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證照英文名跟護照不一樣 在 泰泰有四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個星期想要跟大家聊聊,四寶爸對「泰國標準就是沒有標準」的進一步體認。
因為最近都在忙著四寶媽跟四寶們的依親簽證,所以對這句話更覺得心有戚戚焉。
先前情提要一下。
https://tinyurl.com/yc3v5hno
文件的準備一直到要到曼谷辦多次依親簽的前一天都還不停的在增加。
一會兒是幫我們代辦的請我也多洗一些證件照帶著,隔沒多久再請我提供公司法人代表的護照影本與簽名蓋章。(我們家辦依親簽要甚麼文件都是一式五份,真辛苦。)
等一下又是代辦負責跑文件的,建議我們準備著我的護照、簽證、工作證影本並簽名。
一樣,一式五份。
然後想一想不對勁,再建議我們把所有人的護照、簽證、入境卡全部再影印一份。
另外,他們還自己再幫每個人準備了一套文件避免我們出錯可以補救⋯
照片則是前一陣子就請我們在泰國拍證件照,4CM*6CM跟2CM*3CM各洗六張。
說到照片在這邊插播一下泰國拍跟洗證件照有多⋯
四寶爸帶著四寶們到Lotus購物中心裡的照相館,因爲有耳聞泰國證件照的價格很不親民,所以先確認價格怎麼算?
老闆說一個尺寸一份4張100銖,所以兩個尺寸各4張就是200銖;另一種Package價格ㄧ個尺寸洗12張是180銖。
可是因爲我們一個尺寸只需要6張,所以問老闆可不可以各洗8張?
老闆一直堅持不行,要嘛洗4張要嘛洗12張,沒有辦法洗8張!
我不可以洗兩個4張嗎?這樣不就是8張嗎?老闆還是不行,要嘛4張要嘛12張,不可以洗8張!
後來四寶爸自己先突破盲點,兩個4張會是200銖,一個12張卻是180銖,還是洗12張划得來。
好吧!那拍完會有電子檔嗎?沒有!要電子檔要再加50銖!
而且講了老半天,電子檔加50銖不是像台灣一樣給你光碟,是指他幫你把檔案保留在他的電腦裡面,以後可以加洗。
最後討價還價老闆的最大限度是⋯幫我保留檔案兩個禮拜,兩個禮拜內都可以加洗。
那加洗怎麼算錢?老闆說一個尺寸4張100銖12張180銖,沒有洗8張這種事。
那加洗跟重拍是有什麼不一樣啦!需要的時候馬上拍就好啦!XD
換個角度想,這樣等於拍照不用錢,拍照技術免費。
結果還真的差不多是這樣,討價還價了20-30分鐘,五個人進去拍照啪啪啪啪啪可能沒3分鐘就拍完了,20分鐘就可以拿照片。
成果我只能說⋯就是白底的生活照。
讓我們回到辦依親簽的現場。
一早到了辦依親簽的地點,代辦就開始幫我們核對文件確認有沒有問題,把可能用不到的文件先抽起來。
相信我,抽掉的文件遠多過於留下的文件。
接下來發生的事完整解釋了所謂「泰國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有一份文件需要貼上4CM*6CM的照片,旁邊大大的一格Signature,四寶爸早早乖乖把簽名都完成。
沒想到代辦看著簽名,滿臉驚恐的對我說那裡是他要簽名不是我要簽名。
(不是啊!大哥!在我們的照片旁邊有個Signature,任誰都會簽自己的名字啊!)
然後,厲害的是,代辦跑去跟辦證人員討論了一下,回來乾淨俐落的把我們的簽名劃掉改上他自己的簽名。
乾淨俐落的把我們的簽名劃掉改上他自己的簽名!
乾淨俐落的把我們的簽名劃掉改上他自己的簽名!
乾淨俐落的把我們的簽名劃掉改上他自己的簽名!
因為很震驚所以要講三遍。
啊不是很重要的文件我們一直來回蕊稿蕊了很多遍?
怎麼你們咬一下耳朵就把簽名劃掉改上你的簽名?
等待辦證的時候,代辦看著四寶媽的洋裝一直很擔心沒有領子不夠正式怕等等拍照被打槍,還說可能等等要我們夫妻去廁所先互換衣服給四寶媽有衣領拍照。
(大哥!其實你是想整我想看我穿洋裝吧!XD)
結果真的拍照的時候,辦證人員不只沒有質疑四寶媽的洋裝,看到老嬰在睡覺還說不要吵醒他,給老嬰拍了張睡覺的簽證照。
只好解釋說泰國人實在太愛嬰兒,碰到嬰兒標準就放寬了。
結尾前數一下辦依親簽到底用了幾張證件照?
我花了20-30分鐘談判3分鐘拍照,4CM*6CM洗了12張,2CM*3CM洗了12張,每個人花了360銖,五個人花了1800銖的照片,還沒有底片不能加洗。
最後每個人的簽證文件貼了2張4CM*6CM的照片就沒了⋯
泰國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照片是辦完依親簽後全家人放鬆去吃的拉麵大餐。
哥哥吃到一半看著招牌念出「KAZAN RAMEN」。
我跟哥哥說「唉喲!不錯喔!沒學過的英文單字可以用拼音的拼出來!」
結果他說不是,他是看著招牌上面的泰文拼音拼出來的。
這下我該說他是有語言天分?還是沒語言天分啊?
Posted By 四寶爸
證照英文名跟護照不一樣 在 Dcard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心情 【我的白痴毀了妹妹】
https://www.dcard.tw/f/mood/p/794307
(手機排版 還有我很白痴的填錯性別 請一起見諒)
我妹小我10歲
她成績很好
只是體弱多病
她在國小時就能解國中的題目
當她國中的時候
導師就曾建議讓她跳級
但我們都認為跟大家一樣就好
這決定卻成了妹妹畢生的問題
同學常要求她幫忙作弊 老師也知道
但是有些同學在校外有勢力
老師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些都不是什麼大事
應該說在我們心裡都不在意
妹妹覺得別人利用她……
但是妹妹是個內向的人 不敢說
而我正處於要面對求職階段
根本無暇多管她
那一年她住院了
得了一場怪病 她差點就掛了
因為施打的藥物對她都沒用
對於妹妹來說 她似乎很想要她同學來探病
我永遠記得她戴著氧氣 然後全身掛著監測生命儀器
抓住我的手說
哥 我同學有沒有來 爸媽有沒有不准讓人家看我在幾樓哪個病房 我怕同學來不知道……
(妹妹當時轉ICU 狀況很糟糕 醫生只能一直給她進入睡眠止痛)
後來她康復依然成績很好
學業對她來說似乎都不是問題
她只要生病請假 精神好些就會拿我的書來讀
我也不介意 因為我的書是跟全新的
慶幸我因為看它們新新的還能拿來裝文青騙父母我很用功沒扔掉
之後她自己都買高中程度的
(我當時也只會買A漫)
她很沉浸在求知的世界
她在國中是普通班的資優生
名次都是全年級第一
她的老師們都很樂意回答她的問題
可能當時她問的問題沒那麼深奧
因為她身體問題 我們在她畢業後
讓她讀專校 這還是我提議的
我真想殺了我自己
老師們開始認為妹妹有病 找砸
妹妹問得問題都很深奧
後來還把她轉給輔導室
再後來妹妹不知道怎麼了
不願意去學校 爸媽幫她辦休學
她變得很怪異 不敢出門
甚至都躲在房間 一直躺床上
我們帶她去看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花很長的時間(兩年多左右)取得妹妹的信任
從妹妹口中得知幾年前是多麼誇張的事情
專校某位老師對她肢體暴力 侮辱她長相
什麼能傷害妹妹的事情樣樣來
還有一堆過分的事情 不便多說
全班同學沒人敢吭聲
最他媽的是老師嗆出他有後臺硬得很 沒在怕
也恐嚇不讓妹妹畢業
我他媽的我們家後臺也硬,不把你搞到沒教師資格我都對不起列祖列宗
妹妹從沒說,就連受傷也沒說,他媽的想到就想打爆那垃圾老師
現在妹妹她考上很好的大學
她讀的學校老師很好
她的哲學教授跟她討論到不放妹妹下課
我在停車場等她 發現她沒下來 手機又沒接
非常擔心她會不會像以前一樣跑到廁所躲起來還是又跑到沒人的地方蹲著哭
衝到她教室
發現她在跟教授單獨聊天
看到她跟教授討論很熱烈
教授也讚揚她的想法 默默的替這教授按讚
我替我有這天才妹妹感到光榮
也恨以前自己不夠關心她
更恨自己當時沒能保護妹妹
妹妹現在依然是安安靜靜的
但是她臉上的笑容使我安心
如今我都接送妹妹上下課
記得有一次我晚到
我看到妹妹東張西望的不安狀
我知道她還沒適應
還是害怕待在學校的氛圍 更害怕孤立感
我告訴妹妹
任何時候害怕就打電話給哥哥
哥哥會跟召喚獸一樣出現在妳面前哦!
我沒去麻煩學校
妹妹以前事情的後續處理
讓我不想相信老師 更不想相信學校
我寧願相信我自己
妹妹上大學後我就換到她學校附近的工作
就近保護照顧她
她現在跟任何人都當點頭之交
她問我會不會怪怪的
還問我一堆問題
像男生是不是都不會說別人壞話
她的同學會說誰怎樣怎樣
她們會不會也說她
還有如果她們討厭她
會不會說她的壞話
我就說:妳超乖 超棒 做妳自己就好
太多的人際互動會增添妹妹無法適應學園生活
一點一點的慢慢進步就好
小呆萌,哥哥會一直保護妳陪著妳,直到妳不需要哥哥為止
_________
我妹曾反抗過填專校
她能讀女中 但我們不讓她讀
尤其是我 我怕她死掉
她國中那場怪病
最後醫療團隊總結是壓力引起的
當初我以為她是課業壓力太大
沒想過是人際關係
還是炫耀一下我天才妹妹
她學習力超強
我國小補習珠心算
檢定有個五級就不錯了
她小一就十段了 珠算心算都是
去比全國大賽也拿第一
然後學繪圖 比賽也全國第一
英文演講一堆比賽 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我們家的獎盃獎狀都是她的
有一張全勤獎狀是我的 哈哈
她失學的那段時間
我讓她學習做蛋糕麵包
結果她就跑去考丙級 一年就兩張證照
還有自學會計丙級一堆的
她曾經去打工 大概是學習力太強被排擠
我在工作幾年後 也很討厭菜鳥學習力太強
因為上面的會靠北我們這堆混吃等死的老鳥
自從我妹打工後 馬上改觀
學習力強的菜鳥是我的偶像
她有時候會很失望說 她以後能做什麼?
我跟她說 哥哥以後賺錢給妳開店 看妳要開蛋糕店(她做的蛋糕很好吃 她會畫萌萌的圖案)還是自己從事文創工作室
我曾跟現居國外的爸媽討論過我妹這學習力太他媽的可怕問題
她有時候用看的她就會做
例如:
她很會做菜 她看了食譜做出來就是好吃 還會擺盤 弄得跟食譜照片一個樣 我親戚中的人包含我媽都沒她厲害 我媽看食譜煮出來的是黑暗料理 況且她們兩個看的都是同一本食譜
我爸媽回國都只想吃我妹做得菜 一副好像我做得菜像ㄆㄨㄣ一樣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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