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國正式提出申請加入 CPTPP 後,我國也在昨天正式宣布,將循 WTO 模式,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申請加入 CPTPP 。
相信大家也都非常好奇,「 CPTPP 」到底是什麼?對台灣來說,加入的優缺點為何呢?
實際上「 CPTPP 」是「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的簡稱,前身是「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 TPP ),是一個綜合性的自由貿易協定。
隨著全球化的浪潮之後,促進貿易自由化和降低關稅壁壘,一直是世界各國致力的方向。而除了雙邊簽訂的 FTA ,區域性的多邊協定和經濟整合也陸續出現,歐盟更成為了其中的典範。透過這樣的協定,不僅能夠強化貿易連結,更可以提高本國產品競爭力及國際投資。
也因此,整個泛太平洋地區,早在 2002 年就從 APEC 會員發起,希望以泛太平洋的夥伴為主體,重組一個新的多邊貿易協定。並且在 2010 年後,由美、日主導下成立了 TPP ,並且展開逐步談判,當時更有專家認為,這會是對中國的一種經濟圍堵策略。
然而,到了 2017 年,川普為保護本國產業,正式宣佈退出 TPP 。隔年,完成改組的 CPTPP 正式簽署協定,成員包含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汶萊、墨西哥、智利以及秘魯等 11 個國家。
這 11 個國家,多為我國重要貿易夥伴,更占我國國際貿易總額超過 24 %。加入 CPTPP 對我國來說,確實有高度的重要性。作為以國際貿易為基礎的台灣,尤其面對中國所參與的 RCE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威脅,讓我們加入 CPTPP 的急迫性提高。
然而任何的貿易協定,一旦要推動市場開放,就勢必會對本國內產生衝擊,從目前的觀點來看,我認為大致會有以下三者:
🔎 名稱問題
台灣這次循 WTO 模式,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申請加入,行政院政委鄧振中也表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是有自己的名字,但是在參加經貿協定,我國長年使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也是爭議最小的,所以就選擇這名字,這是思考過的決定,也是大家最習慣的名稱。
然而過去也多有民進黨委員批評過馬政府,各國皆是以主權國家名義參與協定,我國這樣的做法是否有自我矮化之虞,確實需要討論。尤其在中國也爭取加入的現況下,如何顧及經濟發展及主權捍衛,勢必會成為一個討論焦點。
🔎 核食問題
早在 2018 年,台灣通過禁止進口日本核災區食品公投後,當時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就曾表態,台灣若想加入 CPTPP ,將不太可能。目前兩年過去了,到底公投的效力如何?政府將如何因應?都會成為未來談判的焦點。執政黨目前僅表示,會在國民健康,科學根據、國際規範三個原則下進行討論。
我認為,食品健康始終是一個科學問題,延續先前美豬的討論,我仍然認為必須要在「加強邊境檢疫能量」、「明確科學檢測」、「完整標示」的前提下進行對話,才能夠讓民眾保證安心。
🔎 產業衝擊
事實上, CPTPP 有別於 WTO (世界貿易組織), WTO 相關規範範圍是貨品、服務業、檢驗檢疫、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等傳統經貿項目,但 CPTPP 涵蓋事項包含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勞工、環境保護及中小企業等,規範算是相當廣泛。
也因此,台灣在談判過程中,也應持續檢視國內的相關法規是否已經修正到位。根據經濟部今年的 CPTPP 專案報告中也提到,包含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數位通訊傳播法都待修正。我也希望院版能儘速送至立院排審、討論,才能夠一併推動國內制度完善。
另外,倘若未來真的加入,包含農業部門,以及汽車、汽車零組件相關產業都可能會受到衝擊,農委會更盤點 20 項敏感農產品爭取關稅配額,以避免農民受損慘重。這些產業的後續配套也必須要優先考量。
今年初的時候,甫才脫歐的英國也正式宣布申請加入 CPTPP ,代表這個泛太平洋國家所組成的貿易協定,確實具有高度的區域經濟影響力。而今年 5 月也有加拿大朝野共計 102 位聯邦參眾議員,跨黨派連署支持台灣加入 CPTPP ,代表我國持續成長的經濟實力,也獲得一定肯定。
總歸而言,對於加入 CPTPP ,我們當然樂見其成,然而我也要呼籲,執政黨必須要正視「台灣正名」、「核食問題」、「產業衝擊」等等隨之而來的議題,積極推動國內理性的討論和對話,進而提出相關具體配套及規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的網紅立法委員林岱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一、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就(一)當前兩岸經貿發展之機遇與風險;(二)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108-110年)」之策略、誘因與成果;(三)107-108年經濟部暨所屬...
行政院 專利法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申請加入CPTPP 邱志偉:國際氛圍對台有利對中厭惡
#CPTPP
2021/09/23 16:23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表示,我國已於22日正式遞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申請,而上週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與許智傑才針對台灣加入CPTPP動作緩慢,召開記者會呼籲相關部會加緊腳步。邱志偉今天表示,台灣雖然比中國晚了幾天申請,但是台灣優勢比中國更好,包含對外貿易機制和法令都符合CPTPP的要求,國際社會氛圍對台灣有利、對中國厭惡。
邱志偉指出,台灣推動加入CPTPP有2年多時間,從2018年CPTPP成立後,台灣政府不斷跟締約國有雙邊磋商和多邊機制討論,不過最終還是要提出申請最重要,中國去年11月說要加入CPTPP,這對台灣是很大的挑戰,如果讓中國先加入的話,台灣要加入的話難度就非常高,因為是共識決。
邱志偉表示,但是中國要加入也不是這麼簡單,因為中國相關國際貿易制度受到相關國家質疑,包含澳洲、日本、英國,反而台灣有相對優勢,因為台灣過去2年多的努力,和雙邊國家關係有明顯進步。
邱志偉是這會期經濟委員會的召委,他說,國內法規調整國內可以先做,包含著作權法、智財法、專利法,希望行政院盡速送到立法院審議,他擔任本會期召委,會盡快審查。
邱志偉說,台灣雖然比中國晚了幾天申請,但是台灣優勢比中國更好,包含對外貿易機制和法令都符合CPTPP的要求,國際情勢對台灣有利、對中國厭惡,中國要加入任何國際組織,很多國家都會抱持懷疑疑慮,對台灣則是贊成支持,這是台灣的優勢。
邱志偉也建議,政府跟主要國家,例如日本是今年輪值主席國,明年則是新加坡,主席國有議程主導權,跟日本和新加坡的接觸都要加強。
對於中國搶先申請加入,邱志偉認為,中國就是明知不可為而為,國際社會對中國的疑慮,中國不可能不知道,為什麼搶在台灣之前申請加入?主要就是針對台灣,進行兩岸關係的較勁,但是這不是比誰先誰後,而是比本身實力和條件,雖然中國比台灣先申請,我們準備的條件和整體國際環境對台灣有利,所以中國只是為了面子,台灣有很多裡子,裡子才是決定是否可以加入CPTPP的關鍵。
行政院 專利法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CPTPP 中國虎視眈眈 台灣仍在牛步 申請加入要搶快記者會】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CPTPP入會要加速
#政府單位務必動起來
#善用國際社會友我力量全力爭取盡快加入CPTPP
呼籲政府部會抓緊國際友台機遇,順勢推動我國於今年正式申請加入CPTPP。今天我與 高雄小金剛許智傑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抓緊國際友台機遇,今年日本輪值主席國,加上世界反中的氛圍,今年是加入CPTPP的最好時機點!
記者會前兩天,英國《金融時報》才報導,台灣政黨對於外國食品進口的激烈惡鬥、台灣政府的消極,中國又加快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努力,使得台灣加入CPTPP的機會之窗已慢慢關起。
所以我呼籲,對於外國食品進口來台,一律就是以根據科學數據說話,這點無庸置疑,在野黨也不需要再添亂數。
關於政府的消極態度,身為立法部門我 #有義務及責任必須給予壓力。加入CPTPP須經過四關,#事前諮商、#正式遞交申請、#成立工作小組、#執委會通過,目前我國已與11會員國都進行完事前諮商,下一個步驟就等正式遞件申請。
我認為,遞件申請就是一種信心及態度的展現,即使事前準備工作(例如國內法規調適、產業衝擊評估)還未完善,但首先是必須搶到入會的門票,台灣才能去思考要以什麼形式加入。加入CPTPP有三大工作項目必須同步進行,包含:#調整法規體制、#做好國內溝通及、#對外遊說等三大面向。
目前在法規調整部分,除了已完成9項法案修法外,仍有4項法案還未完成。其中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3項法案尚待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只要行政院將法案送至立法院審議,#將極力爭取三項法案列為經委會優先法案,以實際行動展現我國入會決心及積極態度。
近期中國對於加入CPTPP態度比台灣更為積極,拉幫結派動作頻頻。若中國比台灣早入會,勢必成為我國入會一大阻礙,台灣未來入會機會將微乎其微,恐淪為亞太區域經濟體的邊緣人。
我國防疫的好表現及扎實的經貿實力,締造我國今年出色且亮眼的經貿數據。#台灣的未來絕不能被官僚怠惰及政黨惡鬥葬送。
我國必須於今年底前遞出入會申請,絕不能讓中國捷足先登。
行政院 專利法 在 立法委員林岱樺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一、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就(一)當前兩岸經貿發展之機遇與風險;(二)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108-110年)」之策略、誘因與成果;(三)107-108年經濟部暨所屬單位、財團法人等投入與推動高雄地區高科技產業發展概況(包括計畫名稱、預算金額、執行單位及成果等)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本院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3月25日及3月27日二天一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