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同為攤商的角度來談這問題,首先這個攤商自己也有功課不足的問題。
捷運西門町三號出口是很差的位置,平常最多人去的地點是六號出口與一號出口,人流都是在西門町的那一側才有,次好的則是在錢櫃的那一側,最差的就是靠遠百的那邊。
再來食物除非很有特色,不然一天超過一萬的租金,三星蔥餅平均都是賣50元,租金一萬最少要做到2萬才會打平,一天2萬營收就是則賣400份蔥餅,一天最熱鬧也就下班到晚上這4到5小時,等於一小時要賣100份,每分鐘賣出1.6份,這可能嗎?
所以租到不好的點,賣的東西沒特色所以會虧錢,但他是台中人,不懂得台北的商圈人流難免會吃虧。
真正有問題的另一點,是這個活動所出租的位置,這是公有道路,又是政府舉辦的活動。
為什麼一個路邊攤位的租金,租的跟店面一樣?9天12萬是各地廟會炒高的行情,但是為何政府辦活動也搞這樣貴?不就等於帶頭炒租金?
這些轉租造成的炒作真的很靠北,這應該要告發並且追討原本多轉手的租金。
9天12萬,若換成一個月的天數,豈不是將近一個月快36萬的租金?
即使燈節再多的安排,也還是只有六日人才夠多,怎會把公有道路的路邊攤出租的跟店面一樣貴?
即使是我今年做年貨大街,我租的攤位是跟私人房東租的,也沒有這樣貴。
一天超過一萬元以上的租金,怎麼可能做的起來。
“楊姓攤商向《蘋果》投訴,他透過友人介紹在捷運西門站3號出口、近遠東百貨擺攤賣三星蔥餅,一個攤位9天租金12萬元,他在全省賣三星蔥餅都是公定價50元,但台北生意奇差無比,每天賣不到1萬元,就連最後一天遊行踩街人潮多,卻也只賣到8千多元,整場燈會收入僅8萬多元,卻要支付12萬元租金,加上食宿及停車費等費用,所有支出16萬元,等於虧錢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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