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團隊揭弊雙子星案,
監察院提糾正,
證明我們的努力沒有白費。
〔中央社〕監察院說,台北市政府辦理台北雙子星開發案,沒有善盡投資申請人的信用查證與財務徵信,評選過程有怠失,今天糾正北市府。
監委劉玉山、陳永祥、葉耀鵬、余騰芳調查雙子星案,並約詢過台北市長郝龍斌等人。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院說,總投資金額逾新台幣700億元的台北雙子星案,台北市政府於101年10月28日評選太極雙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團隊為投資申請人第一順位,但評選過程遭外界質疑有弊失,得標廠商並未如期於102年2月21日繳交履約保證金約18.9億元,台北市政府對後續處理事項延遲不決,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糾正案文指出,捷運局欠缺投資人信用查證機制,對國外公司及新成立的專案公司無法確實財務徵信;這次開發案的申請保證金金額由3.57億元降為1.3億元,申請保證金下修,徒增投機廠商。
監察院表示,此案評審會議前就公布投資人承諾事項得分,影響評選公平性,也不重視市府預審意見,評選標準有失公正,而且評審表彌封程序,欠缺雙方確認,評選過程不周延。
糾正案文指出,自102年2月22日太極雙星喪失第一順位議約權至今,台北市政府仍未與第二順位投資人完成審定及議約,而且沒有訂完成期限,議約審定程序冗長,遙遙無期。
監察院說,雙子星案辦理過程有很多負面評價及報導,市府僅對內提出精進作為,不見對外的檢討與回應,對於惡意投標廠商的行為莫可奈何,都損及政府形象,有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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