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所有朝野的立委一同保障公務員
近年來嫌犯利用各式器械攻擊公務員、甚至開車衝撞執勤公務員的案件屢見不顯。最常見的就是酒駕攔查時,因為心虛或是有案在身,以駕車衝撞員警的方式逃逸,躲避員警追緝。
因為警方、稽查人員、所有一線的公務員,執法時面臨的風險愈來愈高。顯見現行的刑法已無力嚇阻犯罪發生。也因此我提案修正刑法135條妨害公務罪,將刑度提高。
刑法第135條新增第3項加重妨害公務罪,將攜帶兇器或危險物品,或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等足生危險於公務人員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行為態樣犯妨害公務罪者,加重刑度至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刑法第136條的條文修正,則是將現行條文的「公然聚眾」具體化,改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罰金刑從9,000元提升至10萬元。
除了增加嚇阻力道試圖嚇阻犯罪,也是所有我們立法院的同仁們,在告訴第一線執法的辛勤公務員們,國家是你們的靠山、國家重視公務人員的執法困境。
我希望第一線執法人員在守護民眾安危,將民眾安居樂業的責任扛在他們肩上時,自己也是可以平平安安,順順利利的回家。
謝謝所有朝野的立委和我一起努力,通過刑法135條、136條,可以讓本案在未經協商的情況下,決速三讀,成為執法公務員最有力的後盾!
#大家新年快樂 #台灣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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