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是我們想做,不是我們必須】
#新北特教老師你們不生氣嗎?
#特教老師一人也有一票
不合理的檢核表已經第三年了
到底誰聽到特教老師的心聲?
寫信給你們支持的議員吧!請他們提案
1. 依據「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17條第2款,國小“直接”授課19節定在法規裡,最低服務人次60人次
2. 所以,新北市特教課用一紙公文檢核表,要求資源班老師最低服務人次達66人次,於法不合
我知道今天很多老師服務人次都多於60,但這是我們想做,不是我們必須
3. 以17條第5款來看,每堂課人數是3∼6人,所最低授課人次理論來說是57,而不是畸形計算公式66人次
新北市最低授課堂數17節+2節超鐘點,已符合直接教學的規定
再加上2節間接服務,堂數是21節
4. 教師繳稅後,新北特教老師沒有減到課(以前規定20節課)
沒有減服務人次,最後還要加課、加服務人次
行政事務、評鑑、訪視…一堆,#特教老師都是無聲的一群
這次,特教課用檢核表來踩大家底線,今天我們做到了,符合了,覺得算了,下次他們就會再往下踩下去
大家難道要這樣不斷被越底線嗎?
無論妳、你、您有沒有達到這標準
我希望大家都能站出來,打給你支持的議員,問他們願不願意支持提案修改服務人次
支持特教老師,那才會是我們願意投的對象
打給特教課沒。有。用。
我們不能總是當被摸頭被踩底線的特教老師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去爭取,不能再被踩底線了
相關法規:
十七、資源班教師授課之節數、服務人次及方式規定如下:
(一)專任教師及導師每人每星期基本授課節數,國民小學十九節、國民中學十六節,
每節分鐘數比照普通班。因排課需要致每節分鐘數不足時,得合併各節分鐘數計算。
如跨教育階段授課,其授課節數以該教師總授課分鐘數
除以編制所屬教育階段之每節分鐘數換算。
(二)每名教師每星期最低直接教學節數,國民小學十七節、國民中學十四節;
最低服務人次六十人次。
(三)每名教師應依學生需要,提供其在普通班學習之各項入班協助或訓練,每
星期以二節計,並得合併整學期服務時間
計算。
(四)前二款之節數,得依各教師專長調整,報本局同意後實施。
(五)每名教師每節直接教學以服務三名至六名學生為原則,每節教學
人數超過或不足者,應提特推會審議;如因教學活動性質或學生人數等因
素,得與其他專長教師協同教學,其服務人次,以該節之學生數除以教師數換算。
(六)每星期直接教學總服務人次中,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學生不得超過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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