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應從根本解決績效警政問題,
而非僅是草率以調職切割基層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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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天前,三重發生一名合法外籍看護遭員警盤查,甚至被帶回警局、上腳銬偵訊的荒謬事件,最後在得知該名看護為合法移工後,員警沒將他載回雇主家而是「丟包」到路邊。儘管三重分局火速地做出將該名員警移送偵辦與調離現職的決定,但不禁讓人質疑這樣子就能解決這類時不時發生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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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盤查事件屢見不鮮 #政府應該重視各種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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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盤查移工的事情引發軒然大波,在網路上各大社群也有許多討論的文章,該員警所屬的三重分局認定該名員警在執法上有違失,全案將依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該名員警調離現職,待司法偵審結果出來後再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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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明顯是一起執法過當的事件,但這種狀況不只一次地出現,相關單位該做的是探究原因、提出改革。屢見不鮮的違法盤查,原因之一或許是為了行之有年的績效考核,使基層警察疲於奔命的情形導致警察的執法品質良莠不齊。同時,為了追求績效表現,也變相地可能迫使基層離原先追求的使命感與信念越來越遠,最終也容易造成執法品質的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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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相關政府部門應正視「績效主義警政」所衍生的問題。特別是,新北市為了追求公部門績效而施行的「線上立破制度」,這讓基層警力為此抱怨的狀況也曾躍上媒體版面。出身警界的侯友宜市長總說與基層站在一起,但是總施加過多的壓力在基層上,遇到事情就火速切割,治標不治本的作法,難道是和基層站在一起應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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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了懲處,更應該去思考的是,是甚麼原因造成現今執法上的缺失與有待改進的執法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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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訓練不足
「學校訓練根本不重視法規在實務上的正確解釋與運用」、「學校教的,在實務上不適用」,這是媒體報導中,基層員警最常聽到的抱怨。警校在法律面與技術面訓練上的問題,讓「我是新人」與「沒學過、不會」成為員警在承辦案件中,若出現重大紕漏或明顯違法行為時很常用的理由。然而,相關的問題不只是存在警校的訓練,就職後分發到各地的警察也缺乏相關訓練機制作為配套,讓類似問題層出不窮。
2️⃣#追求畸形的KPI
除了警政署頒定的專案績效外,各地警局高層也時常為了博取「新聞曝光度」,以謀求升官之路,自訂各類荒唐的「達成率」,造成警察無視法規、違法辦案等只求業績而踐踏法治的情形。
3️⃣#學長學弟制
基層員警在辦案時與社會大眾一樣,大多信任上級指令與警界慣例,學長怎麼說,新進來的學弟就照做,因為新進的員警既年輕又經驗不足,只能夠遵照前輩的指令行事,這樣的情況導致許多錯誤的觀念、被扭曲的執法原則,就這樣經年累月的傳承下來,逐漸形成了集體不健全的歪風。
4️⃣#容易無限上綱的「行政協助」
依據規定,「行政協助」應該是輔助其他單位行事,但由於相關規定過於寬鬆,以及上級長官習慣把所有事情都攬過來做,這導致「行政協助」這項工作幾乎就佔了警察業務將近一半。因此,為了補上「行政協助」所耗費的時間,員警必須以更極端的方式,來達成上級長官所規定荒唐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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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原因的積累下,就造成了執法上不良的風氣。然而,類似的事件發生後,上級機關總是看起來當機立斷的將警察調職處分,但實則是警界斷尾求生。所謂「調職處分」的背後,是否有依法經過 #正當程序處置 或經過 #實質申辯決定,市民在外界也無從得知,但可以確定的是#警察執法改革刻不容緩,若不從根本來解決則會讓類似的事件一再發生,基層警察和人民都可能成為這類事件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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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症下藥: #政府應從根本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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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上的問題應該要回歸到 #制度面 來改善,讓警察可以找回因為績效制度所犧牲的初衷。特別是,地方政府也應盤點好基層員警工作的優先順序,不該給予員警額外的要求以及更多的工作,杜絕無限上綱的「行政協助」現象,讓警察能夠專注在自身勤務上。對此,參酌「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日前所提出的訴求,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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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失職員警的處分不能只是逕自切割:
警察機關應從法制面說明問題原因及解決方式,而非逕自做出切割基層調職處分,以及對外宣稱已獲當事人諒解,就當作事件已妥善處理。
2️⃣#落實2018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
將「警政績效管理委員會」與「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引入基層聲音、外部專家意見與公開討論,合理的政策與訓練概念,才是根治問題的方法。
3️⃣#警察回歸治安本務而非追查非法移工:
追查非法移工並非警察本務,這種業務早就已經成立移民署專責處理,市府不應該將這項業務要求警察負責。另外,一味地查緝並非處理逃逸移工問題的最佳方法,應該要回歸制度性保障的增進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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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警察是社會風險的最終防線,員警在服務人民的同時,更多的時候也背負著上級的壓力。政府機關從根本的制度面上改革相關問題,對症下藥,相關的問題才可能根本獲得解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0的網紅洪宗熠委員國會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宗熠籲內政部提升國道公路警察工作環境與執勤配備】 先前國道警察因執行高速公路相關勤務罹難的情況頻傳,今(12/5)立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如何防範警察(含國道警察、特業警察)及消防員執勤因公傷亡之具體作法、以及如何爭取國道警察危險津貼之因應作為」,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專案報告。宗熠肯定...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希望憾事再發生
對一般人、對警察執勤時的生命安全,都是同樣需要被保護的
不服判決就提起上訴(檢察官也上訴了不是?)
搞得好像一審判決就是確定判決一樣
煽動情緒並不會讓事情變好
只會讓人想問:「請問你有看過刑事訴訟法條文嗎?」
【李承翰案一審判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
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判決結果,本會聲明如下:
☞對於司法判決,警政署與法務部不應僅以煽情語法渲染情緒
對於嘉義地院在李承翰案作出一審無罪的宣判,多數人不服判決結果,認為不合理,但仍可由檢察官提起上訴。如地院判決有不妥或不當之處,應交由二級審法院裁判釐清,而非煽動民意挑起對立,這種獵巫作為將對我國法治造成深遠的破壞。
☞面對精神疾患,應引入新政策
美國警察政策中有所謂危機處理小組(crisis intervention team)之計畫,訓練特定的警察人員並組成應對精神疾患對象的特殊小組,相關成員需由精神醫學專業人士授課40小時,課程內容包含辨識症狀、對於不同精神疾患類型採取不同措施。經研究,此一制度能有效提升員警的相關知識,並降低警察人員在應對精神疾患者時的執勤風險。
面對精神疾患者為警察勤務之常態,但我國完全沒有針對此部份對警察人員進行此類相關教育訓練,沒有相應的知識與教育,警政署應正視這部分的教育訓練缺漏的問題,儘早著手補足。
☞基礎改革應落實,才能確保員警安全
本會自李承翰案後已數次提出下列具體改革訴求:
一、對於教育訓練之課程規劃、執勤實用狀況應全面檢討,並接受訓練改革方案。
二、對於現有裝備、裝備之使用應落實實用訓練,與令裝備完善化。
三、勤務規劃方式應調整為雙備勤,減少單警服勤狀況,並應增加員額編制、改善廳舍無法容納人力等問題。
四、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關於警察改革兩案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警政績效管理委員會」,本會要求參與委員會章程制定過程、要求資訊公開並落實基層參與,並讓兩委員會在兩個月內完成草案並成立。
五、對於本次事件,應以職安法規範,切實展開警察職場安全與衛生防護之調查與檢討,且本會要求參與本次調查。
但警政署始終未能確實落實,裝備部分仍有多數員警反應防彈衣仍未補發;而警政署以「教育諮詢會」取代「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卻不對外公開,不受公眾檢視的教育訓練改革等於什麼都沒改。
☞停止煽動,回歸問題本質
李承翰在執勤時遇害身亡,令人痛心,一審判決結果觸動大眾情緒亦是人之常情,但無論判決為何,最終也只是國家要如何對被告科刑問罪,無法起到真正強化警察人員安全的功效。
員警的執勤安全問題,最終應回歸討論制度面、勤務規劃面、教育訓練政策面何處不足,並切實改善,回歸問題本質,才能給警察人員更安全的工作條件。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聽見基層訴求,讓殉職遠離警消】
今天,是殉職先烈李承翰的告別式。
7月4號震驚全台的嘉義鐵路刺警案,帶走了一個年輕的生命,換得的是社會對於第一線員警執勤安全上的重視。
相信各位和我一樣殉職案發生過後,在悲痛之餘,希望能改善提升基層警員的執勤安全,因此我特地向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的幹部請益,了解並提出第一線人員的需求,讓殉職不再只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而是透過改革,保障基層出勤安全。
參考基層同仁的意見後,我認為在警政改革上,應採納基層意見,因應實際需求,落實訓練。以下簡單說明,也請各位關注警察工作權益的朋友,能夠協助分享。
那怕只能提升1%的安全,我都願意與基層站在一起,持續推動改革:
#增加預算 落實教育訓練、裝備採買:
本次殉職事件,因鐵警除配槍外沒有合宜武器可以使用,難以應變現場突發狀況,造成憾事。我建議警政署應於立法院9月開議時,提高教育訓練與裝備採買的預算,落實第一線人員基本需求。
辣椒水、警棍、手銬等執勤裝備,目前各縣市普及程度不一,而購買裝備後,亦須增加教育訓練的經費,因應全台6萬餘名員警的訓練需求,讓基層知道如何應變各種狀況,。
#修法納入情境訓練,#因地制宜:
因各地需求不同,因應不同治安需求設立鐵路、捷運、保警等單位,各地員警所面對的勤務狀況亦有所不同。
我建議警政署應修正《警察常年訓練辦法》第五條,將「情境訓練」納入法定八小時之術科訓練內容,以情境模擬各式勤務與突發狀況,強化基層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重新檢討教育訓練機制,#設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2018年2月,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設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由基層及非警政人員(例如體能訓練專家、心理學家等)一同協助規劃、監督課程與訓練,改革警察教育制度。
然而1年過去,警政署沒有依照司改會議決議執行,而是改成立「警察教育訓練課程諮詢會」,至今並未看到諮詢會對警察教育改革有何公開作為,即使到司法改革進度追蹤平台查詢(https://judicialreform.gov.tw/),也無法得知改善狀況。
我提出應回歸設立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落實專家學者、基層參與教育訓練改革,透過委員會使基層得以提出建議,使教育訓練改革貼近基層需求。
#修法開放基層參與殉職死傷檢討機制:
依《公務人員衛生安全及防護辦法》規定:「各機關於侵害事故發生後,應即調查事故發生之原因,並檢討改進相關防護措施。」但如果沒有基層參與檢討,如何能夠切中要害,避免文過飾非?
我提出警政署應研擬修法,開放基層參與調查、檢討與追蹤改進事故的過程,以第一線經驗提出建議,從每一場不幸的殉職中痛定思痛,讓基層遠離殉職。
最後非常感謝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給我這個機會,讓我能更深入的了解基層員警面臨到的問題,並在警政改革上交換意見,這些意見我近日將發文提供給警政署,希望執政者能夠重視。若未來有機會進入立院,我也將盡力保障警消基層人員的工作安全,殉職不該是警消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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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瑋,時代力量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政治獻金帳戶】
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
銀行代號:006
帳號:1210-717-625003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林佳瑋政治獻金專戶
捐款時請填寫下列網路表單:
https://reurl.cc/KngNM
(目前開放ATM與銀行轉帳,後續將開放更多捐款方式)
【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在 洪宗熠委員國會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宗熠籲內政部提升國道公路警察工作環境與執勤配備】
先前國道警察因執行高速公路相關勤務罹難的情況頻傳,今(12/5)立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如何防範警察(含國道警察、特業警察)及消防員執勤因公傷亡之具體作法、以及如何爭取國道警察危險津貼之因應作為」,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專案報告。宗熠肯定徐部長與陳署長日前調高國道警察危險加給之舉,但也指出「危險加給雖能激勵士氣,但不會減少危險」,期盼政府對於國道警察高風險的車輛設備、執勤環境等予以改善。
宗熠強調,「國道警察工作環境改善與執勤配備升級,才是避免員警身陷險境的治本之道」!
內政部徐部長回應,目前國道公路警察局沒有緩撞車的設置,未來車輛將加強防撞裝備,另也會在教育訓練方面,加強日夜不同執勤環境的因應作為,以提升勤務安全。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在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 अन्वेषण गर्नुहोस् - फेसबुक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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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5-3. 有效打擊犯罪一、在內政部下成立「 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 」,委員會中至少超過二分之一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