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開罰單都要吃!
超人氣鹹水雞,一開攤就排隊,味道啵棒價錢又實在,水果系列必買!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的網紅秦慧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微解封標準不一,民眾難遵守,警察忙抓人 昨天指揮中心公布7/13-7/26微解封標準,記者會上幾大部會首長帶了二三十個手板做說明,媒體也大肆報導,但五花八門、標準不一的規定,讓許多行業反彈,讓民眾頭昏眼花! 柯文哲市長說,他是“看電視才知道!”表示中央沒跟地方政府討論就公布了,蘇院長今天說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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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行經台北市市民大道基隆路口
明明看到前方有警察在攔車
而且已經攔了三台
我卻不知道完全不能左轉而左轉
於是乎就被警察攔下來了
年輕警察很納悶的問我:「為什麼你看到我攔了三台車還左轉呢?」
我回他:「因為這條路我走好久了,從來不知道不能左轉。」
年輕警察再次問我:「難道你沒有看到禁止左轉的標誌嗎?」
我回他:「我還真是沒看到,我如果有看到我就不會左轉、而且是每次行經這邊都左轉。」
其實那個禁止左轉的標誌,在對面離大概300公尺,所以很多人都不會看到,路是禁止左轉。

年輕警察:「那你這次被開單應該就會記得,以後這裡不能左轉,你要直走,從前面左轉才可以。」
我回:「當然!」
接著問年輕警察:「請問我這樣子是要被罰多少?」
他回我:「600元!」
我內心OS:「太好了,我本來以為要被罰1200,結果只有600 ,那我今天有為國家貢獻了,而且我真的一點都沒有不開心。」
尤其現在e化開罰單的速度很快
只是看到罰單之後
我發現年輕警察把我的名字打錯了
我再次問他說:「帥哥警察,你把我的名字打錯了,我是為、不是偉。」
而且我心想,我不是有給你身分證了
」「那要不要重新開一張罰單給你?」他問
我回他:「這應該不影響繳款吧?」
他回我:「沒差!除非你想多一張」
#現在年輕警察都這麼幽默嗎
#和氣生財被開罰單就當破財消災
#有開車的朋友請注意交通號誌
狄志為
狄志為的好康分享
#PS
千萬不要跟警察發脾氣
畢竟違規就是理虧
不要逞一時之快
上次看到一個雙B車主
剪頭髮臨停被開單
撿到一半就衝出來跟警察理論
問警察多少?警察回答600
居然就拿出600丟在地上
結果頭髮剪到一半
圍兜兜都還沒拿掉
因為妨礙公務
就上了手銬、被請回警局
何必呢…..😩😩😩
你被開單的時候心情會不爽嗎
我以前會 現在還好
不過如果是被正義魔人檢舉
還是會很圈叉 你呢?
警察只會開罰單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與條子鴿只是單純的臉友,最近突然有不少激動的網友到我的臉書洗版霸凌,甚至還勞動名嘴、立委點名叫罵,說我沒有道德勇氣,說我蝦挺,我一直沒有時間回應,本想就讓新聞淡去,沒有想到這兩天的劇本是,台北市警察局廣傳條子鴿到侯漢廷議員處工作,是由我介紹,而條子鴿影射謝先生的文章,更是我們的合謀,這就扯遠了,且讓我做個說明。
我原本不認識條子鴿,他偶爾會在我臉書與警政相關的文章裡留言,文筆非常好。
去年六月,我先獲悉他要出書,也準備提早退休,我特別向一位共同朋友查證,也獲得這位我非常熟悉的學妹的推薦,告訴我條子鴿有很多基層的觀點,也很能寫,對我的問政和解決警察的問題會很有幫助。
去年九月,我已經買了條子鴿寫的新書,看完後曾經就聯合報上報導條子鴿為了出書要退休的事,問過台北市警察局人事室與萬華分局,希望了解他是否是因為出書得罪長官,不得不走?我當時這麼寫著: 「謝謝,此人能寫,他的太太也在台北市刑大工作,對警察有感情。留下來對我們有幫助!」,此時,我只是純粹幫助警察、關心警察,與條子鴿從未謀面。
去年10月6日,我邀請條子鴿到我的辦公室來進行直播,那時我每周二中午都有個「警消說書人」,邀請出過書的警察、消防專家來直播。
那是我們唯一一次的見面。
自此,我很少收到條子鴿的訊息,例如台北市某位所長,遇到什麼問題,希望我能協助;但是條子鴿的文章在警察群組中被大量轉傳。
9/5上午,我在搭乘高鐵南下時,旅途中滑手機,讀到條子鴿這篇開罰單的文章。一開始,我覺得他當年與權貴互動的問話有趣,我只貼了HAHA,沒想到條子鴿立刻上來問好,說好久不見,我才會留下那句惹火黃光芹與網友的「真的不容易看出來,如果是那位領養的。」,後來轉貼到我的私人臉書(並非官網粉專),主要是因為我曾經寫過一篇非常類似的開罰單的文章,有時不開的罰單比開出對當事人影響更長久。
而稱這兩支申誡是光榮的印記,只是因為在我的轉貼版上,有許多網友在獵巫,要找出副分局長,我是希望條子鴿把這個當成是抗拒權貴施壓的印記。
至於條子鴿到侯漢廷議員處工作一事,我是到這個事件發生媒體報導後才知悉。侯漢廷和我是舊識,他在台北市議會常為警消發聲,會找條子鴿也是希望能有一個了解警察的人進入團隊。他們的認識,與我完全無關。
去年拉髮葉事件後,我說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打架,我是一個不說謊的人,說沒有打過架,就是沒有打過! 我和條子鴿的互動就是如此。
這次的條子鴿事件,雖然莫名其妙的炮火猛射,要求我切割,但是從來沒有什麼聯繫的臉友,是要我跟他defriend, LINE上封鎖嗎?
謠言止於智者,請不必自行編劇!
警察只會開罰單 在 秦慧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微解封標準不一,民眾難遵守,警察忙抓人
昨天指揮中心公布7/13-7/26微解封標準,記者會上幾大部會首長帶了二三十個手板做說明,媒體也大肆報導,但五花八門、標準不一的規定,讓許多行業反彈,讓民眾頭昏眼花!
柯文哲市長說,他是“看電視才知道!”表示中央沒跟地方政府討論就公布了,蘇院長今天說可以在7/13前滾動式檢討,既然沒跟地方政府討論,這兩天還要再檢討,那倉促推出不是太草率嗎?
而且這五花八門的規定,一般人很難記的住,一不小心就可能違規被處罰!
不但大家記不住,記住了也沒用,因為至少有八個縣市政府選擇“逆時中”,不和中央一致,所以你記住了中央的規定,還得記住各縣市的規定。
而各餐廳、店家也有自己的規定,不跟縣市的規定走,所以你還得再記住每個店家的規定。
這樣的情況實在有夠亂!
而更讓人疑惑的是,這些規定由誰來執法,誰來抓人、開罰單?
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觀傳局?
如果餐廳違反規定,誰去抓?(主管機官是衛生局)
電影院違反規定誰去抓?(主管機關是觀傳局或新聞局)
補習班違反規定誰去抓?(主管機關是教育局)
健身中心違反規定誰去抓?(各縣市主管單位不同,台北市是體育局)
民眾知道每個行業的主官單位嗎?發現違規該跟誰檢舉?恐怕還是去找警察,最後還是落在波麗士大人的身上,讓警察疲於奔命!
7/13以後,一定亂象叢生,這種現象都要民眾和地方基層官員承擔,中央政府蘇院長、陳時中,只動一張嘴,地方跑斷腿,這是甚麼樣的蔡政府啊!
警察只會開罰單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5-30
「真正當媽媽以後才更深刻的瞭解與體會到新竹是個對親子多麼不友善的城市!」
前陣子有位媽媽看到我在議會中質詢輕軌,特別來訊跟我分享她的感受,她平常上下班、帶小孩出門都是以搭大眾運輸為主,但是新竹的公車和步行環境讓她非常失望。看到這位媽媽的話,我心裡很痛心。
其實談新竹公車優化往往是狗吠火車,因為實際使用的人不多,資源也很難投注進去,再加上搭車的人都屬於比較弱勢的族群,沒有機會為自己發聲,也較少受到市府的重視。不過我相信只要有議員不斷去監督、提出建言,還是可以看見改變的機會。因次在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六大改善方向,也很高興獲得交通處和警察局的正面回應。
🚌 推行幹線公車,加密班次。
根據市府委託顧問公司的調查,民眾不搭乘公車的主因,除了習慣開(騎)比例最高外,其次就是公車班次無法配合或公車班次太少。新竹公車只有藍1區在尖峰時間5至10分鐘有一班車外,其餘尖峰時間都要等15到30分鐘,甚至有些路線在尖峰的班距長達一至兩小時,跟私人運具比起來根本沒有競爭力!
印象很深,十多年前,台中市的公車服務也是為人所詬病,但是歷經兩階段的高潛力公車(20米道路幹線公車,尖峰班距10分鐘)、兩階段的捷運先導快捷公車,才逐漸培養出搭乘公車的人口,爭取到蓋捷運的機會。
市府要推輕軌建設,但是究竟要如何培養民眾搭公車習慣?未來是否考慮增加班次、縮短班距,增加公車的競爭力?
交通處長承諾市府會做運量上做檢討,依據需求比較高的路線去強化,然後慢慢地去培養。同時市府已經有著手進行輕軌先導公車的規劃,希望能夠藉此向中央爭取經費,換新車、增加班次。
🚌 試辦小黃公車,讓偏遠社區也能享有公共運輸服務。
新竹市過去這兩年總共裁撤了10條營運不佳的公車路線,導致離市區較遠的地方變成沒有公車服務。我們希望市府能夠在香山區試辦 DRTS (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透過預約式的小巴或計程車讓有需求但是撐不起一條公車路線的社區,也能夠享有公共運輸的服務。
處長表示,這個想法很好,針對需求反應式公車,市府已經有初步的規劃,預計會有浸水線和香村線,只要中央的相關計畫一出來,就會立即申請。
🚌 試行假日觀光公車,串聯各大景點,創造需求,培養搭車習慣。
近年來有好幾個打卡景點陸續在香山區出現,像是青青草原、風情海岸豎琴橋等等,但是都沒有任何公車路線會經過。民眾如果要從南寮到青青草原,只能夠開車或騎車,如果搭乘公車要先搭到火車站再轉乘苗栗客運,最後還要走20幾分鐘才會到達,這對於外地搭火車來的觀光客或是帶小孩的媽媽都相當不方便。
我們舉台南市台灣好行的88安平線與99台江線觀光公車為例,這兩條路線幾乎繞遍台南的各大名勝古蹟,讓外來的觀光客能夠輕鬆搭公車由台南,乘車票價比照市區公車且台南人搭乘免費。
處長也認為假日觀光公車值得嘗試,剛好目前有兩條公車路線假日運量不足,準備來調整,希望能努力盡快來促成假日的一個特別班次,來滿足觀光需求,也透過這些景點讓公車運量能夠提高,相輔相成。
🚌 改善火車站前乘車環境,設置雙語轉乘地圖。
現在新竹火車站前搭公車的地點多達10處,非常凌亂,有在民族路、有在中正路、中華路也有,但在火車站內並沒有提供轉乘地圖,沿路上也沒有任何標示。當然我們知道站前的路幅有限,很難將乘車地點統一在同一個地方,但短期間應該要仿照台北市的各大車站和捷運站設置轉乘地圖,讓民眾清楚搭乘相關大眾運輸的資訊。
另外,我們希望轉乘地圖能提供中英雙語的服務,因為新竹市移工和新住民的人數不斷增加,國際觀光客也不少。後年新竹市要辦燈會,如果有雙語資訊更能夠吸引到國外的旅客。
處長表示目前在火車站集中的公車路線超過 50 個班次和路線,以現在火車站的腹地的確沒有辦法集中,在這樣的狀況下,是有必要提供一個良好設計的地圖,讓來到新竹市的民眾知道搭公車要怎麼搭,去哪邊搭。
他承諾很快會有一個規劃案來設置轉乘地圖,希望在今年內可以實施。雙語服務是非常好的建議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 增加低地坂公車,提供親子友善、無障礙服務。
之前參加身障聯繫會議,有肢體障礙的團體不斷反映新竹市的低地板公車數量太少,常常等不到,甚至有次等了三個小時都還等不到低地板公車。
新竹市低地板公車目前有 13 輛,以目前總共有 72 輛(60輛大巴、12輛小巴)營運的公車來計算,等於低地板只佔18%。其實新竹市低地板公車最多的時候其實有 21 輛,後來又變成 18 輛,到現在只剩 13 輛,愈變愈少,離110年要達到 40 % 的目標愈來愈遠。因此我請處長說明原因,並強烈要求要積極來增加低地板公車數量。
處長表示,低地板公車過去為什麼比較多輛是因為早期有所謂的電動巴士,都是低地板,但是隨著時間遞移,這些電動巴士的電池以及它的相關設備沒有辦法再使用,所以低地板公車實際操作的數量是下降的。
不過處長承諾未來業者買任何新車,都會要求要採用低地板公車。其實六月初,新竹客運會再增加五輛的低地板公車來汰換既有的舊車,所以數量會增加到 18 輛,佔60輛大巴士的三成。另外,公車業者在未來的五年內必須汰換到 18 到 24 輛的老舊公車,這部份都會要求業者要添購低地板公車,盡快達到40%以上的這個目標。
🚌 試辦科技執法,加強取締違停。
市民朋友常常會反映公車停靠站、沿線路段時常被車輛違停,不只影響民眾搭乘,也增加塞車情形,像是火車站前和中正路沿線都很嚴重。
交通部從去年 7 月開始,也加重汽機車在於公車停靠區或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停罰款,機車可罰900元、汽車可罰1200元。我好奇過去這兩年警察局總共開出過多少在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停的罰單,是否積極來取締路邊違停的車輛。
另外,桃園市從去年開始在常常被違停公車停靠站試辦科技,成效不錯,民眾檢舉違停件數大幅下降,警方開罰單及出勤次數也明顯降低。我也表達希望新竹市能夠在幾個違停熱點盡快來試辦。
警察局長表示,去年一整年取締違停的件數有將近 10 萬件,其中公車停靠站取締就有 1,035 件;今年一至四月,取締違停有 2 萬 8 千多件,較去年同期略為下降,不過公車停靠區的取締有 884 件,比去年度增加。
關於科技執法的部分,警察局已經跟交通處完成規劃,準備在火車站前的臨時停車區來規劃一個違規停車自動偵測的科技執法系統,會積極在跟交通部來爭取預算。明年會再研議在光復路清華大學前面公車停靠區設置相關系統。
#監督市長落實改善公車競選政見
林智堅市長先前提出《一環二線三網》的交通政見,當時預計 105 至 107 年要花費 10.8 億元來改善新竹公車路網,但最後只花費 2 億元左右。我要求交通處一定要積極爭取增加市府預算在公車上,這樣改變才會有可能。
時代力量黨團督促市府改善公車的腳步決不會因為質詢完而結束,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是否說到做到,也會跟交通處密切討論未來的相關規劃。
有好的大眾運輸系統,才有可能減少私人運具數量,舒緩塞車狀況,並降低交通事故,讓新竹成為一座名符其實的幸福城市。
#處長說我是他遇到的第一位
#搭公車的議員
警察只會開罰單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美國佛洛伊德之死引爆示威抗議潮,雖然為非洲裔爭取權益、討一個公道的主軸並沒有改變,但是在許多地方已經出現了行動"走鐘"的情形。到底這次的抗議怎麼會又加進了搶劫這個番外篇呢?
這幾年來大大小小的抗議暴動事件過去也經常發生,不過這次有很多媒體都認為,這是1968年馬丁路德·金恩博士遇刺以來,美國最嚴重的種族抗爭行動。因為美國白人對於非我族類的歧視問題真的很嚴重,黑人的問題真的更不用說了,大家會氣到上街抗議根本很正常,就算比早期有所改善了,但那也只是”有改善”而已,雙方在社會上的不平等還是一眼就看得出來。
光就這次警察施暴致死的事件來看,警察對待不同人種的態度就完全不一樣。像之前日本就有一個議員在嚷嚷著說,他覺得要對玩動畫遊戲的那些人進行特別監視,把玩遊戲的御宅族當成犯罪預備軍。在美國生為黑人才真的是叫做被當作犯罪預備軍,一模一樣的行為在白人身上就沒事,在黑人身上發生就只能等著吃子彈。
尤其這幾年美國越來越長出現警察誤殺黑人的新聞。像是有人只是在慢跑,就被當逃犯開槍打死,還有人只是在家裡看電視,結果住同一棟公寓的女警走錯樓層,以為家裡被非法入侵,也是竟然直接開槍就把人殺了;之前還有民眾報案說,有可疑男子在後院晃來晃去。警察到現場以為他有持槍,就連開四槍把他打死,結果他只是拿著手機,而且只是要走路回自己家。這種事太多了啦,重點是這些誤殺、誤傷的案件也都沒有認真懲處,最後都是輕輕放下,這樣非裔當然會超不爽。
美國知名talk show主持人Trevor Noah就說,他覺得社會就像是一份大型契約,大家一起講好遵守某些規則,就會取得社會和諧的回報,破壞規則的也會被處罰。像是你開車遵守紅綠燈,你也預期大家都會遵守紅綠燈,交通就會和諧,闖紅燈就會被開罰單。
而現在黑人日常生活的情況是,你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還是每個路口都會被臨檢,有所質疑的話沒搞好還有可能被槍斃。然後旁邊白人紅燈右轉都被當沒看到。黑人每天都要擔心所謂人民保母反而把自己當成社會威脅。現在賣場被搶,大家在那邊不爽,還不就是因為社會契約被破壞了嘛。那可以想像身為在美國的黑人,每一天就是眼睜睜的看著你的契約權益都被破壞嗎?既然這個體制也沒在按照遊戲規則來,我幹麻還傻傻的陪你一起玩,要破壞大家一起來破壞。
但大家也要有個概念,不是說現在風向正確、隊友夠多,上街頭抗議就一點代價跟風險都沒有。這段期間你沒辦法工作、你有可能會受傷,也有可能會被逮捕。大家也別都誤會這些人本來就暴力,其實暴力抗爭會出現,代表的是這些人真的有這麼不爽,不爽到我只剩下暴力才有辦法跟你溝通。畢竟如果可以平穩過日子,沒有人一天到晚想上街抗議吧。
不管是進入體制還是在體制外衝撞,都是改革必要的過程,大家不要單純因為暴力就反對這個抗爭。現在在美國的全國各地都爆發了衝突,非裔人民與警方的對立看似越演越烈,不過其實在社群網路,還有許多媒體上,還是能看到個同樣的有人民與警察雙方溫和的對話,試圖異中求同,追求互相理解的場景。這樣巨大的社會結構性衝突,最終還是需要每一個立場的所有人共同合作,才有化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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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只會開罰單 在 740 民眾對於警察的形象,是否只建立在開罰單上? 這是警界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民眾對於警察的形象,是否只建立在開罰單上? 這是警界的績效文化,每一種違規,都有它的價值,闖紅燈10分,攔下違停1分,逕舉0.5分,績效未達者,劣績處分。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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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不求情,因為是我自找的,但我會態度良好配合警員,通常85%會開比較便宜的單,用到好心的老警員就口頭警告,新進警員熱血滿腔就依事實直接開.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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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pantera (冬楓行水)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今天被警察開單....我只覺得我變賤了
時間: Fri Feb 24 05:26:40 2006
我的表現大概只比劉雪華差一點吧
說哭就哭 一把鼻涕一把眼淚 雖然還是需要醞釀一下情緒沒辦法瞬間飆淚
為什麼會這樣呢?這一切就要從今天傍晚說起
話說忠孝東路和復興南路交叉口一向是警察抓違規的黃金地段
所以那個地方在我繳了多年學費之後沒有一次是不小心注意的 就算是正常的轉彎
我也會小心翼翼 深怕被警察表
講到這不能不岔一下話 可能許多版友沒騎過車或是經驗還不夠 仍然深信警察不會
表人 黑的說成白的
沒錯!雖然發生率不高 但是縱使你完完全全的合法 他要開你單你還能有什麼意見?
就算起了爭執鬧上法院 舉證責任誰負? 縱使落在警察身上 只要他一具結其證言即為
證人之證詞(法定五種證據方法之一) 況且身為公務員有正當執行職務之期待
加上一般老百姓怎麼可能事發當時錄音、找人證?所以就因為輸面太高警察當然就會表人
不過若是警察真的淪落到要表人也未免太遜 因為台灣人多車多 違規都抓不完了
要表人大概是有業績壓力所想出之下策
為什麼我這麼清楚呢?因為我就跟警察對過 法院也走過一回 不過這有空再說
不過今天的確我失誤在先違規在後 是我白爛
我在過忠孝東路轉復興北(其實還是南)路 因為一個閃神沒轉
就這樣過了中線(捷運)硬尻回來
其實這樣有違規我知道 但是因情節輕微 通常警察不會抓
絕大多數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該開什麼 就算知道也只會開逆向
但是不合比例原則啊!因為這種小逆向跟跨越雙黃線的逆向危險程度差太多
(洨弟認為應該開不禮讓行人比較恰當 幹 警察幾個人懂比例原則?)
不重要啦 反正警察看到我之後第一時間沒攔下我 當時我還暗自慶幸
結果正好前面紅燈 幹 警察見機不可失 馬上騎車把我攔下來
警察一開始就破題 「阿 很厲害嘛 你知不知道你剛才違規多嚴重?」
接下來當然就是行照駕照拿出來
在這裡 我百分之兩百的肯定他今天火很大 因為我又沒躲他、逃避、出言不遜
所以一開始我就好言相向 指出我剛剛是如何如何情形
當然沒有人會一開始就承認自己違規 總是要先美化一下 順便看警察反應如何
不過我自始至終口氣都很低下 因為民不與官鬥 除非有議員在後面靠 昨天新聞
即是一例
但是他老兄顯然火氣很大 直說我在狡辯 還說再不說實話他就要開重單
接著就是長達三分多鐘的「駕駛人自我表白」
各位版友請注意:案例事實發展到現在 請舉出該名員警執法過程有無不當?
擬答如下
1.該員警未依正當法律程序對駕駛人為開單告發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比例原則)、第四條(其行使職權應...並表明身份,並「應告
知事由」) 該名員警縱未逾越必要限度 然在為攔檢時未依同法第四條第一項表明身份
並告知事由 依同條第二項老子我是可以拒絕你接下來的行為 不論是盤問或是為任何
強制處分
實際的流程應該是在攔停之後應先表明身份(這我不計較 如果你穿警服騎警車還居然
是個冒牌貨我就認了)、告知駕駛人違規事由、查驗證件(同法第七條參照)
幹 光是這點我就可以把你打死
2.該名員警之陳述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三項「其他違法手段」
這點比較見仁見智 該名員警說欲「開重單」究為恫嚇或是陳述事實很難說 不過該名員警
以「開重單」來使駕駛人對自己違規事由做陳述 顯然違背「不自證己罪」要求 依刑訴
158之4 法院可依權衡理論來對我的陳述為證據排除(幹 不要叫我討論行政法規 道路安
全管理處罰條例有無刑訴適用、刑訴156第二項於此有無適用、為何不一一討論嚴格證據禁
止法則158之2到之4而逕依158之4 就一句話:懶得寫)
OK啦 若是這題當國考出的話 我應該可以拿中高分吧(因為還沒寫實務學說見解)
可是這畢竟不是國考 因為我擔心的現實事由如下
1.我他媽時間多喔 你知道對要考國考的人來說時間是多珍貴的東西
2.跟這豬頭講正當法律程序他聽的懂嗎?萬一把他惹毛了我當下就不好過 事後也沒人挺我
3.我一開始即無蒐證 萬一他在法院上所陳稱事實對他不利的點盡悉略過、否認怎麼辦?
4.事實上我也是有違規 被罰就認命 只是我所應該被罰的錢、受到的待遇至少要合理吧!
總之「正當法律程序」 憲法第八條所欲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就在該名員警一次又一次
的威嚇之中而蕩然無存 早知道就闖紅燈+撞傷路人+甩尾+帥氣對警察挑釁 反正
結局有何不同?無差別式的對違規駕駛人大呼小叫 對於大官名人卻孬的像隻狗一樣
你說員警執法不分皇帝百姓誰會信?
唉 出來混那麼久我也知道今天你把我攔下來一定是要見血(錢)的 我自然心理也有數
於是我開始揣摩上意 既然我出的價你不滿意 你要開的底線在哪裡
幹你他媽的不說是怎樣?從頭到尾你都沒說我到底違什麼規 當我陳述事實你又駁斥
還說我陳述前後不一致要開重單 當然我第二次陳述時有虎爛 但這也是你逼的
因為我第一次陳述時你說要開逆向 還說你看到不是這樣 要依照我第一次說的開也行
媽的 難道我要第二次說「其實沒有啦 就逆向+騎快車道」嗎? 幹
結果我當然只能虎爛(其實是我揣摩上意錯誤 我還以為他想開我輕點)說我未過中線即轉
充其量只是騎到快車道
想當然爾他怒了 就說那我就開逆向+騎快車道好了 幹你娘親 挖坑給別人跳是吧
然後又一再逼我說「實話」
說正經的 我有點懂刑求的滋味了 說實話被八 說謊化被八 反正說什麼都被八就對了
連我最後說「你覺得該怎麼開就怎麼開好了」也被八 我當下真的不知該怎麼辦才好了
眼看就要被開逆向+騎禁行車道(洨弟沒記錯的話 應該是1800+600=2400)
完了 這跟直接闖紅燈有什麼差別?
當下依照標準作業處理程序最後一步:哭
可是哭要有哭點 否則就算真的哭出來也沒用
各位版友請注意:相信大家都知道遇開單要凹可以 但是一定要在警察寫下去之前
按照我的標準流程 若是紅單拿出來寫下第一筆之前 一定要盡力凹不開單
但是從寫下去到寫違規事由之前 要改變策略盡全力凹未戴安全帽或是騎禁行車道
但是可能很少有人知道 直接凹未戴安全帽或是亮學生證絕對是失敗的保證
不是說不能做 但是點要拿捏好 囿於篇幅不多說 僅以以下為例
回到現場 他是用機器開單 所以我當下的判斷是 要喊價一定要盡快讓雙方當事人滿意
但是當時氣氛不對 因為幾乎破局 沒得商量 我的底線他不接受 只好他說話
只要他就繼續譙+不間斷開單 我就只能任人宰割
不過事情突然有了轉折 他突然說「你69年次一點做人的禮貌都沒有」
好 被我找到打點了 因為我當下的判斷是 他認為我69年次應該已經在工作
有工作應該可以付較高的罰單
所以我馬上說 沒有啦 我是學生(掏學生證)因為老師逼六點前交報告 所以才會想
不顧路況趕時間
各位版友注意 這才是表明自己是學生的最佳時機:要製造反差以及窮苦的無奈
因為這年頭學生有錢的不少 你騎RS跟警察說沒錢誰會信?
當下他聽有心軟到 但是還是效果不大 我感覺的出來還差最後一擊
只要最後一擊做的好 某種程度上也是給警察台階下 不然要他直接開我少錢也蠻怪的
所以我只好使出我禁用已久的絕招:哭
在此之前我已經快一年沒被開過單 此時破功心中的苦楚+真的是遭受到不合理待遇
情緒醞釀一下 果然幾秒內眼淚不停的流 加上「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
哭所以聽不清楚在說什麼)」喔幹 眼淚都滴到我的證件上了 真的是太入戲了!!
就這樣 我最後凹到禁行快車道600 就結果論 三滴眼淚一滴八百還蠻划算的
各位版友覺得我很高興嗎?
我只是覺得可悲 我念法律算算也6、7年了 他只教我一件事
「民不與官鬥」 因為訴訟程序太過漫長而且不經濟(雖然說交通案件申訴、聲明異議免
裁判費啦 可是跑法院、準備相關事證所耗費的精神勞力 就算是沒玩過的人也會覺得累)
應該做好第一線把關 本於勸導為主裁罰為輔的警察只會大開倒車
就算爭執(正確的說是陳述意見)又有何用?警察根本不會理你
正當法律程序?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 跟大法官說吧
當然我也知道正由於國人法治觀念淡薄 所以警察也不能跟秀才一樣遇到「刁民」還有時間
闡述大道理 就是硬來硬去 否則人民也不會把警察當一回事
對!但是正由於你握有公權力 是不是在執法過程中多將自己所建立的法律原則傳達與受處
分之當事人呢?我想這樣一來縱使被罰也不至於會滿腹委屈
還是其實你根本也不懂法律 所以才會草率而為呢?
若是後者 人民怎麼會服氣 人民怎麼會相信你是「依法執行職務」呢?
如此惡性循環下去 日昨發生的員警遭議員關說、調職 只會讓沈默的大眾暗暗叫好
心想著「惡人自有惡人磨」而已
手中有權力 更應謙卑 不是嗎?
算你運氣不好 碰上個懂法律又圓滑的我
表面上讓你開單 你贏了
私底下 我付出了比原本預設還少的錢
而且在我的心底 你賠上了做為員警人民對你應有的合理期待
同時我也明瞭了一件事:學者提出的見解 國考背背就好 不必太當真
因為這現實世界 法律只可以(甚至有時還不行)約束人的行為 卻管不住人的真實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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