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陸續有朋友傳來一則關於我的一樁醫療糾紛新聞。先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好,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其實就像我鼓勵媽媽把流產、產後憂鬱等看似負面的事件書寫下來一樣,我也一直認為醫師紀錄醫療糾紛的過程,除了可以紓解情緒,還能幫助到其他受困於官司的同業們。既然有記者報導了,我想乾脆就來分享一下,不吐不快。
回想這個案例,在事前我就預感這一刀不好開,因為媽媽腹部脂肪較厚,所以分娩新生兒的過程中勢必會比較困難,開始剖腹時我便如臨大敵。動用更多人力協助,手術刀劃下去時,才發現不僅是脂肪,腹腔內也有輕微的沾黏,要把寶寶抱出來,著實得花上不小力氣。
記得結束後,我的手術服被汗水濕透,右手也因過度用力痛了整天。所幸寶寶出來的時間沒有因此被耽擱,胎頭一露出子宮就放聲大哭,算是有驚無險。產婦在手術台上也頻表示「對不起,我很難開吧!感謝大家。」而當天嬰兒室就告知對方,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傷到手而骨折,我深感遺憾但也明白我已盡力,因為這真的就是生產難以避免的併發症,該注意的我也都有做到,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無法做得更好。
沒想到事隔幾個月,所有的感謝和新生命的喜悅卻化為一封存證信函,指控我過失傷人,要求賠償。說不憤怒是騙人的,我覺得我好像辛苦救人的消防員,在大火中把人從倒塌的傢具中拉出,卻因救援過程不慎將民眾手拉傷而得吃上官司,讓我無奈地在內心怒吼「這還有天理嗎?」
等沈澱了幾天,心情漸漸平復,我開始不斷告訴自己遇到了就勇敢面對,畢竟人民有訴訟的權利,更何況再怎樣想,情理法上我都站得住腳,沒有任何疏失。
**有關醫師成了犯人的那些碎碎念
只是直到踏入法庭那一刻,雖從小看過不少司法戲劇,聽過不少「前輩」分享被問話的經驗,心中的緊張感還是很強。尤其法警不假辭色把你身分證收走那一刻,被告的感覺更加濃厚,再加上聽到檢察官大聲斥責上一場的詐欺犯,我忽然有種「我是誰?我在哪裡?我到底做了什麼?」的荒謬感。與其說對那位產婦生氣,倒不如說我對整個制度感到不滿,為何我要和殺人、性侵、強盜犯一樣,被國家機器起訴,醫療糾紛有沒有除罪化的可能性?
雖然知道疾言厲色、口氣很差是檢察官偵查的手法,我應該早有準備不會害怕,但對完身份,輪到我說明案情時,我還是可以清楚聽到自己加快的心跳聲,看到自己微微顫抖的雙手。
小心翼翼地講完手術經過後,我補了一句「哎!當初媽媽也很感謝,誰知道.....」「最後一句是廢話,每個告醫師的病人當初都很感謝你,這句話你要記住」檢察官不耐地這樣打斷我。雖然有點殘忍,但這句話我卻至今牢記在心中。
**開庭當成人生歷練 走過了似乎也就不那麼怕
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也曾提出賠償金尋求和解。坦白說在過去,醫師面對醫療糾紛時確實常有花錢消災的心態,一來免去出庭的麻煩,二來避免上報曝光。再加上律師也提醒我,這類案件通常會延宕多時,賠償是不合理的權宜之計,我承認有那麼一瞬間我也覺得認賠作收給錢了事算了,不要管什麼公平正義了。但認真一想,若我鄉愿地這樣做,豈不就是助長這種濫訴的風氣,成了共犯結構的一份子。「沒關係,拖就拖,養案子當養孩子。我們就和他耗」下定決心後,我和律師這樣說。
後來事情也比我想得順利許多,開庭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的偵查庭,面對同一位檢察官,我似乎就不那麼害怕。不再。幫我出庭當證人的兩位學長也安慰我說,「沒被告過,產科學不算畢業啦!」當我為耽擱到他們工作而道歉時,他們還異口同聲表示:「也不是第一次上法院,當證人還好。」
回想事件發生到最後刑事不起訴、民事無罪,轉眼竟過了兩年。雖然漫長但因有著老闆的支持和律師的協助,讓我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反倒意外地增加人生經驗值,心理素質在過程中也提升不少。
只不過這次新聞的曝光讓我蠻意外,很狐疑這有任何報導的價值?但也讓我再次應證在新聞標題中,醫師就是男醫師,女醫師很特殊,就得強調是「女」醫?趕快截圖保留下來,當作日後演講的素材。
先生也在一旁開玩笑:「你真的長得不夠美,所以沒叫你美女醫師,而且也沒放照片,妳該建議記者放書的封面幫你宣傳啊!」好啦!雖然你是我最大的心理支柱,但你講話真的讓人白眼翻不完。
最後我想和各位同行分享的是,雖然很不希望用到,但醫療糾紛險還是一定要保。另外和每個人該有家庭醫師一樣,平時最好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才不會在被告時慌了手腳。如果自己沒有疏失,大可不用怕「丟臉」就賠錢了事,我們又沒做錯事,據理力爭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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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悔過 再談和解
實現正義 才能共生
近年來,每到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就有很多人說
「又要消費了;又在操弄仇恨了;又要撕裂社會了」
「到底要怎樣道歉才夠?快點原諒!和解!」
「都過去這麼久了,為什麼還要一直講?」
其實這是值得認真回答的問題。
「和解共生」「修復式正義」是非常甜美的理想。也是我非常認同的目標。
不過,我在過往的法律實務工作,學到一個很重要的道理:
加害人真誠悔過,是和解的必要條件。
不管是過失傷害、竊盜、侵佔、詐欺等輕罪,或是性侵、強盜、殺人等重案。
如果加害人沒有讓被害人感受到真誠的悔過反省,就不可能真正和解、原諒,更不可能療癒、放下。
一般個人的案件是這樣,牽涉到成千上萬人集體受難的二二八事件,與後續的白色恐怖,更是如此。
有些人會質疑:
「都過了這麼多年,難道加害人做得還不夠嗎?要做到怎樣才夠?」
我的答案是:
目前所做的,距離和解共生,遠遠不夠。
在二二八事件後,長達四十年的時間,戒嚴與白色恐怖的摧殘,不僅讓受難者家屬無法發聲,還持續不斷增加更多受難者與家屬。
戒嚴與白色恐怖,讓一代人的創傷,延長到三代子孫。
直到民主化後,臺灣人才被允許說出受難的故事、發出苦痛的聲音。
但很諷刺的,因為受難者爭取到民主憲政的落實,當年的加害者集團,也同等獲得憲法的保障。
加害者集團利用受難者爭取的民主憲政程序,拒絕把關鍵的歷史檔案證物交給國家;拒絕把強取豪奪的不當利益物歸原主。
加害者集團用受難者爭取來的言論自由,訕笑、攻訐、嘲諷受難者家屬。
當時加害者集團的領袖,如今在首都的精華地段,還有專屬的供奉紀念園區。在全國大大小小的角落,還有塑造偶像地位的雕塑。
當受難者終於可以說出自己的歷史,加害者集團同時也用更大的聲量去掩蓋。
數十年的極權統治,受難者遍佈臺灣社會各界。我在地方基層,經常在意想不到的時候遇到受難者和家屬。
曾在一次地方餐敘遇到一位民眾,相談甚歡。
但當話題逐漸走向臺灣歷史,他說出家中長輩被極權政府迫害的故事,忍不住落下淚來。我正要安慰他,他卻立刻擦去眼淚、強顏歡笑。
他不想讓別人發現他在難過。
他怕被指責「都過去這麼久了,怎麼還不放下」「還想怎樣」「不要再操作仇恨」。
正因社會有強逼和解原諒的聲音,直到現在,還是有受難者家屬在黑暗的角落暗自流淚。
「和解共生」不會憑空發生。
必須先有「認錯悔改」,才有和解共生的甜美果實。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今天,台北市政府無視受難者團體的抗議和譴責,堅持邀請馬英九前總統出席二二八紀念活動。
馬前總統在致詞時,細數他從政三十年為二二八事件「付出」了許多。
我覺得很困惑。馬前總統曾任國民黨主席,如果他真的願意為歷史負責,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仍拒絕把關鍵歷史檔案交給國家?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願把強取豪奪的財產、利益物歸原主?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願意承認蔣介石和國民政府從二二八事件到白色恐怖的政治責任?
如果他真的悔過,為什麼國民黨堅持不願負責?
當馬前總統在細數他的「付出」時,我後面一排有受難者家屬忍不住說「我要走了,我覺得很不舒服」
現在,加害者不願意把關鍵史料交給國家,不願意把強取豪奪的財產物歸原主,還有人在對受害者叫囂「還要多少道歉才夠」。
加害者集團沒有真誠悔過,就直接要求和解,甚至由加害者集團的代表來高唱和解,就好似一邊虐打小孩、一邊怪小孩哭;一邊斬斷樹的營養、一邊怪怎麼還沒開花結果。
沒有真誠悔過的加害者集團要求「和解共生」是一種去脈絡、強迫式的和解。
不願負責的加害者談「原諒放下」,是對還在傷心的受難者的霸凌。
霸凌不是正義,強迫的和解是對正義的消費,是社會撕裂的真正兇手。
如果你問我
「到底要做到怎樣才夠?」
我的答案是:
加害者集團必須把所有歷史檔案交給國家,加害者集團必須把強取豪奪的利益物歸原主。
加害者集團必須停止強迫被害者原諒。
加害人真誠悔過,受難者自願的寬容、和解,才會帶來真正的療癒。
唯有加害者集團先真誠悔過,「和解共生」的果實才能降臨在臺灣這片土地。
——
Photo credit: 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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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新聞週五報】
1.大直.內湖人看過來!忠泰開萬坪商場 極光冰場.蔦屋書店.米其林餐廳齊聚 美食購物新地標「春大直」試營。→https://youtu.be/xOppuyr3tdc
2.屋主不守價了、有人打七折,大直豪宅交易增五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5047546
3.飲食旅遊生活作家葉怡蘭激推大直《花花豆漿》,台北大直的早晨,繁華大道後頭行行列列的巷弄裡,魚貫走出一個個匆忙的趕路人,有些提著公事包、有些穿著學校制服、有些是媽媽拉著娃,他們臉上都帶著飽食之後的滿足,餵養著這樣自若有序如常早晨的,其實是一家樸實的豆漿店。→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0116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4.有些人覺得大直很普,「覺得那邊蠻不怎樣的,去市中心需要小繞」、「我怎麼覺得那邊食物都很難吃」、「大直根本沒什麼美食」、「住這半夜一堆跑車在吵」、「每到11點多一定會有人開跑車過北安路」、「除了離內科很近以外,沒有任何優點」。→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835168
5.大直重點商場美麗華百貨年年推出超高聖誕樹,營造濃濃的聖誕氣氛,讓民眾十分期待,這次推出金色浪漫市集及精彩的周末表演,要帶大家進入吸睛又魔幻的娛樂空間,豐富的活動內容,讓民眾在11至12月間每天都有不一樣的驚喜。→https://innews.com.tw/17124/
6.大直市場今年榮獲經濟部「4星優良市集」認證及「109年度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營運評鑑計畫」第1名,裡面還有奪下「天下第一攤」金賞獎的攤商。→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0051277566.html
7.一位發跡自補教業的神祕老闆卻危機入市,除了新投資逾千萬元的百坪韓式「網美」餐廳,11 月底將在台北大直開幕,她砸 6 千萬元買下的台灣小吃品牌廖家生炒花枝,繼進駐台北 101,又獲微風集團董事長廖鎮漢欽點,日前已在微風復興本館設點。敢無畏疫情,逆勢展店的,是現年 48 歲的立蕓集團董事長戴薇(本名劉玉瑩)。→https://news.cnyes.com/news/id/4544351
8.台北大直更是活動不斷,先是大直商圈推出超嗨的「享樂生活節」後,美麗華百樂園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取消了每年的跨年演唱會,改與綠美丘市集合作打造「耶誕跨年市集」,並推帶狀展演形式與民眾同樂。→https://news.tvbs.com.tw/life/1420021
9.「水綠清翫」由日商國土開發營造,採用日本住友制震器,室內配有日本TOSTEM氣密窗,根據實價資料,目前全案交易總價1.72億元~2.15億元,最高單價紀錄為頂樓戶、每坪195.4萬元,銷況進入倒數3戶。→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0754
10.你可曾思考「網路上說的真的都是對的嗎?」,邀請劉韋廷律師與我們拆解網路媒體的各種陷阱,小心中招。活動時間:12月8日(二)14:00-16:00,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圖書館大直分館5樓視聽室,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25號,活動講師:劉韋廷律師。→https://tpml.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86E817AA7D0F758&sms=9D72E82EC16F3E64&s=0BA002FA76513D19
11.台北大直英迪格酒店歡慶營運一周年,與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合作,自11月20日(五)起至2021年1月8日(五)止,推出「周年回饋」特別活動,凡於官網訂房並攜帶指定民生物資入住,每項可折抵當晚當次住房費用333元,最多可折抵房費1,000元,簡單舉動就能幫助弱勢孩童生活物資更充裕,更能直接折抵房價。→https://travel.setn.com/News/852110
12.讓超值更超值!「米匠」大直店壽司道道雙饗。→https://ctee.com.tw/lohas/food/374743.html
13.開在大直敬業一路的〈米匠〉二店,空間較一店更大器且更有「藝」境,巨型香杉花、竹雕塑,幾何造型燈籠、義大利洞石、茶色鏡牆等,展現非凡氣韻,板前壽司檯則可同時接待最多27位客人用餐,除了食物本身超值,這樣的空間,對比餐價,當然也超值。而為了跟上「食代」潮流,因為「善變」而堪稱「藝創壽司鬼才」的阿同師,如今一心一意想著的是:讓超值更超值!→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23001563-260405?chdtv
14.【57+1的鑽石人生】珠寶詩人曾郁雯十日展,采泥藝術 (台北市大直敬業一路128巷48號1樓)。→https://artemperor.tw/focus/3645
15.旅居耶路撒冷多年,國際知名畫家王明川2020年仙人掌系列創作個展「異鄉人」,在美學及藝術界人士的引頸企盼下,已於11月14日假台北巿大直橋畔「常福閣典藏館」正式展出。→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24000137-261701?chdtv
16.曾被封為「台灣小嶋陽菜」的知名精神科醫師鄧惠文,日前被讀者直擊在周末晚上現身於台北市大直知名飯店,素顏戴眼鏡的她,與老公和女兒用餐,若不仔細看,很難把這個充滿母性光輝的女子,與螢光幕前的亮麗模樣連結在一起。鄧惠文與老公互動不多,不過女兒倒是挺開心的,在位子上動來動去很活潑。→https://www.ctwant.com/article/85540
17.宜蘭市1對鄧姓夫妻,今年9月4日前往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並將3張餐券擺在桌上付帳;孰料,事後店家致電告知沒付錢,還對他們提出詐欺告訴,後來林經理主動致電道歉,卻因詐欺罪無法撤銷,他們又接到警方傳喚,遂決定透過律師提告,希望司法能還他們清白;對此,饗食天堂則說,公司已向鄧先生道歉,雙方有簽立和解書,對鄧先生造成的傷害,他們亦感到萬分抱歉。→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51632
18.吃自助餐,吃到變詐欺犯!宜蘭一對夫妻到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原以為放在桌上的3張餐券被店員收走,事後竟接到電話,說他們沒付錢、吃霸王餐,挨告詐欺,饗食天堂喊冤,真的沒收到餐券,但處理過程有疏失,除了致歉、請吃飯也已經撤告,不過詐欺罪屬公訴罪,無法撤銷,鄧姓夫妻怒控饗食天堂誣告,要討回清白。→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B20F05M1
19.常福閣典藏舘空間挑高,氣勢雄偉開闊,是台北少見的大型藝術典藏舘,更有多樣的藝術收藏陳列展出。本期的免費展覽將至11月30日止,值得愛好者掌握時間。舘址:台北市北安路 458 巷 47 弄 1 號(捷運大直站 2 號出口步行 200 公尺),電話:02-25335711,開放時間: 上午 10 點至下午 5 點,展期不公休。→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5036665
20.國際獅子會300A2區舉辦的2020年第33屆國際和平繪畫比賽暨頒獎典禮,於11月29日在大直典華飯店店舉行。→http://61.222.185.194/?FID=32&CID=53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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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你們好
我今年5月被騙1萬8 對方是叫我用8591幫他買1萬8(T幣)的遊戲幣 (T幣:台幣=1:1) 然後
給我裝備
但是他拿到遊戲幣就失聯了
我也報案拿到三聯單了 警方說因為我提供的證據很充足 所以昨天偵查組的警方 就通知
我抓到人了
但是警方說 他要求私下和解 1萬8還我這樣 但是我要求3萬6
警方跟我說我有點獅子大開口的感覺
他還說很多詐欺案件最後都沒下落 警方的意思就是我能拿回1萬8就很不錯了
叫我拿回1萬8就好 但是被騙只拿回原本的錢 心裡根本不平衡
大大們請問建議我要求他賠多少?
如果和解不成功 他會被判刑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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