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5~110/09/03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大學以上環境相關科系畢業,包括: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本市環保陳情案件外勤稽查作業,原則以夜班為排班優先,惟未來視業務需求可能機動調整為日班。(每日標準工作時數為8小時,超過之時數可申請加班費或補休辦理)
夜班暫定時段如下(視實際狀況可能再調整):
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00:00-08: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北股(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南股(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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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一)徵才期間:自110年8月25日至110年9月3日止。
(二)僱用期間:
1、一年一僱,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發文日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其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2、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不補助僱用經費時,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3、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達70分者,無條件予以解僱。
(三)待遇:核定薪點為280薪點,薪點折合率計算每月薪資為34,916元(280×124.7元),並自簽約日起支,離職日停支。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四)報名方式:
1、本項甄選資訊建置於本局網頁,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寄送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7樓),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僱人員甄試」字樣,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
2、擇優公告參加甄選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未符資格人員之相關報名資料不再退還,亦不予通知。
(五)備註:
1、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性質相近之約僱人員職缺,逾期限則喪失候用資格。
2、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資訊:陳小姐07-7351500#170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刊登網址:https://ksepb.kcg.gov.tw/ActivitiesDetailC001100.aspx?Cond=ce691384-8fa7-49be-80b2-4a91f13b4caf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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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簽約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離家近的小公司、離家遠的外商集團,該選哪一個?】
今天收件夾跳出私訊,粉絲直接說自己家住台北、有一個孩子,最近在找工作,剛好同時去面試,兩家同時當天就錄取,讓她很抉擇到底選哪一個。
A 薪水3萬5,私人小公司的助理職,離家近,工作時間也很固定。
B 薪水4萬1,外商大企業的物流職,離家遠,工作時間也很固定。
兩家同時錄取,讓她陷入了天人交戰,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選,所以只好來問我「該怎麼辦?」我說:「不能兩個都選嗎?」她說:「這樣會變成黑名單吧!」我心想:「兩個完全不同類型的公司,怎麼會有黑名單。」但我很堅定的告訴她:「你本來就有選擇的權利,以及苗頭不對馬上撤退的準備。」
我認為挑選公司,薪資是主要考量,畢竟你是耗費時間跟勞力就是為了賺取薪資,又不是為了世界和平。職場本來就是不講人情的利益團體,人資不能恐嚇你這輩子只能選一家,只要還沒簽約入職之前,本來就存在「反悔」的選項。更不用說入職之後不適用可以自動請辭,畢竟人家當你「試用期」,你也可以當公司「試用期」,不是只有單方面的評分,而是雙方面的衡量。
我認為入職之後兩個禮拜是關鍵,真的不需要到一個月!前一週你可以觀察辦公室的狀態氣氛是否良好,如果公司流動率一直偏高,工作壓力過大,都可以在其它同事的工作狀態中察覺。
如果你是應徵「替代」人員,其實可以詢問上一個同事為何離職,還有你所擔當目前這個職位是否有太多改變。第二週才開始進入狀況,如果苗頭發現不對!請勇敢遞出離職,直接往下一個公司報到。
粉絲:「這樣好嗎?我以為只能二選一。」
我說:「正常來說是二選一,評估一下工作性質、交通、薪資比較出哪個適合自己,就去就可以了!但你不就是因為無法選擇來問我嗎?我只是給了你第二種選擇,就是去談判,去嘗試,去扭轉劣勢。」
既然兩個都喜歡,那都去嘗試看看!如果你是一個人才,那麼相信兩家公司都願意等你,第一時間就錄用,代表很缺人啊。
既然你兩家公司都錄取,那麼先選擇你最想加入的公司去入職,同時也可以據實以告B公司你的選擇,如果B公司拒絕你之後入職,那就算了!畢竟人生不是只有A、B公司,更何況如果A、B兩家公司如果都是渣,就兩家不要算了!職場,你只是去被折磨,又不是被疼愛,你是去消耗靈魂,又不是去旅行。
最後我告訴她:「相信你的直覺,你是一個很棒的人!所以他們第一時間優先都錄取你,你擁有他們需要的人力。充滿自信的你,會散發出不同的光芒,懂的談判的你,會將幸運保留在自己手裡。」
同時我也告訴粉兒說:「當你的求職私訊問題跳出來同時,當下我完全不想回應。」心想,為什麼連工作都不能自己決定?然而轉個念頭,想著都把薪資、交通、跟工作內容都列給我,大概是真的遇到難題了。
人生卡關時,你腦袋有一個直覺是選擇了A或是B,但過去總總經驗讓你無法下定決心,深怕選擇錯後耽誤了終生!一定要有一個人跳出來告訴你:「拜託你清醒吧!搞不好兩個職務都是錯的,但是你不去嘗試,就只能活在悔恨中。」
所以,這幾年我什麼都願意嘗試。合作邀約從靈骨塔到foodpanda、團購從鍋子到蝴蝶酥,一定會有賣不好,寫不好,被罵的可能!但嘗試之後可以選擇之後就不要重蹈覆轍,都好比羨慕別人賺飽飽,自己窮芭樂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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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簽約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試用期簽約 在 美劇癮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粵語網台節目 網台節目上架
▶ youtu.be/lgiN0ygDixs ◀
【#香港正版美劇攻略 #美劇癮 2019年1月】
正版一定要支持這應該不用多解釋,但以有限時間和金錢如何可最大範圍地觀看最多美劇呢?
嘉賓 : 美劇狂人 TV Drama Queen Yumi
今晚煲劇夜唔夜 Ear
#Netflix
性價比最高、放棄華文市場、架價與平價版?
月費:63/78/93 HKD
#NowTV
香港最大總習合(但價錢亦都.....)
HBO,華納,FOX, 國家地理頻道, BBC First
#自選點播你又識唔識 #NowPlayer手機都睇到?
#Now E
#免費一個月試用,集合 神劇總匯HBO 、熱門電影Now 爆谷台、冷門神片MOViE MOViE Play及 日韓劇集動畫Viu Premium
月費(最低): HKD98
#HBOGo
HBO Go 5條直播頻道 三個月通行證可兩人共享,包括5條直播頻道如HBO HD、HBO Hits、HBO Family、HBO Signature 及CINEMAX
月費(最低): HKD56
#Fox+
現有 NowTV 客戶若簽約使用 24 個月,Fox ,Fx ,Showtime 流行/得獎劇目,但價錢實在不太吸引!
月費(最低):HKD88(24個月約0
#Amazon Prime Video
月費只需$25 ?但片庫較小,支援中六定幕影片不算太多而免費試用期只有7天。
月費(最低):HKD25
#Hulu (VPN?)
只供應美國地區但香港亦有粉絲支持
月費:折合約HK 67
~~~~免費項目~~~~
#明珠台
星期一至五,10:40分播出,外購劇一般晚美國半季至一季播出,優點是有 #粵語配音 。
Viu TV
資料從缺!
#Facebook 、#YouTube
#沒有中文字幕支援!
試用期簽約 在 #問-試用期簽合約 - 工作板 | Dcard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之前查勞基法有說,現在雇主不能用試用期……,但覺得很多雇主換另一種方式:用簽約的方式,將試用期合法化!,例如:雇主想要一個月的試用期,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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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簽約 在 [問題] 簽約可要求延到試用期結束後嗎? - 看板HRM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小妹近期有兩個面試,
A公司正職與B公家機關約聘,
兩份的工作內容都喜歡,
但由於B機關的薪資比A多了好幾張小朋友,
考量經濟因素, 較偏好B機關,
但B機關的錄取率只有3%以下,
在不確定會不會錄取B機關的情況下,
傾向有工作就先做!
剛接到A公司的錄取通知,
預估9月中到職,試用期3個月,
本週面試B機關時蠻順利,感覺有點錄取的希望,
該單位的人員說跑流程要2個月,
自己估算假如錄取年底可以去上班,
屆時再向A提辭呈..
因A公司一再強調要長期的,
9月中到職時若要我簽長期工作的契約,
1.
我可以以雙方都還未過3個月試用期為由,
請公司暫緩簽約嗎?
有點擔心違約有賠償金的問題,
2.
或者說, 在試用期間提辭呈, 沒有違約問題呢?
感謝版上大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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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laddressin 來自: 124.8.79.97 (09/0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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