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出爐,台灣轉型正義的下一步?】
9月8日,促轉會公布「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提出「反省威權歷史公園」的構想,下半年將研擬相關法案配套,並盼透過密切社會對話,凝聚對轉型方向的共識,這將會是台灣轉型正義之路上重要的一步。
從228真相、白色恐怖、黨產條例到政治人物銅像,為什麼每當觸碰過去威權歷史議題,台灣社會往往陷入對立衝突?台灣的「轉型正義」道路上,我們經歷了什麼?未來還有哪些課題要面對?德國、南非等國的經驗又是如何?
《報導者》長期關注 #轉型正義 議題,希望透過分享不同學者觀點、國際經驗以及深度報導,提供更多對話的可能:
.【評論】二二八歷史爭論與銅像拆除爭議背後,一場記憶與記憶的戰爭 https://bit.ly/3E4dJ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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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將抗爭進行到底──記終生的白色恐怖平反者 https://bit.ly/3zZFUvF
.【台灣轉型正義的憲法時刻──專訪黨產案憲法法庭鑑定人黃丞儀】https://bit.ly/3C1Sw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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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之 憲法 意義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黨產條例釋憲
如何因應株連九族的憲法破毀
董保城/東吳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台北市)
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93號解釋,宣告台北高等法院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部分全部合憲。記者林澔一/攝影
上周大法官就黨產條例作出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以今非古,不受理深水區的舉證責任倒置於被調查者、時效制度廢除等規定,進而宣告列為言詞辯論提綱的條文合憲。大法官既然定調允許基於轉型正義重大公益目的以今非古,爭訟案件該如何處置,方能維持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理由書認黨產條例所規定「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不違反明確性原則,在我國法制上尚非陌生,實質控制或類似用語在彰顯控制者與被控制者間存有支配、管領或從屬之密切關係;且已具體明定實質控制之判斷面向,故從文義、目的與體系關聯性觀之,其意義應非受規範者難以理解,且為其所得預見。在司法審查上,則指出:「實質控制之涵義最終亦可由法院依一般法律解釋之方法予以確認。」闡明行政法院可依一般法律解釋方法來確認是否具有「實質控制」;另也強調對政黨是否實質控制人民團體,法院可從「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來判斷政黨與該人民團體間是否具有「支配、管領或從屬之密切關係」;並審查「政黨以捐助、出資或其他方式實質控制之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或機構,是否為該組織等所充分知悉」。
期許未來行政法院的法官,可秉持其一般法律解釋及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之意旨,以守護憲法及保障人民權利的高度,就具體個案情形做出合法恰當之判斷。面對公益性「曾為附隨組織」如救國團、婦聯會等在訴訟中尤其在適用公司法的實質關聯性發生困難時,可依前述方法解套外,並參考德國在黨產行政訴訟中多是透過和解方式,來解決爭議。
就「過去式附隨組織」是否牴觸法律禁止溯及既往,理由書抄黨產條例第一條立法目的,稱「目的係為追求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繼而認為該法是「溯及既往之法律」,但基於上開公益而例外合憲。
但轉型正義之意義跟概念,在法學、政治哲學上見仁見智,國際人權法上對於轉型正義概念也意見分歧—如匡正民主、探討人權迫害(後者我國已有如二二八條例等,早已落實),而多數意見卻僅論道:「基於憲法民主原則保障政黨機會平等及建構政黨公平競爭機制之義務,國家應採取回復或匡正之措施,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不但對於轉型正義概念語焉不詳,沒有充分詮釋概念定義、在憲法基本權之依據、憲法第廿三條中哪一個具體理由,甚至僅以「促進政黨公平競爭,匡正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狀態,以落實轉型正義」為由而不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法律禁止溯及既往,這是「揮舞轉型正義之大旗進而宣告法律合憲」,欠缺其他憲法上之具體理由,大法官錯失這次將轉型正義概念清楚表明的機會!
再者,多數意見並未預見該法規範實施所造成「打擊過廣而殃及無辜」株連九族之後果(如同詹森林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所指出),更是忽視該條對於人民團體權益造成嚴重侵害。
回想釋字六三三號解釋將當年藍委力推的真調會條例若干重要條文宣告違憲,彼時大法官的風骨與素質,令人敬佩。如今自甘附隨政治服務,著實可悲。面對憲政上的風雨如晦,就遭受株連者,期待法官應抱持作為疾風勁草的風骨,避免再一次的憲法破毀。
轉型正義之 憲法 意義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回響/再論「台灣之路的歷史決斷」
辜寬敏/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十一月十一日,本人將《台灣之路的歷史決斷》一文刊登台灣四大報,呼籲台灣人民「以行動捍衛民主價值」、「強化國家意識與國民意識」、「正確認知中共對台威脅」、「啟動第三波產業革命」,並認為台灣「制定新憲法勢在必行」,且呼籲蔡英文總統若能連任之「歷史責任」。
經過數日,眾多民眾對本人文章容有疑義、抑或指教批評,台灣是言論自由國家,此為民主自由國家常態。惟本人認為需再進行補充,以回應民眾之疑問。
一、有論者以為,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數十年發展,已成為世界強國,近來於經濟、外交、政治、軍事等領域表現突出。在此前提下台灣無法與之抗衡,而以二千三百萬台灣人之國民意識對抗中共十四億人民族意識為「不智之舉」。
本人以為,中共當局經由數十年之發展,的確有諸多優勢,然不代表台灣人民須卑躬屈膝。台灣人民以幾十年之抗爭、摸索、探尋,終究成為民主自由國度,民眾普遍享有法治人權保障。此一民主自由制度與生活方式仍優於中共的專制集權,此為不爭之事實。
再者,所謂「憲政改革和國家正常化」,並非僅就意識形態為改變而改變,而是歷史與現狀上之必然。自年初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已成中共之「國策」,是傾國家之力也必須達成之目標。
然而,一國兩制成效如何,自六月以來香港反送中事件清楚展現世人面前。港府的專制、港警的濫權、無數香港民眾流血流淚,甚至是莫名死亡,都讓中共一國兩制的提議完全不被台灣人民接受。
今年為柏林圍牆倒塌的卅周年,亦是蘇聯鐵幕打開的象徵。遙想當年蘇聯曾兵強馬壯,國力蒸蒸日上,鐵幕下的眾多「小國」飽受專制極權之苦。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專制極權的政府終將抵擋不住歷史洪流。當時弱小的國家終將成為獨立而自由的個體。
此外,論者提及「蔡政府上台後連斷七個邦交國,就知台灣國際上走不出去的現實」。然而,現實卻是,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因蔣介石堅持「漢賊不兩立」,我邦交國數量在一年內從五十二國降至卅八國,幅度達十四國之多,更於一九七八年與美國斷交後,邦交國僅餘廿二國。
而蔡政府上台後,當前國際情勢對台灣逐漸有利。美國、歐盟、日本等眾多世界主要民主國家態度友善,交流更甚以往,為歷來之冠。台灣並非國際政治下之孤兒,而是世界局勢演變中的關鍵角色,此為國際現狀。
二、有評論指出,蔡政府藉「轉型正義」之名,行清算鬥爭之實。但是,台灣歷史上確實經歷如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甚至原住民轉型正義等問題,使無數台灣人及家庭深受其苦,並且在真相未明下抱持遺憾。本人認為,「轉型正義」意義在於釐清事實,還原真相,進而使國家走向團結。
三、又有評論認為,民進黨政府對於國民黨統治時期之歷史一概否定,有偏頗之嫌。本人以為,歷史事實既已存在,並無否定之必要,本人肯定蔣經國時期的經濟建設確實對於台灣經濟發展有所貢獻。然而,除政府以外,更有千千萬萬辛勤努力的台灣人民,基於對於土地的熱愛與使命,共同建設台灣這片土地,其努力亦不容忽略。
四、蔣中正總統領導國軍保衛台灣免於中共侵略,亦為歷史事實,本人予以肯定。
本人更希望看到現在的國民黨,能秉持蔣中正一生反共的堅毅精神,與多數台灣人民一起反對「一國兩制」,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