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普拉斯S1E05】權自強:我為什麼會變成網路行銷老師
‧主題:做志工改變權自強的事
‧主持人:邱祖胤/中央社主任記者
‧與談人:權自強/讚點子數位行銷公司創辦人、著有《親愛的約翰:勇敢做自己,找到生命的意義》
他是一堂課9000元起跳的神級行銷大師,而成神的機緣,竟是起於爸媽在權自強大學放榜的那一刻離婚。自此,他將重心全部放在家庭之外,「我會去做志工,或者是跟學校的老師、神父走得比較近,某種程度上,他們可能也是一種替代品。」
大二考到「電話張老師」資格,權自強從別人的問題中,為自己的情緒脫困。他也去錄影帶店打工賺生活費,「為了躲警察臨檢,我把上千支黃色錄影帶搬回家。」李家同的一篇文章,讓他遠赴印度「垂死之家」;論文指導老師的傾囊相助,讓他能買下七、八萬元的呼吸器……。
這些他稱之為「磨練」的人生過程,是如何讓權自強成長為現在的模樣?
▶️聽權自強分享,那些年人生中出現的貴人。
|本集重點|
(00:01:10)被大浪蓋過的網路部落格世代
(00:06:58)一堂9000元的大師級行銷課
(00:08:42)做Podcast最重要的兩點關鍵
(00:11:08)錄音順便錄影 一魚能兩吃?
(00:15:22)海外志工的覺悟:我們能做的太少
(00:24:18)李家同一篇文 他飛印度垂死之家
(00:25:51)沒電力 餵藥洗澡做飯只能靠人力
(00:27:58)上大學爸媽離婚 老師神父暖心替代品
(00:31:23)做電話張老師 藉他人問題解心結
(00:36:15)為躲警察臨檢 上千支A片搬回家
(00:40:37)睡眠呼吸中止症 師掏錢買呼吸器
(00:47:43)另類國文老師 40+20教學影響一生
(00:59:10)彩蛋時間:猜猜權自強結紮沒?
‧後製團隊:中央社影音中心陳薇雯、張若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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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普拉斯 #權自強 #邱祖胤 #親愛的約翰 #中央社好P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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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80的網紅探險威狼 Wilang-Explorer,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家好,我是威狼 太魯閣族狩獵,乃至於原住民族狩獵 是族群延續的命脈 很多人或許會認為語言、服飾 才是必要傳承的 但原住民男性在狩獵環境中更能深入了解族群文化 狩獵 是一種與父親學習、增進情感的時光 是一種與土地共存、環境保育的課堂 是一種與動植物互相共榮的平和 狩獵,真的不單只是一種興趣 他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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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期將至,各種光怪陸離的故事都會跑出來,也不知道是真有其事或者是挾帶個人政治目的的烏龍指控。昨天就有一個名為「條子鴿」的退休警察,撰文影射謝姓前行政院長的兒子在臨檢時企圖以權勢施壓。
國民政府遷台以來,姓謝的行政院長只有民進黨籍的謝長廷,而他的兒子只有一位謝維洲(現已改名張維洲),所以條子鴿雖沒指名道姓,想指涉的對象卻很明確。
而這個條子鴿是何許人也?據悉,他是士林北投一位新黨籍年輕市議員的服務處副主任,而謝維洲過去同樣在2014年到2018年間擔任該選區市議員,加上2022年台北市議員選舉將至,這是巧合還是帶有目的的攻擊?留下太多讓人遐想的空間。
此外,這個故事也有兩大疑點,需要撰文者說明:
一、時間點對不起來:網路作家條子鴿是民國96年才到台北市當交通警察,但謝長廷大使擔任行政院長的期間在民國94到95年,若非口誤,便是條子鴿錯置。
二、到底開什麼車:認識維洲多年,以前看到維洲,就是開一台十幾年的馬自達,維洲很寶貝這台車。
條子鴿在未編輯前的文章,上面寫謝維洲當時駕駛的是賓士車,趁著深夜把文章重新編輯成名車,但謝長廷家並沒有賓士車,我建議條子鴿重新回想當時的情境,把時空背景回歸真實,才更有討論空間。
上述這些疑點讓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備受質疑,條子鴿指控的情節足以讓一個人身敗名裂,因此不論是為了當事人的聲譽,或者維持乾淨的參政、選舉空間,條子鴿都應該要出來釋疑,而條子鴿的老闆,也就是士林北投新黨籍的這位年輕議員,也該約束自己的服務處副主任,若事後證實這是一起烏龍指控,也該負起連帶責任、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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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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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威狼
太魯閣族狩獵,乃至於原住民族狩獵
是族群延續的命脈
很多人或許會認為語言、服飾
才是必要傳承的
但原住民男性在狩獵環境中更能深入了解族群文化
狩獵
是一種與父親學習、增進情感的時光
是一種與土地共存、環境保育的課堂
是一種與動植物互相共榮的平和
狩獵,真的不單只是一種興趣
他是一種所有的包涵
你想學的文化精髓,只要你入一次山就會被深深吸引
狩獵祭的時間主要是九月到隔年三月
狩獵祭主要是以套腳與套頸兩種陷阱為主
獵人會根據動物的足跡、糞便、周遭植物
分析動物行動的痕跡並設下陷阱
也會根據糞便來決定區域活動的動物種類
且調整陷阱的粗細
陷阱設置好後
會三到四天上山巡視陷阱
另外,就是『夢占』
透過做夢來決定是否要上山
有的會夢到挖土機挖掘(表示捕獲到獵豬)
夢到被警察臨檢(表示捕獲到山羌)
夢到坐竹筏翻船(表示捕獲到山羊)
每個人會夢到的都不同
但只要做到夢
獵人們就會上山尋陷阱
所以算是一個特別的文化習俗
而這次去的夜獵行程
是因為我們收完全部的陷阱後
才會進行槍獵活動
這樣的槍獵
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要把在這附近的沒被補的獵物做驅趕
讓這片獵場的植被可以復育
這樣下一個狩獵祭動物們
還會回來到這片獵場生活
就是這樣一個生態保育的重視
以及與大自然共存的互動
所以原住民的獵人才能有好的收穫
狩獵是一個很有趣的文化
請大眾不要認為我們亂使用獵槍
甚至有殺害人的動機
因為這樣的獵槍污名化
讓我們的狩獵文化許多政策無法持續傳承
獵人文化也因為槍砲管理條例等法律辦法
讓獵槍與獵人文化被大眾污名化
希望觀賞我影片的人
更能認同原住民族狩獵的文化
並給予獵人更多的尊重
最後,要學打獵的請在留言區留言
我之後請我威狼爸開一堂狩獵課程
讓大家能夠來學真真正正的狩獵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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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根據糞便來決定區域活動的動物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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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三到四天上山巡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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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認同原住民族狩獵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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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的議會質詢-環保局(4/13)】
#大潭電廠微型感測器設置
為監測空氣品質與污染源,工業區周邊會加裝微型感測器,但依照地圖分佈來看,相較於觀音工業區週邊遍佈的感測器,2025年將成為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的大潭電廠周邊,設置量卻寥寥無幾,即使大潭電廠是使用天然氣發電,但燃燒甲烷依然會產生PM2.5,難道大潭電廠周邊不需要做空氣品質監測嗎?
局長回答,目前微型感測器主要監測PM2.5(懸浮微粒)與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大潭電廠不會產出VOC,PM2.5產出量也不比燃煤機組,但智翔反駁,當未來發電量提升時,PM2.5的產出量一定與目前的狀況不同,環保局應該未雨綢繆。
況且大潭電廠目前監測PM2.5的設備在自己廠內,如果設備出問題,公部門即使有做連線,也無法及時得知污染的狀況,事後檢討難免又上演互踢皮球的戲碼。
因此智翔認為,環保局勢必要在電廠周圍設置自己的微型感測器,才能從另一方面得知空氣品質與污染源的現況,所以請環保局現在就開始研擬在大潭電廠周邊設置微型感測器的辦法。
#電動車火燒車救援廢水處理
前陣子桃園發生電動公車火燒車意外,無論以何種方式滅火,都會產出污染源,例如廢水流進溝渠,進而影響居民的問題。
而按照趨勢,台灣電動車數量是逐年上升,若一台電動車燒起來,撲滅鋰電池火勢的唯一辦法就是使用大量的水持續噴灑,按特斯拉滅火SOP需3000加侖的水(約13公噸水)。
若桃園市大力推廣綠能,也鼓勵機場的運輸車輛電氣化,那麼就應該及早做好功課,為將來著想,盡快來研擬電動車消防廢水的處理方式。
#噪音車聲音照相執法追蹤
持續追蹤噪音車科技執法的議題,今天智翔再次向環保局建議,採取深入鄰里的噪音熱點並架設更多偵測裝置來取締噪音車的方式。
由於目前的檢測器材,是採取移動式到路口監測,需要警察人力到現場守株待兔,因此有類似酒測臨檢的問題,噪音製造者可能從遠方得知,並提早迴避,環保局也表示,目前使用的器材桃園也才兩台,全國不過50台的數量。
所以智翔建議,如果換個方式,事先向地方里長搜集噪音熱點,並採用類似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的作法,如果是大量採購也許有辦法向廠商來壓低價格,還請環保局再思考看看。
#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之必要性
延續昨天向衛生局提出的想法,也是智翔從上任第一個會期便曾提過的,由桃園市政府設立化學檢驗處,統一檢測所有在業務上涉及化學物質檢測的局處所負責的項目。
包括今天在議場中,聽到許多議員也有質詢到化學檢測相關的問題,例如龜山污水處理廠的水肥,在檢驗上就曠日費時,採樣加送外部單位化驗就要一個月,且其他局處同樣都有化學檢驗的需求,包括衛生局、農業局、環保局、水務局等,業務相當龐大。
所以桃園市應可整合資源,額外成立獨立檢驗單位,不僅可針對空氣污染、河川污染、土壤污染等進行採樣檢驗,也能加快檢驗速度,提升效率,也能省下許多送外部單位的費用。
雖今天局長稱要思考是否該為了一杯牛奶養一隻牛,但智翔認為比喻不對,以桃園市的牛奶來比喻,可能足夠養十頭牛了,且就是因為業務龐大,檢驗數量夠多,統整起來才有效益。
以上倡議,未來的總質詢智翔會繼續請教市長的想法。
#好桃器共享容器推廣追蹤
去年桃園市政府為推廣減少一次性餐具,推出好桃器方案,與十家業者合作,可租借容器餐具,並且可以A店借B店還,立意良善。
但隨著後續追蹤發現,合作店家現已剩五家,其中一家還歇業了,合作店家減少的原因為何? 是否環保局在推廣宣傳方面的力道不足? 今天由於時間問題無法完整質詢,希望會後環保局再提供相關資料。
而今天也聽到環保局稱今年會繼續推動,並與超商業者合作,那麼就拭目以待囉!
警察臨檢時間 在 全台灣臨檢點通報社團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本社團為方便車隊規劃出遊路線安排即時回報讓車友知道哪裡有臨檢站而設立加入請勿張貼感謝之類留言.避免影響版面時效回報格式範例如下日期:2017/XX/XX 時間:XX:XX ... ... <看更多>
警察臨檢時間 在 臨檢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想詢問一下,半夜的時候遇到臨檢,警察跟我說會寄一張驗車的通知單給我,因為想先知道可以驗車的時間,所以打電話去環保局問,但他們給我的回覆是:不用驗車會直接開罰 ... ... <看更多>
警察臨檢時間 在 [討論] 臨檢酒駕卻都不測放走有何意義- 看板ca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在4條線高架道路上
遇到臨檢酒駕, 4條縮成一條
搞到塞車, 有一個個吹氣就算了
啊就看都沒看直接揮一揮一個個放走
這樣臨檢除了造成塞車有何實益?
求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74.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4099067.A.853.html
警察站的距離很遠耶至少2公尺以上, 之前遇到的多少還會靠過來聞一下
※ 編輯: ifromtaiwan (1.200.174.144 臺灣), 02/24/2021 0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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