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安置機構疫苗施打排序第五無庸置疑
施打對象包括但不限生服員及社工員
記者會完整影片 https://is.gd/slhQjA
今天參加兒少安置聯盟(以下簡稱安置盟)「安置機構公費疫苗施打順序不當與中央紓困建議」的線上記者會。
根據安置盟針對全國私立兒少安置機構疫苗施打情況所做的調查,目前尚有40%機構尚未完成疫苗施打,所在縣市包括了位在熱點的新北市和桃園市,以及新竹縣、新竹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台東縣、苗栗縣等9個縣市,當中共計有44家機構,提供828位兒少安置服務。我國沒有18以下施打的疫苗,兒少安置機構不立即施打恐成防疫缺口。
以下是我今天的發言:
1、兒少安置機構在防疫或紓困政策,時常身分不明,到底是要列在住宿式機構、社區機構,還是社會福利事業。這牽涉到防疫紓困補貼措施的差異。是走停業、收入減少50%;還是連續三個月減少15%,可申請防疫補貼。
2、兒少安置機構在疫情發生以來,安置兒少因為停課不停學的關係,原本去上學的兒少只能待在機構,兒少安置機構的第一線保育員,必須透過加班或再增加臨時人力來協助兒少的陪伴。
3、不過教育部在六月十五日開始撥補的學童家庭防疫補貼,機構安置學童的補貼對象仍為其監護人,而不是直接照顧的安置機構。這部分我也一直呼籲社家署應該針對機構增加的人力成本予以補貼。
4、另外兒少安置機構是否因而違反勞基法規定。這部分我們也和勞動部積極協調,因應停課不停學,兒少安置機構是否符合第32條及第40條,所謂”天災、事變、突發事件”而須進行必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通報。
5、雖然目前國際上除少數疫苗可以針對18歲以下兒少進行施打,但目前國內尚無相關疫苗。所以我們只能從預防措施,盡速讓安置機構員工施打,來進行超前部屬。因此我在0521便主動去函疫情指揮中心,要求住宿式社福機構,應優先施打疫苗。指揮中心也在0609,修正公費施打對象順序,讓安置機構提前至第五順位。
6、目前有些縣市已經開始第六順位75歲已是上老人的施打,今天讓我們來聽聽看,各縣市為排在第五順位的兒少安置機構員工注射疫苗的情形。
⚠️安置盟訴求:
✅一、政府整體防疫及紓困措施中常忽略「兒少安置機構」,呼籲政府應正視兒少安置機構,在防疫與紓困政策規劃上清楚定義兒少安置機構的分類。
✅二、各縣市緊急安置個案、兒少轉換機構安置、安置兒少擅自逃跑後返院等情況下,對於安排篩檢、隔離空間及照顧人力配置作法不一,建議新接案、轉院或尋回逃院個案,應由政府訂定防疫期間收案服務指引。
✅三、政府應確保疫情期間照顧服務完備,包括盤點可單人隔離住宿收案之床位數、協助機構安排備援空間、防疫物資另列補助、將兒少線上學習所需設備列入機構設施設備補助,將備援人力包含在優先施打範圍等。
✅四、疫情期間機構經營管理成本提高,工作人員工時增加,目前僅雙北市有人力備援計畫,其他縣市均未及準備,中央政府應提出統一的防疫分級人力備援計劃,包括增加人力補助、提供工作人員額外防疫津貼及防疫保險等。
✅五、有關行政院核發之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建議政府未來發放孩童相關津貼時應考量依法安置之兒少其父母無照顧之實,並未支出兒少相關生活照顧費用,應予以排除其領用資格。
設施設備 定義 在 李麗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其中有關攜子入監的協助與評估,是我一直以來關注的議題。我在105年就召開公聽會,當時提出兩大訴求,一是請矯正署聘任教保專業人員、改善育兒設施設備、辦理親職教育相關課程,協助受刑人育兒;二是請矯正署與社家署研議攜子入監的通報及評估流程,確保這些孩子獲得必要的服務及協助。
感謝矯正署的支持,近兩年除了推動「強化攜子入監處遇措施方案」,並從106年4月起執行相關評估流程,去年2月我也到桃園女監實地考察,確實有感受到矯正署的用心。因此,我這次的修法提案,就是將現行做法入法,明確規範矯正機關與社政機關的義務,今天也藉著質詢的機會,提醒行政部門做好修法後的相關準備。
第一,目前幼兒在出監前3個月,監所須通知社政機關入所協助分離準備及後續銜接服務,因修正草案將殘餘刑期6個月以下申請攜子入監得由監所自行允許的現行做法,限縮為殘餘刑期2個月以下,這類型的案件須在短時間內完成通報及評估,矯正署與社家署應確認相關流程執行無虞。
第二,矯正署現在是運用民間捐款辦理「強化攜子入監處遇措施方案」,我雖然樂見公私協力合作,但依靠民間捐款並非長遠之道,未來方案內容變成法定義務後,矯正署必須及早思考在沒有民間捐款的情形下,如何籌措財源編列預算,讓業務推動可長可久。
攜子入監是女性受刑人最不得已的選擇,當監所變成育兒的場域,我們更應提供充足的支持,確保這些孩子的權益不被犧牲。
設施設備 定義 在 Analog Devices台灣亞德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媒體報導: ADI回顧2018,展望2019(上)
在金豬年來臨前,ADI台灣區業務總監徐士杰在媒體上回顧2018與展望2019,針對2018年ADI重要產品及技術要點如下,與粉絲分享:
1.ADI於2018年推出業界頻寬最寬的RF收發器ADRV9009,擴展RadioVerse™技術和設計生態系統,提供單一無線電平台來加速5G部署,支援2G/3G/4G覆蓋範圍,滿足新興5G無線基礎設施設備、及航空航太系統嚴苛的天線密度和擴展網路容量要求。RadioVerse推出以來獲得廣大迴響,並從原來的通訊基礎設施領域朝向其他領域持續擴展,包括無人機、IoT、SDR軟體定義無線電等,而隨著5G邁向更廣泛應用,諸如自動駕駛、工業化4.0等領域也都將是RadioVerse將來所將關注的重要方向。
2.在汽車產品方面,2018年3月ADI宣佈收購Symeo,將雷達產品擴展到覆蓋24GHz、77GHz的完整頻段,既支援自動停車等超短程應用,也支援自我調整巡航控制等長距離應用,能夠靈活地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完整的雷達系統解決方案。2018年ADI所推出的三款強化型汽車音訊匯流排(A2B®)收發器也提供前所未有的系統性能客製能力,非常適合新興多麥克風應用,如道路雜訊消除、車內通訊和自動駕駛等。
3.在電源管理方面,ADI發表 LTM4700 降壓型 DC/DC 電源穩壓器,進一步擴充其 Power by Linear™ µModule 穩壓器系列。該元件兼具同類產品最高功率和用以降低資料中心基礎設施冷卻需求的高能效。新型電源 µModule 可提供雙路 50A 或單路 100A 配置,創新封裝技術使其在伺服器密度增加及資料中心輸送量和運算能力提升時,所對系統尺寸和冷卻成本的影響微乎其微。
4.另外值得一提的年度技術,莫過於ADI於2018年首次介紹了相當重要的飛時測距(Time of Flight, ToF技術),讓客戶能將更快、更精準的測距功能落實於物聯網模組化系統級軟硬體解決方案中。目前ADI的ToF技術已應用於工業上的機器手臂、智慧建築中具人臉辨識的ADI ToF 3D立體影像感測、商業空間的3D人流統計,以及汽車應用上能準確測量物體與汽車的距離的Full HD CMOS影像感測器和ToF模組。近日vivo NEX雙屏版手機所搭載堪稱黑科技的零光感3D人臉識別技術,便是vivo與ADI 合作開發的ToF 3D超感應技術,該技術能更準確的識別用戶面部巨大數量的立體特徵,不僅可以實現解鎖,更能實現“刷臉”支付。未來,ADI仍將持續介紹更多ToF的創新應用,值得拭目以待。
http://www.compotechasia.com/a/tactic/2019/0108/40807.html
設施設備 定義 在 設施與設施管理@ 世禮的部落格 - 隨意窩 的相關結果
「設備」是為達成某項運作機能所需的實體配置,亦即是構成「設施」的具體內容。如消防設施的運作機能目的是處理有關火災事故,其所需之實體配置包括探測警報設備、防阻火災 ... ... <看更多>
設施設備 定義 在 設施與設備有什麼區別 的相關結果
設施 ,指安排布置;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機構、組織、建築等。 設備是指基本具有特定實版物形態和特定功權能,可供人們長期使用的一套裝置。 設施更強調宏觀 ... ... <看更多>
設施設備 定義 在 設備設施管理專題:設備與設施有啥區別 - 每日頭條 的相關結果
設備 與設施的區分,打個比喻:你家的房子——設施;你家房內的家具、電器等——設備。一、設施與設備的基本含義設施:為進行某項工作或滿足某種需要而建立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