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安全大執法,屏東縣事故件數下降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辦理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自9月1日起至30日止為期1個月,針對5大重點項目「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加強取締。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期間,屏東縣共取締5,528件路口交通違規,其中以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的4,822件最多;其次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計381件,以及車輛未禮讓行人計325件。
此外,屏東縣9月份路口安全大執法,路口受傷交通事故件數為482件、日平均件數為16件,相較109年1至8月,路口受傷交通事故件數6,857件、日平均件數28件;日平均數減少12件、減幅42.8%。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全國交通大執法一個月,交通事故件數、人數均有明顯下降趨勢,顯示執法對車禍防制有相對成效,並強調大執法期間有許多民眾違反規定,行人路權觀念仍待加強;10月份起本局仍將路口執法項目列入持續性取締工作,並針對每月所發生交通事故肇因違規行為態樣,以每月所律定交通大執法6次勤務「1專案1項目」為取締重點達到交通事故防制,並呼籲駕駛人和行人都能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讓通行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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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9月新制 上路一次看》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3600、租屋電費設上限】
日前,新北市幸福捷運站附近,一對情侶斑馬線遭後方小貨車衝撞,女子不慎身亡,幸福站走不到,引起各界痛心。交通部統計,約有6成事故發生於路口,即日起啟動「路口安全大執法」,為期1個月。針對5大重點項目進行取締,最高可罰3600元。
除了了交通方面,民眾關心的租屋問題,內政部更新租賃契約規定,訂定租屋電費上限等。健康方面,B、C肝篩檢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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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屏警將執行為期一個月,五大路口安全大執法,用路人務必守法、安全駕駛
據交通部統計,108年全國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109年1~5月死亡人數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其中屏東縣較去年同期增加16人。值得注意的是行人死亡事故中近4成發生在路口,近年行人死亡人數不降反升,路口如虎口絕非空穴來風。
警方分析路口行人肇事致死原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天橋、地下道等三大主因。統計近3年,交叉路口因車輛不停讓路人,導致行人死傷件數,有逐漸攀升之勢,106年計有1,698件,至108年增加至2,278件,為防止惡化,屏東縣警方,祭出鐵腕執行交通大執法。
警察局統計屏東縣內前五大行人傷亡最多路口為
1.安心四橫巷、民生東路口2.杭州、公園路口3.民生、廣東路口4.武愛、永大路口5.仁德、公園路口,自即日起至8月30日止為宣導期, 9月1日起至9月30日為期1個月將規劃綿密交叉勤務,加強五大路口以下違規行為執法: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先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3項)、車輛駕駛人左右轉向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條例48條2、3項)、車輛及行人闖紅燈(同條例53條)、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及手勢指揮任意穿越馬路(同條例78條)。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民眾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應注意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若車輛未禮讓且距離行人3公尺以內,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開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用路人安全是警察執法首要考量,請屏東鄉親大家一起來維護路口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