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11:20分,蘇院長敲下手中那支議事槌,軍人年改正式修正通過。經過一夜沉澱,內心始終無法平靜。綜觀此次軍人年改修法過程,我召開三次公聽會,傾聽各界聲音,到委員會不斷電審查、馬拉松式的朝野協商,到院會的逐條發言,我把蒐集到的聲音,一一闡述、一一說明,好不容易爭取到國防部與退輔會點頭同意時,卻又被執政黨踩了剎車,敵不過執政黨的黨意,敵不過林萬億政委的一句話,最後就是執政黨用人數優勢,表決通過了行政院版,這點,我表達強烈的遺憾與憤怒!
這次的退撫制度改革,有太多的政治算計,首先在2016年12月,國小新版的教科書裡面就率先出現歧視軍公教的內容。接著2017年3月,行政院又發放「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的政策文宣,汙名化軍公教、製造社會對立。2018年4月,執政黨立委又說軍公教人員是「貪婪、貪得無厭」,種種的作為,看不出執政的民進黨有心想解決問題,只想操作社會對立。
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解決基金存續的問題,卻在法案中放入許多意識形態、政治主張的條文,這種針對性的條文,以先入為主把軍人當成是壞人,不僅用高道德標準去檢視,還要用幾近嚴苛的法條,去限制軍人獲取他們奮鬥一生,理應獲得的退俸,然後再告訴社會大眾,並沒有針對軍人,我試問,這樣的說法誰會接受?
舉例來說,軍人版本中的第26條,是關乎在軍人起支俸率及年增率的計算基準。從軍人年改審查一開始我就提出在精實、精進、精粹案中有29,344人沒有服役到最大年限,配合國家政策提早退伍。如果改為以年資作為唯一計算基準的話,將會蒙受不公!
第28條,我主張將子女教育補助費納入,給予直接的法源依據,目前行政院是排除上校以上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可根據我自己向國防部蒐集來的資料,上校平均退伍年齡48歲,平均生第一胎年齡30歲,也就是上校退伍的第一年,他的第一個小孩正要上大學,正是需要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時候,結果卻因為他的階級,沒有辦法去給,這樣的補助,符合公平嗎?
第34條,再任職限制,完全忽視退伍軍人尋找工作的困難,把辛苦討生活的退伍軍人都當作肥貓,用這種歧視性的眼光來立法,這樣就是蔡英文總統說要照顧軍人,當軍人靠山的作為嗎?
第37條,遺屬年金請領資格,行政院版明訂,要有十年以上的婚姻,才能請領,我當場提出「國防部為什麼用10年作為依據」的質疑,國防部居然回答『因為10年婚姻的愛情才經得起考驗』,所以真愛是可以用時間點來做區分的,十年以上就是真愛,十年以下就是虛情假意,這種回答可以接受嘛?
第42、43、44條,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在當初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國防部長嚴德發表示「應該回歸法制面」;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則表示「應該刪除」。這兩位軍人體系的閣員都大聲主張應該刪除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的設計,就知道這幾條在現役、退役軍人中的爭議有多大。我的主張很簡單,就是「全數刪除,回歸民法」,這幾條的提案,完全是部分民進黨委員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們說民法一直都有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但他們沒有說的是,司法界一直以來都不認為「退休俸」屬於財產的一部份,但因為部分民進黨委員的個人政治主張,變成「退休俸」可以被當成財產分配,這樣對軍人公平嗎?
還有很多條文,在這次審查中,是執政黨說不清,也不願意說清楚的,但經由昨晚他們人數優勢的表決,讓這些荒謬的文字變成了法律條文,不僅撕裂了台灣,如此的倉促修法,後續配套究竟足不足夠,又會有什麼問題,關於這點,我真的憂心忡忡!
軍人年改審查剛剛結束,但問題可能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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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規定 在 [新聞] 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高?高志鵬用圖表嘆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高?高志鵬用圖表嘆不符分配正義
2016-09-22 10:30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1976485
軍公教「福利時代」真的要結束了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在臉書PO出一張圖,認為軍公教
子女的教育補助費太高,造成政府財政負擔,這樣對嗎?應嚴格檢視是否有其必要,甚至
加入「排富條款」,設下門檻或進行資格審查。
高志鵬舉例,軍公教人員子女的教育補助費,最高的是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每學期補助
35800元(公立大學13600元);其次是私立五專後二年,有28000元;第三名是私立高職
,有18900元。
以四年制私立大學來說,一個軍公教子女,政府就補助286400元,「幾乎是剛出社會的年
輕人一年的薪水,並不算少。」以2017年度預算來看,銓敘部統籌編列1億4,170萬4千元
、退輔會編列8億0,042萬元、教育部編列9,100萬元,合計10億3,312萬4千元。
高志鵬更訝異說,中低收入戶獲得補助30,000元,竟然比軍公教子女的35,800元還要少!
「顯見此一補助款制度,有檢討的必要。」再加上軍公教退休人員還可比照現職人員領取
子女教育補助費,他認為,不僅於法無據,更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他表示,就算沒有廢止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也應該加入排富條款,例如年收入超過
140萬就不能領,所以高所得、高資產的軍公教家庭,要排除在外或減少補助款金額,他
認為補助的意義是要讓弱勢的人可以減輕負擔,「相對優勢者多得的補助政策,不符合分
配正義原則。」
不過,目前在網路上也有不少大專院校po出全國軍公教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表的申請辦法,
但其中的第五點其實是有限定若軍公教人員,具備某些情形,就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
例如「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或學雜費減免的」就不可再申請補
助。
底下則有許多網友留言認同高志鵬,有人就說,「排富條款本來就應列,吃香喝辣的高層
跟月薪三萬多的基層公教人員領一樣的補助不覺得羞恥嗎?」、「奉勸這些人不要太貪,
想想台灣下一代」、「全世界只有台灣軍公教這樣,這不是特權?」、「政府過去的美意
是好事,但如今時空背景已轉換,易造成對立。」
然而,底下也有的人認為,新政府不應過度打壓軍公教,軍公教是為國家人民服務,國家
是軍公教的顧主,低收入戶是無償得到國家金錢補助,兩者不要過度去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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