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週與蕭美琴委員記者會的內容,交通部竟然當天就在即時新聞澄清專區發文反駁,但澄清內容卻錯誤百出,「反擊不實訊息」竟然自己就是不實訊息?
俊憲今日於委員會指出中華郵政澄清中的錯誤之處:
1. 中華郵政澄清:「並無證據顯示防污性4級即須使用含氟成分」
經本辦公室查詢業界、學界以及公會意見,包括SGS的專家、紡研所檢驗單位以及紡織、染整公會,還有諸多業界績優的化工助劑供應商皆表示,目前防汙性能的布料大多必須使用全氟化合物(PFCs),且郵局的制服確實被驗出含氟,這是不爭的事實。
2. 中華郵政澄清:「本國相關法令亦未禁用該成分(PFCs)」
事實上我國各機關針對PFCs早已有相關規範,例如標準檢驗局於106年修訂的CNS 15808中,針對現行對紡織品、服裝,將歐盟規定全氟化合物的1ppm上限,明訂於國家標準中;環境保護署於2009年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PFCs此類物質新增公告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限用並管制濃度不得超過1%(2018年6月修正為0.01%),本國相關法令當然並未全面禁用,而是「限用」,就像我們並不禁絕農藥,但卻限制農藥殘留容許量一樣,何來郵局所說的我國法令未規定?
3. 中華郵政澄清:「外勤人員於民國97年及102年領用此類制服,均符合採購招標規範」、「驗收前均經國家認證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俊憲合理懷疑郵局當初送檢的過程有瑕疵,是不是驗的時候送一套,實際成品卻是另一套,否則為何郵局當初檢驗都通過,我們將102、105年的制服送驗卻都不合格,甚至105年的制服抗污性更只有1級?況郵局採購規範明訂每項功能檢驗結果必須全部合格才能驗收通過,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就不能過,當時驗收到底如何通過的?
豬瘟議題持續延燒,據統計資料顯示,中華郵政每天約有500到600件來自中國的包裹,邊境防疫除了傳統的旅客入境、海運、走私以外,來自海外的網購包裹與郵包等數量更為龐大,清查有一定難度,更是防疫的重點之一,先前就有發生網購收到中國豬肉製品作為贈品的情形。
然而,俊憲於今日質詢時提到,交通部掌管陸海空,在防疫中相信也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農委會於18日成立的「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竟然沒有交通部的成員,這實在是相當大的漏洞,還是說交通部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交通部應盡快要求加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齊心合作共同來防疫,稍有疏失後果將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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