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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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黃國昌打著公司治理的旗幟宣布競選大同公司獨立董事,但是到底公司治理是什麼、為何需要公司治理,卻好像很少人討論。
你的公司不是你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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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目的在於確保外在投資者的權益,並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為什麼需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呢?跟一般小型企業不同,上市櫃公司將股票公開發行,一般民眾均可自由買賣公司股票,因此上市櫃公司的所有權屬於全體股民。
如果公司高層利用權勢牟取私利,等於拿大家的錢來中飽私囊,如果公司因此經營不善甚至倒閉,勞工失業、廠商被倒債等代價更將由全體社會一起吸收。而不健全的資本市場,也將讓海外投資人怯於投資台灣,不利經濟發展。
因此透過制度的設計與執行,提升公司策略管理效能以及監督管理者的行為,就是公司治理所關注的事項。
公司治理不佳,高層掏空,小股東無從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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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雖然有著百年企業的輝煌歷史,但是近年來財務表現卻十分不佳,過去三年來,集團市值從988億5千萬元大幅萎縮到286億6千萬元,旗下三家子公司華映、綠能、美國大同相繼宣告破產,並大量解僱5千多名員工。
公司長期以來都處於虧損狀態,更導致公司18年來都沒發過股利,公司長年營運績效表現不佳,但公司高層仍能牢牢掌握經營權寶座,令股民怨聲載道。#你們都在混啊
此外,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更是掏空大同公司,其私人投資之通達國際公司累積高達 13 億元之銀行借款債務,因林蔚山擔任通達公司的連帶保證人,林蔚山為避免遭追償,竟然利用大同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併購通達公司,等於拿大同公司的錢幫自己還債,大同公司因此遭受至少13億1,743萬5,212元之損失。全案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林蔚山判有期徒刑 8 年,現已入獄服刑。 #真的太誇張了
大同公司資金雖遭林蔚山挪用,但大同公司內部欠缺有效監督制衡機制,導致林蔚山得持續擔任董事並於公司內部發揮影響力。現在大同公司的董事長則為林蔚山配偶林郭文艷。 #太過分了,真的太過分了
想要玩股票賺錢,卻不關心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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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小股東對於公司高層早有怨言,過去幾次曾有幾次嘗試,但都功敗垂成。在 2017年,小股東提名的候選人卻被大同公司董事會技術性否決而提早被判出局,連參選的機會都沒有。
股票市場為最獲台灣民眾青睞的投資選項,然而過去股民少有機會人事公司治理,此次「黃國昌參選」對於台灣民眾來說,最有價值之處在於此台灣社會重新檢視公司治理議題,進而探討上市櫃公司內部監督制衡機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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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參戰大同獨董!公司治理為何如此重要?|楊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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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人破產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慶富承攬海軍獵雷艦案,因詐貸案讓慶富面臨破產邊緣,也積欠一銀聯貸銀行超過2000萬元的利息,雖然債權銀行團會議通過包括調降利率至2%、短期借款到期及中長期借款本金展延2年等三大紓困條件,銀行團對慶富涉及部詐貸,違反聯貸合約部分如何處理卻隻字不提,似乎有意淡化。
違反聯貸銀行處理原則》慶富應先行歸還清償計劃
檢調偵辦慶富詐貸案,陳慶男、陳偉志父子及顧問李維峰等人涉嫌利用紙上公司向聯貸銀行進行詐貸,這已違反聯貸案協議有關違約事項中,第2項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作不實之陳述、聲明及保證,以及第6項借款人對本授信案下所負債務,其實際資金用途與原約定之用途不符;進而即將產生第5項借款人財務狀況或營運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狀況。
知情人士指出,違反聯貸合約首先處理原則是,慶富負責人必須要先補正所涉及不法詐貸,也就是乙項的「過渡性融資」(元大商銀、台中商銀匯往澳門銀行)3千萬美金,必須提出先行歸還清償計劃,被詐貸的3千萬美金的過渡性融資之外,聯貸撥款是否還有其他以假合約被詐貸的部分,這些都必須進行清算歸還。
違反聯貸銀行處理原則》聯貸合約和連帶保證人需更換
再者,慶富負責人陳慶男涉及詐貸的部分,依聯貸合約必須更換,由於三個連帶保證人,全部涉及詐貸洗錢案,完全未提及此三位連帶保證人已不適格,必須更換連帶保證人,但至今也未見有任何處理。
這次慶富的財務危機,是負責人的詐貸犯罪行為所造成,依聯貸合約應先處理詐貸案所產生的問題後,銀行團才有立場與正當性來給慶富公司紓困,或者協助慶富公司來解決眼前的財務危機;但現在外界只看到銀行團紓困方案,對慶富是否要先還被詐貸出去的款項,至今並未對外說明。
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慶富承造海軍獵雷艦計畫,以一銀為管理銀行國內9家國銀聯貸205億案,已動撥150億元(包括己知被詐貸的3千萬美金),慶富日前已表明自己根本沒財力,即便明知違反聯貸銀行應先行歸還清償所有債務,但似乎連應先行歸還清償債務計劃都無法履行,最後銀行團只能將此列為一筆呆帳,150億元呆帳將由全民買單。
連帶保證人破產 在 喵喵狗的鄉民日報 PTT Dail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兆豐回應的部分以紫色標示)
兆豐銀表示,按銀行業授信案的核決層級,各個銀行均依其內部分層負責規定
辦理,銀行業並無一致性之規定。兆豐銀有關本授信案之核決層級為常務董事
會,故依規提報常務董事會通過後,方簽訂授信契約,某電視節目來賓稱核決
層級應為分行經理(嗣改稱核決層級應為董事會),應是不了解兆豐銀規定所致。
其次,TMT授信案是臺灣海陸運輸集團因集中購買集團船隊所需油料,由其關
係企業即借款人向本行申請開發信用狀及購料貸款額度,考量該集團當時船隊
規模居國內第一,且本案授信用途明確,以集團營收及船舶租金收入為還款來
源,案下並徵提集團負責人及國內營運公司為連帶保證人,嗣後隨額度增加另
增提船舶一艘為擔保品。
第三,兆豐銀表示,在催收未果後,原擬拍賣案下擔保品即船舶,惟TMT集團
(包含借款人)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保護(Chapter 11),兆豐銀及其他債權銀行
訴追及拍賣擔保品受制於美國法院破產程序而無法進行。鑑於破產程序冗長,
為免船舶價值減損,兆豐銀採與其他債權銀行相同之方式,亦即依公開程序將
本授信案之債權出售予第三人(即買方),出售後債權回收將近九成。至於買方
嗣後就該債權如何處理,為買方之權利,兆豐銀表示無權置喙。
第一點就承認如同我之前告訴大家的,
這個貸款的確就是沒經過董事會。
第二點就承認如同我爆料的,他根本一開始就是個無擔保品貸款,
後來不知是因為發現這個合約問題太大,沒人敢繼續擔,
還是有另外一個陰謀計劃,總之他在之後才補充合約條款,
加了一艘船(船名:A Ladybug,中文名:A瓢蟲)做為擔保品,
並再把貸款的金額增加到了四千五百萬美金。
(但我之前故意不提有擔保品的理由請看我後面的說明)
第三點,就是我今天文章要提的重點!
看到第三點,我當場爆笑!
笑的是我姜太公釣魚,魚竿魚餌吊在半空中,都還沒放入水,
兆豐就跳起來咬了!
請金管會相關單位人等,以及兆豐如果要重啟調查的人,
還有檢調單位、政府高層以及媒體們注意我以下文字。
根據我手上的資料,兆豐銀行把這四千五百萬美金的借款,
用一艘造價8900萬美金,借款時鑑價8500萬的船作擔保品,
卻讓借款人還到剩下40,300,000美金,相當於台幣12.9億後,
把債權以11億台幣賣出。
看不懂的圖也幫你們畫好了
http://imgur.com/a/hJq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