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只有李明哲事件,我們曾有大量台商失蹤的事實,我們不講,誰來講?誰來質疑中國司法,以及論述中國司法與香港司法的關係?」
「根據之前雨傘運動的經驗,中國極可能在兩天之內打資訊戰,而理論上,最能夠應對這件事情的,#全世界就只有我們不是嗎。 」
【關於香港】
雖然整件事情跟法律有關係,不過專業的法律論述並不難取得,我光是在FB動態牆上就看到很多精準的論述,例如說司法審查的問題,由誰發動的問題,以及執行的眉角等等。這方面NGO或許更熟悉。
因此,整件事情的難點並不在法律上。
更精確來說,雖然台灣對「反送中」有些精準的法律論述,但問題是誰會看?總不能都在FB上面吧?訊息要怎麼送出去?
之前跟俄羅斯研究軍事的朋友討論過,他當時提到一件事讓我覺得很有趣味,就是,台灣為什麼不能發展NHK、半島電視台、BBC?台灣在中文世界有獨特的民主地位,也沒有寫英文的困難,結果為何國際媒體最後要報導亞洲的時候,都會變成央視的畫面?或者西方記者自己的視角?甚至是已經被滲透的記者視角?
台灣戰略上的定位是自己可以去爭取的。
在這個時候,除了強調港媒或學者可能被compromise之外,更能夠告訴全世界香港議會的問題在哪裡,司法審查問題在哪裡,中聯辦的問題在哪裡,逃犯條例發動權問題在哪裡,law in action的問題在哪裡,這些都是台灣可以「官方定義」的事情。因為理論上沒有人比台灣人更理解這些中國滲透問題,而台灣也最有資格定義,光是我們官方提出一個標準,#告訴大家中國滲透狀況分成幾級,#香港已經進入第幾級,#衝突發生的預設措施等,就可以實質幫助到香港。
暴力使用這種事情反而不需要我們「宣導」,國際自然會知曉,#但是遊行或暴力的使用是屬於這種對中狀態下第幾級衝突,非致命武器的造成致命傷害,非致命武器造成非致命傷害等等分類,皆可以代表滲透與衝突已經到什麼程度,為何滲透到某個程度是違反諾言,為何承諾一事中國不會遵守?這些問題都是台灣最接近、最有代表性可以論述的事情,更何況這對港人、台灣人是一樣重要的。
我們不是只有李明哲事件,我們曾有大量台商失蹤的事實,我們不講,誰來講?誰來質疑中國司法,以及論述中國司法與香港司法的關係?
把事件定義之後,才能夠進一步去呼籲、凍結優惠待遇、制裁港政府、援助重要人士等等。這種定義不能民間做,一定要台灣官方動起來。香港問題直接涉及台灣國安問題,也無干涉內政問題。
官方定義出來之後,民間要做援助,官方要做凍結挑款與制裁,一方面保護台灣人在港安全,一方面給予中國壓力,才會有做下去的正當性。民間也才能知道要動什麼,更能夠去評估相關風險,使傷害降低。
希望各位法律朋友們把相關論述素材送進去(大家真的都太強了),而國安單位就可以趕緊把過往的研究跟法律評估做整合,透過外交的評估,理論上一個晚上應該可以做完。
雖然我們沒有國際的電視台,但是我們可以在這艱困的時刻做出台灣的重要貢獻,何況我們有語言、戰略與距離的資訊優勢。而接下來民間就可以在一個完整的風險評估下決定如何行動(民間援助),在台港人/港生也會有明確方向。
更不要說,根據之前雨傘運動的經驗,中國極可能在兩天之內打資訊戰,而理論上,最能夠應對這件事情的,#全世界就只有我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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