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这个话题,从几个月前就想要下笔,但我思考了很久,一直没落笔的原因是,这个课题争议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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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常混妈妈群,就会时不时看到,会有匿名贴,问刚发现怀孕哪里有得做人流手术。原因有很多
避孕了还是意外怀孕
丈夫出轨谈离婚时才发现怀孕
经济能力十分不允许
孩子来得不是时候,是惊吓不是惊喜
未婚夫去世可是怀孕了
有少部分是分手了才发现怀孕
底下的留言,一般都是不会回答贴主的问题的,因为大家觉得这样等同于间接参与了堕胎,会造孽。
多数都是劝贴主无论如何都要生下来,送人领养都好。
也有人说自己也是无论如何坚持生,现在过得很好。
还有人说,很多人要生都没有得生,骂贴主怎么会爽不会避孕,爽了又要扼杀小生命。
一般,我都是看看而已不留言的。昨天我第一次在这一类的帖文留言
『看了一轮comment,我虽然不同意堕胎。但是同为女人,我能明白女人的苦处,所以不要道德绑架楼主了。
说生下来给别人领养的,真的有这么容易吗?和丈夫要离婚了,一个人面对产检、孕期不适、还有生产时候,都是要楼主承受,楼主还有一个孩子要照顾呢。万一领养的家庭最后变卦还是有什么突发意外呢?孩子生下来是要当皮球这样踢来踢去?
无论楼主最后做的决定是什么,都希望你能安好。默默为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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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前头,我是不支持堕胎的,我也不曾有过堕胎的经历。只是,同为女性。只是希望每个女性在面临怀孕时,有一个不同的选择,并且,那个选择的决定权在于自己。
大家想想前一阵子发生的KPJ弃婴案
相信那位女性是找不到Baby hatch而把Baby放在角落,身上还有一张护身符。事情被报道出来之后,底下一大片一大片骂声,谴责那位母亲,说母亲会有报应的,多难听的话都有。最后警方还说考虑用312条文来惩罚那位女性。
堕胎、弃养,#被谴责的都是女性
#请问有人去谴责过播种的男性吗?!
如果有得选,没有人suka suka爽爽就去堕胎的。
若不是不得已,没有人会舍弃自己的骨肉的。
(这里讨论的是大多数案例,少部分豺狼父母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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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到这篇文,尤其是你还未成年的话,请你、求你、求求你要多疼爱自己。
从性别角度看,堕胎这件事,对男女造成的影响是绝不能对等的。
对女性来说是无法复原的伤害
而男性可能连连一滴眼泪都不用失去
堕胎会成为女性一生中最不愿提起的秘密
男性可能会很轻易告诉别人,也许会告诉现任
女性可能会因此害怕性行为
而男性真的无所谓
女性的父母内心承受痛苦也比男性的多很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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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女性能拥有更多身体自主权
什么时候要牵手
什么时候要kiss
什么时候要啪啪
都应该是由我们自己说了算
哪怕衣服都脱光光了
若男性不要有避孕措施(带套)
也可以敢敢说停就得停
一个连下半身都控制不了的男人
是好男人吗 你觉得他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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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会不会毁灭一位女性
大家心里有答案
但流言肯定会毁灭一位女性
我相信女性做出流产的决定是不容易的
对孩子的去留真的要三思而后行
一条生命,选择放弃,就没有后悔药了,此生就真的不能再相见。自己要承担选择
选择成为妈妈
或选择不成为妈妈 都好
同位女性,就算我不认同,我也不批评
#不要道德绑架任何人
与其在那里骂女性堕胎不自爱
不如先批评男性不管好自己的下半身
普及性教育,了解避孕的重要性,不进行不负责任的性行为,这些教育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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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强调:
#这个帖文并不是鼓动大家去堕胎,把人流当作一种避孕方式。
#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和期待下降生
#女性真的要多爱自己
#不希望马来西亚有强奸后结婚就可以免罪的法令
【最后附上马来西亚法律】
根据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12条文阐明,任何人自愿导致(怀孕)女性流产,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胚胎已经成型,该名人士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
『若一名女性自己导致自己流产,也可在这个条文下被控。因此在这项条文下,外人帮助孕妇流产,或孕妇自己导致自己流产,都能被提控。”
至于孕妇在并非自愿怀孕的情况下,譬如遭遇强暴而导致怀孕,目前马来西亚法律对这项课题保持缄默。在第312条文下,并没有列明孕妇可因此堕胎。不过马来西亚是有收容所来收养这些孩子。
此外,刑事法典第313条文阐明,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女性的同意下,导致女性流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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