狀態下也發出了很大的聲音。 摔倒
的人一直摔倒了,完全不動,所以死了吧。”
而且,據說伊東嫌疑人的樣子有違和感。
目擊者“明明有受害者,卻什麼也沒說,把手伸進口袋裡,我想知道作為人會怎麼樣。
我知道我很慌張。”
另外,也有人說現場周邊有獨特的氣味。
目擊者“好像化學物質燒焦了,好像有獨特的氣味。 雖然不是汽油的感覺,但是有那種
味道。”
事故發生後不久,在警車旁邊蹲下被認為是伊東嫌疑人的男子,被警察們抱在兩旁,腳步
不解地走著。
檢查結果,從伊東嫌疑人的呼氣中檢測到了超過基準值3倍的酒精。
警視廳也在考慮危險駕駛致死嫌疑,調查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
心得/說明:
影片:
https://youtu.be/1Am3O6J9TdU
21歲酒駕男開車在日本新宿道路上
撞死了一位年約五十歲的機車騎士
車禍發生後
他下車時
還手插口袋
態度很不行
日本網友都希望他能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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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查了日本酒駕致死判決
25歲女性汽車酒駕肇事者,撞了2名年輕女性,1死1重傷,大阪地院判決3年6月。
■法官說:“遺族感情雖然很激烈,但不能說是惡性。”
這個飲酒逆行事故,當初因“過失駕駛致死傷罪”被起訴,無法接受的遺族開展了簽名活
動。 媒體各公司也報道了是否應該以“危險駕駛致死傷罪”而被審判的案件。 但是,最
終高等法院確定了什麼樣的判決......,其詳細情況並不太為人所知。
河本先生說。
“我們的案件,在審判途中被認定為異常的訴訟原因變更,作為‘危險駕駛致死傷傷罪’
進行了裁判員審判。 因此,看到這個報道的很多人認為被告受到了沉重的懲罰。 但實際
上不是那樣的。 大阪地方法院的飯島健太郎審判長,結果判斷為“過失駕駛致死傷罪”
,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包括360天的未決拘留)。
一審的判決文中,關於不適用《危險駕駛致死傷罪》的理由,記載如下。 雖然只是一小
部分,但還是摘錄。
●“被告人的過失本身是由於反射性行為時的疏忽,不能說是特別惡劣的。”
●“被告人的酒精濃度每升只有0.25mg左右,被告人要開車的距離也很短,所以在酒後駕
駛中不能說是惡意的。”
●“本案是以包括1名死亡受害者在內的過失駕駛致死傷為主的案件中,雖然是比較嚴重
的案件,但不能說是特別嚴重的。”
“讀這判決文的時候,好像被嘲笑女兒的生命一樣,懊悔,悲傷得不得。 而且,寫著“
遺族感情很激烈,但事故不是惡意的”,在SNS上也有像克萊默一樣打我們遺族的人”(河
本先生)
https://news.yahoo.co.jp/byline/yanagiharamika/20230221-00338065
日本對於酒駕案件,家屬想要從過失致死變更為危險駕駛,還有遺族發動簽名活動,而法
官也只是參考用
※ 編輯: charles0939 (112.78.84.54 臺灣), 02/24/2023 10: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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