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李昆澤委員今天針對國道鼎金交流道交通改善與鐵路地下化相關工程進度辦理考察與協調會議,交通部長林佳龍也特別到場,實際了解問題。
#大順與自立陸橋拆除AC鋪設進度
🔍大順陸橋工區:8/5 AC鋪築完成,大順三路西側人行道翻修施工中,全線預計8月底完成。道路標線劃設、號誌及路燈安裝,待天氣放晴施工。
🔍自立陸橋工區:7/25 AC鋪築完成,全線通車。人行道復原澆置完成,剩餘道路標線劃設、號誌及路燈安裝,待天氣放晴施工。
#綠廊園道用地接管情形
鐵道局應交付市府施作園道總長度為13,361公尺,截至8月上旬已交付長度為2,414公尺,交付進度約為18%。(詳細說明如圖4)
#園道用地未交付市府前鐵道局防疫工作執行狀況
鐵路地下化工程施工區段狹長且連續;針對各標工地、辦公房舍、勞工宿舍、材料堆置場,均列入重點防治區域。另外各標承商亦主動認養工區週邊街道灑掃與水溝清淤等環境清理工作;每週至少一次執行登革熱孳生源清除自主檢查,防疫期間提升為2次,並留存紀錄(高雄市營建工地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行動執行情形表)。執行成果如圖5。
#園道用地未交付市府前鐵道局防汛工作執行狀況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汛期工地防災減災作業要點」,要求所轄各工程單位提報年度防汛(災)計畫書,並排定於汛期前執行相關訓練、演練。當鄰近工區周邊有災害產生時,本處將視需要及能力,協調施工廠商提供器材或支援人力協助投入救災工作。詳細說明如圖6。
#中博高架橋拆除及高雄站東、#站西道路貫通期程
目前整體規劃,站西道路先貫通後,再拆除中博高架橋。火車站的站西工程已在施工中,預定109年12月31日啓用站西道路。
中博高架橋目前預計110年1月1日開始拆除工程,在高架橋拆除後,將進行願景館遷移、站區東側地下站體及地上天棚、站東道路等之施工構築,預計112年7月1日啟用站東道路。高雄站永久站體工程及站東路、站西路預計114年8月完工。
詳細說明如圖7。
#鐵路地下化施工期,#商圈及民眾臨時停車問題
🔍高雄火車站臨時停車區配置
目前依高雄市政府已核准之第四-2段交維計畫所完成闢設之交維設施,提供旅客進出車站及臨停使用。(詳細說明如圖8)
🔍周邊商圈臨時停車說明
前後站商圈(長明、後驛)內巷道現除法定禁停區域(路口等)劃設紅線外,其餘皆未佈設禁停標線,民眾可於商圈內巷道臨停。
🔍鐵路地下化通勤車站臨時停車說明
鐵路地下化通車後臨時車站之臨停及停車格由各工程主辦單位規劃設置,現況數量統計如圖9。
#配合鐵路地下化,#車站與商圈停車空間配置
🔍高雄火車站:高雄車站法定停車場由鐵道局施工建設中,預定114年完工,未來總共會有汽車604格(含54裝卸位)、機車967格。如圖10。
🔍三鳳中街觀光商圈、三塊厝車站:自立路與三德西街的自立停車場共汽車140格。如圖11。
🔍長明街形象商圈:長明街與復興一路兩側停車場分別汽車57格與汽車64格,長明街與長明街38巷的停車場有汽車67格,考量停車空間尚不足,鐵路局初步盤點可新闢停車場土地,選定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六小段561-4地號土地(坐落於長明街上,忠孝路及復興路之間)面積283平方公尺,預計108年底辦理招標,增設停車場。如圖12。
#鼎金系統交流道事故檢討暨改善說明
1.高公局將於楠梓交流道至鼎金交流道路段護欄加裝單眼導標警示設施,並評估該路段有必要設置照明,預計109年加裝該路段路燈。
2.國1鼎金系統交流道北向往國10西向匝道壅塞改善,將由1車道拓寬為2車道。匝道路堤段部份已於106年12月22日拓寬完成;橋梁段工程預計於109年底完成。
3.國10鼎金系統西向自由路出口壅塞改善,將雙白實線調整為單側禁止變換車道線,並往上游延伸至國10西向約1.2K處,共改善標線約550公尺。
將民族路出口門型標誌架「翠華路」、「自由路」地名方向標誌修改為「翠華路、高鐵站小型車」、「自由三路、高鐵站大型車」車道指示標誌。
已於108年4月10日完工,改善結果:尖峰時段(17-19)平均速率提升3%,平均流量提升5%。
4.國1楠梓-五甲系統車道改善,於國1雙向五甲系統至楠梓交流道辦理外側車道重新劃設事宜。南下高雄中正-五甲系統路段已於108年8月4日完成,其餘路段預計可於10月底前完工。
#感謝李昆澤委員
#鼎金交流道交通改善 #鐵路地下化配套規劃 #綠園道工程進度 #高雄火車站工程 #中博高架橋拆除工程 #防汛防疫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車道指示標誌 在 鄭運鵬專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轉發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新聞稿】
發布日期:106年9月20日
編 號:高新(106) 110號
透過交通工程手段大幅改善國1機場系統及國2南桃園交流道壅塞
高公局於8月份陸續改善國1機場系統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及國2南桃園交流道東向出口匝道,有效提升車速,減少壅塞時段並增加疏解流量,大幅改善壅塞情形。
國1機場系統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因車道配置問題及國2南桃園交流道東向出口匝道車流量大,導致國1南下線與國2東向匯流處尖峰時段時速常低於30公里,尖峰時段經常有車流回堵情形,影響主線整體運作效率。
高公局於106年8月21日完成國1機場系統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調整車道配置,並設置車道指示標誌提前指引用路人,且配合開放路肩措施,國1主線尖峰時段車速已由30公里提升至60公里以上,壅塞時段由原本約4小時縮減約2小時,有效改善壅塞情形。
國2南桃園交流道東向出口匝道改善部分,經高公局調整匝道與主線車道配置,再搭配開放路肩措施,有效改善尖峰時段行車秩序。本改善措施於106年8月10日完成,除車速由改善前之25公里增加至50公里,往桃園出口疏解流量增加18%,往中壢出口疏解流量增加22%。
感謝立法委員鄭運鵬持續關心國1機場系統及國2南桃園交流道周邊改善,高公局已完成辦理改善工程,後續仍將持續觀察車流運作情形並評估整體改善成效。高公局呼籲,國1機場系統及國2南桃園交流道改善措施雖有其效果,然若有事故或車流量再增,仍會壅塞。今年起機場至桃園地區之捷運業已開始營運,再次呼籲都會區內短途旅次的民眾,可多加利用公共運輸及地方道路,以節省交通時間。
聯絡單位:高速公路局
(查詢交通疏導措施內容請撥免付費24小時客服專線 1968)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電話:02-2909-6141#2301
交通管理組科長:蔡明哲 電話:02-2909-6141#2311
車道指示標誌 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渡大橋淡水往五股下橋引道及機車改道ㄧ案會勘結論
今天 宇恩與其他議員ㄧ同至關渡大橋往五股引道地點會勘,很感謝中華民國機車黨、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ㄧ同給與意見。
對於宇恩未替機車族盡監督政府之責再ㄧ次跟大家致歉。以下是初步改善機車路權及安全的會議結論:
一、經與會單位決議,由公路總局及新北市交通局先行改善機慢車繞行導引指示及行駛環境:
(一) 於龍米路 1 段進關渡橋匝道前提早於頂寮五街、頂寮 三街口增設「往五股機慢車靠右」,於匝道前增設機慢 車車道指示標誌。
(二) 於龍米路 1 段進關渡橋匝道前沿長機慢車專用道標線 至直線段,並增設「五股、淡水」高抗滑標字以加強 辨識。
(三) 打除關渡橋引道與頂寮一街 28 巷口三角分隔島,改以 槽化線方式設置。
(四) 磨除關渡橋(八里端)下橋引道雙白線及中間車道「禁 行機車」,及磨除平面段雙白線。
(五) 於機車專用道進入端彎道處加強照明。
(六) 調整機車專用道與頂寮一街 28 巷銜接端雙黃線位置 及頂寮一街 28 巷龍米路 1 段 87 巷口轉彎線,並於路 口式道位置設置「五股」標字以利車輛轉向及辨識。
(七) 調整龍米路 1 段 87 巷口號誌為半週期運作,以減少支 道停等時間,並調整巷口遠燈燈箱角度以利辨識。
(八) 研議調整龍米路 1 段 87 巷東側改為黃線,並請新北市環保局公告移除該路段無牌車輛,以淨空道路。
(九) 請養工處加強龍米路 1 段 87 巷之照明及道路重新鋪設柏油。
二、由新北市交通局觀察現行車流運行狀況,評估設置或調整交通設施,以兼顧行車安全與機車族路權,於 106 年 1 月 4 日將評估結果函復各與會單位並於 106 年 1 月 11 日辦理會勘確認。(目標:設下橋號誌與平面號誌,分流汽機車交織,取消禁行機車限制)
三、由於目前導引牌面尚有未完妥處,故請警察局蘆洲分局對於行駛平面道路內側車道機慢車先以勸導為主。
車道指示標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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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車道指示標誌 在 陳清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臺中市政府打造「自行車369政策」,在豐原大道設置全長12公里的自行車道,銜接周邊原有的東豐后豐等鐵馬道,市長林佳龍希望任內打造300個iBike租賃站 600公里自行車道及9000輛iBike,他說自行車應四通八達,更能凸顯串聯效益。
連續兩年到日本考察的陳清龍議員認為目前自行車道的標誌對騎乘者來說都非常不友善,包括指示牌設置的位置、說明牌只寫中文、以及節點的安排,這些都可以借鏡國外來加強,並且建議善用標線引導、銜接路線。
由於目前交通法規對標線劃設的規定仍有限制,陳清龍議員表示,將會集思廣益找出適當的方式後再提出討論,落實臺中市對自行車友善的環境,自行車369計畫也才有實質的意義。
車道指示標誌 在 劉櫂豪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劉櫂豪委員邀集觀光局花東縱谷管理處洪東濤處長,前往鹿野龍田村會勘觀光遊憩設施自行車道改善、排水、替代道路改善、照明設施、指標以及歷史遺址恢復等事宜,鹿野鄉公所建設課、農業課、鹿野鄉代表會李維順代表、龍田村陳濯源村長以及當地居民共同與會關切,縱管處洪東濤處長強調關於自行車道、排水照明以及指標改善等,將納入「鹿野龍田地區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計畫」883萬元、「鹿野高台地區排水改善、照明(含電箱)及替代道路改善」200萬元、臺東地區主題旅遊指標系統 168萬元等計畫辦理,合計經費1251萬元,另針對歷史遺址部分並承諾儘速協助恢復,以提升旅遊品質。
劉櫂豪表示,鹿野龍田村環境優美、景致宜人,非常適合遊客慢活悠然品味,因此規劃自行車道等觀光遊憩設施,符合當地發展,但因遊客抱怨道路蜿蜒指示標誌不清,當地居民反映道路排水、照明以及替代道路改善等問題,劉櫂豪特要求觀光局儘速改善自行車道以及指示標誌,活絡地方觀光;並且爭取經費改善區域排水、照明設施及替代道路改善等問題。另針對附近歷史遺址倒塌亟需修復,劉櫂豪指示縱管處儘速一併辦理。
劉櫂豪強調,自行車慢活非常適合鹿野地區觀光發展,這對於田園風光的生態影響較低,也對當地居民的生活較為友善,而歷史古蹟恢復更能形成觀光據點吸引人潮,因此希望觀光局能針對地區特色規劃符合當地需求的整體發展,永續經營,才能保有台東的天然環境資源特色。
劉櫂豪最後說明,為建置該地區完善旅遊資訊系統,提升導覽服務品質,觀光局將建置地區主題旅遊指標系統,包涵池上及鹿野線自行車道沿線指示牌、玉龍泉生態步道導覽系統建置等,方便旅客事先規劃行程,增加旅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