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滿早就結束我的總質詢,只是因為疫情關係,拖著一直沒有好好產出文字和影片跟大家交代。
最令我傻眼的,是關於竹北納骨塔的案子,在質詢前不久,剛好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來好消息,認定新竹縣環評委員會的結果過於粗糙,應該撤銷。
這個從我上任就吵到現在的案子,總算有個公正第三方,給地方的居民一個公道。
然而,訴訟可以因為上訴而拖很久。為了不想再讓居民奔波,於是我在這次的總質詢,要求縣長楊文科承諾不再上訴。
有趣又悲哀的是,楊文科竟然可以說出:因為其實納骨塔這個案子不應該在縣府環評會通過,所以根本就不該有這個案子。
意思是楊文科否決了堂堂新竹縣環評委員會通過的效力。
而他卻也眼睜睜的看著這效力,在行政法院爭訟將近兩年,無動於衷,直到敗訴才脫口而出這個奇怪且驚人的結論。
然而殊途同歸,既然楊縣長這麼認為,想必沒有上訴的必要,而他也當下承諾。
不過我恨我質詢不夠的地方是,既然楊文科縣長都承認這個環評結論是個疏失了。那要不要幫這些居民付一下律師費?你以為平民老百姓閒閒沒事做,也不用出錢出力,就可以讓你這個縣府的疏失被撤銷嗎?
沒有。他們很辛苦的才爭取到這個結果。楊縣長,請你出一下他們的律師費可以嗎?
其他的質詢,就不再一一贅述了,列舉質詢影片給大家。在家閒得慌的話,可以看一下。記得端午節也要忍耐一下,減少非必要的出門喔!
質詢影片傳送門:
https://reurl.cc/0jj8jA
其他質詢影片看這裡:
新生兒補助計畫:
https://reurl.cc/5rrylV
交通罰單收入用在哪裡:
https://reurl.cc/lRRj0A
違建拆除費用收取自治條例:
https://reurl.cc/2rrkbn
「新竹縣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修法時程:
https://reurl.cc/XWWYWe
就在5/27日修改過的條文正式上線了,詳情請看:
https://reurl.cc/nooqL2
湖口傾倒廢棄物案件:
https://reurl.cc/833Z37
家豐國小工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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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青年志工:
https://reurl.cc/1YYa2m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200211 黃偉民易經講堂 失控了! 中共闖了大禍,武漢肺炎失控了。 共產黨這個政權是不怕死人的,大躍進死四千萬人,文革死幾百萬人,唐山大地震一夜死六十萬人,他們的眉頭都不曾皺一下;但今次,從他們的身體語言看到,他們害怕了。 直轄市、一線城市,一個一個的封城,北京、上海、廣州...
行政爭訟意思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依最新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整理人民不服行政處分或行政措施的救濟(行政爭訟)途徑:
1、就公務人員而言(重要考點,請注意!)
(1)、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丶申誡丶考績評定、有法規依據之書面或口頭警告、有關財產上的加班費、補助費之核定⋯等),依據釋字第785號解釋均改認為行政處分----->復審(考試院保訓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服務機關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包括主管調任非主管而不影響其官職等及陞遷序列者)----->申訴(向其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之救濟。
(3)、不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懲戒裁判得上訴、抗告(一級二審),不服確定終局判決----->具有法定原因向公務員懲戒法院聲請「再審」。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
(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學生而言
(1)、中、小學生不服退學或類此處分(釋字382號)、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2)學生不服學校敎師學業成績之評量(此法律定性並非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3)大學學生不服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釋字684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但中小學學生之行政爭訟,仍然適用釋字第382號解釋,僅限於退學、開除、強制長期休學等類此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4)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之學生不服學校的敎育或管理措施,損害其「權利」,各級學生的學生,均得就相關措施,依行政爭訴法規定,提起相應的救濟,沒有予以限制的必要,於比範圍內釋字第382號解釋應予變更。(重要考點,請注意!)
4、敎師
(1)公立學校教師不服停聘、解聘、不續聘之行政處分或具體措施(曠職登記、扣薪、留支原薪、敎師評量):釋字736號解釋,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下列救濟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2)私立學校與教師為私法契約關係,敎師不服該私立學校停聘、解聘、不續聘之私法上意思表示,依敎師法第42(條規定,得自由選擇下列救濟途徑:
A、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B、申訴、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3)各公立學校不服敎育部再申訴之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此乃教師法之特別行政救濟制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聯席會議決議)。(重要考點,請注意!)
(4)公立高中以下的敎師:不服學校之「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之懲處」即記過、申誡之懲處,影響教師之升遷介聘、財產之權,教師不服得依敎師法之規定,自由選擇以下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5、受刑事羈押之被告(釋字720號):準用刑事訴訟法,向裁定羈押之法院提起「準抗告」之救濟。
6、受刑人
(1)、不服法務部否准假釋之決定(釋字691號),依據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依法向監獄機關之上級提出「復審」(相當於訴願)之救濟,不服復審決定後得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受刑人不服監獄之處分或管理措施其影響權益並非輕微者,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提出陳情,並得向其監督機關提出申訴(相當於訴願)之救濟,受刑人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於30日內,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55號)。
7、人民不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政罰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抗告(一級二審)。
8、軍人及役男(釋字第430、459號),不服核定退伍、體位判定之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9、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不服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之都市計畫,認為有權利或一定期間內有權利之損害,不論其都市計畫之性質,均得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向都市計畫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之救濟。(重要考點,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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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最新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整理人民不服行政處分或行政措施的救濟(行政爭訟)途徑:
1、就公務人員而言
(1)、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丶申誡丶考績評定、有法規依據之書面或口頭警告、有關財產上的加班費、補助費之核定⋯等)----->復審(考試院保訓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服務機關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包括主管調任非主管而不影響其官職等及陞遷序列者)----->申訴(向其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之救濟。
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之相關措施,權利受到損害或有主張權利之必要,並不排除於再申訴之後提起行政訴訟之救濟,以符立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意旨。
(3)、不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懲戒裁判得上訴、抗告(一級二審),不服確定終局判決----->具有法定原因向公務員懲戒法院聲請「再審」。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
(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學生而言
(1)、中、小學生不服退學或類此處分(釋字382號)、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2)學生不服學校敎師學業成績之評量(此法律定性並非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3)大學學生不服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釋字684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但中小學學生之行政爭訟,仍然適用釋字第382號解釋,僅限於退學、開除、強制長期休學等類此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4)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之學生不服學校的敎育或管理措施,損害其「權利」,各級學生的學生,均得就相關措施,依行政爭訴法規定,提起相應的救濟,沒有予以限制的必要,於比範圍內釋字第382號解釋應予變更。
4、敎師
(1)公立學校教師不服停聘、解聘、不續聘之行政處分或具體措施(曠職登記、扣薪、留支原薪、敎師評量):釋字736號解釋,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下列救濟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2)私立學校與教師為私法契約關係,敎師不服該私立學校停聘、解聘、不續聘之私法上意思表示,依敎師法第33條規定,得自由選擇下列救濟途徑:
A、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B、申訴、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3)各公立學校不服敎育部再申訴之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此乃教師法之特別行政救濟制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聯席會議決議)。
(4)公立高中以下的敎師:不服學校之「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之懲處」即記過、申誡之懲處,影響教師之升遷介聘、財產之權,教師不服得依敎師法之規定,自由選擇以下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5、受刑事羈押之被告(釋字720號):準用刑事訴訟法,向裁定羈押之法院提起「準抗告」之救濟。
6、受刑人
(1)、不服法務部否准假釋之決定(釋字691號),依據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依法向監獄機關之上級提出「復審」(相當於訴願)之救濟,不服復審決定後得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受刑人不服監獄之處分或管理措施其影響權益並非輕微者,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提出陳情,並得向其監督機關提出申訴(相當於訴願)之救濟,受刑人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於30日內,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55號)。
7、人民不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政罰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抗告(一級二審)。
8、軍人及役男(釋字第430、459號),不服核定退伍、體位判定之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9、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不服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之都市計畫,認為有權利或一定期間內有權利之損害,不論其都市計畫之性質,均得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向都市計畫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之救濟。
行政爭訟意思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211 黃偉民易經講堂
失控了!
中共闖了大禍,武漢肺炎失控了。
共產黨這個政權是不怕死人的,大躍進死四千萬人,文革死幾百萬人,唐山大地震一夜死六十萬人,他們的眉頭都不曾皺一下;但今次,從他們的身體語言看到,他們害怕了。
直轄市、一線城市,一個一個的封城,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
那個什麼至高無上的人大會議,三月還敢開嗎?
全世界如臨大敵,但香港,仍然中門大開,假封關,假檢疫,虛應其事。
香港人搶口罩,搶食糧,搶廁紙,人心惶惶,終於明白到,過去大半年,我們抗爭什麼?
真普選為什麼重要?
不是虛無飄渺的民主自由,一個不是香港人選出來的林鄭政府,如何面對天災人禍?如何保境安民?
林鄭的政府,只是配合北京權貴的政策和方便,鄙視香港人的身家性命。
她鄙厭記者,因點為記者報道真相;她憎恨律師,因為他們忠於人人平等的法律;她厭惡前線醫護,因為他們的真話示警。
她要香港和大陸看齊,懲罰社會公義,對付社會良心。
特首受薪,天職是保護香港,但林鄭為香港做了什麼?
她去信國際領事館,投訴各國對港封關;不合理、無根據。
她崇拜的習近平和中共政權,連面對事實的勇氣都沒有。
武漢肺炎就是武漢肺災。
是天災還是人禍,也是武漢肺炎。不面對禍源,解決不了今次災難。病毒無眼,不會見高就拜,見低就踩,所以,中國大陸人人自危。
北京不喜歡人叫今次的瘟疫做「武漢肺炎」,因為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但病就是病,在武漢出現的非典型肺炎就是武漢肺炎,像其他病症一樣:伊波拉病毒、德國麻疹、日本腦炎……
這本來就是面對真相的態度,但心中有鬼,自然那裡都是鬼影幢幢。
正名,有崇高的政治意義。
《論語》子路篇章第三章:
子路曰:
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
子曰:
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
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
野哉由也!
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
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孔子周遊列國,在衛國停留的時間最長。
有一天,子路和孔子討論為政的大原則問題。
子路問,假如衛君有意搵老師來主政,第一件事你會做什麼呀!
孔子答他說:
第一件事是要正名。
子路聽了,嚇了一跳!
吓,唔係卦?有是哉!意思是,正名?有咁重要咩?人家說你迂腐,真是無講錯,正不正名,有無咁重要呀!
孔子說正名,是端正名份。不單是一個名字,指的是確定了思想邏輯,價值取向。
一個政權,追求的是什麼?是霸道政治還是王道政治?
是強凌弱,眾暴寡,有權有勢就大晒;還是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少有所長,大家可以安居樂業?
孔子意思是為政,先把文化思想,價值追求搞清楚。
子路的反應是,文化思想,價值追求這些東西,抽象空洞,有乜好搞呢?
所以孔子罵他:
你這個傢伙真是粗野無知,唔識就唔識,唔好扮識,蓋闕如也。
他說,為政的重心,名不正則言不順,價值目標不清楚,沒有清晰的信念,理論上便講不通。
講不通的政策,連自己都不信,又怎會成功?
沒有文化信念的政權,無法建立社會的核心價值。
沒有核心價值的社會,無法成立一套大家信服的法律和規矩。
沒有一套公平公正的法律和社會禮法,老百姓就無所適從,好似手腳都唔知放在那裡好。
所以,政治領袖的重點,始終是思想領導,文化領導。
信念定了,價值追求定了,行政上才能行得通,人民才能跟隨。
這樣施政,不是空叫口號,邏輯上要站得住腳。
無所苟而已矣,不能隨便說一些,無法實行,什麼「為人民服務」,「階級鬥爭」,「敵我矛盾」之類的政治口號。
這就是中國政治哲學的大原則。
林鄭政府已經無法施政,因為全個政府的目標,都不是為了香港人的福祉。
她將香港推到《周易》第十二卦天地否卦的處境。
政府和市民各走極端,社會閉塞不通,互不溝通。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
整個政府,都是匪人——只是外表是人形物體,但都不是人。
他們打擊社會的正義力量,有良知,說真話,為香港好的人,都備受打壓。
目前香港正處於否卦第二爻和第三爻的位置。
否卦六二:
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包承,包容承受。
政府沒有盡到保護市民的責任。承受那種缺乏政府保障的局面,申訴無門,只能逆來順受,自求多福。
天災,人禍,施政目標不在港人,社會氣氛急速惡化,世道人心都變了。
這種時勢,小人得利,因為這些匪人,無底線,無原則,不分是非,為生存,為利益,乜都肯制。
所以,在世道不佳時,只有小人吉,張牙無爪;堅持原則的君子,就過得很辛苦,英雄落難,失業、官非,樣樣來臨。
所以爻辭說:小人吉,大人否。
但最後結論是亨的。
因為在這樣的時局,堅持理念,不肯同流合污,雖然否於一時,但做人,守住了原則尊嚴,在一生的高度來看,便是亨。
在否的時代,全是匪人,失意才是最大的亨通。
這便是古人說的:身雖否,道卻亨。
世道沉淪,小人得利,社會變成兩個對立的集團。
小人們見到大人們不識時務,唔懂轉膊,死牛一面頸,不知變通而失意,當然幸災樂禍;大人們又睇唔起那班無原則,無底線,隨波逐流的小人,所以又嚴厲批評。
兩大陣營,各自指摘,爭訟便起。
所以,否卦六二爻變,變成了天水訟卦,社會下滑,小人群大人群自然壁壘分明,互相批評,社會爭訟不斷。
《小象傳》說: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大人否得來也亨,因為不亂群也。
大人們和小人們,涇渭分明,無法合流,所以,即使否,也亨通。這是生命價值的大亨通。
否卦六三:
包羞。
否卦六三爻,是泰否兩卦的谷底,整個社會沉淪到深淵,不止經濟民生的惡劣,最可怕是人性的沉淪,全部都是匪人,社會已成人間煉獄。
人人喪盡廉恥,囤積口罩、物資,高價販賣。官員執法不公,大陸客騙入境,騙醫護,騙醫院。
社會上完全沒有保障弱勢的力量,包羞,無論多壞多可恥的事都被包容。
《文言傳》說: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
社會倫理的敗壞,並非突然變壞的。是逐漸,慢慢的,大家一步一步的接受。漸漸更糟的,像臣弒君,子弒父,咁誇張,都見怪不怪了。
這是統治集團,立壞榜樣,社會已見怪不怪的包容。
中央領導家族貪污一萬億,各級官員貪污弄權便理所當然;新聞記者、維權律師、真話醫生,被捕入獄至死亡,社會大眾接受,誰叫他們多事講真話,慢慢全國人都講大話。病了,對著醫生,在醫院,說病歷,講地址,都說謊。
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不早辨也。
在否卦第二爻,社會部份人仍有是非之心,所以仍分為小人集團和大人集團在對壘。
當社會跌落否卦第三爻,君子大人都噤聲了,社會一片黑暗,所以羞恥邪惡,統統都被社會包庇,再沒有正面力量和它抗衡了。
因為否卦六三爻變,為天山遯卦,大家放棄了,能跑的,都走了,移民隱居天涯了。
否卦是閉塞不通,政府和百姓不通,最可怕的不通,是資訊不通。
資訊不透明,六三,這個時候,不知道,否,會過的,去到第六爻,就是「傾否」,將整個否的時代推翻,走入天火同人卦,面向世界大同的光明時代。
六三的包羞時期是谷底,歷史上任何黑暗時代都不會長久,推翻了,便是明天的同人大有兩卦,即「同樣是人,大家都有」的大同世界。
一個階段的結束,同時地,也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
周易六十四卦,以乾坤兩卦開始,以既濟未濟兩卦作結。
第六十三卦水火既濟,第六十四卦火水未濟。
乾為天,指的是宇宙天體的一切規律。
是形而上的自然法則。
坤為地,指按這個自然規律形成的具體人間。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天地既成,人間的一切,就跟自然規律在運轉。
乾坤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兮履泰否……
去到第六十三卦既濟,是解決了。
濟,是渡河;既濟,是已經渡了河。解決了。
兩個卦都用狐狸渡河作譬喻,渡了河,即事情搞定了。
一個階段結束,就是下一個階段的開始。
所以,既濟之後是未濟。
古人心意,是完成一個階段,也展開了另一個新階段。生生不息,永不休止。
既濟,是開始了之後的結束。
未濟,是結束了之後的新開始。
我們結束了求學的階段,亦開始了踏進社會的階段。這時才體會到學校裡面的困難,原來是這麼的溫柔。
我們結束了單身的身份,便開始了共同生活的婚姻。愛情是浪漫的,婚姻卻是柴米油鹽。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後卻多了一倍親戚朋友。女孩子總是幻想,出嫁後,便有張長期飯票;誰知持家後,才是萬事皆憂。
沒有永遠的終結,因為終結正帶來開始。
終結和開始,其實是一體兩面。
中山先生推翻滿清,結束千年帝制;隨即軍閥割據,群雄並起。
北伐成功,中原一統,但中共又開始立足上海。
日寇侵華,逼使國共合作;內鬥稍歇,但又板蕩中原。
日本投降,國民未享半日和平,內戰又起。
中共建政,結束百年動盪;但更大的人禍,亦正式展開。
沒有了亡國的危機,但開始了飢餓和人性的泯滅。
鄧小平七八年挽狂瀾於既倒,毅然反共,一百八十度轉向資本主義,結束了飢餓貧困;但中國人的醜陋卑劣,即湧現世間。
解決了內地的吃飯問題,卻又招來了全球的排華巨浪。
一事既濟,開展了另一事的未濟。
明末才子李漁說,千古興亡,都只不過重覆台上的一場戲,劇情重覆,不外乎,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
非洲第一高峰的雪山上,冰封了一隻野豹的屍體。
這現象違反常識。
動物的足跡,跟著食物走。
冰峰上,只有寒冰,野豹上來追尋什麼?
這引起了美國文豪海明威的興趣,來到非洲,寫下了他半自傳式的名著────The snows of Kilimanjaro.
荷李活後來將它拍成電影,香港譯作《雪山盟》,由格力哥利柏和蘇珊希活主演。
香港人,經歷了這半年的流血抗爭,這次武漢肺炎,大概體會到雪峰上那隻野豹的追求,嚮往野豹的足跡。
與其活得長,不如活得好。