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社會福利之外,使用者付費,是公平正義的社會應有的基本原則,但是在台灣,絕大多數的民眾繳的錢都間接被拿來補貼財團企業,例如電費、水費、燃料稅....等等。
一輛企業的貨車,一年開15萬公里,每年所繳的燃料稅,比一般自用汽車一年開1萬5千公里所繳的燃料稅還要少,完全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而前者對環境的汙染破壞,更超過一般自用小客車的100倍(以碳排放量計算)
全民補貼用電用油大戶
台灣工業用電價格每度僅2.36元,全球第四低,根據經濟部統計,電子、鋼鐵、電器及電力機械、金屬製品製造、紡織等五大用電產業,去年用電量高達六一九億度,占全台產業用電四五%。以中華電信來說,去年用電量約十三億度,淨利超過1000億台幣,電價補助約八億元,但是他所提供的品質卻讓人失望,行動上網常常塞車斷線。
親民黨堅決反對民生用油、水、電價調漲,政府在通盤檢討所有各項能源的費率及稅率之前,不應率先調漲民生用油水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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